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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文學的學科定位及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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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文學的學科定位及元

辜正坤

作者簡介:辜正坤(1951-),男,四川仁壽人,北京大學外語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外國語學院,北京100871

人大複印:《文藝理論》2003 年 03 期

原發期刊:《北京大學學報:哲社版》2002 年第 06 期 第 68-76 頁

關鍵詞:正名/ 元比較文學/ 亞比較文學/ 泛比較文學/

摘要:比較文學界何以出現反對人們進行文學比較這種怪現象?謎底在於:18-19世紀西方歷史比較語言學派通過歷史比較的實證方法,描述世界許多民族語言是如何相互影響、衍變的,以便勾勒出國際語言之間的關係史和譜系樹。Littérature Comparée(舊譯「比較文學」)這個概念就結胎於這樣一種歷史語境。傳統比較文學和歷史比較語言學二者都強調影響研究和關係史研究。誤創的學科名稱Littérature Comparée理所當然地被誤讀和誤譯成了「比較文學」,後來卻又歪打正著地孳乳出了更為名副其實的比較文學學派。澄清這種錯綜複雜的學科命名的糾葛,有助於揭示出中西文學比較在國際比較文學研究中特殊的比較價值。

1.比較文學學科正名的重要性

創建或定位任何一個學科的首要工作是正名工作。正名這個概念容易使我們聯想到儒家學說,因為它是儒家學說的核心概念之一。當孔子的弟子子路問孔子,如果他一旦管理國家政治,首先打算從何入手展開工作?孔子的回答是:「必也正名乎。」[1](P2506)當然,孔子的所謂正名,並沒有系統地從邏輯學或認識論方面澄清名實關係問題,而是非常明確具體地主張用周禮作為尺度去正名份,以擺正當時人們各自所處的政治地位和等級身分。他認為當時的社會混亂狀態首先是由於「名」「實」之間的混亂狀態造成的。所以他強調「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1](《論語·子路第十三》)。從他對政治問題上的名實之辨,可以看出他極其重視概念(名)和它所代表的具體事物(實)之間的關係。名不副實會引發出許多糾紛與問題。

國際比較文學界近百年來關於比較文學定義的爭吵正好證實了正名工作的重要性。究竟什麼是比較文學?學科命名的產生與歷史語境有何關係?學科命名是隨意的還是必須依從起碼的語義規範及由此而來的學科本體規範?如果一個錯誤的學科命名產生後,是由命名者負責還是誤讀學科命名的人負責?誤創的學科命名有否可能因弊成利,促成名實相副的真正有意義的學科?當代國際比較文學學派如何依據正確的命名及其內涵來加以劃分……所有這些問題,都和比較文學學科定位的命名問題糾纏在一起。因此,比較文學學科的正名工作確實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2.傳統比較文學與傳統比較語言學在學理上遙相呼應

許多學者認為比較文學這門學科是在19世紀誕生於法國。梵·第根(Paul Van Tieghem,1871-1948)、伽列(Jean-Marie Carré,1887-1958)和基亞(Maríus-Francois Guyard,1921-)可以說是這門學科的早期代表人物。他們強調所謂比較文學(Littérature Comparée)的基礎研究是影響研究,是事實聯繫(rapports de fait)性頗強的實證性研究,是所謂「國際文學的關係史」。顯然,這種比較文學實際上並不是本體意義上的文學研究,倒不如說是歷史研究的分支,或者至多是文學史的分支。為了以示區別,我把這種比較文學稱為傳統比較文學。

傳統比較文學對學科自身的定位思路,首先淵源於歐洲早期的比較語言學(Comparative Linguistics)(我稱之為傳統比較語言學)。然而中國比較文學界似乎至今未能對這門學科與當時西方語言學研究成果的關係加以強調和研究。雖然有的學者認為1800年法國動物學家居維葉(G.De Cuvier)發表的《比較解剖學》或德日昂多(J.M.Degerando)的《哲學體系的比較史》可能與這個術語有聯繫[2](P45),但比較文學(Littérature Comparée)作為一個學科概念的產生更有可能和當時顯赫一時的歷史比較語言學派的研究理路相關。眾所周知,正是運用歷史比較的方法,歷史比較語言學派取得了劃時代的學術成就。尤其是印歐語系語言家族的譜系關係得以初步理出一個頭緒,至少對於西方人來說,可謂具有哥倫布發現美洲新大陸那樣重大的意義。這種學術成果對比較文學的創始人無疑有一種相當強烈的暗示效應。比較語言學的舊名是「比較語文學」(Comparative Philology)。鑒於philology(語文)這個詞在美國和歐洲大陸常常意味著對文學作品進行學術研究,容易引起誤解,所以西方學者轉而使用比較語言學(Comparative Linguistics)這個名稱。同時,語言學界還有歷史語言學(Historical Linguistics)的分法。歷史語言學通常研究一種或數種語言的語音系統、語法和辭彙方面的短期變化和長期演化。傳統的歷史語言學和比較語文學結合起來就孳乳出了歷史比較語言學這個學科命名(Historical-Comparative Linguistics)。

