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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紅樓夢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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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酒那天晚上寶玉鬧了一場就睡了。

茜雪求去,應當在次日。但是「次日醒來,就有人回那邊小蓉大爺帶了秦相公來拜,寶玉忙接了出去,領了拜見賈母。」接寫秦鍾回家,秦氏姊弟的來歷,以及秦鐘上學的事,下一回寫入塾,茗鬧學。

再下面第十、十一回寫秦氏病,第十三回秦氏死,第十四至十六回秦氏出殯,秦鍾送殯,與智能發生關係,智能逃走,來找他,導致秦鍾之死。第十七、十八回大觀園落成,元妃省親,直到第十九回才再寫到寶玉的丫頭們。

因此第十九、二十回接連兩次提起茜雪之去,都是在李嬤嬤口中。要不是那句批語(「又用一攆字,屈殺寶玉」),讀者的印象是寶玉酒醒後仍舊遷怒於茜雪,回賈母把她打發了出去,全用暗寫;儘管這與寶玉的個性不合,給人一種模糊混亂的感覺。

似乎不應當這樣簡略。醉酒一回後,雖然一連九回都沒機會插入茜雪之去,內中第十、十一回是刪天香樓後補寫秦氏有病,一七六二下半年改寫的。

這兩回內原有的薛蟠戲秦鍾,賈璉因事出京都刪了。因為添寫秦氏病,又原有賈敬生辰鳳姐遇賈瑞,背景一直在寧府,無法插入茜雪的事,所以茜雪之去也刪了。

第二十回李嬤嬤訴說「當日吃茶,茜雪出去,與昨日酥酪等事,」庚本眉批:「茜雪至獄神廟方呈正文。襲人正文標昌(」目曰「誤):花襲人有始有終。余只見有一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嘆嘆!丁亥夏,畸笏叟。

」獄神廟「茜雪紅玉一大回」回目內想必有「獄神廟慰寶玉」。此回是一七六至六二年間寫的。當時如果知道茜雪走得不明不白,似乎無法寫她「獄神廟慰寶玉」。這時候一定還沒刪茜雪之去。

換句話說,寫獄神廟回的時候還沒刪天香樓,沒連帶改寫第十、十一回。這也是個旁證,可知刪天香樓之晚,補加秦氏病更晚。

茜雪只在第七、八兩回出現。第七回寶玉聽說寶釵病了,叫人去問候,茜雪答應著去了。第六至八回來自早本,但是遲至一七五五年左右才定稿,在那時期回末都用一副詩聯作結。

第八回回目各本紛歧,有一副從極早的早本保留下來的,「攔酒興李奶母討懨,擲茶杯賈公子生嗔」,可見早就有了遷怒茜雪的事。

此外還有第四十五回也提起茜雪:

鴛鴦紅了臉,向平兒冷笑道:「這是咱們好。比如襲人琥珀素雲和紫鵑彩霞玉釧兒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縷,死了的可人和金釧兒,去了的茜雪,連上你我這十來個人,從小兒什麼話兒不說……」

第五回寶玉房裡的四個大丫頭內有個漏刪的「媚人」,與襲人麝月晴雯並列。似乎早本有「人」字排行的丫頭:襲人媚人可人,大概都是寶玉房裡的,是他代改的名字,否則丫頭決不會叫這樣的名字。

可人只有此處一見,看來也是早本遺迹。但是彩霞是一七五四本才由彩雲改彩霞,所以此段是一七五四年或一七五四年後改寫過的,因此無法從而判斷茜雪之去是否舊有的。

如果早本遷怒茜雪一節還有下文,也是茜雪走了,然後在榮府勢敗後「慰寶玉」,「慰寶玉」也不會在獄神廟。在這階段,獄神廟只是巧姐巧遇劉姥姥的場所——

第四十二回劉姥姥替巧姐取名,靖本眉批內有:「……獄神廟相逢之日,始知遇難成祥,逢凶化吉實伏線於千里。……」——賣巧姐應在鳳姐死後。賈家獲罪後鳳姐還有個時期支撐著門戶——

「薛寶釵借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見第二十一回回前總批。——此後賈母逝世,鳳姐被休病故,榮府「子孫流散」。賣巧姐也許引起糾紛,巧姐被扣留在獄神廟作人證,類似甄英蓮之被牽入葫蘆案。

因此八十回後的情節有兩條路線,百回「紅樓夢」的與改抄家後的。不過後者獨有的只有莤雪紅玉獄神廟回與賈芸探庵。茜雪紅玉那一回也可能是根據原有的茜雪「慰寶玉」改寫擴充。

鳳姐不會在獄神廟,她與賈赦賈政賈珍賈璉等犯官一同被拘捕了。改抄家後,榮府二老的罪名加重,但是鳳姐的下場還是她個人的悲劇——被休棄。

抄家抄沒了她的私房錢,更徹底的毀了她,但是官司方面不會更嚴重,仍舊是間接的被賈雨村帶累,與賈璉同是涉嫌替雨村好友冷子興說情。

第二十七回紅玉去替鳳姐傳話回來報告,太複雜了李紈聽不懂,「李氏道:噯喲喲,……」句旁甲戌本夾批:「紅玉今日方遂心如意,卻為寶玉後伏線。」

下句是說紅玉去伏侍鳳姐,是使她以後在獄神廟能幫助寶玉。當然,鳳姐處是全家神經中樞,總比在怡紅院做粗活有施展的餘地。紅玉是林之孝的女兒,就是此處對白中提起的。

為什麼要改為林之孝之女?

是否使她在抄家的時候更有機會幫助寶玉?

曹俯抄家的時候,先奉召進京,雍正下令查抄家產,諭旨上有「伊聞知織造官員易人後,說不定要暗遣家人到江南送信,轉移家財。倘有差遣之人,著令[江南總督]范時繹嚴拿訊去的原因,不得怠忽。

」繼任江寧織造隋赫德的奏摺中也提起「總督范時繹已將曹俯家管事數人拿去,夾訊監禁。」當然書中不見得這樣寫,上夾棍刑訊這種慘酷的紀實正是需要避免的。

但是賴大林之孝不免被拘押問話,做林之孝的女兒似乎占不了什麼便宜。不過女兒也許可以去探監,順便探望獄神廟裡主人的家屬。

改為林之孝之女,是否抬高紅玉的身分,使她能嫁給賈芸為妻?周瑞的女兒嫁了古董商人冷子興。賈芸雖窮,是賈家族人,地位比冷子興高。林之孝的地位也比周瑞高,但還是不可能。

賈芸的舅舅勸他「便下個氣和他們的管家或是管事的人嬉和嬉和,弄個事兒管管」,庚本夾批:「可憐可嘆,余竟為之一哭。」管家正是林之孝。

改為林之孝之女,其實更沒希望了——林之孝一定反對紅玉嫁賈芸為妻。當然榮府勢敗後林之孝失去靠山,情形又不同了。但是紅玉似應在抄沒前嫁給賈芸,離開榮府,否則勢必與其他的奴僕同被圈禁,失去自由。

