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用棒槌猛砸兒子腦袋,致其腦漿迸裂,為何對兒子如此殘忍?
都說虎毒不食子,人總是相信再狠毒的惡人,都不會願意傷害自己的孩子。而這個人卻用一個巨大的棒槌猛砸親生兒子的腦袋,甚至還表示,這種方法是只有貴族才有資格享受的。
古代的刑罰都十分殘酷,砍頭,刺青等都算是仁慈的。所謂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事實上,這些刑罰都是用來懲罰普通人的。對於犯了錯的貴族和高官來說,他們有自己專屬的貴族刑罰,用來表示自己的身份高貴。在這些貴族刑罰中,有一種酷刑是只有皇帝才能下令執行的,而且一般只有位高權重的重臣和貴族才有資格受刑。
這種刑罰名叫金瓜擊頂,是一種極其殘酷的刑罰方式。具體是怎樣執行的呢?就是使用一個巨大的瓜形的銅錘,擊打犯人的頭頂,最終讓他頭骨碎裂死亡。也有人管這叫腦袋開花。所謂的金瓜就是像面瓜一樣形狀的銅錘,面瓜是金黃色的,銅錘也是金黃色的,而且形狀和面瓜一樣,上面還要鍍上一層金,以示受刑者身份的尊貴。
這種刑罰只用來懲罰身在廟堂的高官貴爵,畢竟這是皇帝專屬的刑具,鍍金的銅錘也不是隨便用的。那麼這種刑罰是誰發明的呢?關於金瓜擊頂的發明,封神榜中曾提到是紂王最先使用了這種刑罰,用來殺自己的兩個兒子,用這金瓜一樣的大棒槌猛砸兒子腦袋。還將這種方法記載下來,留給後世使用。
在漢朝末年流傳推廣開來,到了唐朝時候,這種刑罰就十分盛行了。金瓜的形狀跟唐朝李元霸的武器擂鼓瓮金錘十分相似。不知道李元霸是否就是當時的行刑人呢?另一種說法是這是女真部落的刑罰,流傳到中原來,元明兩個朝代盛行了起來。
所謂最是無情帝王家,在皇權的爭鬥中,親情也薄如紙,父親也會對自己的兒子痛下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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