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園》
前情提要:
高漢目睹了Mula的奇蹟,華盛頓將槍抵在了他的頭上,身旁有跳舞的富蘭克林,和一名幾乎奄奄一息的老人,亞當斯。
十九
站在我眼前的是笑眯眯的富蘭克林,和他身邊矮小的……一名四五歲小孩。
亞當斯呢!?我看著眼前詭異的二人組,無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剛才在裡面時就在想,他的表情得有多麼好笑。」富蘭克林笑嘻嘻地說道,絲毫沒有半點驚訝的意思。他身邊的小孩究竟是誰?
「他叫高漢。」華盛頓說道。富蘭克林點點頭,插嘴道:「我知道,我們早就過了交換名字的階段了。」
「這孩子是?」我忍不住問道。
華盛頓和富蘭克林交換了一下眼神,後者緊接著說道:「我來照看亞當斯吧。你跟高漢出去走走,在這裡面不知道時間多少了。」
「是『不知道幾點鐘』。」華盛頓轉過頭對著我說,「有時候還得糾正一下這老外的中文。畢竟是外國人。」
富蘭克林在一旁怪裡怪氣地叫道:「嘿,don』t be racist(別搞種族主義那一套)。」
雖然他們變臉之快,各自的笑顏逐開也同樣讓我吃驚,但遠遠比不上眼前縮小了的亞當斯來得不可思議。唯一可以佐證這小孩就是亞當斯的是他臉上的傷疤,同樣的位置,同樣猙獰的臉龐。再就是眼神,無論形體怎麼變,眼神里的東西是不會改變的。亞當斯眼睛裡仍然有著那團熊熊烈火,說不出來的一種氣勢,如果硬要形容一下「熊熊烈火」是何等的樣子,那就像是在地獄裡走過好幾遭,把苦難都看盡了的那種烈焰,地獄裡翻滾著仇恨的火焰全收留進了這雙眼睛,乃至於之前病怏怏的亞當斯沒有流露過一絲自顧自憐的眼神。
現在眼前的亞當斯,也同樣如此——無論如何,若是我突然變了形體,眼神里恐怕交代了一切:不安、驚悚、懷疑與憤怒,而兒童形體的亞當斯雙眼裡,仍然是那團烈火。
眼前的亞當斯,雖然是孩童的軀體,卻似乎保留了亞當斯的意識。
「我們走吧。出去以後我慢慢跟你說。」華盛頓示意我一起走。我幾乎是戀戀不捨地回頭看了看亞當斯。我對這又一奇蹟感到太不可思議了。
「放心吧,華盛頓的中文比我好多了,讓她講更清楚。」富蘭克林沖著我們的背影喊道。
走出印第安洞穴,夜幕已經降臨。說實話,我沒有感覺到時間的流動。印第安洞穴像是一個曼哈頓市中心的時間黑洞,比任何一個日後我沉浸的空間的引力都要巨大。
洞穴外,月光灑在中央公園,跟第一晚見到華盛頓時一樣,樹影歪歪扭扭地順著微風舞蹈,濃厚的馬糞味道到了這時候也不再令人難以接受,因為這風裡還有著淡淡的果香,像是從我們身後湖泊對面飄過來的。
我們正在從稀疏的樹林間穿過。跟我進入洞穴前一樣,奇怪的是,整片並不算偏僻的樹林,竟然除了我們兩人之外,沒有一個人影。然而這在今天已經算是最平常的不尋常事情了吧,我心裡自嘲了一下。說不定這也是Mula的作用呢。
「你沒發現這附近沒有一名遊客么?」華盛頓突然開口問道。
我點了點頭,說:「今天白天時我就發現了。別說晚上了,就連白天都沒人。」
華盛頓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說道:「那你是如何在那天晚上出現在洞穴附近的呢?」
對啊,如果Mula有神力可以暗地裡起作用,為何那天我會出現在巨石附近,我又是如何能夠遇見華盛頓的呢?