那就除非鳳姐代為撮合——賈芸也是她賞識的人。賈芸為了派差使的事來見鳳姐,也許被鳳姐看出他與紅玉的神情,成全了他們。鳳姐不見得這樣寬容。這是最嚴重最犯忌的事。

這都是難免的推測,但是只要再一想,返顧第二十四回寶玉初見紅玉,害她挨秋紋碧痕一頓罵這一節內,晴雯還有母親;第二十六回紅玉佳蕙的談話中,晴雯還仗父母的勢——

「可氣晴雯綺霞他們這幾個,都算在上等里去,仗著老子娘的臉」——二者都來自早本,一七六0本添寫紅玉與賈芸戀愛,伏下獄神廟回,改寫這兩節:

一加賈芸連日來見的報告,一加借筆描花樣,因而遇賈芸,但是這兩場的紅玉都與林之孝之女的身分不合,顯然還沒改為林之孝的女兒。可見是直到第二十七回鳳姐紅玉的談話中,方才觸機改為林之孝之女,在後文情節上並不起作用。

紅玉向鳳姐說:「我媽是奶奶的女兒,這會子又認我作女兒」,不但俏皮,也反映這些管家娘子巴結鳳姐,認這樣年輕的乾娘——這時代距金瓶梅中奴僕稱主人為爹娘還不遠——又使鳳姐詫異林之孝夫婦生得出這樣的女兒,無非極寫鳳姐激賞紅玉。

鳳姐問紅玉可願意去伺候她,紅玉回答:「跟著奶奶,我們也學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也得見識見識。」

甲戌本夾批:「且系本心本意——獄神廟回內。」細味這條批語,只能是說寶玉在獄神廟向紅玉表示歉意,他與鳳姐一樣識人,而不能用她;但是紅玉告訴他她是自己願意跟鳳姐去歷練歷練,長些見識。

如果紅玉已經嫁了賈芸,不算侄媳也是侄兒房裡人,寶玉就不便再提從前這些話。看來紅玉還在鳳姐房中。這小妮子神通廣大,查抄期間竟能外出活動——可能由於鳳姐帶病下獄,設法獲准送葯急救——也不會絕對違法,如行賄。

這是天子腳下,還不比外省,又是聖主,又是欽案。

賈芸紅玉並沒在鳳姐處重逢——難怪紅玉自第二十八回一去影蹤全無,除了清虛觀打醮大點名點到她,只在第六十七回鶯兒口中提起過一聲,直到第八十回都沒露面,要到獄神廟回才重新出現。

一到鳳姐處就此冷藏起來,分明只是遣開她,使人不能不想起宋淇在「論大觀園」一文中指出的:像秦可卿就始終沒機會入園——大觀園還沒造她已經死了;以及所引的第七十三回的批語:「大觀園何等嚴肅清幽之地」。

紅玉一有了私情事,立即被放逐,不過作者愛才,讓她走得堂皇,走得光鮮,此後在獄神廟又讓她大獻身手,捧足了她,唯有在大觀園居留權上毫不通融。到底脂硯是曹雪芹的知己:「姦邪婢豈是怡紅應答者,故即逐之。」

畸笏糾正他,是只看表面。

固然脂硯以寶玉自居,而比寶玉有獨佔性,火氣太大了些,也是近代人把紅玉賈芸與司棋潘又安的戀愛視為截然不同的兩件事,所以不以為然。

茜雪雖然不是被逐,是寶玉虧待過的唯一的一個丫頭,紅玉是被排擠出去的。偏偏是她們倆在患難中安慰他,幫助他,這種美人恩實在難以消受,使人酸甜苦辣百感交集,滿不是味。這一章的命意好到極點。

茜雪紅玉也像晴雯與金釧兒一樣,是音樂上同一主題而曲調有變化。將兩個平行的故事大膽的安排在一回內,想必有個性上的對照。

寶玉發脾氣的時候茜雪一句話都沒有,事後卻執意要走——在寶玉房裡她小時候跟襲人麝月好,想必她們一定極力勸解——她似乎性格比較「燜」,反應較慢,當然不像紅玉是個人才。

寫抄沒,從這兩個故人身上著眼,有強烈的今昔之感,但是我們可以確定寫抄家本身極簡略,沒有驚天動地的抄家的一幕。

「此書只是意於閨中,故敘閨中之事切,略涉於外事者則簡,……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筆帶出,蓋實不敢用寫兒女之筆墨唐突朝廷之上也。」(甲戌本「凡例」)

寫甄家抄家就根本沒說出原因來。

由於作者的家史,抄沒是此書禁忌的中心,本來百般規避,終於為了故事的合理化,不得不添寫藉沒。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又值書中歌頌的治世,不抄家還真一時窮不下來。

但是自從一七五四本加上探春預言抄沒,次年又補加秦氏託夢預言抄沒,直到一七六至六二上半年之間才寫了獄神廟回,難產時間之長與選擇的角度——從兩個多少是被摒棄的丫頭方面,側寫境遇的滄桑——顯然經過慎重的考慮,仍舊是一貫的「寫兒女之筆墨」,絕對不會有礙語或是暴露性的文字。

前面引過畸笏一七六七年的一條批:「襲人正文標目曰:花襲人有始有終。……余只見有一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嘆嘆!丁亥夏,畸笏叟。」

完全是旁觀者的口吻,是說「花襲人有始有終」這一回他只看過一次,是作者生前定稿後著人謄清的時候,與茜雪紅玉獄神廟回等「五六稿」由作者出借,被人遺失了。看來也沒再補抄一份,如果原稿還留著的話。

曹雪芹逝世四五年後,畸笏多少成為遺稿的負責人,因此聲明這件事與他無干。

「獄神廟慰寶玉」是一大回,所以這「五六稿」是五六回。內中應有賈芸「仗義探庵」,因為賈芸是一七六本新添的人物,當時還沒寫到榮府敗落後他怎樣「有一番作為」。

紅玉雖然還沒嫁給賈芸,他們的故事有關連,探庵這一回該也是差不多的時候寫的。

畸笏在一七六二年初夏將他新近的一條眉批移作回前總批(靖本第二十四回),加了一句:「醉金剛一迴文字,伏芸哥仗義探庵。」

似乎是剛看了探庵回,而這一回還沒有遺失。

前面說過,「五六稿」內的獄神廟回寫在一七六二下半年刪第十、十一回內茜雪之去以前,因為讀者如果不知道茜雪是怎麼走的,作者也無法寫她重新出現「慰寶玉」。

看來這「五六稿」就在一七六二年初夏謄清,當時畸笏看了「花襲人有始有終」與其他的幾回,隨即出借,久假而不歸,才知道遺失了。

探庵是去救誰?

