愛情,哪有什麼配不配
《too bad》
作者:林爾森
有的愛情,在別人眼裡是笑話,在自己眼裡,卻是最神聖的童話。
1
萬遠是班裡公認的一朵奇葩,頭髮松亂,絲絲冒油,襯衫永遠有污點,褲子好像跑幾步就會掉下來,才華與外貌雙雙不在線。
程笑雪是班裡公認的另一朵奇葩,膚白貌美,黑髮飄逸,指若纖竹,兩年來霸佔著年級第一位子,智商與顏值齊飛。
她以為他們就像兩條平行線,永遠不會有交集,可誰知,他們是漸近線,由遠而近,越來越近。
在程笑雪輝煌的青春中有一片陰霾,揮之不去,他喜歡她,她居然被他喜歡。
他在筆記本上寫著關於她的情話,被同學看到,悠悠地向她道來,夾雜著不懷好意的嗤笑,她們的笑聲飄啊飄啊,像秋日冷漠的雨水,打落在她的臉上,淅淅瀝瀝。
吃飯路上,他尾隨著她,走得大搖大擺,還不時跳躍,像個開心的袋鼠。
而她小心翼翼,左顧右盼,特意避開他,用傘遮住臉,故意在走得飛快,活像警察和小偷。頗具諷刺意味。
她不敢和他說話,不想讓更多人知道他喜歡她,被他喜歡,是莫大的恥辱。好像美麗的裙子上粘上了什麼污穢的東西。
她在QQ給他發消息,生氣地跟他說,不要再看我,跟著我,不要再喜歡我了,否則我和班主任說,你就死定了。畢竟那時已經是高三了,她又是重點保護對象。
可是,她不是那個愛報告老師的女孩子,她不可能和老師或家長說這種事,她不相信那些自以為是的大人。
他收斂了許多,不再在她課桌前繞來繞去了,不再在上課時向她這邊瞄了,她換了個吃飯路線後,他也不再尾隨她了,那段時間她輕鬆了許多。
但好景不長,一次她和同學在路上走著,笑著,他走了過來,先和她的同學打招呼。然後假裝不經心地和她打招呼,她當做沒有看見。
他和她的同學聊得很火熱,她也只能在一旁訕訕地笑,他的眼神不斷朝她這邊瞄。黯淡的表情又亮了起來。
從此,他又經常盯著她,偷聽她和朋友的聊天,尾隨她,傻傻地笑。讓她體會了一把明星的痛苦,生活在透明的房子里,被上萬隻眼睛盯著,沒有隱私可言,時刻會令人崩潰。
2
他這樣的過於明目張胆行為,讓同學幾乎都知道了那點事,他們笑著,不說話,嘴角輕輕鬆鬆地挑起,對她就有很大的殺傷力,足以令她羞愧難當,讓這個17歲的女孩感覺丟臉丟到家了。
高三的日日夜夜,因為他,從此變得更難熬,這個埋在心裡的秘密,不斷發酵著,吞噬著她的快樂,她不敢向任何人訴說,it's too bad.
顧漫說,被一個不喜歡的人喜歡遠比喜歡上一個不喜歡你的人痛苦。
她討厭他。喜歡她,為什麼要讓她難受,她想,他只是以愛之名,綁架她。
她把對他的討厭攤在他面前,有恃無恐地刺傷他,看著他無辜的眼神,她的一絲愧疚消失於自我安慰——她只是希望他能放手,長痛不如短痛。
高考後,他們各奔前程,也漸漸不再那麼偏激,除了QQ上不斷的好友申請,他再也沒有出現在她的生命里,她得到了夢寐以求的平靜。
可她好像沒有那麼開心,那麼一個人,把她當做他的全世界,傻傻地把她當做獨特的珍寶,消失了,有點可憐的失落感?
懷念,卻不會再去觸碰。
不是他不好,而是當時的她太懦弱,沒有試著去了解過他,用世俗的眼光去打量青春的愛情,事實上,他遭遇過很多不幸的事,他值得被溫柔以待。
一番痴情付予時光,一廂情願交給歲月,事與願違天天上演,願上天會另有安排。
愛情,沒有高低貴賤,像簡愛說的,你以為我窮。不漂亮,就沒有感情嗎?
在愛情里,最浪漫的事,就是逆著世俗前行。
就像鹿晗和關曉彤,多少人認為他們不配,向全世界宣布我愛你,作為明星,勇氣可嘉。無論結局如何,至少證明,那時候他們對愛情的態度。
他也是勇者,優於她太多太多。
如果再見,她一定會說,對不起,以及,謝謝。
3
他喜歡她,她討厭他,他步步緊逼,她句句帶刺,他們是萬遠和程笑雪,也是我們每個人,只是,我們的程度或深或淺。
因為對方沒有被他人認可,沒有皇冠,未被加冕,就輕視他的愛情,蹂躪他的人格,甚至以他為恥。
喜歡,不要打擾對方。不喜歡,也不要傷害對方。
畢竟,你喜歡她,不是代表可以義正言辭地打擾。他喜歡你,也不是你可以有恃無恐的理由。
在愛情里,兩人的社會地位不可能完全平等,總有一方足以碾壓另一方。
這種不相配的愛情,好像就是我們平常講的,鮮花插在牛糞上了,可你怎麼知道,鮮花是不是不甘心的呢,鮮花自個幸福不就好?
我們這些旁觀者往往亂點鴛鴦譜,他和他有cp感,他和她一點都不般配,他都可以當她爸爸了,她居然比他大,他怎麼會和這種人在一起,我們伸長著脖子,紅著臉,唾沫橫飛,醜態百出。
一旦深陷愛情,你就會明白,沒有什麼配不配,只有買賣,才講究等價交換。
※談個戀愛還想發財致富?你慢走不送
※鹿晗:有女朋友我就大方公開,因為我喜歡她
※等我賺錢了,回來娶你
※等你,我把歲月釀成酒
※愛你的和你愛的,該如何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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