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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無恥的戰爭,劉邦列項羽十條罪證,司馬遷、酈道元當幫凶!

文/薛建成

(苦心鑽研歷史著作,品讀別樣歷史。寫稿不易,原創作品,嚴禁惡意轉載、洗稿,保留追責權力。)

《史記·高祖本紀》記載:楚漢相爭之時,劉邦曾列項羽十大罪狀,其中第四項便是「項羽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冢,私收其物」。

本來嘛,一個流氓地痞出身的劉邦,與貴族出身的項羽「掐架」,直接開打就成了,輸贏也是次要的,怎奈劉邦用「十大罪狀」抹黑項羽,有點非君子所為(ps:劉邦或許認為,自己本來就不是君子,這點對他無效。)

而且,這《史記》雖然由西漢著名史學家司馬遷撰寫,但這段的真實性卻得打上大大的問號。正所謂成王敗寇,劉邦打敗項羽後建立漢帝國,在他的管轄範圍內寫歷史,肯定得合劉邦的口味,否則,寫了也不給你出版,而且有可能據實記載極有可能掉腦袋。

綜上所述,《史記》的記載以及劉邦所列的「十大罪狀」的可信度極低。

我們再來看看《水經注·渭水》中對於項羽盜掘秦始皇陵的記載:「項羽入關發之,以三十萬人,三十日運物不能窮。關東盜賊銷槨取銅,牧人尋羊燒紙,火延九十日不能滅。」,通過這段記載,我們似乎能夠穿透歷史看到那盜掘秦始皇陵的熱鬧場面,熊熊烈火令全身發熱。

這看似寫得有鼻子有眼的記載,真的可信嗎?

我們先來算算時間賬:《水經注》系北魏晚期的酈道元所著,酈道元生活在北魏(公元386年—534年);楚漢之爭大約發生在公元前206年,中間相差600年左右。

試問:如果真有這麼逼真的效果,司馬遷為何不在《史記》中進行記錄?那可是距離楚漢之爭年代最近,還原歷史真實可能性極大。那麼,既然《史記》都沒有如此生動逼真的記載,酈道元難道會玩「穿越」?回到那個年代親眼目睹了那一幕?這定然是不可能,也是非常滑稽的事情。

據現存史料記載,秦始皇對自己的「身後事」非常重視,皇陵的地宮之深、構築之牢、警戒之嚴想必是空前的。而且,秦始皇死後,秦二世胡亥為防止泄露墓內的布局和機關秘密,把參與地宮工程的工匠全部活埋在地道內。

試想,防範如此周密,縱然是擁有如此多機械幫助的現代人,進行秦始皇陵挖掘都絕非易事,何況數千年前肩背手抗的冷兵器時代,縱然項羽「力能扛鼎」,恐怕也難以實現。

而且,曾有一支陝西考古隊圍繞陵冢、陵園進行大規模的鑽探,發現秦陵地宮上的封土沒有局部下沉的跡象,僅僅有兩個直徑不足一米、深不過9米的小洞,項羽30大軍盜墓,難道就這點響動?這絕對是不科學的。

從目前地宮周圍出土的隨葬品來看,西墓道室仍保存完整的銅車馬陣,木質結構已完全自然腐敗,毫無火燒的痕迹,這與「三十日運物不能窮」「火延九十日不能滅」整個風馬牛不相及。

通過以上論述,不難發現,扣在項羽頭上的「火燒阿房宮」「盜掘秦始皇陵」等「黑帽子」,極有可能是劉邦集團為了抹黑項羽,憑空捏造栽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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