第四十一回寫妙玉的潔癖,靖本眉批錯字太多,「新編紅樓夢脂硯齋評語輯校」(陳慶浩撰)只校出斷斷續續的兩句:「……所謂過潔世同嫌也。……他日瓜洲渡口勸懲……」

賈家獲罪後,妙玉當然回蘇州去,路過瓜洲渡口,遇見歹人——上了黑船?還是從前迫害她的權貴?第六十三回邢岫告訴寶玉,妙玉在榮府寄居是求庇護:「聞得他因不合時宜,權勢不容,竟投到這裡來。」

妙玉的仇家顯然不是地頭蛇之類,而是地位很高的新貴。書中人對當代政治表示不滿,這是僅有的一次。「不合時宜」四字很大膽,因為曹家幾代在悠長的康熙朝有寵,一到雍正手裡就完了,另有一批新貴。

太虛幻境第七支曲詞首句「氣質美如蘭」,甲戌本夾批:「妙卿實當得起」。下有:「到頭來依舊是風塵骯髒違心愿,好一似無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須王孫公子嘆無緣?」末句是說他們可以去嫖。

她被賣入妓院。這是百回「紅樓夢」里的情節。當然加抄家後也可能改寫。探庵是否變相妓院的尼庵?但是賈芸邀請當地的潑皮倪二同去探庵,當然是在本地,不是江蘇。

書中的老尼都不是好人,水月庵的凈虛之外,數十回後又有「水月庵的智通」。凈虛的徒弟有智善智能,智通想必是她圓寂後接管的大徒弟。

智通與「地藏庵的圓信」聽見芳官藕官蕊官要出家,「巴不得又拐兩個女孩子去,好作活使喚。」(第七十七回)但是此回回目「美優伶斬情歸水月」,顯然是芳官的結局。芳官不會再在書中出現。

書中一再預言惜春為尼。

百回「紅樓夢」里寧府覆亡,惜春出家是順理成章的事。

第二十一回回前總批引「有客題紅樓夢一律」,批者認為作詩者「深知擬書底里」,當然詩中的「自相戕戮自張羅」是有所指。探春預言抄家,也說「必須先從家裡自殺自滅起來,才能一敗塗地呢。」

探春這一席話是一七五四本加抄家的時候添寫的,比較大膽。在這之前,百回「紅樓夢」中只用甄家抄家來影射曹家。

但是如果曹俯抄家是有曹家自己人從中陷害,書中絕對不會敢影射這件事,因為反映在雍正帝身上,顯得他聽信小人。書名「紅樓夢」時期,題詩所說的自相殘殺,也只能改頭換面改為賈環爭奪世職。

書中深貶東府,但是百回「紅樓夢」中寧府獲罪慘重,對榮府除了帶累,當然並沒有加害。

自一七五四本起,改榮府罪重,第七十五回一七五六年定稿謄清時新添了一條批註,解釋回內大體原封不動的百回「紅樓夢」原文,寧府家宴,祠堂鬼魂夜嘆:

「未寫榮府慶中秋,卻先寫寧府開夜宴。未寫榮府數盡,先寫寧府異道(兆)。蓋寧乃家宅,凡有關於吉凶者故必先示之。且列祖祠此,豈無得而警乎?幾(凡)人先人雖遠,然氣遠(息)相關,必有之利(理)也。非寧府之祖獨有感應也。」

從末句看來,顯然榮府抄沒的時候寧府也倒了。改抄家後榮國公世職勢必革去,賈環無爵可爭,也仍舊沒改由東府來自相殘殺。

兩府齊倒,惜春為尼更理由充足了。

她這不像妙玉宦家小姐帶髮修行,自然被優遇。再碰上書中典型的老尼,被奴役外還要「緇衣乞食」——第二十二回惜春制燈謎批語——拋頭露面。有人打聽出她的來歷,對她發生好奇心,買通老尼,那就需要賈芸倪二探庵打救了。

值得注意的是探庵與獄神廟慰寶玉兩回的背景都不在賈家。顯然作者還沒有解決榮府充公後的住的問題。其實安排一個地方讓他們住還不容易?

難在放棄冷落的大觀園的景象,那是作者與脂硯從小縈思結想的失樂園,在心深處要它荒蕪下來殉葬的。這凄涼的背景大概像主題歌一樣時作時輟,貫串百回「紅樓夢」的最後十來回。

明義題「紅樓夢」詩二十首,這是最後一首:

饌玉炊金未幾春,王孫瘦損骨嶙峋。青蛾紅粉歸何處?慚愧當年石季倫。

首句有點語病,「未幾春」屬於下一句,是說沒過幾年苦日子已經骨瘦如柴了。末二句指襲人比不上綠珠,寶玉應在石崇前感到慚愧。可知百回「紅樓夢」里也是襲人嫁蔣玉菡。

第二十八回回前總批有:

茜香羅紅麝串寫於一回,蓋琪官雖系優人,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庚本這些回前附葉總批,格式典型化的都是一七五四本保留的百回「紅樓夢」舊批。「得同終始」也就是有始有終。批中所說的「後回」,我們幾乎可以確定回目也是「花襲人有始有終」。

畸笏不會沒看見過百回「紅樓夢」里「花襲人有始有終」一回。但是畸笏一七六七年批說他只在有一次謄清的時候看過這一回,隨即一共五六回被借閱者遺失。現在我們知道內中有兩回是新寫的:小紅茜雪獄神廟回與賈芸探庵。

時間在作者生前最後兩年內,可能是一七六二年初夏。作者自承「增刪五次」,但是批者都諱言改寫——除了刪天香樓一節情形特殊。——

例如脂硯關於香菱入園的那條長批,分析得那麼精密透徹,而純是理論,與事實不符——專為香菱入園而設的薛蟠「情」賴尚榮這人物都是早本原有的,不過在改寫中另起作用。

因為絕口不提改寫,批者逕將定稿的一回視為此回唯一的本子。所以畸笏只在一七六0初葉看過一次的「花襲人有始有終」一回是新改寫的,百回「紅樓夢」中的這一回根本不算。

襲人與蔣玉菡供奉寶玉寶釵夫婦,應在榮府「子孫流散」後,才接到家中奉養。所以改寫「花襲人有始有終」一回,因為此回也是背景不在榮府。此外同時遺失的兩三回,想必也是百回「紅樓夢」中原有的,經過改寫。

其餘的寫鉅變後的若干回,情節或情調太與榮府的背景分不開,因此沒動。所以這五六稿不會連貫。就連新寫的獄神廟回與探庵回大概也不連貫,因為抄沒後惜春出家,此後總還要經過一段時間,賈芸才去「仗義探庵」。

「五六稿」被借閱者遺失後,如果原稿還在,也沒再補抄,除了心緒關係,可能因為仍舊舉棋不定,背景問題還沒解決。

第二十一回寶玉不理襲人等,「便權當他們死了,毫無牽掛,反能怡然自悅。」庚、戚本批註:

此意卻好,但襲卿輩不應如此棄也。

寶玉之情,今古無人可比固矣,然寶玉有情極之毒,亦世人莫忍為者,看至後半部,則洞明矣。此是寶玉(第)三大病也。

[按:上兩條批有寶玉第一第二大病。]

寶玉看(「有」誤)此世人莫忍為之毒,故後文方能「懸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寶釵之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為僧哉?玉一生偏僻處。

靖本第六十七回回前總批如下:

末回撒手,乃是已悟。此雖眷念,卻破迷關。是何必削髮?青埂峰證了情緣,仍不出士隱夢。而前引即秋三中姐。(「中秋三姐」?——續書人似乎看過這條批,因此寫寶玉重遊太虛幻境的時候是尤三姐前引。)

靖本第七十九回批芙蓉誄有一條眉批:「觀此知雖誄晴雯,實乃誄黛玉也。試觀證前緣回黛玉逝後諸文便知」。「證前緣」也就是「證了情緣」。百回「紅樓夢」末回回目中有「懸崖撒手」與「證前緣」。

第二十五回寶玉鳳姐中邪,癩頭和尚與跛足道士來禳解,各本都批:「僧因鳳姐,道因寶玉,一絲不亂。」

因此鳳姐臨終應有茫茫大士來接引,但是寶玉出家,顯然並不是渺渺真人來度化他,而是正式到佛寺削髮為僧,總做了些時和尚才有一天跟著個跛足道士飄然而去,到青埂峰下證了情緣。這樣寶玉比較主動。

寶玉那塊玉本是青埂峰下那大石縮小的。

第十八回省親,正從元妃眼中描寫大觀園元宵夜景,插入石頭的一段獨白,用作者的口吻。石頭掛在寶玉頸項上觀察記錄一切,像現代遊客的袖珍照相機,使人想起依修吳德的名著「我是個照相機」——拍成金像獎歌舞片「Cbret」。

八十回後那塊玉似乎不止一次遺失,是石頭記載的故事快完了,所以石頭躍躍欲試的想回去。因此丟了玉並不使寶玉瘋傻,像續書里一樣,而是他在人間的生命就要完了。所以一再失玉有一種神秘的恐怖。

賈家出事後,鳳姐「掃雪拾玉」,顯然是丟了玉又給找了回來。省親元妃點戲,有一出「仙緣」,註:「邯鄲夢中。伏甄寶玉送玉。」

甄家抄了家,甄寶玉流為乞丐,出家得了道,把寶玉再次丟了的玉送了回來,點醒了他。寶玉不久就削髮為僧,人與玉一同走了。終於由渺渺真人帶他到青埂峰下,也讓石頭「歸位」。

第十八回介紹妙玉一段,庚本有畸笏極長的批註,計算十二釵已出現的人數,「又有又副刪(」冊「誤)三斷(段?)詞,乃情(晴)雯襲人香菱三人而已,」又推測副冊、又副冊還有些什麼人。

上有眉批:「樹處引十二釵總未的確,皆系漫擬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諱。壬午季春,畸笏。」

這條批第一個字有人指為「前」誤,俞平伯、周汝昌都接受這讀法。但是宋淇遍查草字,二字字形僅有一部份相似,極為勉強,所以認為「樹」字應作「數」字,是音誤,不是形誤。我也覺得對。

「末回警幻情榜」來自早本,情榜上「又副」作「再副」。「再副」改「又副」的時候,不預備情榜上再有「三四副」了。第五回警幻明言正冊外只有「下邊二廚」——

「寫著「金陵十二釵副冊,又一個寫著「金陵十二釵又副冊」——「余者庸愚之輩,則無冊可錄矣。」「三副冊、四副冊」已經改去,但是顯然沒有連帶改最後一回。

這「紅樓夢」的第一百回是從更早的早本里保留下來的。「末回警幻情榜」與「末回撒手」並不衝突——「懸崖撒手」一回內有情榜。回目內有「懸崖撒手」,也許沒有「情榜」。

第二十五回通靈玉除邪一段,庚本眉批:「嘆不能得見寶玉懸崖撒手文字為恨。丁亥夏,畸笏叟。」

一七六二年,作者在世最後一年的季春,畸笏已經看過百回「紅樓夢」末了的「懸崖撒手回」,發現他從前擬的十二釵副冊、又副冊人名錯誤,但是五年後又慨嘆他看不到「懸崖撒手」一回了。

當然這是因為此回改寫過,他沒看過的是此回定稿。這改寫的「撒手」回也遺失了。也許不在那「五六稿」內,否則他似乎不會沒看到。

寶玉出家,是從蔣玉菡襲人家裡走的。

改寫過了「花襲人有始有終」一回,理應帶改「懸崖撒手」回,照應前文。此外就我們所知,末回情榜早就該刪十二釵三副冊、四副冊了。

榜上女子歸入十二釵分等次,男子除了寶玉,不會沒有柳湘蓮秦鍾蔣玉菡,大概還有賈薔,因為畫薔的齡官一定在榜上。一七六0初葉改寫,可能添上賈芸。不過十二釵都是薄命司,賈芸紅玉多半是結局美滿的,那就榜上無名了。

此回寶玉去過青埂峰下後,該到警幻案下註銷檔案,再回西方赤瑕宮去做他的神瑛侍者。此後還要接寫寶釵的事,因為第一回甄士隱的歌詞有「說什麼粉正濃,脂正香,如何兩鬢又成霜?」

甲戌本夾批:「寶釵湘雲一干人」。

寫到她們老了,只能是在此處,除非寶玉做了十廿年或更久的和尚,考驗他的誠意。寶釵作「十獨吟」,可能是被遺棄後,也可能是以前流散鄉居的時候。那時候有寶玉,這時候也還有襲人作伴。

因此最大的可能性還是自第八十一回起的「散場」局面中,寶玉出園,探春遠嫁,黛玉死了。寶釵雖然早已搬出園去,各門各戶另住,也不會常與寶玉見面。這時候寫「十獨吟」,是「黛玉逝後寶釵之文字」(見第四十二回總批)。

末回除了寶釵湘雲,還寫到李紈賈蘭與族人賈菌。第一回甄士隱的歌詞有「昨憐破祆寒,今嫌紫蟒長」,甲戌本夾批:「賈蘭賈菌一干人」。太虛幻境關於李紈的曲文如下:

鏡里恩情,更那堪夢裡功名。

那美韶華去之何迅!再休提帳鴛衾,只這戴珠冠,披鳳祆,也抵不了無常性命。雖說是人生莫受老來貧,也須要陰騭積兒孫。氣昂昂頭戴簪纓,簪纓;光閃閃胸懸金印;威赫赫爵祿高登,高登;昏慘慘黃泉路近。……

李紈沒受到「老來貧」的苦處,但是兒子一發達她就死了。寶玉二十幾歲出家——十五歲(比今本大兩歲)的時候「塵緣已滿大半了」。——見全抄本第二十五回——

賈蘭比他小几歲,如果已經有了功名,不會不資助他,因此是在他出家後才發跡。所以也是在末回敘述賈蘭接連高中,彷彿是武舉,立了軍功,掛了帥印,封了爵,像祖先一樣。但是李紈沒享兩天福就死了。

第一回賈雨村「對月寓懷」一詩,甲戌本眉批中有「用中秋詩起,用中秋詩收。」當然不一定兩次都是雨村作詩。

第二回雨村很欣賞一個破廟裡的一副對聯:

「身後有餘忘縮手,眼前無路想回頭。」心裡想「其中想必有個翻過筋斗來的」,進去看見一個老和尚,「那老僧既聾且昏,(甲戌本夾批:是翻過來的。)齒落舌鈍,(又批:是翻過來的。)所答非所問,雨村不耐煩,便仍出來。」

