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反腐最厲害的君主?殺15萬人反貪,死後為何依然貪官遍地
中國古代,歷代都無法避免貪污的存在。而且每到王朝末年都是官員魚肉百姓,貪污嚴重,民不聊生,導致滅亡。因此,在明清時期,皇帝接受前朝的教訓,下大力氣反腐。朱元璋建立大明後,就一直在開展鐵腕反腐。其採取的手段幾乎殘忍到極限。
一,他規定官員貪污10兩銀子,就可以判刑,60兩基本上就是罪大惡極了!60兩拿到現在,約等於現在3萬多塊錢,這能叫貪污么?但是朱元璋認為是。其二,殘酷的刑罰。朱元璋一旦抓到貪腐,那是毫不客氣的,輕點的直接發配,充軍,而大多數直接殺掉。而且殺的手段是剝皮抽筋,做成稻草人,放在公堂上。而且是有多少殺多少!
三,學《大誥》運動」,即朱元璋晚年為了整頓官僚隊伍清除腐敗現象,而在全國範圍內興起的一場官民大學習和群眾大造反運動。當時明代的法律,一旦發現貪腐、犯罪,可以直接扭送官府衙門,或者直接押到京城。任何一個人都可以衝進官府,捉拿他所不滿意的吏員!這招最狠,你看到貪官可以直接抓起來送到京城殺頭。
四,製造大案,洪武八年(1375年)的空印案,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聲勢都極浩大。兩案連坐被殺的達七八萬人。郭桓案,「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系死者數萬人。除此外,還對文臣進行過幾次大規模的集中清洗,如洪武四年(1371年)錄(甄別)天下官吏案,十九年逮官吏積年為民害者,二十年罪妄言者,聲勢都極浩大。他一時不高興,可能幾百上千人就掉了腦袋。因此洪武一朝成了文官們的地獄。
朱元璋採取了中國歷史上最嚴厲的措施來懲貪,對貪污之官,寧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由於誅戮過甚,兩浙、江西、兩廣和福建的行政官吏,從洪武元年(1368年)到十九年(1386年)竟沒有一個做到任期滿的,往往未及終考便遭到貶黜或殺頭。
從洪武十八年到二十八年,皇帝與百姓密切配合,嚴厲打擊貪污,幾乎無日不殺人。有些衙門,因為官吏被殺太多,沒有人辦公,朱元璋不得不叫判刑後的犯罪官吏,帶著鐐銬回到公堂辦公。在洪武時代做官,真的是一件極為危險的事。在這種恐怖氣氛中,不論大官小官,個個膽戰心驚,不知什麼時候就大禍臨頭。
傳說當時的京官,每天清早入朝,必與妻子訣別,有的家裡有好學之子,怕被郡縣所知,弄去當官,反而叫他們休學種地。有的為了避免被強征出仕,甚至自殘肢體。整個朱元璋時代,對貪官痛下殺手,據統計,被殺掉的貪官多達15萬之多,幾乎將全國官員殺了個遍。
讓朱元璋沒有想到的是,雖然他在世時,通過他的努力,貪腐現象得到了一時的抑制,然而卻積蓄了巨大的反彈能量。在他死後,腐敗又迅速發展起來,明代中後期,腐敗現象擴散並最終積聚,吞沒了整個王朝。大明最終以中國歷史上最腐敗的王朝之一被載入史冊。


※明朝開國第一武將,因為一碗剩菜被朱元璋要了性命
※此小國殺了兩萬華人,惹怒了一中國人他稱:再囂張,滅了你
※真的是小冰河期導致明朝的滅亡?真相是殘酷的,估計崇禎也後悔了
※明朝名將「瘋子馬」,韃靼騎兵怕他,嘉靖喜歡他,嚴嵩不敢惹他
※這些盜墓賊盜明代古墓 隨身帶「風水天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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