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產品經理角度,來看「捆綁銷售」的罪與罰
國慶小長假剛過,作為國內知名的旅遊網站,喊著「攜程在手,說走就走」的攜程網,隨著「韓雪」微博炮轟,又被推向風口浪尖。
攜程被爆出其機票、酒店、高鐵等預定業務存在「捆綁式」銷售的行為,即給你原本預定的票上再添加一些「額外」的服務,比如一些優惠券、vip服務等,與票務捆綁式銷售。而且附加的消費通常隱藏在款項的下拉欄里,若不仔細看很容易會忽略。甚至發現了,尋找取消按鈕也極為「套路」,造成大多數用戶購買了不需要的「額外」消費。
由此引發了大眾各行各業的尷尬焦點:「捆綁銷售」對嗎?
本文將以「捆綁銷售」入手,思考以下三個問題:
「捆綁銷售」沒有錯,刻意欺瞞就是你不對。
由感知價值作為中介變數,捆綁銷售與消費者購買意願?
如何「合理」、「有效」地「捆綁消費」?
「捆綁銷售」沒有錯,刻意欺瞞就是你不對
整個事件發展,網上有很多,筆者這裡就不詳述了。
問題:機票捆綁相關產品未明確告知客戶,並有隱匿取消捆綁嫌疑;經投訴後,客服只道歉,並未解決問題。
思考:「捆綁消費」確實是變現方法里比較不高明的一種。但它不高明的關鍵其實不在於「捆綁」而是在於用戶不知情,一旦用戶發現就會覺得被欺騙。這種感覺,就容易讓用戶失去對這個產品的信任,繼而,就失去了用戶。
結論:原罪並非捆綁營銷本身,而是策略執行時執行者偏盲和冷漠(有刻意之嫌)。
1、商家是逐利的,忽略了用戶體驗
「捆綁消費」說到底主要目的還是為了「創收」,商家畢竟是逐利的,「捆綁消費」能更好地做周邊功能或渠道的引流,以廣告商介入或贊助推廣的方式來達到變現的目的。
但是用戶層面,對一成不變的捆綁銷售行為,必然會引發絕大多數用戶的不滿。就像一家餐廳想用一道菜滿足所有顧客的胃口和喜好,即使味道多棒也無法取悅所有人。
有人提出「因人而已,千人千面,採集用戶行為,做個性化定製和推送」,但是商家想用最小的成本去做最大化的渠道變現與用戶個性化「極致」體驗,二者是完全不對等並且在實現方式上是矛盾的。所以決定了這種「捆綁營銷」是不明智的做法。
2、有些「捆綁消費」是「耍流氓式」的打擾
說它流氓,最為直觀的是我們「不需要」,並且會覺得是一種打擾,從而引發內心的抵觸甚至是厭惡。這種「下意識」的慣性思維是很傷的,即使哪天推廣的內容真的是用戶需要的,在發現之前用戶也可能早已經習慣性刪除或卸載。
企業因捆綁銷售而獲益,主要體現在:
產品銷量獲得擴大、新品銷售得到推廣;
競爭對手收到排擠和打壓;
銷售費用得到降低、受益獲得提升。
消費者因捆綁銷售而獲益,主要體現在:
經濟成本明顯下降;
搜尋成本減少;
所獲得費效用明細提高。
原本的「捆綁銷售」是三方互利的銷售手法,不管是企業還是消費者,都能從成功的捆綁銷售策略中受益。現在卻變成了惡意創收,商家收錢收的嚴嚴實實,甚至惡意隱瞞,這就屬於欺詐性質了。
3、將消費選擇權真正的交還給用戶
自願是市場交易的基本原則,選擇是雙方的,愉快購物才是消費者的基本要求。
對於捆綁銷售的設計,需要給予用戶自主選擇權利,真正推薦實用划算的套餐,而不是強買強賣。對於一家大公司來說,這種問題更是在消耗品牌形象和口碑,捆綁式銷售,可以推薦給用戶,但是不能默認讓用戶選擇勾選,很多時候這些所謂的服務都是在不知情下發生的,用戶不需要卻付錢購買了,有種欺騙用戶的感覺。
隨著當今市場競爭愈發劇烈,包括捆綁消費在內,各種營銷手段各種套路充斥我們的生活。很多時候,這樣是可以促使我們買到不知道但是會需要的產品/服務。但前提是,真正將選擇權交還到用戶手裡,這是對用戶最基本的尊重。
4、平台最大化的考慮用戶體驗和情緒並作出產品優化
前面有說到很現實的一點:商家都是逐利的,他們在「變現」這件事上,不太會顧全用戶的種種情緒。
所以,要想做到真正長久的商家平台發展,需要得到用戶的認可,基於用戶的體驗和情緒,商家平台在運用「捆綁銷售」的營銷套路應該儘可能做到優化,比如擇優優選,操作確認後「溫馨提示」,甚至需要在文案上下足功夫,緩和用戶的抵觸情緒。
這也是後期所有運用「營銷套路」的商家企業平台需要注意的,不要把用戶當成「好忽悠」。如果不能在灰色盈利方法之外找到根本解決之道,類似今日的輿論危機,仍將是潛藏在各家的定時炸彈。
由感知價值作為中介變數,捆綁銷售與消費者購買意願?
什麼是「捆綁銷售」?