又有眉批:「畢竟雨村還是俗眼,只能識得阿鳳寶玉黛玉等未覺之先,卻不識得既證之後。」

同回冷子興談榮府,講到寶玉的怪論與奇特的行徑,雨村代寶玉辯護,認為有一種兼秉靈秀之氣與邪氣而生的人物,一方面聰俊過人,而乖僻邪謬不近人情。

這就是雨村「能識阿鳳寶玉黛玉等未覺之先」。「卻不識得既證之後」,「證」是「青埂峰證了情緣」,在「末回撒手」內。顯然全書結在雨村身上。末了的中秋詩也是他寫的。

雨村丟官治罪,充軍期滿後,「眼前無路想回頭」,到荒山修行,看見青埂峰下一塊大石上刻著情榜,但是他並不欣賞榜上那些「情不情」、「情情」的考語。這就是他「卻不識得既證之後」。

當然大石上也刻著全部「石頭記」,否則他光看各人的考語,不知道因由,也無從了解起。

這樣看來,寶玉跟著渺渺真人來到青埂峰的時候,石頭一「歸位」就已經刻著「石頭記」全書,包括情榜,否則如果本來沒有,不會二三十年後石上又現出許多文字來。

因此寶玉「證了情緣」就是看這部書,明白了還淚的故事,大徹大悟後,也不想「天上人間再相見」了,所以絳珠仙子並沒出現。除了這「五六稿」——如果「撒手」回不在內,就是六七稿——還有一回也遺失了。

第二十六回馮紫英一段,庚本有兩條一七六七年的眉批:「寫倪二紫英湘蓮玉菡俠文,皆各得傳真寫照之筆。丁亥夏,畸笏叟。」「惜衛若蘭射圃文字迷失無稿,嘆嘆!丁亥夏,畸笏叟。」

第三十一回回末湘雲把她拾來的寶玉的金麒麟給他看,各本都有回後批:「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於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

下一回開始:

史湘雲笑道:「幸而是這個,明兒倘或把印也丟了,難道也就罷了不成?」寶玉笑道:「倒是丟了印平常,若丟了這個,我就該死了。」襲人斟了茶來與史湘雲吃,一面笑道:「大姑娘,聽見前兒你大喜了。」

史湘雲紅了臉吃茶不答。襲人道:「這會子又害臊了!你還記得十年前咱們西邊暖閣住著,晚上你同我說的話兒,那會子不害臊,這會子怎麼又害臊了?」

史湘雲笑道:「你還說呢,那會子咱們那麼好,後來我們太太沒了,我家去住了一程子,怎麼就把你派了跟二哥哥,我來了你就不像先待我了?」

此段寶玉告訴湘雲他珍視這麒麟,當然她知道他是愛屋及烏,因為像她那隻麒麟。他不會不知道她定了親的消息,但是仍舊向她示愛,是他一貫的沒有佔有慾的愛悅。

襲人提起的十年前的夜話,似乎是湘雲小時候說要跟襲人同嫁一個丈夫,好永遠不分開。——十年前當然是早本的時間表。按照今本,寶玉這一年才十三歲,黛玉比他小一歲,湘雲又比黛玉小,十年前至多是一兩歲的嬰兒。

第二十一回湘雲初次出現:「湘雲仍往黛玉房中安歇」句下批註:前文黛玉未來時,湘雲寶玉則隨賈母。今湘雲已去,黛玉既來,年歲漸成,寶玉各自有房,黛玉亦各有房,故湘雲自應同黛玉一處也。

顯然早本寫賈家不是從黛玉來京寫起的,還有「前文」,寫湘雲寶玉小時候跟賈母住一間房,也像後來寶黛一樣。

第十九回襲人自述:「自我從小兒來了,跟著老太太,先伏侍了史大姑娘幾年,」可見湘雲一住幾年,死了母親才回去了一趟,像第十二回黛玉回揚州一樣。

想必她家在江南,但是父母雙亡後跟叔嬸住,「小史侯家」在京中,所以到賈家來也不能長住了。她的地位為黛玉取代,所以總有點含酸。早本大概湘雲文字的比重較多,與襲人西邊暖閣夜談等事都是實寫的。

射圃是否在大觀園,不得而知。第二十六回賈蘭演習騎射,是在山坡上射鹿。寧府請客練習弓箭,是在天香樓下箭道上。大觀園內如果有個射圃,男賓入園不便,連各處的丫頭都要迴避。

當然,這是「後數十回」了——第十九回批註中有「下部後數十回寒冬噎酸虀,雪夜圍破氈等處」,指榮府敗落後寶玉的苦況。射圃回也在「後數十回」,當時園中人早已散了,難得有客來訪,一時興起,沒有理由不到荒園中習射。

第五十二回寶玉到王子騰家去,有許多隨從與排場,庚本批註:「總為後文伏線。」「後數十回」當有榮府衰落後寶玉出門應酬的慘狀,作為對比。

也可能就是應邀演習弓箭,不在王子騰或小史侯家——護官符上的王史薛三家與賈家「一損皆損,一榮俱榮」——而是在依然富貴的親戚故舊家中,對照才更強烈。湘雲的未婚夫是誰,始終沒有透露,也許就是衛若蘭。

不然就是湘雲家裡窮了之後對方悔婚,另許了衛家。這時候還沒過門。若蘭比箭熱了脫下外衣,露出佩戴的金麒麟,寶玉見是他賣掉的那隻,輾轉落到衛家,覺得真是各人的緣份,十分惆悵。——當然,也許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太虛幻境關於湘雲的畫冊與曲詞都預言早寡,與第三十一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雙星」衝突,一直是一個疑案。

第十二回跛足道人向賈瑞介紹他那隻鏡子:「這物出在太虛玄境空靈殿上,警幻仙子所制。」庚本眉批:

與紅樓夢呼應幻

「紅樓夢」指「紅樓夢回」,即第五回,因為回目有「開生面夢演紅樓夢」(甲戌本),「飲仙醪曲演紅樓夢」(庚本)。這條眉批小字旁註「幻」,是指示下一個抄本的抄手,「玄境」應改「幻境」。

這一回是關於賈瑞的,「風月寶鑒」內點題的故事,來自作者舊著「風月寶鑒」。搬到這部書里來的時候,此處有沒有改寫,把太虛幻境——原名「太虛玄境」——寫了進去?

