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關曉彤:愛就要大聲說出來,愛就要瘋狂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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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勿忘我 /輯勿忘我/圖網路
鹿晗關曉彤:愛就要大聲說出來,愛就要瘋狂一次
鹿晗?鹿晗是誰?
我不是追星族,我不認識他。
但我在《擇天記》里見!過!他!
外表斯斯文文,儒雅帥氣,眼神清澈有亮光,讓人一見就上心了。
不知為什麼?總覺得他身上缺少了某種特質。
哦!對!是一種純爺兒們的陽剛之氣。
就在前兩天,這個外表看起來有點溫柔的流量小生刷新了我所有的認知。
他突然向全世界宣布了他的戀情:大家好,給大家介紹一下,這就是我女朋友@關曉彤
坦蕩!大方!夠爺兒們!
服了!
這才是真男人的本色!
是的,愛就要大聲說出來,愛就要讓全世界都知道!
隨即,他的女朋友關曉彤也作了回應:哎呀嘛,咔咔的!@M鹿晗M
甜蜜得不要不要的,驚喜得語無倫次。
一時舉國轟動。
全世界都被這把狗糧噎著了。
那好吧,我們今天不妨借著這個話題,來懷念一下,那些年,因為愛情,我們為之而瘋狂的那些小故事。
說不定,你就是故事當中的男女主角,但千萬不要對號入座哦。
001:我們真是太有緣了
小A
在一次朋友生日會上,小A認識了一位男孩子,陽光活力,談吐自然,常常逗得大家哈哈大笑,靦腆的她也忍不住笑了。
每次聚餐,他都在場。每次聚餐,他總是有意無意地坐在她身旁,殷勤周到。
一來一往,大家漸漸熟絡了。
她莫名地對他產生了好感。
有一段時間,男孩子突然消失了。
她向朋友打聽,才知道他去了另外一個城市工作。
思念如水,害得她每晚睡不著,左思右想。
怎樣才能讓他知道自己的那點心思呢?
怎樣才能知道他對自己有沒有想法呢?
她摸了摸手上的CALL機,忽然有了一個瘋狂的想法。
她跑去小賣部,對著CALL機上的數字,撥了一個電話過去,對方很快就接通了。
「喂,你好,你是?」
「哦,你好,剛才是你CALL 我嗎?」
「啊,怎會,你搞錯了吧?」
「啊,是呀,那,那······」
眼看裝不下去了。
對方突然問:「你是XXX?」
「啊,是呀,你是?」
「你不記得我啦,我是XXX,正想CALL你呢,我們真是太有緣了,哈哈······」
「額······」
她手心冒汗,臉上熱辣辣,心裡奔騰著千萬隻小馬,抓住電話的手微微發抖,說了什麼,全忘了。
後來,他成了別人的最愛,而她則變成了「人魚公主」,每天對著她老公「吹泡泡」······
哈哈,看到這裡,你是不是想問:為什麼你這麼清楚?難道你······?
哈哈,我就是不告訴你。
其實這點小瘋狂算什麼?令人咂舌的還在後面呢。
002:荒唐一晚後,我們在一起了
嬌坤
那一晚,我接到了朋友的電話,叫我幫忙去關下店門。
知道他喝醉了,在去的路上我買了一杯薑茶給他。
鬼使神差,我居然還答應了陪他去唱歌。
本以為唱一會兒就回去了,結果他直接找了一家可以唱通宵的KTV。
到了房間後,我開始有點拘謹,他自己點歌自顧自地唱起來,也不搭理我。
他唱了一陣子,才慢慢將話筒遞給我。我接過話筒,開始唱了起來,他則在那裡喝啤酒······
就這樣,我兩基本沒有交流,我唱歌時他喝啤酒,他唱歌時我吃零食。
到了半夜,我實在撐不住了,就躺在沙發上睡著了。
迷迷糊糊感覺有一件衣服搭在我身上。我抬眼看了看,朦朧中看到他坐在離我最遠的一張沙發上,睡覺。
第二天一早,我倆走出KTV。
回想起昨晚自己的行為,覺得太荒唐了,雖然什麼也沒有發生過,但我還是覺得很羞愧,就一溜煙的跑了。
下午,再見他時,他居然向我表白了。
原來昨天晚上,他本來想借著酒勁兒向我表白,好不容易鼓足勇氣卻發現我睡著了······
他磕磕巴巴地解釋了一大堆。最後用極低的聲音說出那句:我喜歡你,做我女朋友好嗎?
後來,他就成了我的男朋友,再後來,他就成了我現在的老公。
原來世上最美好的愛情,莫過於你喜歡我的同時我也正好喜歡你。
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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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乖乖女的「小瘋狂」
小B
我自認自己是個保守又清高的乖乖女,從未做過瘋狂又出格的事情。
但自從遇見他,我就被打臉了。
在一次朋友聚會上,我認識了他,挺有感覺。相互留了電話號碼,打了兩次羽毛球,但他還是沒有主動聯繫過我。
於是,有一天,我靈機一動,編輯了一條信息給他:
「各位朋友大家好,因我的手機近日出現故障,有時電話會接聽不到,如果你有事情找我,歡迎也可選擇以下聯繫方式:座機:XXXX QQ號碼:XXXX MSN:XXX 郵箱:XXXX,謝謝大家!」
乍一看,這是一條群發消息,可是,我只發給了他一個人。(偷笑)
他信以為真了。
在平安夜的晚上,主動聯繫了我。
之後,我們之間的交往漸漸多了,自然而然成了男女朋友,走在一起了。他是我現在的老公。
有人說,人生至少該有一次為了某個人而忘了自己。
那麼,為了自己喜歡的人,為了餘生不留遺憾,瘋狂一次又何妨?
愛,就是一種瘋!
004:這一次為自己瘋狂
小C
從小到大,我一直是個聽話懂事的乖乖女,從沒讓父母操過心。
我和老公是同專業校友,80年代初,分配在國營照相館工作。
日久生情,我們戀愛了。我比老公大了整3歲,為此遭到雙方父母的強烈反對!
戀愛整整3年,父母始終沒讓步。
這期間老公辭職開始創業,他的店只是一個6平方米的鐵皮棚子,只做照片沖印,不接拍攝業務。
1987年初,我們租了城郊農民一間18平米的房間作新房。
初春,乍暖還寒,我們結婚了。
我們的婚禮,置辦了4桌婚宴。從新房到辦婚宴的酒店,僅100多米。雙方父母都沒來參加。
我們的婚禮,成了小鎮人們議論的話題。
親友們都為我的瘋狂捏把汗,但事實證明,我當初的抉擇是正確的。
如今,我們擁有房產幾千平米,攝影實體店營業面積上萬平米。
我們走過的路程可繞地球幾圈。
看著心愛的女兒走入幸福的殿堂,婚禮浪漫動人,轟動全城。
歷經滄桑,以結果告示眾人,我們瘋狂得繁花碩果。
愛一個人需要理由嗎?
不需要。
愛一個人需要年齡限制嗎?
不需要。
愛就愛了。
愛她就要大聲說出來;
愛她就陪她去流浪;
愛她就伴她去成長。
每個人都是朵綻放凋零的花。
如果愛,請深愛。不愛,絕不挽留。
-END-
心情閱讀隨筆生活牢騷
勿忘我
閑來無事,寫寫字。
雖不是專長,卻是愛做的事。
若陽光剛好經過,你剛好路過
那就最好不過了
願文字溫暖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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