歷史比較語言學的產生可以上溯到但丁(1265-1321)的《論俗語》(De vulgari eloquentia)。該書認為,「不同的方言以及後來的不同語言,是由一個原始語言,經過歷史變化以及使用者在地域上的擴散而發展開來的」[3](P183)。1786年,威廉·瓊斯(1746-1794)在他主持的孟加拉亞洲協會發表演說,鑒於梵語和歐洲語言之間的大量相似點,他宣稱它們必定有一個共同的起源。他的這一段話獲得國際語言學界的普遍引用。[4](P466)19世紀早期的歷史比較語言學家中最著名的學者可以推丹麥人拉斯克(Rask,1787-1832),德國人格里姆(1785-1863)以及葆朴(1791-1867)。1808年,F·施萊格爾的論文《語言和印度人的智慧》強調語言的「內部結構」(詞形學)對於研究語言的譜系關係十分重要。他創造了vergleichende Grammatik(即現在仍然常用來指稱歷史比較語言學的「比較語法」)這個術語。[3](P190)正是在他們的研究工作的基礎上,產生了19世紀中葉在語言學界最重要的語言學家施萊歇爾(Schleicher,1821-1868)的研究成果。施萊歇爾根據語言共同的特徵(辭彙對應關係、語音變化結果等),把語言分為不同的語系,並且為每個語系構擬一個共同母語(Grundsprache)。所有的語系都追溯到一個具有語系內各語言共同特徵的始源語言(Ursprache)。通過比較各語系間被證實的對應關係,可以構擬出這些語系的始源語。[3](P195)從上述語言學家們的研究可以看出一個共同的努力方向,這就是致力於通過歷史比較的方法,理清世界至少是歐洲各民族語言之間的譜系關係,用實證的辦法描述它們之間是如何相互影響、相互接受、相互衍變的。換句話說,歷史比較語言學家們是想徹底弄清國際語言之間的關係史,最終將全世界的語言都以一種類似施萊歇爾構擬的那種譜系樹模式(Stammbaumtheorie)描述出來。顯而易見,「比較文學」(Littérature Comparée)這個概念就結胎於這樣一種歷史語境。另外,Littérature這個詞雖然主要指稱文學,但偶爾也可以指廣義的文獻、文化。這給使用Littérature Comparée這個學科名稱的學者提供了根據需要隨意擴大或縮小學科包容範圍的方便。如果自己的研究成果是較純粹的文學,自然使用比較文學這個涵義。如果自己的研究成果屬於其他範圍,例如歷史或藝術之類,也可以因為比較文學可以朦朧地涵蓋他們,於是也坦然地使用比較文學這個學名。因此,Littérature Comparée對某些投機學者而言,成了一個富於彈性的萬靈學科。當這個學科比較熱門的時候,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把自己的一切文章都歸到這個學科的名義下。Comparée這個詞則是表明其研究方法側重像歷史語言學派擅長的那種歷史比較實證方法,這個詞雖然可以指對事物的同異兩個方面進行比較,但是更側重同的比較、側重相似點的比較。這和歷史語言學家們側重語言間的相似點比較和影響比較是如出一轍的。側重異的比較的法語詞是contraste,英語是contrast。這類側重差異的比較雖然也勢不可免地在研究中涉及到,但是沒有成為歷史比較語言學派和傳統比較文學學派的重心。

顯而易見,Littérature Comparée的創建者們心目中的願望是要追蹤歷史比較語言學派的成功軌跡和方法,以便取得像歷史比較語言學派所取得的那樣驕人的成就。他們從歷史比較的角度,把文學或文獻只是作為他們的歷史比較方法的實驗對象,側重異族、異語、異國文學之間的源流關係的尋根究底,以便最終勾勒出一副類似印歐語系語言譜系的西方文學文化血緣譜系圖。另一方面,法國比較文學學派中的若干學者還有意或無意地傾向於以法國文學或文化作為主要的源,而其他國家文學或文化則主要是流,從而實現法國文學中心論或歐洲文學中心論的實證研究。