倘是這樣,第一回、第五回連批語在內提起太虛幻境好多次——有時候光稱「幻境」——怎麼從來沒有一個本子有個漏網之魚的「玄境」?看來賈瑞的故事裡的「太虛玄境」是從「風月寶鑒」里原封不動搬來的。

移植到此書內的「風月寶鑒」,此外只有二尤的故事裡間接提起過太虛幻境一次。第六十九回尤二姐夢見尤三姐「手捧鴛鴦寶劍前來」,勸她「將此劍斬了那妒婦,一同歸至警幻案下,聽其發落」,沒有用太虛幻境名稱,否則一定也是「太虛玄境」。

自從「風月寶鑒」收入此書後,書中才有太虛幻境,一採用了就改「玄」為「幻」,所以第一、第五回內都是清一色的「幻境」。

還有個理由令人懷疑太虛幻境或玄境是此書一直就有的。太虛幻境的預言與第二十二回的燈謎與第六十三回的「占花名」酒令有點犯重,尤其是關於賈家四春與襲人的預言。第六十三回來自極早的早本,回內元妃還是個王妃。

是否因為太虛幻境是後加的,隔得年數多了,所以有重複的地方?第二十二回如果也是極早的早本,那麼太虛幻境就是跟著「風月寶鑒」一起搬來的,與最初的「石頭記」中這兩回相隔太久,以至於有些地方重複。

庚本第二十二回未完,到惜春的燈謎為止,上有眉批:「此後破失,俟再補。」似乎是編纂者發現此回的一回本末頁殘破,預備從別的本子上補抄來,但是結果沒找到,只在背面加釘一葉,補抄了兩條批。第一段是作者生前的備忘錄:

暫記寶釵制謎云:

朝罷誰攜兩袖煙……?[七律。詩下略。]

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嘆嘆!丁亥夏,畸笏叟。[靖本多一「補」字,作「未補成」,署名缺「叟」字。]到了現存的庚本,當然已經由同一個抄手一路抄下來了,因此筆跡相同。

回內賈政請賈母賞燈。

地下婆娘丫頭站滿。李宮裁王熙鳳二人在裡間又一席。賈政因不見賈蘭,便問「怎麼不見蘭哥?」地下婆娘忙進裡間問李氏。

李氏起身笑著回道:「他說方才老爺並沒去叫他,他不肯來。」婆娘回覆了賈政,眾人都笑說:「天生的牛心古怪。」賈政忙遣賈環與兩個婆娘將賈蘭喚來。

水滸金瓶里似乎都有「婆娘」這名詞,是對婦人輕褻的稱謂,帶罵人的口吻。此處應作「婆子」,指較年老的僕婦,因為有男主人在座,年輕的家人媳婦不便上前。書中「嬤嬤」大都是保姆。

至於職位低的「老媽媽們」,那是下江人的普通話,「婆子」是北方話。接連四次稱「婆娘」,可見不是筆誤。戚本也是一樣。

戚本此回是完整的,有寶釵制謎,那首七律,沒說出謎底。賈政猜謎,先看了元春的:賈政道:「這是爆竹嗄(庚本作)?」

後來看到惜春的詩謎:

賈政道:「這是佛前海燈嗄?」(庚本自此二句起缺)

「嗄」讀音介於「價」與「嬌」之間,是道地蘇白,「海上花列傳」等吳語小說里都通用。早期白話將「呀」寫作「」,如曲文中的「相公!」「夫人!」「嗄」改「」是此書改去吳語的一例。

此處第二個「嗄」字再加上「婆娘」充分顯示戚本此回可靠,是最早的早本,有時候夾著吳語,白話常欠通順,戚本獨有的回末一節文言更多。

回內寶釵生日演戲,有一個小旦。

鳳姐笑道:「這個孩子扮上,活像一個人,你們再看不出來。」寶釵心裡也知道,便一笑。寶玉也猜著了,亦不敢說。史湘雲接著笑道:「倒像林妹妹的模樣兒。」——庚、戚本同

看來早本湘雲比黛玉大,在第二十、第三十二回就已經改為「林姐姐」了,此處是個漏網之魚。寶釵生日是正月二十一,次日賈政請賈母賞燈,在上房

「賈母賈政寶玉一席,下面王夫人寶釵黛玉湘雲又一席,迎探惜三個又一席。……李宮裁王熙鳳二人在裡間又一席。」可以沒有賈赦賈璉,似乎不能沒有邢夫人。如果因為不是正式過節,只揀賈母喜歡的人,連賈環也在座。

早本賈家家譜較簡,「風月寶鑒」收入此書後才有寧府。原先連賈赦都沒有,只有賈政這一房——賈璉可能是個堂侄,因為娶了王夫人的內侄女,所以夫婦倆都替賈政管家。——

因此賈政不過官居員外郎,倒住著「上房」,「正緊正內室」,榮國公賈赦倒住著小巧的別院,沿街另一個大門出入。早先俞平伯在「紅樓夢研究」里彷彿就說過他們住得奇怪。

第二十二回籌備寶釵生日,「賈母……次日便先送過衣服玩物禮去,王夫人鳳姐黛玉等諸人皆有隨分不一,不須多記。」送禮吃酒看戲都沒提邢夫人。

賈母叫黛玉點戲,「黛玉因讓薛姨媽王夫人等」,也許可能包括邢夫人在內,但是似應作「讓薛姨媽邢夫人等」,不能越過她的大舅母,只把二舅母姊妹並提。——全抄本此回據程乙本抄配,此處作「讓王夫人等」,大概是因為賈母的一段對白:

黛玉因讓薛姨媽王夫人等。賈母道:「今日原是我特帶著你們取笑,咱們只管咱們的,別理他們。我巴巴的唱戲擺酒,為他們不成?他們在這裡白聽白吃,已經便宜,還讓他們點呢!」說著,大家都笑了。

賈母口中的「你們」「他們」將釵黛鳳姐等與她們的上一代對立,連薛姨媽都包括在內,是賈母的風趣。程本認為對親戚不能這麼不客氣,因此刪去「薛姨媽」。

寶釵生日邢夫人似有若無,但是賈母拿出二十兩銀子來給寶釵做生日的時候,與鳳姐有一段對白,末了賈母說:「……你婆婆也不敢強嘴,你和我梆梆的。」鳳姐笑道:「我婆婆也是一樣的疼寶玉,我也沒處去訴,倒說我強嘴。」

此處一提鳳姐的婆婆邢夫人,是有了賈赦之後改寫過,不像下半回賞燈猜謎是純早本。

自甲辰本到程本,此回都缺惜春謎,又把寶釵制謎移作黛玉的,打「香」或「更香」,另添寶玉寶釵二謎。俞平伯說:「甲辰本敘事略同程甲本而甚簡單,自更香一謎直至回末,作:

賈政道:」這個莫非是香?「

寶玉代言道:」是。「賈政又看道:南面而坐,北面而朝。象憂亦憂,象喜亦喜。打一物。賈政道:」好,好!大約是鏡子。「寶玉笑回道:」是。「賈政道:」是誰做的?「賈母道:」這個大約是寶玉做的。「

賈政就不言語,往下再看道是:有眼無珠腹內空,荷花出水喜相逢。梧桐葉落分離別,恩愛夫妻不到冬。打一物。

賈政看到此謎,明知是竹夫人,今值元宵,語句不吉,便佯作不知,不往下看了。於是夜闌,杯盤狼藉,席散各寢。後事下回分解。

這是從脂庚到程甲的連鎖,所補當比較早。今紅樓夢稿這回既據程乙本抄配,自在甲辰本之後……」(見「談新刊乾隆抄本百廿回紅樓夢稿」,中華文史論叢第五輯,第四四一至四四二頁)

