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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那個糟老頭兒

文|拾度

二十年前,我上初三。

我左邊的同桌和右邊的同桌都知道,我喜歡看書,還喜歡寫點東西。後來這事兒,讓一個糟老頭知道了。

這個糟老頭子,有著一個大肚子,還有一條不利索的腿。

那天,他從講台上點著腿走到我的課桌前,我正把頭埋在桌洞里。我左邊的同桌用胳膊肘搗我一下,我沒理睬。我右邊的同桌用手指戳了戳我的胳膊,又用腳在課桌地下踢了踢我的腳。我煩了,把臉從桌洞里拽出來,正對上糟老頭那張腫脹的胖臉,抽屜里那本《平凡的世界》被他同樣腫脹的手拿走了。

正如你所猜想,糟老頭是一個老師,還是一個語文老師。以當年我一個半大孩子的眼光來看,糟老頭六十多歲,可不嘛,一頭亂糟糟的灰白頭髮,拿粉筆的手還抖啊抖的,眼睛總也睜不開的樣子。現在想想不可能,六十多歲的年齡應該退休在家頤養天年了。

十五歲的我,臉皮還很薄。沒吃過辣面兒。這個糟老頭把我的書收走了,一瘸一拐走到講台上繼續講課。我坐在下面,面紅耳赤,心裡委屈的只想哭。憑什麼收我書?語文課看小說有什麼不對,提高閱讀理解能力有什麼不對,這個死老頭子!我開始不講道理。

看似人畜無害的乖乖女,也有叛逆的心。糟老頭一上課,我就低頭寫東西,他一上課,我就低頭寫東西。我寫呀寫,就是不抬頭聽他講課。糟老頭一瘸一拐又來了,從我的筆下抽走了我寫的小說。

糟老頭收了我的書,收了我的巨作,還敢找我談話?我嗤之以鼻,又不敢不去。

故作滿不在乎的樣子去了糟老頭的辦公室,大模大樣站在他辦公桌前,望著天。半天這個糟老頭也不搭理我,目不斜視地批作業。我到底還是個孩子,還是女孩子,又自覺過分,終於沉不住氣了。

「老師,你找我?」

「書不想要了?」

其實我只看到他的嘴動了幾下,有聲音傳出來,其實根本我沒聽清他說的什麼,但我還是裝作聽懂的樣子點點頭。

「看來很有氣節啊!不要了我正好捐給學校圖書館。」

「哦不,要要要。」這回聽明白了,趕緊把書抱在懷裡。

「這是你寫的?」老頭指了指那個本子。

「昂,我寫的。我......瞎寫的。」有點底氣不足。

「要寫就好好寫,瞎寫就不要浪費時間了。」我看見老頭說話時嘴裡蹦出一個唾沫星。

「情節不錯,其它的都不行。」糟老頭瞥了一眼我的本子。

這是在點評我的小說嗎?我不服啊,再怎麼說我也是有作家夢的。每天晚上都要在我的一個帶鎖的日記里寫寫我宏偉的理想的。

糟老頭拿出了一沓報紙雜誌,我一看,都是一些大報大刊,他的名字和文字都以鉛字的形式赫然在目。

我寫了一輩子才發表這些豆腐塊,你讀書都讀不明白還想寫小說?學好語文是寫作的基礎,你這根基都不牢!不會走就想跑要摔跤的!

我的臉開始發熱。

拿回我的書和小說,我發現糟老頭在我瞎寫的小說上做了認真的批註,字很大,擁擠在一起,撐滿每一張紙。

從此我開始認真上語文課,一認真才發現以前我對語文的認識有多淺薄,一認真才理解語言的魅力,漢字的美妙,詞語的情趣,標點的內涵。我自認為七歲看民間故事,童話大王,十歲讀紅樓夢簡直了不得了,原來我一直在看熱鬧,浮皮潦草看的是一種自以為是的狂傲少年的感覺。

後來我上了中專,讀的管理專業,我就把寫作當我的第二專業,我有空就寫,寫啊寫啊,終於有一篇變成鉛字了,我給糟老頭去了一封信,連同那篇文字。

很快糟老頭來信了,看著那一個個厘米見方的字,一橫一豎上都帶著波紋,我似乎看見他在燈下,眯著腫脹的雙眼,用腫脹顫抖的手費力地寫信的樣子。

一百多個字,寫了兩頁紙,每一個字都在顫抖,看得我的心也顫抖起來,震出了淚。

後來,過了許久,我的又一篇文字在省報上發表了。我又給糟老頭去了一封信,然而這次,信件被退了回來,信封上赫然蓋著印章:查無此人。

後來我才知道,糟老頭死了,原來他腫脹的面容,顫抖的手,是病的。

時隔多年,我再次提筆追尋我的夢想,又想起糟老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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