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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許衡在河陽不吃道旁之梨所引發的文化思考

孟州市位於河南省西北部,北依太行,南臨黃河,古稱孟塗國,秦朝置河雍縣,漢晉時稱河陽,唐宋稱孟州,明朝洪武年間撤州為縣。1996年5月,經國務院批准撤縣建市。許衡不吃道旁之梨的故事就發生在孟州市境內。

《元史·許衡傳》記載,許衡「嘗暑中過河陽,渴甚,道有梨,眾爭取啖之,衡獨危坐樹下自若。或問之,曰:『非其有而取之,不可也。』人曰:『世亂,此無主。』曰:『梨無主,吾心獨無主乎?』」這段歷史記載的是大約金天興二年(1233年)左右,蒙古兵臨新鄭縣(許衡出生地),許衡同眾人從洛陽渡河經河陽(今孟州市)返回故鄉焦作市中站區李封村。時值盛夏,由於行走長遠路途,天氣又熱,人們又飢又渴,同行的人發現道路附近有一棵梨樹,樹上結滿了梨,大家都爭先恐後地去摘梨來解渴,只有許衡一人,端正坐在樹下,連動也不動,大家覺得很奇怪,有人便問許衡說:「你怎麼不去摘梨來吃呢?」許衡回答說:「那梨樹不是我的,我怎麼可以隨便去摘來吃呢?」那人說:「現在時局這麼亂,大家都各自逃難,這棵梨樹,恐怕早已沒有主人了,何必介意呢?」許衡說;「縱然梨樹沒有主人,難道我的心也沒有主人嗎?」

2005年我國研究生入學考試政治試題辨析題要求,透過這道旁的梨該不該摘這一問題,用馬克思主義哲學價值觀的有關原理對上述材料加以辨析。因此答題時需要抓住「馬克思主義哲學價值觀」,將馬克思主義價值觀細化,從兩方面來理解,一是真理性認識與價值選擇、價值評價,二是對個人價值與社會價值關係的理解。旁人認為梨樹主人不在,吃梨無妨,而許衡認為「梨樹無主而我心有主,不可摘梨。」吃與不吃是不同的價值選擇,不同之處在於是否「我心有主」,這是主體的價值認識多樣性的體現。許衡高尚之處在於「梨樹無主而我心有主」,堅持享用成果與創造成果的統一,另外從個人價值與社會價值關係的角度考慮,不受「無功之祿」又是另一種表述。

所以正確答案是:價值是一個關係範疇,標誌著作為價值客體的人滿足價值主體的人的需要的關係屬性。人的價值是雙重的,是社會價值和個人價值的統一。如果以社會為主體、以個人為客體,這時人的價值稱為社會價值,表現為個人對社會需要的滿足;如果以個人為主體、以社會或他人為客體,這時人的價值稱為自我價值或個人價值,即個人通過自己的活動來滿足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表現為個人在社會中得到的索取和滿足。衡量人生價值的根本標準是社會價值。人生價值作為社會價值和個人價值的統一,就是在滿足社會、他人和自我需要中得到實現,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集中地表現為較高的道德素養和精神境界,具體表現為能夠恪守自己的操行,不隨波逐流,堅守精神家園,有堅定的自律精神。

「我心有主」意味著一個人能夠堅持自己的原則,恪守自己的操行,排除外界的干擾和誘惑,而要排除外界的干擾和誘惑,不為外物所役,不被名利所困,最根本的是由於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一個人有什麼樣的思想覺悟,有什麼樣的道德標準,就會有什麼樣的行為準則。許衡的做法乍看迂腐,實則是一種非常難得的做人準則,反映了他的價值取向和精神境界。人們如果能做到面對誘惑不動心,身不被物役,需要很高的精神修養和境界,沒有堅實的精神支柱和修養是很難堅持的。