綜上所述,Littérature Comparée這個概念從最初產生的時刻起,從語義上來說,就不是一個表意正確的概念,由於它的伸縮性太大(這是學科定位最忌諱的),很容易誤導文學界的研究者;從意識形態方面來說,則至少在潛意識中,是一種殖民文學文化觀念研究的投射。法國傳統Littérature Comparée倡導者的初衷顯然不主張進行純粹的文學研究,更不主張進行具有審美意義的文學藝術特點方面的比較研究,而是近乎自然科學研究那樣的重事實性史料聯繫和相互影響的實證性研究。簡單地說,這種研究取向已經註定法國學派所謂的「比較文學」研究主要是史學研究而非純粹的文學研究。

3.Littérature Comparée本不該翻譯成「比較文學」

正如舊時的容易引起誤解的「比較語文學」(Comparative Philology)最終要被「比較語言學」或「歷史比較語言學」所取代一樣,誤用的Littérature Comparée如果要保留其初創者的本意,則本不應該翻譯成「比較文學」,而應該按該學科創建者的本意,譯作「歷史比較文學」,或「異語異族文學源流考據學」,或「歷史比較文學考據學」或「異類文學源流比較考據學」之類。可惜的是,無論在法語或是英語中,我們都無法找到一個比較合適的簡單明了的概念。應該指出,Littérature這個單詞在現代絕大多數的讀者心目中,其主要含義還是文學,而非文化或文獻之類。因此,當他們顧名思義地將Littérature Comparée理解成「比較文學」的時候,他們並沒有錯。令人遺憾的是,法國的比較文學創建者們拋出這麼一個概念,卻又不允許人們從字面意義上來理解並應用這一概念,這就顯得有點滑稽。所以當一些比較文學研究者們依據這個學科名稱的字面含義理所當然地進行文學比較研究時,基亞卻在《比較文學》一書中鄭重聲明:「比較文學不是文學比較。」[5](P42)名為比較文學學科卻不要人們進行文學比較,這就好像打著「流行服裝店」招牌的老闆對蜂擁而來購買服裝的顧客說:「本服裝店不是銷售服裝的,而只是辦理服裝託運業務的。」於是出現了所謂正宗的比較文學學者試圖指責冒牌的比較文學學者「誤讀」了比較文學這個術語。但這壓根兒就不是誤讀的問題。明明你用的是Comparative Literature,怎麼不應該進行文學比較?難道你寫一個「黑」字,卻硬要別人讀成「白」字,才算不是誤讀么?其實真正的錯誤不是非法國比較文學學派學者誤讀了「比較文學」這個用語的問題,而是學科創建者——法國學派本身在術語方面的原創錯誤和後來的譯者不審原創者本意率爾譯之從而孳生出相應的誤譯問題。如果最初的術語創立者指鹿為馬,卻又要後來的學者不許把它當馬騎,只能當鹿對待,這就有點不公正。不從改進詞不達意的術語本身著手,卻要人們將錯就錯地接受這個術語的同時暗中在心裡修正這個術語,這不是應有的學術態度,而是有點強詞奪理。不能認為自己是某個術語的倡導人,就可以不顧起碼的語義規範而隨心所欲地解釋該術語的文義。誠然,學科創建者創建一門學科時,做出了貢獻,人們應該表示應有的尊重和感謝,但感謝並不意味著必須對施恩者指鹿為馬和用馬如鹿的行為也不分青紅皂白地表示屈從。更何況法國學派所倡導的這種重異類文學(主要是異語異族異國間的文學)源流研究,雖說在方法上界定較為周詳,但就基本學理思路而言,則並非法國人的獨創,它其實是一種文學文化研究中的必然現象,可以說是古已有之。例如在早期中華世界,百國爭雄、語言蕪雜、語言文學文化的多邊交織影響,就曾是古代學者關注過的題目。拋開五方之民,言語不通的時期不論,早期荊楚、齊魯、燕趙、巴蜀的文學文化差別不可謂不大。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的格局先天地就會促使有關學者留心各諸侯國及各民族之間在文學文化上的交互影響與接受。像孔子、孟子這樣一些來往於各國的國際大學者不可能不注意到國際語言文學文化(例如號稱15國風的各類詩歌)的源流關係。至少從漢魏以來,由於大量引入佛教文獻從而引發的儒道釋三教孰優孰劣、孰先孰後的大討論,就已經開了比較文學比較文化研究的先河。若細讀陸機的《文賦》,劉勰的《文心雕龍》,鍾嶸的《詩品》之類文論作品,便能夠看出關於異時異地文體文風的考源溯流,已經是學者們習以為常的風氣。關於這個問題,筆者另文研討,此不贅述。

4.法國比較文學學派不是核心的比較文學學派

既然標明「比較文學」的學科其本意卻不是文學比較或比較文學,而只是文學關係史之類的比較,其研究路向儘管擦著文學邊緣卻最終必然使這門學科變成史學研究而非正宗的文學研究,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法國比較文學學派其實並不是核心的比較文學學派,更稱不上正宗的比較文學學派。那麼究竟什麼才是貨真價實的比較文學研究?為什麼最初提出比較文學概念的人最後反倒有可能處於這個學科的邊緣?

