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放寬路測條件,自動駕駛汽車可於明年進行「無人」測試
目前,共有 42 家公司的 285 輛自動駕駛汽車在加州進行路測,但這些測試需要有專門的駕駛員待在車中。近期,加州車輛管理局修改了自動駕駛的相關條例,真正意義上的「無人駕駛」將於明年成為可能。
編譯 | 不定項
來源 | Theverge
作者 | Andrew J. Hawkins
近日,加州車輛管理局(DMV)修改了自動駕駛路測的安全條例,宣布將允許沒有方向盤、腳踏板以及後視鏡的自動駕駛汽車在不配置人類駕駛員的情況下進行路測。
在進行為期 15 天的公示之後,這些條例將被提交至加州政府,並於 2018 年中期開始實施。
Waymo 無人車
在過去一段時間,加州一直被視為是自動駕駛汽車測試的天堂。這些安全監管條例的修訂正是緊緊貼合谷歌和 Uber 等科技公司的自動駕駛汽車研發步伐。加州車輛管理局的官員說,目前共有 42 家公司獲得路測拍照,共有 285 輛自動駕駛汽車在加州的道路上進行測試。但出於安全方面的顧慮,這些汽車在進行測試時都需要搭配專門的駕駛員,這些駕駛員的規模大約為 1000 人左右。
新的監管條例生效後,科技公司將被允許在沒有人類駕駛員的情況下測試自動駕駛汽車,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無人駕駛」。
此前,2015 年發布的提案將沒有人類駕駛員的汽車視為「無稽之談」,這也包括了谷歌發布的一款沒有方向盤的原型車。但在今年五月,加州車輛管理局改變了原先的立場,同時提出一項新的提議,允許真正意義上的「無人駕駛」,並且將自動駕駛汽車的製造和銷售流程規範化。
近期,車輛管理局又發布了一些小型修訂,包括規定要求製造商在城鎮測試自動駕駛汽車時,應當通知當地政府。此外,車輛管理局還為製造商發布了一份新的報告模板,用於記錄自動駕駛汽車在路測時需要駕駛員緊急介入的次數。當測試級別上升或者其他技術指標提升時,運營方也應當向政府報告。
不過加州並沒有放款對自動駕駛卡車的禁令,堅持認為對超過 10000 磅的自動駕駛車輛需要制定一個單獨的監管程序。
美國國會也正在考慮立法,允許企業生產和部署沒有踏板和方向盤等傳統控制系統的汽車。擬議的法案還將禁止各州制定各自的的自動駕駛法案,但這可能與加州目前完善的制度相衝突。
可以肯定的是,讓加州的道路上充滿自動駕駛汽車仍然是一個遙遠的目標。製造商和科技公司仍需要聯邦政府的批准授權,才能讓更多的自動駕駛汽車行駛到公共道路上。
國會正在考慮增加聯邦機動車安全標準(FMVSS),豁免上限從 2500 輛提升到 100000 輛。儘管這顯得不太靠譜,但這意味著它允許汽車製造商和科技公司測試(並最終部署)成千上萬輛符合聯邦安全標準的自動駕駛汽車。
不過到現在為止,大多數科技公司正在測試的自動駕駛級別為 L3,這意味著它們仍然需要人工的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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