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9歲,我的相親對象最好是90後
剛看了一則新聞,說的是國慶相親季,新聞中說道在相親市場中,30以上的女性太老,很少有人考慮,最讓人吃驚的是,有一48歲的離婚中年男子,可能是個大款,但有一孩子和一老媽,他能接受的最大年齡的對象也比他小15歲,而且要求對方未結過婚,本科學歷,長得漂亮。
我想說社會永遠是殘酷苛刻的,尤其是對於女性。
30歲已經太老了?這是什麼狗屁邏輯?
借用台劇《我可能不會愛你》程又青的一句台詞:我的30歲正是人生高潮。話很牛,我們女性也深有同感,但現實是所有人都在說你,30歲,太老了。
如果你在我18歲的時候問我:相不相信愛情?我的回答絕對是相信,我相信我的意中人是個蓋世英雄,他會很霸氣地出現在我生命中。
但你現在問我這個問題,我只能說合適就好。
當然我從來不否認愛情的存在,但是在完美的愛情也有它各自不完美的一面,也就是說愛情從來不是懸在半空中的閣樓,它是要落地的,而處在塵世中它勢必就會露出非常殘酷的一面。
就比如剛開始戀愛的三個月,再不合適的人都會愛得死去活來,他會為你做很多事情來取悅你,討你歡心,但是三個月以後,你看他還做不做?隨著日漸的相處,再合適的兩個人慢慢地也有了矛盾,合適的能繼續過下去,不合適的便分手了。梁山伯與祝英台、羅密歐與朱麗葉畢竟是戲劇,王子和公主,王子和灰姑娘,有誰可以問問公主和灰姑娘婚後的生活?
我覺得中山大學的楊雨教授對愛情的詮釋特別到位,她說:愛情不是多麼偉大,它就溶於柴米油鹽中,在平凡的日子裡彰顯愛的真諦。
但現實是,現在的婚姻都是擺在桌面上的各種條件,在共同經歷柴米油鹽之前,挑選伴侶的方式讓你備受煎熬,不是非要愛得死去活來才能結婚,但你一點人情都沒有,各種條件一擺,不惜侮辱他人和自己,就比如上述相親一事,什麼30歲就老了,什麼各種不合理的要求,你這是找伴侶?我看你是在談一樁讓人很不舒服的買賣。
錢鍾書老先生說:婚姻無需偉大的愛情,彼此不討厭就已經可以結婚了,這句話看起來很無奈,但婚姻也確實不需要風花雪夜,其實錢老先生說的「不討厭」恰恰是一點點的好感加上彼此合適,這樣的婚姻比這個時代的婚姻更具人性化,他也包含著對生活的理解與體驗,給予了夫妻雙方最大的尊重。
當今時代,很多東西都被物化,這本身並沒有什麼錯,只是過猶不及,更何況有些東西確實不僅僅需要物質來作為評判標準,更需要人世間最真摯的愛,不是說非要愛情,但就是多那麼一點人情味或者喜歡也是好的了。
其實我不是很贊成相親,因為人和人之間的連接還是要順其自然,合適的兩個人自然會在合適的時間遇到彼此,遇不到的生拉硬拽也沒有用。
我相信愛情,只是愛情不會是紫霞的那一套,進入婚姻的兩個人,起點不一定是因為愛情,但如果兩人可以共同走過分擔柴米油鹽、孕育生命的過程,那麼終點一定是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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