俞平伯沒提起戚本此回與甲辰、程本這系統的關係。從表面上看來,是甲辰本續成庚本未完的這一回,程甲本又參看戚本添補加長,加上戚本這兩段:賈政回房傷感失眠;賈政去後寶玉寶釵鳳姐一場生動的小戲——但是改寶釵為黛玉。

程甲本沒發覺此處鳳姐的對白與甲辰本所加的寶玉謎語衝突:「剛才我忘了為什麼不當著老爺攛掇叫你也作詩謎兒。」分明寶玉並沒有制燈謎。

此外甲辰本「時值元宵」句日期錯誤,程甲本改了。其實甲辰本也是根據戚本增刪改寫的,與庚本無干。刪惜春謎,大概因為與第五回犯重,而又排列得較死板,四春順序下來。刪去賈政失眠一段,想必因為太娘娘腔多愁善感。

刪去回末那場精彩的小戲,正是因為鳳姐的對白與甲辰本新添的寶玉制謎衝突。程甲本又把後兩段都恢復了。

甲辰本並沒說竹夫人謎是誰的,因為這流行的民間謎語太粗俗了,一說穿是寶釵的,就使人覺得不像,寶釵怎麼會寫得出「恩愛夫妻不到冬」這種話?甲辰本這一段相當技巧,程本卻給添上「寶釵的」。

但是甲辰本寶黛釵三人制謎下有批註:「此黛玉一生愁緒之意」,「此寶玉之鏡花水月」,「此寶釵金玉成空」。

大概也就是改寫此回的人自批,免得讀者不懂。批語與正文中明點又不同些,因為不過是批者的意見,讀者可以恍恍惚惚將信將疑。

改這一回的,如果不是作後四十回的續書人,至少有續書的計畫,而且也是寫寶玉娶寶釵後出家。他不是夢覺主人,因為此本的「夢覺主人序」是這樣結束的:

書之傳述未終,余帙杳不可得;既雲夢者,宜乎留其有餘不盡,猶人之夢方覺,兀坐追思,置懷抱於永永也。

不是蓄意續書者的話。

這篇序開始說:辭傳閨秀而涉於幻者,故是書以夢名也。夫夢曰紅樓,乃巨家大室兒女之情,事有真不真耳。紅樓富女,詩證香山;悟幻莊周,夢歸蝴蝶;作是書者藉以命名,為之「紅樓夢」焉。

顯然書名「紅樓夢」,通篇沒提「石頭記」。而且此本目錄前、每回前後、每葉中縫都標明「紅樓夢」三字(見周汝昌著「紅樓夢新證」第一0二五頁)。

迄今誤作「甲辰本石頭記」,大概是因為當時(一七八四年)「石頭記」膾炙人口,「紅樓夢」沒人知道,書商見是同一部書,另加題頁,採用「石頭記」書名。

當然,續書人也用「紅樓夢」這名字。

這一個巧合,與甲辰本改第二十二回的人與序之間的矛盾,有一個可能的解釋:此本是續書人的前八十回,後四十回還沒寫完,或是起初不被接受,但是此書的八十回本是有市價的,十分昂貴,所以已經傳抄了出去,成為一個獨立的單位,輾轉落到夢覺主人手中。

戚本賈政猜惜春制謎後,自忖四姊妹制謎都是不祥之兆,個別分析,這一段太露骨,破壞了預言應有的神秘氣氛,文筆也乏弱。下接寶釵制謎。

庚本在惜春的謎語後截斷,回後附記寶釵制謎,不管是作者自己還是批者寫給作者的備忘錄,都是摘錄刪文中保留的一個謎語,並非摘錄一回本背面破損的闕文,其理甚明。

因此庚本此回與全抄本第二十四回同一情形,都是回末改寫抽換,而缺改稿。

畸笏似乎不會沒看過原有的第二十二回,但是因為一貫的不提改寫,只說「此回未補成而芹逝矣」,「補」可能是指回尾破失,也可能是未完待續,完全無視於戚本此回的存在。

第二十二回與第六十三回同是從最早的早本里保留下來的,而太虛幻境的預言寫得比較晚,相隔的年數太久,因此一部份與這兩回的預言重複。

太虛幻境在此書是後進,再加上賈瑞的故事中的線索,可知太虛幻境是跟著「風月寶鑒」一起搬過來的,原名「太虛玄境」,吸收入此書後改名太虛幻境。

這是在十載五次增刪中。有了太虛幻境,才有金陵十二釵簿籍,有紅樓夢曲。因此「增刪五次」後,書名改為「金陵十二釵」,畸笏又主張用「紅樓夢」為總名。

金陵十二釵都屬於薄命司,因此預言湘雲早寡。本來她是與衛若蘭白頭偕老的。「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是從早本保留下來的回目。這大概就是「白首雙星」的謎底。

一七六七年畸笏惋惜「後數十回」內的衛若蘭射圃文字遺失了,顯然「後數十回」其他的部份尚在。次年一七六八,乾隆三十三年,永忠作「因墨香得觀紅樓夢小說吊雪芹」詩三首。

墨香名額爾赫宜,是曹雪芹的朋友敦誠敦敏兄弟的叔父,但是比敦誠還小十歲(見趙岡著「紅樓夢新探」第一三四頁)。

他沒有「庚辰秋月定本」的八十回本「石頭記」,只有一七五四本前的百回「紅樓夢」,裡面想必缺衛若蘭射圃回,像「庚辰秋月定本」之缺第六十四、六十七回。

百回「紅樓夢」里賈家沒有抄家,獲罪後榮府仍聚居原址,「散場」在獲罪前,寶玉遷出園去,探春遠嫁,黛玉死了。

迎春之死大概也在這時候。

太虛幻境預言迎春婚後「一載赴黃粱」,「嘆芳魂艷魄,一載盪悠悠。」她是秋天出嫁的。合看第二十六與第七十九回批語,後文有瀟湘館「落葉蕭蕭,寒漠漠」,是黛玉死後「對境悼顰兒」。「落葉蕭蕭,」又是秋天了。

自一七五四本添寫抄家,一七六初葉寫獄神廟,關於「抄沒、獄神廟諸事」,代替原有的獲罪一回。八十回後獲罪前的幾回不受影響,不需要改。這幾回其實是百回「紅樓夢」的高潮。

因為避諱抄家,寫榮府受的打擊較輕,而將重心移到時間的悲劇上,少年時代一過,都被逐出樂園。此後禍發,只毀了寧府,榮府的衰落不過加速與表面化。

第七十二回林之孝已經在說「家道艱難」,建議遣散一部份婢女奴僕,出事後實行遣散,導致襲人之去。去後終於與蔣玉菡一同奉養寶玉寶釵夫婦,成為末一二十回的一條主線。

直到一七六八年,作者逝世後五六年,自八十一回起的這幾回定稿還保存在百回「紅樓夢」里,結果竟失傳了。在長期改寫中,早先流傳出去的抄本一直亦步亦趨,跟著抽換改稿。

為了節省抄工,各本除了甲戌本都可以稱為百衲本,回為單位,或是兩回為單位,原是一大回;也有幾回連在一起的整大塊早本,早本中又有保留下來的更早的本子。連甲戌本也原封不動收編了一冊搭一回的一七五四本——頭五回。

