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平凡、越不凡——學點簡單邏輯學
邏輯是一門獨立的學問,大家都要學一點。
——毛澤東
因為連岳的推薦,讀了這本書的PDF版。這本書翻譯後語言通俗易懂,意思表達清晰,沒有基礎的人閱讀起來也完全沒有障礙。有基礎的讀起來有點兒像數學裡的證明題。初讀沒什麼感覺,必須讀幾遍才能有所體會。
這是本精緻的小書,正文統共130頁,粗讀用時1天完全可以讀完。這又是一本可以讀厚的書,精華部分展開思考,反覆讀上一個月也可以得到新發現。
此書讀起來有些許枯燥,有點兒像數學類、法學類教科書一樣,太多概念與定義,屬於知識性圖書。推薦有毅力、善思考的人,細細品讀。
此書分為五個章節。
第一章,學習邏輯學的思想準備。告訴我們要做一個有邏輯的思考者需要搭建的必要思想框架。
第二章,邏輯學的基本原理,闡述了引導邏輯思考的基礎事實。
第三章,講邏輯學的語言——論證,「論證—邏輯思考」的外在表現形式。
第四章,非邏輯思維的根源,探討導致非邏輯思考的態度及思維模式。
第五章,非邏輯思維的主要形式,圍繞「謬誤—非邏輯思考」的細節展開。
1
學習邏輯學的思想準備
1
全神貫注
許多錯誤的產生源於我們注意力不夠集中,尤其是在面對相似的情景時。
相似性使得我們忽略眼前的實際情況,當然地認為相似的情景只不過是對曾經經歷過的事物的簡單重複,對應該關注的地方視而不見,草率作出結論。
實際上每個情景都有它的特殊性,而我們必須對此特殊性保持敏感。不要對周邊的事物漠然處之,要用心去看,用心去聽。學會關注細節,不因事小而疏忽。
2
確認事實
事實的客觀存在有兩種基本形式:事物和事件。事物和事件都是客觀的,它們都存在於公眾領域,原則上可以為每個人所獲得。
如果某個事物是我們可以親身體驗的,最可靠的方法就是投身其中,獲得第一手資料。如果沒有條件獲得第一手資料,我們就必須嚴格考察所獲間接資料的真實性及可靠性,在此基礎上確認事物的真實性。
3
留意觀念與客觀事物的關係
觀念是對客觀事物的主觀反映。正確觀念忠實地反映其對象的客觀秩序,與之相反,錯誤觀念則是對客觀世界的歪曲表達。我們可以通過檢驗觀念與其對象的關係來確認觀念的正確與否。
最有效的確認觀念正確與否的方法,是透過觀念本身去觀察其所表現的對象。
觀念能感知的來源依舊是獨立於人腦意識的客觀事物。與事物接觸得越多,對它的理解就越深刻;對它的理解越深刻,觀念就越清晰。
理解觀念的關鍵點永遠應該是它在外部世界的根源。要確認事實,我們必須繞過觀念,直觀外部世界。如果我們成功地為觀念在外部世界中找到了對應物,那我們就確認了一個事實。
人類認知主要由3部分形成:客觀存在的事物;事物在大腦中的反映;我們為其創造的語言,借之我們才能與他人交流。
所有觀念在客觀世界中都有其特定的本源。沒有任何觀念,可以完全脫離客觀世界,即便是最荒謬的想法。
4
將觀念付諸語言,進行有效溝通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首先是事物,然後產生觀念,最後出現語言。觀念必須和語言緊密切合,人們才能順暢交流。語言要忠實表達出客觀事物的本來面貌,從而使我們的溝通有堅實的事實基礎。
在邏輯學中,陳述是語言上的特定表達方式,只針對可以作出真假判斷的命題。詞語被稱為語言的基石,而邏輯的基石是命題。
因為只有在命題的層面上才涉及真假問題,而邏輯本身就是發現真相併將其從謬誤中分離出來的學問。清晰有效的表達非常重要,思維混亂不可能帶來有效溝通。
5
反應真相
真相是我們所有努力的意義所在。邏輯學的第一要義是反應真相,探尋出真相,邏輯是讓人信奉真相的技術。
真相有兩種形態,一為本體真相,一為邏輯真相。本體真相,指的是客觀事實的真相。邏輯真相,是指命題的真理性,它是在我們的思維和語言中自動呈現出來的真相。
一個命題如果真實地反映了客觀事物,那麼它就為真。一個真命題的作用,就是以語言為媒介,將大腦中的觀念(主觀事實)與相應事物的真實狀態(客觀事實)聯結起來。
邏輯真相是建立在本體真相的基礎之上的,反映的是命題內容與客觀事實之間的關係。
2
邏輯學的基本原理
邏輯學必須有其自身的基本原理,用來規定它的範圍,指引它的方向。邏輯學的基本原理和人類理性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
邏輯學(人類理性)的4個基本原理:
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即X是X。
排中律:任何事物在一定的條件下的判斷都有明確的「是」與」非」,不存在中間狀態。
