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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押金引發血案,故意殺人罪如何判刑

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最近一則押金條引發糾紛,男顧客捅死女營業員的新聞刷爆了朋友圈,那麼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那?故意殺人罪該如何判刑那?本文為您介紹。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可以關注法內網企鵝號或者微信公眾號,在線的律師會為您進行解答。

2017年4月21時30分許,在廣西柳州市魚峰路一家火鍋店,一名男顧客與女服務員發生糾紛。男顧客拿來尖刀,將女服務員捅死。

魚峰警務中隊民警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到現場將嫌疑人抓獲。據了解,該男子姓黃,現年40歲。女服務員現年29歲,姓覃。昨晚(4月16日),黃某與朋友一起來到火鍋店吃飯,並喝了酒。為了預防浪費,火鍋店先行收取20元作為押金,待顧客吃完飯,再拿押金條換回。

吃完飯後,黃某去收銀台退押金,但卻拿不出押金條。黃某因此與服務員覃某發生了爭執。黃某下樓去拿來一把刀,對覃某連捅數刀。120救護醫生趕到後現場檢查確認,覃某已經身亡。目前警方已經介入。

故意殺人罪如何判刑

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條:

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當防衛條件的,免以刑罰。

在量刑時,應當破除不正當觀念,既不能認為殺人既遂的要一律償命,也不能認為殺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綜合全部案情,正確評價罪行輕重和行為人的人身危險程度,給罪犯以適當的刑罰處罰。

對此,法學家指導案例網中所收錄的最高人民法院所發布的故意殺人罪典型案例對此有很直觀的解釋。

1、情節嚴重的犯故意殺人罪

犯本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於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如:

(1)出於圖財、姦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

(2)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

(3)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

(4)產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被害人親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殺人等等。

2、情節較輕的犯故意殺人罪

犯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司法實踐,主要包括:

(1)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一般是父母對於不義的兒女實施這種行為;

(2)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其一,必須是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為人的情緒強烈波動;其二,行為人在精神上受到強烈刺激,一時失去理智,喪失或減弱了自己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須是在激憤的精神狀態下當場實施。

(3)受囑託殺人,即基於被害人的請求、自願而幫助其自殺;

(4)幫助他人自殺;

(5)生母溺嬰,即出於無力撫養、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但如果是因為重男輕女的思想作怪,發現所生的是女兒而加以溺殺的,其主觀動機極為卑劣,則不能以故意殺人罪的情節較輕情況論處。)

(6)防衛過當

以上便是故意殺人罪判刑相關法律知識,如圖您遇到相關問題,可以關注法內網企鵝號或者微信公眾號,在線的律師會為您進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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