在我國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利益調節在社會關係調節中佔據重要地位,要做到在利益的誘惑面前不動心,確實需要有一定的思想覺悟。個人的社會價值是社會進步的源泉,是個人的價值實現的基礎。因為價值來源於創造,社會的每個成員要實現個人的自我價值,首先要把自己的生存和發展條件創造出來。「心中有主」就是告誡人們,在做人、做事、做官時,要時時省身克己,切莫因惡小而為之。在現實生活中,有的人或追名逐利,或貪贓枉法,最後落得身陷囹圄,悔恨終生,代價極為慘痛。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由於沒有堅定的理想信念,缺乏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相反,如果能做到「我心有主」,堅守自己的道德原則,就能排除各種誘惑干擾,通過自己的實踐活動對社會做出貢獻,最終實現人生價值。

總之,材料中許衡不摘「道旁之梨」的做法是正確的,值得提倡。其做法對於我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堅持正確的人生價值觀,提高道德修養和精神境界也具有重要的啟發意義。

由七百七十年多年前的故事所引發出的文化思考,歷經元、明、清、民國至今,雖然看問題的立場和方法不盡相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都有一個共同的結論,許衡這樣做是值得推崇和讚譽的。時至今日,我們仍能從中得到許多有益的啟示。

一、自律,能使人戰勝自己

「君子樂得其道,小人樂得其欲」。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說,有時候,最大的敵人就是自己。在生活中我們時時、處處、事事幾乎都有戰勝自己的任務。一個有嚴格操守的人,一個有為人之道的人,一個講良心和知廉恥的人,就像內心世界有個鐵面無私的法官,有個嚴厲把守道德門戶的哨兵,時時事事監督自己的言行,使其不在物慾譽欲面前所動,也就是不受名利誘惑。不但在眾人都不受誘惑時自心有主,即是許多人於誘惑面前蠢動,自身仍能堅守操行,不隨波逐流,保持自己的精神家園不受污染。這是人格的最高境界,也是道德的完美體現。

許衡心中的「主」其實就是在外界的干擾和誘惑面前,具備的自我控制能力。即面對誘惑,學會拒絕。面對饑渴,許衡因心中有「主」而無動於衷。許衡心目中的「主」無疑就是自律、自重、自愛,有了這種「主」,便會潔身自好,才能牢牢把握住自己。

二、小事,能成就大事業

常言道,無以小善而不為,無以小惡而為之。一個人做點好事並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大樹是從幼嫩的樹苗起步,高樓大廈是自一磚一瓦壘起。凡大德大智大勇,無不是從一點一滴培養道德人格做起的。反之,凡惡行惡德也都是「小魔鬼」長成「大魔鬼」的演變歷史。一個理智過人、聰明過人的賢者,他們在大是大非面前,總是嚴格地按照原則和道義規範自己的舉止,即使是那些不一定被人們特別關注的小欲小利,他們也能自覺地分清善惡,從善而行。

面對道旁無主之梨,許衡不以小節而摘之,積小善而成大事,真正做到「梨雖無言,我心有主」。

三、原則,是做人的準繩

「我心有主」也是一種自己看重自己、自尊自愛的做人標準。這種做人標準從世界觀的層面上講,是一個人有信仰有理想有原則的表現;從人格品行的層面上講,則是抑制物慾,看重理性,克己從賢的君子行為。在許多非常情況下,紀律是很難管住生命和生理需要的,只有崇高的信仰才可抑制非分的慾望和非禮的行為。信仰是培育一個人的道德品格的陽光和泥土,也是人生最高尚的精神亮點。這些東西構成人群的骨氣和社會的良知,終將成為一個民族的道德基礎。統治世界和人類的主要不是權力和武器,而是人的品德。