矛盾律:在某一時刻,某一個事物不可能同一方面既是這樣又不是這樣。這個原理可以被看做是同一律的延伸,如果 X是X(同一律)那麼在同一時刻,它就不能是非X (矛盾律)。
充足理由律:任務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這個原理也可以被稱為因果原理。一個事之所以存在是有理由的,沒有事物是其自身存在的原因。
萬物終有其根源。事物的存在不是偶然的,它們都有其自身的根源。我們不盡知每個事物存在的理由,但我們知道它們的存在都有理由。
有時候我們可能很難找到事物發生的直接原因,但是通過發生的結果,推導出間接原因,然後在得知事物的直接原因。原因往往是一系列的:A—>B—>C,要逐個探尋,不要半途而廢。
3
論證:邏輯學的語言
邏輯推理的基本步驟,即推理的過程,就是根據已知的正確的一個觀點,推斷出第二個觀點。而第二個觀點之所以正確,乃是由於第一個觀點的正確。推理的過程構成了論證的核心。
論證是由命題組成的,推理所關注的觀點是由命題來表達的。每個論證都是由兩個基本要素組成:一個是前提,一個是結論。
前提是論證的基礎,正確論證有賴於正確的前提。 所以一個正確論證的第一步,就是要確認前提的正確性。最有效的論證總是試著給出最簡單明了的結論,其結論都是直言命題,清楚明確地告訴我們事物的真相是什麼。
論證的推理形式多種多樣,簡單形式有聯言論證、選言論證、條件論證,而論證最完整形式是三段論。
三段論這種論證形式反映了人類思維的習慣性運作,即通過觀點的聯繫可以推導出結論。即大前提、小前提、結論。
三段論推理的根據是,首先確定某一部分是屬於整體的,然後得出某一部分的組成成員也是屬於整體的。
一個三段論的論證,或者是任何一個論證,如果想要得到正確的結論,必須達到兩個基本的要求:一是它必須有正確的內容,二是它必須有合理的結構。
4
非邏輯思維的根源
推理中的錯誤追根究底的話,可能是態度不端正的產物,或者是他們自身的某些缺陷導致了非邏輯思維的產生。了解一些容易滋生非邏輯思維的態度和觀點,形成自覺避免它們的習慣,使我們的思維合乎邏輯。
1
懷疑論
極端懷疑論者:世界上就沒有真相。
中度懷疑論者:世界上有真相,但人類很難探尋他。
邏輯的本質是探尋真相,合乎邏輯就是合乎真相。如果真相只是一個我們永遠可望不可及的幻影,那麼邏輯就不值一提。
2
逃避性不可知論
不可知論者永遠宣稱沒有足夠的證據可以對某個事物做出確定的判斷。逃避性不可知論者將某些可以解決的無知同樣視為是不可逾越的。即使在對一個事物做了長久深入的調查後,他仍舊會說「我不知道」。這樣的無知是懶惰和漠視的結果。
3
玩世不恭和盲目樂觀主義
玩世不恭者習慣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對事物做出悲觀的預計,而盲目樂觀主義者則恰恰相反。這兩種情形都不合邏輯。玩世不恭者和盲目樂觀主義者都形成了偏見。
4
眼界狹窄
邏輯、正確推理的意義在於發現真相。在被發現之前,事物真相存在的確定地點我們是不知道的,所以我們一定要預先解放自己的思想,探尋真相存在的各種可能性。
一個眼界狹窄的人,他拒絕某些選擇僅僅是因為這些選擇偏離了他的預先設想,所以他認為不值得去探尋。
這種限制缺乏理性的基礎,換句話說,眼界狹窄實際上是在削弱推理過程的有效性。
5
情感和論證
情感越緊張,清晰思維冷靜行動的難度就越大。一個暴怒的人不可能成為理性的模範,在辯論中,必須使論證遠離情緒的影響。
論證是理性的探討,論證的目的是發現真相。永遠不要直接調動人們的情 感,要努力使人們自己發現真相。只有真相,才值得人們為之歡乎雀躍。
6
推理的原因
要始終牢記一點:合乎邏輯是要合乎真相。除了探尋真相,任何其他目的的推理都是對邏輯的濫用。
5
非邏輯思維的幾種形式
推理走上歧途的方式數不勝數,錯誤的推理形式總稱為謬誤。最基本的兩種謬誤形式是形式謬誤和非形式謬誤。
學習推理中可能出現的錯誤,將使我們對正確推理更深入的了解,敏銳我們的神經,在我們面對錯誤推理時,不受誤導。
本書在本章主要介紹了28種非邏輯思維形式。否定前件、肯定後件、中項不周延、偷換概念、竊取論題、虛假假設、稻草人謬誤等等。
這些非邏輯思維形式日常生活中我們也常常犯,只是不自知而已。在這裡不展開一一闡述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詳讀本書篇章,深入了解。
參考書籍:麥克倫尼《簡單邏輯學》
作者:蘇雲,精讀讀友會會員。用時間換天份,越努力越幸運,不忘初心,方得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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