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離任 老百姓送匾 送對聯 還有更絕的 立碑令其遺臭萬年
文史
10-11
唐朝大曆年間,館陶縣令搜刮民脂民膏,百姓怨聲載道。縣官離任之際,當地百姓送給他一塊匾額,上書「天高三尺」,這位縣令當時沒理解,還以為百姓誇他呢,高高興興接受了。
等他回家給家人顯擺時,他的老爹比他有文化,仔細分析之後說:「別嘚瑟了,這分明是在罵你是貪官,天高出三尺,就是說地矮了三尺,憑什麼矮了三尺,是被你搜刮的。」此事傳開,刮地皮就成了貪官的代名詞。
五代十國時期,後晉宋州節度使趙在禮在任時橫行不法,肆意盤剝百姓,百姓恨之入骨,稱他為「眼中釘」。
朝廷下旨,令趙在禮到永興任職,老百姓奔走相告:「這傢伙走了,這是拔去了我們眼中的釘子!」
百姓送給他一副對聯:「早去一天天有眼,遲去此地地無皮。」表達了對貪官忍不可忍的憤怒情緒。
民國時,雲南路南縣縣長許良安在任時,私吞抗戰田賦,還私立名目,巧取豪奪,短短几個月內,就侵佔數百萬錢財。曾動用警力,鎮壓反抗橫徵暴斂的民眾。
在巨大的輿論壓力之下,為平息民憤,雲南長官把許良安撤職了。百姓仍然余怒未消,要求為貪官立碑,政府同意了百姓的請求。
此碑定名為「路南縣貪官許良安遺臭碑」,碑文上書:「古無有為貪官立碑者,有之,自路南始……
路南縣長許良安者,實我邑空前絕後之貪官……
然其在縣一切卑污陰險劣跡,實有足以遺臭萬年者,若不為之刊碑勒石使垂永久,何以抒眾憤而戒後人也。爰為之記。」
為官一任,是貪是廉,百姓心中有桿秤,自有公論,任何貪腐行為都逃不過百姓的火眼金睛,失民心者,必然遺臭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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