華盛頓卻撲哧一聲笑出來,說道:「嚇嚇你,看看能不能套出什麼密碼。其實那天我之所以在洞穴外面,就是因為亞當斯不在,Mula沒法發揮作用,而我和富蘭克林卻又都因為工作的原因,需要待在洞穴里。富蘭克林不放心洞穴的安全,就讓我在外面盯著點。說來也有意思,一個大男人讓我一個女生去外面巡邏,好意思么他。」
此時的華盛頓,且不論她說了什麼,整個人的精神面貌與洞穴時的她大不一樣。
「所以Mula確實能夠驅趕遊客?」我問道。
「Mula能夠幹什麼,其實我們並不百分百清楚,它的能力太寬泛了。我說過的,它就像擁有靈魂一樣,與我們不同的是,它不僅擁有靈魂,還擁有超自然的力量。但倒也不是絕對的,我們也出現過Mula在洞穴時,仍有遊客出現在洞穴外拍打岩壁。只能說是Mula偷了個懶吧。」
穿過小樹林,踏上幾級石階,就到了馬車道上。馬車道上這一塊兒那一塊兒巨大的糞便,其中幾個還有明顯被人不小心踩過的痕迹。不遠處傳來腳底摩擦碎石的聲音。我抬起頭來,公園靠馬路一側有柔和的燈光打在我臉上,四周圍的路燈也被喚醒了。原始的動物本能幫助我在風中聞到了同類的味道。我終於回到了現代社會。不,或者說,我終於回到了正常人的社會。我回過頭,遠遠還能看見印第安洞穴的頂端。
那是一個時至今日,我每每想到無數個夜晚里走過它的情景,仍會全身戰慄的奇蹟。
而此時此刻,站在我身邊的這名中國女子,幾十分鐘前在那洞穴里用手槍抵住過我的頭。
「我想問你個問題。」我帶著小心翼翼的口吻問道。「剛才在洞穴里……」
華盛頓的臉突然一下就紅了。隨著我們朝中央公園的出口走去,越來越密集的人群也吵雜了起來。她用人群當起了擋箭牌,別過頭去,短髮輕飄飄地落在肩膀上,剛好蓋住半張沖著路燈的臉。
我突然想起來,在洞穴那麼久,我已經忘記了時間。拿出手機,發現已經晚上八點了。這時,我的肚子非常配合地叫了一聲。
紐約的食物是這樣的:若是按種類來看,初來乍到的人會下意識認為,這裡的美食必定比中國來得豐富。然而在很多美國人看來,紐約的許多舶來食物並不地道。許多美國人對紐約的食物仍然抱有地方保護主義的想法,認為哪怕是大都市的外地菜,也未必比家鄉土了吧唧的農家菜來得好吃。當然,對於他們不了解的食物則另當別論——從亞洲菜到法國菜到甚至澳大利亞菜,大部分美國人在紐約都捨得嘗試,畢竟對於他們來說,能來一次紐約也並不容易,堪比紅帽子老年團上一次京城。
然而,紐約當地人,或者居住過一定時間的外地人,則開始對舶來食物挑剔起來。中國人自然不用說,用不著幾個月就對曼哈頓的中餐門清兒,心裡列好了分等級的清單;黑人則穿街竄巷,找尋美國南方的味道,往往在哈林區和布魯克林能有好的運氣;而最挑剔的還是從小到大生長在曼哈頓的那一小撮白人,他們既沒有假裝包容外地食物的動力,也沒有擁抱紐約多元化的那種矯情,對於他們來說,所有的食物只有一個評判標準:好不好吃。這一點頗有中國武俠小說里武林高手的感覺——架子把式如何不重要,能招招到肉甚至滲入內臟,才是王道。
飢腸轆轆的我,則會傾向於選擇不排隊的路邊小店。而正因為我經常飢腸轆轆,曼哈頓許多街道不排隊的小店我都曾拜訪過,卻從來沒有當過一回回頭客。為什麼?因為在曼哈頓,不排隊的小吃店要麼不好吃,要麼稍微好吃點的就成了深夜約會的場所,瑟瑟寒風中蜷縮在披薩店談戀愛的窮年輕人到處都是。
唯獨此時此刻我和華盛頓坐著的這架古巴餐廳,在日後的日子裡我也經常惠顧。擺在我面前的烤玉米,和擺在她面前的烤木薯段,都是非常紮實的硬菜,而中間擺著的一盤油炸菜蕉,則也沒剩多少,飢腸轆轆的我們在等菜上桌前就吃了大半。而左右手兩邊,則是備受冷落的,贈送的蔬菜沙拉。
華盛頓吃得很慢,無論什麼時候我抬頭想要開啟話題,她的嘴總是鼓鼓的,全是食物。無奈,我只好放下刀叉,想等一等她。
「怎麼不快點吃?」她終於開口了。
「我看你吃得慢。我吃這麼快,不禮貌。」我答道。
她突然也放下了刀叉,說道:「我是一直在想怎麼跟你講整件事情比較合適。但在這之前,高漢,我有一個不情之請。」
說罷,她一把抓住我的手。很明顯,我感覺到了臉頰的燒熱感。
「你先說,怎麼了?」
「加入我們吧。」華盛頓的眼睛裡似乎含著淚水。「我們還差最後一次,最後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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