早本陸續抽換,一一變成今本,只有百回「紅樓夢」也許因為是較晚的本子中唯一完工的,有些書主捨不得拆成八十回本,所以遲至一七六0末葉還有。

八十回後的幾回定稿,與改抄家後有問題的幾回,以及「花襲人有始有終」、「撒手」諸回的初稿,都保存在百回「紅樓夢」里,而終於散失,不能不歸罪於畸笏等一兩個還在世的人。

畸笏只在忙著收集散批為總批,大字抄作正文,抬高批者的地位,附驥流傳。因此遺稿分三批:

一七六0初葉寫的「五六稿」:茜雪紅玉——有別於巧姐的——獄神廟回——至遲也在一七六二下半年前——與賈芸探庵回;「花襲人有始有終」等改寫的三四回;為借閱者遺失。改寫的末回「懸崖撒手」大概不在內,那就一共遺失了六七回。

自八十一回起數回,定稿。

自八十幾至九十幾回,除獲罪一回為茜雪紅玉獄神廟回取代,寫榮府敗落後仍住府中,與「五六稿」不連貫。內有「薛寶釵借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一回。

第二、三兩項在百回「紅樓夢」里,一七六八年尚在。永忠一七六八年寫的「因墨香得觀紅樓夢小說吊雪芹」的詩收在他的「延芬室集」中,上有瑤華眉批:「第紅樓夢非傳世小說,余聞之久矣,而終不欲一見,恐其中有礙語。」

出詩集距作詩,中間又隔了一段時間。

瑤華所說的紅樓夢恐怕已經是三十年後的刻本了——抄本出名的是「石頭記」。永忠明義所見的「紅樓夢」抄本「世鮮知者」。瑤華不會「聞之久矣」。

八十回本「石頭記」出了名,而未完,很神秘,書中又暗示後文有抄家,當然引起種種傳說,以為是後部有問題,被刪去,或是作者家裡人不敢拿出來。瑤華甚至於都不敢看,怕裡面有礙語。

作此批的時候永忠如果還在世,就可以告訴他百回「紅樓夢」里賈家並沒有抄家。其實加抄家後內容也絕對無礙。

來總結一下:

一七五四本前,書名「紅樓夢」時期已有林紅玉,一個怡紅院的丫頭,難得有機會接近寶玉。第二十四回寶玉初見紅玉一節內,晴雯有母親,是晴雯與金釧兒的故事還沒分裂為二的早本,因此寶玉初見這一場是舊有的。

此外明義「題紅樓夢」詩中詠小紅的一首寫寶玉替她梳頭,這一場今本改為第二十回麝月篦頭一段。

一七六0本改寫紅玉與賈芸戀愛,脂硯在一七五九年冬批書,顯然感到意外。有個批者推測賈芸後來「榮府事敗,必有一番作為」,可見原有的「後卅回」「後數十回」內沒有賈芸,是一七六本新添的一個人物。

紅玉調往鳳姐房中,也是個新發展。

調去後只有第二十九回清虛觀打醮大點名與第六十七回鶯兒口中提到她。戚本第六十七回此處作豐兒,沒有紅玉。戚本此回異文既多又壞,但是異文中的吳語「小人」與第五十六回相同,所以戚本此回還是可靠的。

顯然是一七六本添寫紅玉去伏侍鳳姐之後,才把此回的豐兒改為紅玉。但是「庚辰秋月定本」缺第六十四、六十七兩回,因此是一七六年後改的。

一七六二年冬作者逝世前,此回又改寫過一次,而且已經忘了上次興兒改在二門上當值,總至少隔了有一兩年。豐兒改紅玉該是一七六一年左右。

第六十七回分甲(失傳)、乙(戚本)、丙(全抄本)、丁(武裕庵本,己卯本抄配)四種。甲銜接今本第六十八回,回內鳳姐發現偷娶尤二姐時,賈璉還沒到平安州去。

參看此回與第六十三、六十五回各本歧異處,可知作者生前最後兩年在提高尤三姐的身分,改為放蕩而不輕浮。

第五十六回有一點與第六十七回乙矛盾。

此點經第六十七回丙改寫,而仍舊與第五十六回矛盾。第五十六回顯然與第六十七回乙、丙都相隔很久。第六十七回是二尤的故事。

「風月寶鑒」收入此書之後才有二尤。收入之後,此回又還改寫過一次,由甲變為乙,因此第六十七回乙已經不很早了。丙更晚——一七六一年左右才改寫的。第五十六回在時間上與二者相距都遠,只能是最早的早本。

第五十五回內鳳姐平兒談話中兩次將惜春算作賈政的女兒。戚本第二回介紹迎春的一句異文,「政老爹養為己女」,是解釋迎春為什麼住在賈政這邊。

但是因為賈政領養迎春不大合理,所以另加解釋,是賈母「極愛孫女,都跟在祖母這邊一處讀書」,刪去賈政領養迎春,只有全抄本漏刪。此後惜春改為賈珍之妹,但是勉強還可以歸入賈母孫女之列。

顯然惜春本來是賈政幼女,否則賈政領養迎春這句變得毫無目的——還有個寧府的人更需要解釋。

看來早本賈家家譜較簡,「風月寶鑒」收入此書後才有寧府,才將惜春改為賈珍之妹。第五十四、五十五回原是一大回,至一七五四本分作兩回,所以第五十四至五十六這三回同屬早本。

一七五四本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刪去第五十六回賈母等入宮探病,這一回不夠長了,因此在回末加上甄夫人來京一節,橫跨回尾與下一回回首——裝釘最便的改寫法。

甄家一段從早本別處移來,移植中改寫過,因此夢甄寶玉一節兼有早本與一七五四本的特徵:吳語「小人」、「長安都中」,回末沒有「下回分解」之類的套語。

下一回元妃託夢也刪去,所以庚本第五十六回末句下批註:「此下緊接慧紫鵑試忙玉」提醒作者移植另一回填空檔。

第五十六回內探春提起到賴大家去的事,指第四十七回賴家慶祝賴尚榮得官。第五十六回來自早本,因此早本原有第四十七回薛蟠在賴家戲柳湘蓮。

第四十八回脂硯有一條長批,說明香菱這人物不可不入園,以及賴尚榮與戲湘蓮都是為了香菱入園而設。但是第六十七回乙的異文透露薛蟠本來每年下江南經商。其實香菱隨時可以入園。

添寫第四十八回香菱入園這一回,才把薛蟠改為向不出門,並利用原有的戲湘蓮事件,促使薛蟠南下一次,造成香菱入園的唯一的一個機會。

脂硯那條長批不過是理論,並不根據這一個事例里的事實,因為此書批者都絕口不提改寫——刪天香樓是例外。

一七六0本又添了個墜兒替紅玉賈芸穿針引線,後文就利用墜兒偷蝦須鐲,代替另一個怡紅院小丫頭篆兒。篆兒改為疑犯,邢岫的丫頭。(未完待續)

聽說轉發的人會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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