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和沙俄時期女子刑具對比,殘忍!殘忍!還是殘忍!
中國古代折磨婦女的刑具是相當的殘忍,在這個男權為主的社會裡,如果女人犯上「淫罪」,那是相當的悲慘。如果用起刑來讓人是生不如死,所以現代的女人可是幸運多了。
在古代如果婦女犯「淫罪」,就用木驢,木驢又稱刺馬,將女人半赤裸下身綁坐木驢上釘尖,插入女人下身,遊街示眾,極其殘忍。木驢有許多種樣式,簡單的,不過是一段圓木頭,下面安四條腿,像一張條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圓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間,有一根二寸來粗、一尺多長的圓木棍兒,向上豎著,象徵驢的器官,這就是這種刑具被稱為「木驢」的原因。
女犯被判剮以後,就把她全身衣褲剝光,把她強按在木驢上,關鍵的是一定要把木棍插進女犯下身。女犯負痛,當然要掙扎,所以還要用四枚大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然後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驢遊街。遊街隊伍的前面,敲著破鼓、破鑼,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鑼,絕不是沒有好鑼好鼓,而是一定要和縣太爺出行的「鳴鑼開道」有所區別。在遊街的過程中,還要用帶刺的荊條。也就是《水滸傳》中所寫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後背,要她高喊:「我是謀殺親夫的淫婦,大家來看我的下場!」這是中國傳統酷刑中,專門用來對付「紅杏出牆」又加「謀殺親夫」的婦女的。充分體現了男權社會、夫權社會對「不守婦道」女性的殘酷摧殘。
而在沙俄時期,對女性的摧殘也是相當殘忍,不過他們是用來懲治所謂的女巫,所以被命名為女巫的椅子:女巫的椅子是審判「女巫」和「巫師」的刑具,椅子背部和扶手都有釘子。行刑時,犯人會一絲不掛地坐在「女巫的椅子」上,飽受背部和扶手上的鐵釘刺入身體的巨大痛苦,手腕和腳踝則被手銬牢牢銬住,整個行刑過程有時會超過24小時,但即使這樣,一些犯人還是挺了過來,拒絕招供,這個時候,行刑者會將犯人的拒不招供視為其使用巫術的鐵證,而後對其處以死刑。
鑒於「女巫的椅子」能夠帶來的令人難於忍受的痛苦,當時的很多犯人一定在坐上「女巫的椅子」後乖乖招供。
如果被懷疑是女巫或者與惡魔達成同盟,等待他們的將是這種可怕的刑具。行刑時,犯人會一絲不掛地坐在「女巫的椅子」上,飽受背部和扶手上的鐵釘刺入身體的巨大痛苦,手腕和腳踝則被手銬牢牢銬住。個行刑過程有時會超過24小時,但即使這樣,一些犯人還是挺了過來,拒絕招供。這個時候,行刑者會將犯人的拒不招供視為其使用巫術的鐵證,而後行刑者會用火盆加熱鐵制的椅子,通過讓犯人「品嘗」燒傷之苦,提高其招供的可能性直到其完全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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