全部的問題在於正名。這個工作我們在前面已經做了。現在只是從另一個角度討論這個問題。

如果法國比較文學學派提出的概念不是真正的比較文學概念,那麼什麼才是真正的或者說正宗的比較文學概念呢?

眾所周知,最初試圖回答這個問題的人是美國耶魯大學的雷納·威勒克教授。

1958年和1962年,在美國及布達佩斯相繼召開的國際比較文學年會上,威勒克首先對傳統的法國比較文學學派發起攻擊,指責法國學派的褊狹性。他的論文《比較文學的危機》指出比較文學危機的最嚴重的標誌是至今沒有明確的研究對象和特定的方法論。他指責傳統的比較文學研究過分強調惟事實主義、惟科學主義和惟歷史主義,只關注翻譯、遊記、媒介等文學作品之外的東西。按照威勒克的觀點,比較文學研究的核心課題應該是價值和品質而非乾巴巴的事實聯繫。換句話說,比較文學研究應該把重心放在研究文學本身的美學價值上,強調「文學性」(literainess)。比較文學研究所追求的最高理想和終極價值應該是理解、闡釋和傳播人類最優秀的文學作品和文學藝術的最高價值。

雷納·威勒克的基本觀點可謂振聾發聵。但應注意,威勒克的觀點背後也有著某種民族主義成分。美國建國不到三百年歷史,若只講影響研究,恐怕只好研究別國、主要是歐洲文學文化對自己的影響。這樣一來,美國文學就只能是一種歐美文學文化的附屬品。這是自認為已經是世界性軍事、經濟、科技霸主國的美國人不能屈就的格局,所以對國際比較文學原有的歐洲霸權的挑戰是勢所必然的。不過,美國人這種潛在的民族自尊心理倒也沒有對國際比較文學造成太多的文化偏見。客觀地說來,威勒克對法國學派的抨擊可以說是擊中了要害。歸根結底,比較文學最核心的東西應該是文學的比較,而不應該只是什麼枯燥的文學史料的比較與考證。這樣的觀點可以說把傳統比較文學的正宗觀念搞了個底朝天。其他不願無形中成為它國文學文化附庸的各國比較文學學者,不用說也多半會趨同美國學派的觀點,以便使自己有更多的學術研究空間。武林大會比武結束,法國學派雖未被打下擂台,至少也一定程度上不再堅持自己的盟主地位。此消彼長,從茲伊始,比較文學的研究中心就不可避免地從歐洲轉移到了美國。

應該特別注意的是,威勒克等人所代表的新比較文學研究取向,恰好與流行的被所謂誤讀了的「比較文學」這個概念所昭示的含義是相一致的。如果說這是一種將錯就錯,這也是一種令人欣慰的歪打正著式的將錯就錯。如果法國比較文學學派最初選定的學科名稱是諸如「歷史比較文學」或「異語異族文學源流考據學」、「歷史比較文學考據學」或「異文學源流比較考據學」之類,那麼,後來的所謂國際「比較文學」研究格局就會完全是另外一副樣子。

今天,名與實終於有可能真正相副了。一個錯誤的概念(名)依據自己本身的暗示作用,最終強迫現實(實)與它同構,這正是我在《互構語言文化學原理》一書中強調的東西。由此我們也不得不慨嘆當初孔子大聲呼籲「正名」的一番苦心。值得專門一提的是,也許從另一個角度,我們還不得不感謝非法國比較文學學派對這個學科命名術語的所謂「誤讀」和「誤譯」,因為正是他們的「誤讀」與「誤譯」使這個學科獲得了新生。

或許正因為「名」具有這種對現實的反構作用,於是,社會上一些拚命獵取名聲的所謂學者的心理也就變得可以理解了。這些人不是靠學術成就來成名,而是希圖靠成名來暗示其學術成就或促成其學術影響。不錯,只要有足夠的媒介關係,當今社會的炒作功能確實可以使一些人出人頭地。而大多數的民眾也確實可以被矇騙住。但是,歸根結底,名與實的不符是會招致反面結果的。如果一個具有近百年國際性影響的學術流派都會由於名與實不符的原因而勢所必然地被拋到邊緣,成為非核心比較文學學派,那些憑藉暫時的媒介關係而炙手可熱的所謂學術名人又豈能長期混跡於學術界而不被人們一朝拋棄?

5.元比較文學—亞比較文學—泛比較文學

如果法國比較文學學派已經不是核心的比較文學學派,那麼它是什麼學派?