「捆綁銷售」是共生營銷的一種形式,是指2個或2個以上的品牌或公司在促銷過程中進行合作,從而擴大他們的影響力。它作為一種跨行業和跨品牌的新型營銷方式,開始被越來越多的企業重視和運用。
不是所有的企業的產品和服務都能隨意地「捆綁」在一起。捆綁銷售要達到1+1>2的效果,取決於兩種商品的協調和相互促進。
無論是在大型實體商超,還是各類電商平台,我們都能發現捆綁銷售的身影,比如說五連包的泡麵和飯盒、牙膏和牙刷,比如我買網買活動商品贈送購買折扣商品等等。
在實踐中,並非所有捆綁銷售都能達到預期的目標,比如這次攜程遭遇的風波,反而因為捆綁銷售的實施不當造成了嚴重的影響和損失。
什麼是「感知價值」?
感知價值是消費者所能感知到的利益,與其在獲取產品或服務時所付出的成本進行權衡後,對產品或服務效用的總體評價。消費者感知價值體現的是,顧客對企業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所具有價值的主觀認知,而區別於產品和服務的客觀價值。
消費者通過對收益和成本進行評估得出對產品或服務的感知價值。而且,購買意願收到感知價值顯著的正向影響。也就是說,感知價值越大,消費者所產生的購買意願越強烈。
捆綁銷售?感知價值?購買意願?
據研究表明,捆綁銷售對購買意願有正向影響,捆綁銷售對感知價值又正向影響,感知價值對購買意願有正向影響,且感知價值在捆綁銷售和購買意願的關係起部分中介作用。
如何「合理」、「有效」的「捆綁消費」?
1、以消費者需求為導向,正確制定捆綁消費策略。
不同的用戶對同一產品會有不同的心理期望,即便是同一個消費者,其需求也處於動態變化之中。隨著社會發展和技術的進步,用戶的消費場景和體驗場景也在不斷變化,也導致了用戶的需求也在不斷地更新迭代。因此,商家企業平移應該將用戶需求的動態變化,作為緊密關注的數據。對於用戶場景需求收集、功能開發甚至捆綁消費的策略,都需要配合用戶的需求來變化。
另外,什麼叫以消費者需求為導向?一切以消費者需求為中心,將消費選擇權真正的交還給用戶,所以,攜程這樣捆綁消費的刻意隱瞞之嫌,違背了消費者需求為導向核心,勢必會帶來用戶的反感造成用戶流失。
2、強化捆綁銷售的性價比,降低消費者的價格敏感性。
在購買商品時,大多數更理性的人,會將購買價格與心理價格進行比較,考慮他們對價格的承受能力。這就是前面說的感知價值,其實消費者買的不是東西,而是他們的期望。消費者希望在交易過程中實現一定的消費者價值,包括對其感知利得與感知利失的比較和權衡。
所以,合理的「捆綁銷售」的核心本質是要達到1+1>2的效果,需要捆綁商品的協調和相互促進,並且強化捆綁銷售的性價比,降低消費者的價格敏感性,簡單來說,就是讓消費者感覺到「划算」。
3、加深捆綁銷售的情感價值,提升消費者購買黏性。
以情感價值為導向的營銷思維,和以質量價值為導向的營銷思維是完全不同的。突出質量價值,是以產品為導向,強調產品的質量和功。而突出情感價值,是與人性規律非常吻合的,通過讓消費者確定他們的情緒狀態,以便有時間對產品獲得最大的聯想和關聯。小米科技的聯合創始人黎萬強,曾在《參與感》中強調了情感價值對於消費者購買意願的重要影響。一旦消費者與產品建立了情感關聯,就會產生強烈的購買傾向。
至於捆綁銷售的情感價值認同,比如:增強自身產品的情感認同,小米之前的「發燒友」價值認同;比如:近些日子大火小火的「喪茶」,價值情感的捆綁增強消費者的購買意願。
4、開發捆綁銷售的社會價值,形成品牌共鳴和社會認同
在市場上獲得短期的順利很簡單,偶爾的隱瞞式「套路」捆綁營銷,確實能獲利不少,但是想要長久佔據市場競爭的第一位置,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隨著技術進步,因為質量或價格而獲得的競爭優勢,隨時都會被其他品牌所掠奪。但是,社會價值不同,一旦社會價值被消費者感知並認同,將會形成強大的品牌認同和社會共鳴。
社會價值就比較大,意義也是非凡,比如:購買機票,捆綁消費2元捐贈給留守兒童;比如:互金平台捆綁消費的普惠金融社會價值。
因此,捆綁商品要努力打造捆綁品牌,在保持捆綁特色的基礎上,逐步培養起消費者對捆綁品牌的認知,並努力喚醒消費者群體的社會共鳴,進而形成本品牌的社會價值。
總結
無論是什麼形式的「捆綁銷售」,都應該高度重視消費者的「感知價值」,因為沒有客戶的滿意,就沒有市場。現如今,完全依靠信息不對等去做差異化定價的傳統時代已經過去,我們不推崇商家平台的過度商業的投機行為,但也應理性看到「捆綁銷售」的利好一面。
最後引用一句針對這個事件的精闢網評:一個產品的default選項中,藏著所有的道德。
#專欄作家#
玲子,微信公眾號:玲子奮鬥史。不卑不亢,從容優雅,面對一切,我是玲子。職業產品經理,關注互聯網人工智慧、商業產品,擅長需求挖掘和運營管理。我是個勵志氣質聰穎漂亮的女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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