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太子李在鎔今日二審判決 此前一審被判5年監禁
10月12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將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行賄案進行二審宣判。此前,在8月25號的一審判決中,李在鎔因行賄等罪名被判5年監禁。
在8月25號的一審判決中,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認定李在鎔為接班三星,賄賂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此外,法院還認定李在鎔參與了三星向朴槿惠親信崔順實行賄72億韓元,約合4000多萬元人民幣。除了行賄罪,法院還認定李在鎔犯有貪污、隱藏在海外的資產、作偽證等多項罪名。
對於5年監禁的判決,三星方面曾當庭要求上訴,並期望在二審中爭取無罪判決。與此同時,檢方卻認為法院對李在鎔的判罰過輕,也提出了上訴。此前,負責獨立調查韓國總統親信干政事件的特檢組曾尋求對李在鎔判處12年監禁。
據韓國媒體報道,三星方面與特檢組在二審中的爭論焦點仍將是李在鎔是否曾向崔順實行賄,以換取朴槿惠對其獲得三星集團控制權的支持。外界普遍認為,雖然三星方面進行了大量準備,但面對此前的諸多證據,以及本月10號剛剛曝出寫有「扶世子上位」等內容的文件。李在鎔在二審中獲得減刑的可能性較小,其量刑甚至可能會加重。
【一文讀懂李在鎔案】為接班三星向朴槿惠「閨蜜」行賄
8月25日下午,刑事合議27部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417號法庭對三星集團實際控制人李在鎔進行一審宣判,判決李在鎔多項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5年。
此次判決由金鎮東法官擔任審判長,就檢方提出的李在鎔犯罪嫌疑進行直接宣判:儘管被告人李在鎔與時任總統朴槿惠曾單獨會面,但無法因此認定李在鎔向朴槿惠進行了明確的不正當請託,也無法認定三星集團未來戰略室向朴槿惠進行了直接或間接不正當請託;認定三星集團向coresports財團提供的勞務資金以及向崔順實之女鄭維羅提供的競馬支援共計77億韓元中,72億韓元(約合人民幣4200萬元)屬於賄賂;認定三星集團向崔順實外甥女張時浩建立的英才中心提供的16億韓元(約合人民幣940萬元)支援屬於賄賂;認定李在鎔認識崔順實和鄭維羅,因此認定其在國會上「不認識崔順實與鄭維羅」的發言屬於偽證;認定M財團與K財團是為了讓崔順實獲利而建立,朴槿惠參與其中,但很難認定三星集團向M財團與K財團進行賄賂。
認定李在鎔賄賂罪名成立,挪用資產罪名成立,財產海外轉移罪名成立,國會偽證罪名成立。
自此,這場引發韓國國民及政商兩界關注的「世紀審判」,在經歷了53次庭審後終於落下帷幕。
李在鎔被調查前因後果及時間節點
2016年,「親信門」事件經歷了從引爆,到質疑,到最終坐實的一系列變化,隨後愈演愈烈,越來越多韓國政商界重量人物被捲入漩渦,其中,就包括現今韓國商界第一人、三星集團實際控制人李在鎔。
-2016年10月27日,韓檢方正式展開對李在鎔的調查。
-2016年11月13日,李在鎔以證人身份被傳喚,進行「參考人調查」。檢方的訊問著重於查清「李在鎔與朴槿惠單獨會面時談話所涉及內容」。
當時,韓國法律界對該事件的態度幾乎一致,認為:朴槿惠與崔順實為了滿足自身利益向三星施壓,強行索賄,因此三星是被害者。然而,隨著檢方開始調查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合併案,並於12月21日進一步搜查韓國保健福利部與國民年金管理公團基金運營本部後,事件卻發生了戲劇性變化。
-2017年1月12日,再次出現在檢方面前的李在鎔已經由無辜被害人變成了「親信門」事件的重要當事人,政商界一片嘩然。
-1月19日,檢方向法院申請拘捕李在鎔,遭法院駁回。坊間質疑法院此舉的正當性,甚至有人認為法院有包庇大企業嫌疑。
-2月13日,檢方再度傳喚「嫌疑人」李在鎔,並於次日第二次向法院申請拘捕令。
-2月17日凌晨,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決定正式拘捕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
-2月28日,負責「親信門」案件的特別檢查組在新聞發布會上宣布:將以賄賂嫌疑對李在鎔進行起訴。隨即,三星系風聲鶴唳,數十位高管被列入檢方調查名單。而對李在鎔這位曾一舉一動都牽動著韓國經濟的太子爺的審判,也於4月7日正式拉開帷幕。
-8月7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李在鎔案進行結案公判,檢方建議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12年。
-8月25日,首爾中央法院刑事合議27部認為李在鎔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5年。