首先,沒有疑問的是,法國主流傳統比較文學學派可以歸於異文學歷史比較考據派。這是一個相當科學的跨歷史——文學源流考據派。它的材料雖然多半與文學相關,但這些材料卻未必是核心的文學現象;它的方法是歷史比較考據的實證方法,但卻未必是文學研究的惟一的或最理想的研究方法。問題是這樣一個學派在比較文學的學科層面中應該如何定位?要定位一個學派的學科取向程度,必須根據學科的本體屬性將該學科進行層次歸類。然後才能看清楚該學派的具體地位。根據法國主流比較文學學派的基本特點,我認為,法國比較文學研究主要屬於介於亞比較文學和泛比較文學之間的研究,或稱為非元比較文學研究。那麼什麼是元比較文學或泛比較文學呢?

元—泛文學理論是我在1988年發表的一篇文章中提出來的。[6](P1-4)在該文中,我首次系統提出了元文學和泛文學的概念。界定了文學的元功能、亞元(准)功能和泛功能等等。所謂元文學指的是本體文學,它的主要特點是純審美+娛樂性;泛比較文學則指的是非本體文學,它的主要特點是實用性和跨學科性;介乎二者之間的是亞元文學,它的主要特點是認知性、娛樂性兼功利性。這一文學原理應用於其分支比較文學的結果,就是元比較文學—亞比較文學—泛比較文學理論。

5.1.元比較文學主要特徵

「元」的本義是本體、始源的意思。「元,始也。」[7](P1、許慎:《說文》)「元者為萬物之本。」[8](P797、《春秋繁露·重政第十三》)因此,元比較文學就是本體比較文學的意思。由於有的學者將來自希臘語前綴的μετα-(英文meta-)(意為「超」,「在……之後」,「在……之上」,「在……之外」,「和……一起」等)誤譯作了「元」,造成了某種學術用語的混亂,因此,有的人看到「元比較文學」這個概念時可能會產生習慣性誤解。[9]元比較文學的主要特徵包括以下八個方面:

(1)元比較文學與傳統比較文學主張不同,即不是強調比較同的方面,而是強調比較異的方面。許多學者認為文學研究是為了最終發現文學的一些普遍規律。因此,他們往往把研究的重點放在了尋求異國或異族文學的相似點上面,這是一個誤區。恰恰相反,我認為比較文學的研究重點應該放在研究異語異族異國文學的差異方面。在一般情況下,越是相似點越多的異類文學,其比較價值越低。越是相似點越少的異類文學,其比較價值越大。或者說差異越大的異類文學,其比較價值越大;差異越小的異類文學,其比較價值越小。即:異類文學的比較價值與其差異點的數量成正比,與其相似點的數量成反比。

要闡明這一點是不困難的。相似性太接近的比較對象難以通過比較發見自己的特色。而差異越大,越不相似,則越易於用以鑒別他者和自身。比如說用北京人來比較北京人,難以看出北京人的特徵。但是如果用北京人來比較巴黎人,則各自的特點一目了然。

特別要注意的是:一些學者往往習慣於把自然科學的研究原則不加區別地照搬到人文社會科學中來,或者不加區別地認為自然科學的法則在原理上和人文社會科學的法則即使不是同構也是同向的。自然科學的某些法則確實和人文社會科學法則相通,但在某些特殊領域,自然科學法則和這些領域的法則是不相容甚至恰好是相反的。所謂的這些特殊領域尤其適用於指稱藝術領域,例如文學領域。在文學上,一部作品和另一部作品相比,其藝術形式和技巧相似點越多,其藝術價值越低。這是人所共知的現象。當某兩部文學作品幾乎完全雷同時,在邏輯上,其中的某部作品的價值必然趨近於零——因為它極有可能是抄襲。在當代學者的眼中,藝術作品的價值越來越取決於其相對於其他作品的特殊性,或者說獨特性。這種獨特性即老黑格爾所謂的特定的「這一個」。人們會厭倦千篇一律的作品,正因為它們的相似點太多。獨創性因此獲得大多數文藝理論家的青睞。

