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後又想回來,老闆應該接受嗎?
昨天老王看到這個話題,也是有些感慨。在一家公司做了一段時間準備離職,終究是有一些不可調和的原因。可能是因為私事,比如回老家結婚。可能是因為一些客觀原因,比如離家遠。可能是因為一些工作矛盾,如遭受排擠,不公平待遇,甚至是與老闆意見不合。這些都是我們離職的原因,但是離職後還想回來上班,老闆應該接受么?
站在老闆的角度考慮(求同存異,正常分析)
1,你的能力是公司稀缺的(IT類比較常見)?很多技術性人才,因為各種原因離職後覺得「外面的世界不是很精彩」,還是以前的老闆對我好。一般這樣的人才老闆是有很大幾率再次聘用你的。
2,你離職的原因是原則性問題么(跳槽,假公濟私)?很多職場人,濫用職權,假公濟私。甚至為了高薪,跳到公司的競爭對手那裡去工作。我想這樣的一個人哪怕再優秀,如果再回來應聘,應該是沒有老闆會用他。
3,有一種情況不知道大家遇到過沒有?這種人很樸實,老王有一個同事A,他與公司簽訂的是正常的勞務合同,然後去醫院檢查說是胃癌早期,醫生建議他靜養一段時間做手術切除,然後配合化療。A君在得知自身情況後向公司提出了休假申請,但是A君的崗位很重要,所以就協商辭職了。後來A君的病治好了,A給老闆打電話問他回去上班還要不要,老闆二話沒說來上班吧,我要你。
回來的人無非就是以下幾種:
1、覺得自己能力出眾,太把自己當腕兒了。
2,因事必須辭職,比如生病等。
3,無事可做,在別家公司找不到這種待遇回來碰運氣。
老王個人認為好馬還是不要吃回頭草的好,有時候你回來的動機是值得推敲的。有些人本身就是害群之馬,自己工作不努力還脫團隊後腿,這種人也要有點自知之明。而且你回原公司的話,原同事的議論你也要承受的住。而且辭了工作還想回來,你早幹什麼去了,我要是老闆,除非你是核心技術人員,要不一律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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