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探秘:清代同治年間,一件撲朔迷離的通姦殺人案
【劉老師原創文章,素材出自《清史稿》】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們講述了清代康熙和雍正年間,一位名叫楊文乾的神探的故事。
此人破案從來都不動用公堂之上的大刑,往往總是通過細緻觀察和縝密的思維,在極短的時間內,破獲複雜的案件。
比如,村婦通姦殺人案和商人巨額錢財被盜案。
今天,我們在來給大家介紹一位清代的破案高手。
同樣,此人也是通過細緻觀察和縝密的思維,破案也是在極短的時間內,讓真兇及時得到了正義的審判。
閑話少敘,言歸正傳。
今天我們故事的主人公,名叫李炳濤,河南人,只要生活在清代道光、咸豐、同治年間。
而本文中的故事,則發生在清代同治年間。
話說李炳濤在咸豐年間,曾經在曾國藩的軍隊中歷練過多年,具有吃苦耐勞的優良品質。
同治四年,開始正式步入仕途,擔任安徽亳州下轄的蒙城縣縣令。
六年後,因為政績突出,被提拔為亳州知州,成為了整個亳州地區的一把手。
故事就發生在李炳濤擔任豪州知州期間。
話說,有一天清早,有一老翁前來州衙門報案,說自己大清早前去廁所方便,在路過院中自家水井之時,意外發現自己的兒子死在了水井之中。
老翁斷定自己的兒子是半夜死在水井之中的,因為自己在晚上睡覺之前,還曾經聽到了兒子的說話聲。
人命關天,不容小覷,李炳濤當即就帶領州衙一眾人等趕到了案發現場。
男子被打撈上來之後,通過現場檢驗,並未發現他的身上有任何的傷痕。
查看四周,也沒有任何的搏鬥痕迹,而且水井旁邊,還放著一個水桶。
在一般人看來,這就是一起意外失足墜井致死案。很有可能是該男子晚上打水的時候,一不小心掉進了水井之中,沒等來得及呼喊,就被井水給淹死了。
然而,此時的李炳濤卻並不這樣看。
因為在他看來,正常人不會在大晚上去井邊打水的,畢竟白天時間那麼充足,最晚也是在傍晚時分,院內還能夠看清的時候。
黑燈瞎火的大晚上去打水,這種現象很是可疑。
於是,李炳濤開始可以觀察了一番男子的家人,卻發現男子的妻子並沒有一絲的哀容。
當即,李炳濤更加堅信了自己的這種猜測。
於是,在穩定住男子家人後,李炳濤秘密派人暗中調查了男子妻子的社會關係。
通過暗中調查,李炳濤得知該婦人和鄰家婦人關係比較密切。
最終,李炳濤查出了這件所謂「意外死亡」案件的真相。
原來,該婦人經常去鄰婦家中串門,一次正好被鄰婦的弟弟意外見到。
鄰婦的弟弟當即就被該婦人的美色所吸引,而該婦人,也對鄰婦弟弟風度翩翩的外表產生了好感。
於是,自此之後,該婦人經常有事無事就去鄰婦家中串門。
而鄰婦的弟弟,自此也天天去自己姐姐家中「玩耍」。
就這樣,鄰婦家中便成為了兩個私會的場所。
後來,兩人乾脆在那裡成為了臨時的小夫妻。
再後來,兩人為了實現永遠在一起的願望,在鄰婦的策劃和參與下,殺害了婦人的丈夫——鄰婦傍晚把他們夫妻二人請到了自己家中,然後讓自己的弟弟來招待他們。等到婦人丈夫大醉之後,才送他們回去。
在進家門的時候,婦人的丈夫還一再對鄰婦表示感謝,這也就是老翁所聽到的說話聲。
但是,就在這之後,婦人和鄰婦,把大醉的男子帶到了水井旁邊,猛然把他推到了水井之中。
大醉之後的男子,在掙扎了幾下之後,便沒有了動靜——估計一口水嗆住了呼吸道,就此窒息了過去。
為了偽造該男子是意外墜井死亡的假象,婦人取來了放在房屋中的水桶,並放在了水井旁。
直到此時,案件才算真相大白。
最終,該男子的妻子、鄰婦和他的弟弟三人,都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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