然而,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正是這同一類理論家們,在研究比較文學的時候,卻又莫名其妙地強調異語異族異國文學間的相似點,而不是強調它們的獨特性,這在邏輯上是自相矛盾的。當然,這種自相矛盾是容易解釋的,因為我們現在是在使用合乎比較文學這個命名的邏輯語義的情況下來闡述比較文學的,而傳統的比較文學學者則是在幾乎完全不同的另一個所謂的「比較文學」(其實是文學的歷史比較考據學)這種語境中來討論比較文學的。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個世紀以來,西方文學理論界總是天真地熱衷於尋找那能夠統攝、解釋一切文學現象的所謂普遍規律(所謂對「同」的研究)。這在哲學上來說倒有些意義,彷彿在重溫莊子的《齊物論》。但對於文學研究而言,普遍規律的意義就相應要小得多。許多學者不明白,文學方面的普遍規律固然也有,但是到頭來往往過分抽象,根本無法真正解釋千變萬化的文學現象。他們千辛萬苦地找到的普遍規律,最後往往被證明在實踐中是無足輕重或作用很小的。因為,他們不明白,在藝術領域,或者說確切點,在文學藝術領域,最有價值的不是抽象的一般規律而是若干較為具體的特殊規律。比如說文學是人學,這可以說是一條普遍規律吧?但是,它究竟能夠給我們多少東西呢?你可以說莎士比亞之所以能夠和曹雪芹一樣打動千百萬讀者的心靈,其藝術訣竅就在於文學是人學,可是這其實是一種空洞的陳述,並沒有給我們真正有用的文學解釋。而至於可以說一切文學作品之所以動人,都是因為它們的人學。這聽起來,堂而皇之,但其實是空洞無聊同語反覆。文學本來就是指人的文學,因為一切文學作品當然是人寫出來的,當然是描寫人並為人服務的,你能夠想像有許多作家主要是在為野豬或狗熊寫作嗎?更何況文學是人學這種說法也可以推而廣之地說成美學是人學,哲學是人學,倫理學是人學,政治學是人學,如此等等。這真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普遍規律了。但是它們並沒有告訴我們什麼真正有意義的知識。德國學者韋伯說:「對於具體性的歷史現象知識來說,那些最普遍的規律,由於缺乏內容,便顯出極小价值。一個概念的有效性(或適用範圍)越是廣泛,它就越是引導我們離開現實的豐富性,因為,為了包括儘可能多的現象的共同要素,它就必須儘可能地抽象,由此便脫離了內容。」[10](P154)所以,我們也可以說,在若干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一種規律越是具有普遍性,它的實用性就越小,它的相對價值也就越小。明白了這個道理,我們就明白了元比較文學為什麼要把研究的重點放在研究異語異族異國文學的差異方面的理論依據了。

(2)元比較文學側重不同語言間的文學的比較。比較文學必須名副其實地比較文學,這是不言而喻的。同時,比較文學還強調比較的對象應該主要是不同語言間的文學的比較。文學藝術,歸根結底主要是語言的藝術。但是,有的比較文學學者卻更強調不同國家文學的比較。我以為,後者和前者在概念上有時是重合的,有時則是交叉的,應該區別處理。所謂重合的,是指作為比較對象的雙方文學,既是使用兩種不同的語言,也是從屬於兩個不同的國家。例如法國文學和俄國文學,就是如此。所謂交叉的,是指作為比較對象的雙方文學,在地域和主權上分屬兩個不同的國家,可是在語言上卻使用同一種語言,或者相反。例如英國文學和美國文學,韓國文學和朝鮮文學。處於交叉狀態的雙邊文學的相似性太大,比較價值相對較低。也就是說,以國別文學作為比較對象時,有時其比較價值可能較低,而以不同語言的文學作為比較對象,則能夠有相對穩定的較高的比較價值。

當然,元比較文學研究也研究雙邊文學的同的方面,探究共有的文學規律(異中求同),但是重心放在同中求異上。

(3)元比較文學側重藝術形式的比較,具有明顯的純審美傾向。這種比較把重點放在聲律、格律、意象、比喻、象徵、情節、敘事技巧和模式、人物塑造、文體、文學類型,文學批評(包括鑒賞理論)等等因素上。

(4)元比較文學把研究重心放在發現不同語言載體中的文學的獨特的審美機制上,尤其是那種只為某種民族和語言的文學所獨有和具有的審美特點和審美機制。例如中國文學與西方文學相比,由於其語言差別大,就具有特別大的比較價值,比西方文學系統內部的文學比較對象具有更多的獨有的審美特點和機制。關於這一點我在後文還要闡述。

(5)元比較文學研究並不認為一切價值判斷都是客觀公正的,但是這並不妨礙比較文學研究大膽地進行價值判斷,鼓勵研究者對所研究的對象做大膽的主觀評估。

(6)元比較文學研究鼓勵平行研究。所謂可比性不能只建立在相似點上,相異點也照樣具有同等的甚至更大的比較價值。

(7)元比較文學研究引入文學翻譯理論。元比較文學認為,比較文學涉及至少兩種以上的語言材料的比較研究,而其研究結果卻又必然只可能在同一個研究成果(例如同一篇文章中)藉助於一種語言來加以陳述(例如中國學者用中文寫作或法國學者用法文寫作),這就使得比較文學學者在使用另一種或一種以上的其他語言材料時不得不通過翻譯過程或已經有的翻譯材料來進行研究和表述研究成果。這意味著什麼?這意味著翻譯能力與翻譯理論,尤其是文學翻譯能力和文學翻譯理論勢所必然地成為比較文學研究的初始要求和必要的工具。關於這個問題,我曾在80年代初組織文學與翻譯研究學會的時候加以反覆闡述,此不贅述。