我心有「主」的「主」,即是指一個人要有一以貫之的做人原則,不能隨便更易。大千世界,芸芸眾生,每個人都應有自己做人的原則,決不能隨波逐流,混水摸魚。

四、名利,取之有道

俗話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與人交往或共事,利益往往是大家爭執的起因,每個人都想獲得較多的利益,往往因此而失去珍貴的友誼,或是做人的立場,甚至喪失人格。最明智的做法,應該是寧可少得一些利益,而不要傷了彼此的友誼與和氣。利字旁邊一把刀,可能傷害自己,也可能傷害別人,爭名逐利者,應引以為戒。因此,明智的人逃避名,就好象美麗的禽鳥逃避獵槍和羅網一樣;否則,一旦被捕獲,就失去自由自在的生活了。所以「逃名巧於邀名」,一個心有主宰的人不僅不為外在的「外物」所役,也不為外在的「名利」所困,以求做到「一念之非即遏之,一動之妄即改之」。

在現實生活中,做到「我心有主」,不人云亦云,不隨波逐流,堅守精神家園,自然能夠成就一番事業。

五、公德,社會和諧的基石

誠是一切道德行為的基礎和根本,只有出於誠,才能形成道德信念,養成道德品格。許衡寧渴不吃無主梨,那是他為人以誠的道德體現,因為他信守的是,不管梨子是不是有主的,而每個人的心裡都是有主的,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拿來吃。

許衡不吃道旁無主之梨的行為,體現的是社會公德。家庭要有美德,社會要有公德,職業要有道德。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如果沒有這「三德」,就不可能組成一個和諧文明的社會,也不可能建立正常的社會秩序。而社會公德,是社會和諧的基石。

六、慎獨,修養的最高境界

一個人在社會或大眾面前,其言談舉止和行為標準可能做的很好。而在沒有人監督,一個人獨處或在自己家人或朋友面前要很好地把握自己是很難的。「我心有主」,意味著的就是一個人能夠排除外界的干擾和誘惑,不為外物所役,不為名利所困,做到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動搖,不管「梨」是有主還是無主,不管是眾目睽睽之下,還是獨處靜室之中,都不能動心動手。

除了上述許衡不吃道旁之梨外,《元史》還記載了許衡平日里凡遇喪葬婚嫁時,一定遵照禮節辦理,全鄉人士,都受感化,鄉里求學的風氣,逐漸盛大。許衡代為看管的鄰居家的果樹每當果實成熟,掉落在地上,家裡的小孩從那裡經過也不看一眼,許衡就這樣教導子弟,不要有貪取的心理。因此許衡的德行傳遍天下。後來許衡去世後,四方人士都來聚集靈前痛哭,也有遠從數千里外趕來拜祭痛哭在墓下的。

人的價值是雙重的,是社會價值和個人價值的統一。人生價值作為社會價值和個人價值的統一,就是在滿足社會、他人和自我需要中得到實現的。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集中地表現為較高的道德素養和精神境界。「義士不欺心,廉士不妄取。」許衡的做法乍看迂腐,實則是一種非常難得的做人準則,表現出了很高的精神修養和境界。許衡,寧願忍受口渴之苦,不動一念貪取之心,其健全之人格,不但化及全鄉,且感召天下。

美國斯坦福大學心理學家詹巴斗曾做過這樣一項試驗:他找來兩輛一模一樣的汽車,一輛停在比較雜亂的街區,一輛停在中產階級社區。他把停在雜亂街區的那一輛的車牌摘掉,頂棚打開,結果一天之內就被人偷走了。而擺在中產階級社區的那一輛過了一個星期也安然無恙。後來,詹巴斗用鎚子把這輛車的玻璃敲了個大洞,結果,僅僅過了幾個小時,它就不見了。後來,政治學家威爾遜和犯罪學家凱琳依託這項試驗,提出了一個「破窗理論」。這一理論認為:如果有人打壞了一個建築物的窗戶玻璃,而這扇窗戶又未得到及時維修,別人就可能受到暗示性的縱容去打爛更多的窗戶玻璃。久而久之,這些破窗戶就給人造成一種無序的感覺。那麼在這種公眾麻木不仁的氛圍中,犯罪就會滋生、蔓延。

「破窗理論」在社會管理和企業管理中給我們的啟示是:必須及時修好「第一個被打碎的窗戶玻璃」。我們中國有句成語叫「防微杜漸」,「無以小善而不為,無以小惡而為之」說的正是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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