創下多項紀錄
作為韓國首富、三星集團前任會長李健熙的獨子,李在鎔這位人生贏家身披多項殊榮。2016年9月,全球最大財經資訊公司彭博社發布全球50大最具影響力人物排行,李在鎔位列18。
論及社會地位與財富身家,李在鎔在韓國可謂「一人之下,萬人之上」,這位集萬千寵愛於一身的三星太子,在負面上同樣不甘落後。「親信門」案件中,對李在鎔的審判創下多項記錄:
1、最快結束的庭審:5月11日,法庭傳喚前大韓競馬協會專務朴源武出席李在鎔審判,但朴源武因故缺席,由於當天審判未做其他安排,所以在開庭10分鐘後即宣告結束。
2、耗時最久的證人審問:5月31日,前大韓競馬協會專務朴源武以證人身份出席李在鎔審判,對其審問環節從上午一直持續至次日凌晨2時7分,共耗時16小時7分鐘。
3、結束最晚的庭審:7月7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李在鎔進行庭審,庭審從下午2時一直持續至次日凌晨2時27分,共耗時12小時27分鐘。
4、最豪華的律師團:作為韓國首富的獨子,李在鎔的律師團堪稱「史無前例」,雲集了韓國法律界精英。在多達53次的庭審中,檢方每次會派出5名左右的檢察官,反觀李在鎔方面卻有超過20名律師出動以應對審判。
5、史上最「牛」的證人與最「奇葩」的證人:被羈押期間,李在鎔共接受了53次審判,平均頻率為每周2-3次。檢方累計傳喚證人60位,實際到場59位。證人涉及多位三星集團前任、現任高管及朴槿惠時期數位高官,坊間甚至流傳「如果想一次見到多位大人物,就去李在鎔庭審現場」的笑言。而所有證人中最「牛」的證人,自然要屬前總統朴槿惠。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共對朴槿惠作出三次傳喚,後兩次甚至不惜發布「拘傳令」,允許檢方對其採取強制措施,但直至今日朴槿惠仍舊未站上證人席。
作為李在鎔案件的主要當事人,崔順實、鄭維羅這對母女則稱得上是最「奇葩」的證人。鄭維羅曾多次拒絕出席李在鎔審判,然而在7月12日這天,鄭維羅卻單方面切斷與己方辯護律師的聯繫,在其母崔順實不知情的情況下突然現身法庭,做出多項對李在鎔與崔順實不利的證詞。身處拘留所的崔順實在得知女兒「背叛」後,放言要與其斷絕母女關係。
反觀崔順實,則在應允出席李在鎔審判後,以眼睛不適為由,臨時提交「不出席事由書」;隨後,又在與李在鎔對質現場拒絕回答檢方任何提問,導致主審法官大怒並質疑:「你為什麼要來?」
6、最針鋒相對的主張:檢方認為,為了解決三星經營懸案,李在鎔以向崔順實女兒鄭維羅提供競馬支援、向K財團等提供433億28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2.58億元)賄賂為代價,向朴槿惠提出「不正當請託」。檢方向法庭提交了相關人士證詞及間接證據、情況證據,認為李在鎔有罪,且應重判;李在鎔方則主張,檢方進行了推理式的無禮搜查,並且沒有可以證明李在鎔進行「不正當請託」的證據或相關陳述,因此認為李在鎔無罪。
韓國首富李健熙
李在鎔的結局
值得一提的是,李在鎔的父親、韓國首富李健熙曾因涉嫌非法證券交易、逃稅等嫌疑,於2009年8月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期5年執行。由於李健熙是國際奧委會委員,為了申報平昌冬奧會,時任韓國總統李明博於2009年決定對李健熙進行特赦。
對朴槿惠的影響
韓國法律界普遍認為,李在鎔與朴槿惠屬於緊密相連的「命運共同體」;在檢方的主張中,李在鎔是行賄方、朴槿惠是收賄方,任何一方被判有罪另一方都會難逃法網。如今李在鎔判決既已出爐,朴槿惠的明天也必將烏雲密布。
對三星的影響,誰將接過權杖
先來了解一下韓國財團界的大背景。眾所周知,韓國不論經濟、政治還是社會都被各路財團牢牢掌控,坊間甚至流傳著這樣一句充滿諷刺意味的俗話:韓國經濟等於財團經濟。可是財團真的無所不能嗎?恰恰相反,韓國各大財團控制人或多或少都曾經歷過站上審判席的落難時刻,比如李在鎔的父親、三星會長李健熙,以及與三星集團同屬韓國十大財團的韓華集團會長金升淵因,還有大名鼎鼎的現代汽車集團會長鄭夢九。久而久之,韓國財團界也就「孕育」出了一種控制人缺席的應急機制。
再來看一下李在鎔的身份。李在鎔的職位是三星電子副會長。2017年初,三星「頭腦」未來戰略室解散,這就意味著三星電子成為了三星集團名副其實的「領頭人」,作為三星電子實際控制人的李在鎔,也就成了三星集團的實際控制人。
綜合以上,李在鎔服刑期間,三星的權杖將由誰接過?父親李健熙?妹妹李富真?或是三星電子某高管?
李在鎔妹妹李富真
7月4日,韓聯社報道了李在鎔在「獄中」遙控三星電子完成京畿道平澤半導體「千億投資」,由此可見,李在鎔的入獄對三星來說,或許僅是帶來了一些「不便」。
如果身處審判階段探視受限的李在鎔都能遙控「千億投資」,如今獲刑入獄的李在鎔,也依舊能「遙控」三星,即是說,將接過三星權杖的人,無論是李富真,還是三星電子某高管,得到的都僅僅是名義上的掌權身份,實質仍是李在鎔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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