(8)元比較文學研究的方法也儘可能地採用比較的方法和實證的方法。

十分明顯,上述特徵與比較文學的美國學派的特徵較為接近,但是並不完全一樣。而且美國比較文學學派並不只是具備上述的許多特徵,它也具備泛比較文學的若干特徵。[11]

5.2.亞比較文學主要特徵

亞比較文學又稱准比較文學。它在文學性(literariness)上低於元比較文學。但是它特別注重實證性和考源溯流,類乎一種歷史考證學,與我國乾嘉學派的考據學研究的精神上可謂一脈相承。亞比較文學研究主要有以下特徵:

(1)亞比較文學主要側重兩國或多國文學之間的相互影響比較。

(2)亞比較文學特別側重使用比較的方法和實證的方法。

(3)亞比較文學側重源流學研究。

(4)其他可能的因素。

顯而易見,亞比較文學特徵與上述傳統的法國比較文學學派的大部分主張很相近。鑒於亞比較文學的特徵是比較文學界都十分熟悉的特徵,不再進行仔細闡述。

5.3.泛比較文學主要特徵

(1)泛比較文學側重媒介學研究。

(2)泛比較文學鼓勵文學與他學科相結合的研究,允許以文學性為主,其他屬性為輔的比較研究。也就是:

文學+他學科(科際研究的全部對象):

文學+法律法制文學;

文學+哲學哲理文學;

文學+宗教宗教文學(例如基督教文學);

文學+政治政治性文學;

文學+歷史歷史文學;

……

(3)泛比較文學也鼓勵他學科與文學研究相結合的研究,允許他學科屬性為主,文學性為輔的比較研究。這已經成了一種過度泛比較文學研究。也就是:

他學科+文學:

哲學+文學詩性哲學(例如尼采);

經濟學+文學文學經濟學;

社會學+文學文學社會學;

歷史+文學文學歷史(史話);

……

泛比較文學第(1)項是法國傳統比較文學學派的特徵。其餘的的特徵則是典型的跨學科研究,也是美國比較文學學派中的某些學者十分倡導認同的。

在元泛比較文學系統中,美國比較文學文學學派主要屬於元比較文學層面,但是也有相當一部分屬於泛比較文學層面甚至過度泛比較文學層面。過度泛比較文學實際上與普通的跨學科研究沒有什麼大的區別。如果認為這類研究也是正宗的比較文學研究,那麼古今中外不知有多少學者是正宗的比較文學家。就拿馬恩列斯毛這樣一些政治家來說,他們都曾經發表過許多以政治和哲學觀點來看待文學的文章或專著,難道他們都是正宗的比較文學家嗎?按照這種邏輯,馬克思討論斐·拉薩爾的歷史悲劇《弗蘭茨·馮·濟金根》的書簡,恩格斯的《詩歌和散文中的德國社會主義》,列寧的《黨的組織和黨的文學》,以及毛澤東的《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可能都不得不推為比較文學研究的經典著作了。在過度泛比較文學的思路下,一些人把哲學與文學,經濟學與文學,法學與文學,甚至弗洛伊德與文學之類,都歸入本體的比較文學之列,這就有些荒唐了。但把它們歸入泛比較文學還是可以的。

大體上說來,通過以上的歸類,我們就很容易看清目前國際國內各種比較文學研究處於什麼樣的學科層面上,他們之間具有什麼樣的關係。在這樣一種視野中,中國比較文學學者可能更容易冷靜下來,思考決定取一種什麼樣的研究途徑更合適。在比較文學的旗幟下,我們的態度應該是重點發展元比較文學研究,適當進行亞比較文學研究,不反對泛比較文學研究。也就是說,比較文學不要忘記自己的本體學科依據,如果被喧賓奪主,對於一門學科的建設是弊大於利的。

6.對國際比較文學研究的批評

首先,法國學派力主科學的實證的比較的研究方法,重視世界文學發展的有機聯繫,以尋求類似世界語言系統的譜系樹為目標的源流探索,是具有重大的開拓意義的。法國比較文學學者那種孜孜不倦、嚴謹求實的科學態度仍然是比較文學界應該遵循的榜樣。但是,由於法國比較文學學派在學科定位上機械照搬歷史語言學派的理路,丟掉了比較文學當以比較文學作品或文學理論為中心這種起碼的學科本體審美要求,作繭自縛地局限於史料性質的事實聯繫與過多的非文學因素考據,使比較文學名不副實,最終導致比較文學成為狹義的史學研究而非文學研究,這是應該引為教訓的。

其次,美國比較文學學派力挽狂瀾,促使有點名不副實的傳統比較文學研究回到真正的文學研究的軌道上來,注重文學的本體特徵,如審美價值和倫理價值之類的人文關懷,這是有巨大功勞的。但是美國學派有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的趨勢,過分濫用比較方法,不適當地誇大泛比較文學研究的作用。泛比較文學由於有著廣闊的研究空間,無限擴大了比較文學的界限,其實等於把比較文學的研究對象等同於幾乎一切人類文化領域,這勢必最終消解比較文學研究學科本身。如果比較文學什麼都是,它就實際上什麼都不是。因此,中國的比較文學學者要特別注意不要掉進這個陷阱。

由於美國學派推波助瀾的作用,許多國家(包括中國)的比較文學研究實際上都在一定的程度上不知不覺地混淆了比較文學與其他學科的基本差別,失掉了自己特有的學科研究對象,試圖囊括一切學科,結果就消滅了自身。如今,某些掛名比較文學研究的學者往往避免直接的文學作品比較,甚至於嘲弄、輕視平行研究,輕視具體的微觀的文學作品分析,不想做深入細緻的研究,而只想走捷徑,趕時髦,主張一天磨十劍,而不是十年磨一劍。更有個別學者喜歡天馬行空、動輒宇宙全球,虛張聲勢地進行所謂宏觀論述,或者單純地津津樂道於某一種文化理論,例如現代主義或後現代主義或新殖民主義,忘記了這些領域雖然與比較文學有關聯,卻並非是比較文學的本體研究課題。因為其他領域,尤其是廣義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也都與這些思潮有著相應的聯繫。如果見到一種什麼新主義,不是從借鑒的角度,而是從擴大地盤的願望出發想將這些主義囊括進比較文學體系,這就是忘掉了比較文學的本體依據,等於無形中把比較文學學者貶低為一種三教九流的烏合之眾或者是包治百病的江湖郎中。這是值得中國比較文學學者警醒的。毋庸置疑,中國比較文學研究在近二十年來,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惟其如此,時時在研究理路上反省與革新,才顯得愈益緊迫,因為船航行得愈遠,航向正確與否就愈益重要。

7.中西比較文學應該是21世紀世界比較文學研究的重心

在一般情況下,越是相似點越多的異類文學,其比較價值越低。越是相似點越少的異類文學,其比較價值越大。同樣的道理,中西文化極性相反處最多,其語言文字和文學與西方語言文字文學的差別最大。眾所周知,文學的藝術歸根結底可以說是語言的藝術,因此,在語言藝術比較這個層次上,中西文學比較最容易使人發現中西文學雙方最特殊的審美機制。而最不相同的東西,最容易使人發現其差異。最容易使人發現差異的東西,實際上也最容易使人發現其共同處。中西方的比較文學學者將會日益發現,中國文學由於具有西方文學的不可重複的獨特性質,因而具備不可替代的審美價值,這一價值只有通過與其他文學比較才能顯露出來。同時,我們應該看到,中國文學對西方的影響和西方文學對中國的影響都是在最近一兩個世紀內才壯大起來的。如果把影響研究作為中國比較文學的重點研究,無疑是畫地為牢、作繭自縛。因此,只有更多地倡導進行平行研究中的審美特徵比較才能夠最大程序地提高中西文學比較研究的比較價值。這一點,無論是中國的還是西方的比較文學學者都應該有一個清醒的估計。

可以肯定的是,無論對於中國還是西方,中西文學比較具有最大的比較價值。人們頻頻抱怨此前的世界比較文學研究過多受歐洲中心主義的影響,忽略了東方文學尤其是中國文學與西方文學的比較研究,使國際比較文學研究一度畸形發展,這是有一定根據的。現在主張側重對中西文學的比較研究,一方面是國際比較文學研究的一種必然趨勢,另一方面也是一種必要的調整。如果這樣的認識和調整能夠得到國際比較文學界廣泛認同,那麼,21世紀的國際比較文學研究在中西文學比較這塊園地上開出最絢麗的花朵,結出最大的果實,這是毫無疑問的。

對於中國的比較文學學者來說,由於文學具有直觀的感染力,因此較其他學科更容易贏得民眾的理解,所以在國際上從比較文學上打開缺口是很自然的。21世紀中國文化要崛起於西方,要使西方人對中國文學產生認同感,中國的比較文學學者就應加強自身對中國文學的研究和介紹。只有感動了自己的文學才能感動別人。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中西文學比較研究的深入發展所帶來的邏輯趨勢必然是中國文學價值的升華與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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