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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永嘉喪亂後之民族遷徙》申論

弁言

本篇文章,「弁言」以外的部分已經發表於《安徽大學學報》2010年第5期;而撰述此文的目的,正為「紀念譚其驤師百年誕辰」。

1980年8月到1987年7月,在復旦大學歷史系與歷史地理研究所,我度過了七年的本科與碩士研究生求學歲月。本科階段,聽過譚師的幾次講座,作為會務人員參加過1982年9月在上海舉辦的「中國歷史地理學術討論會」,但印象中少有機會獲得譚師的親自指導。碩士研究生階段,這樣的機會多了起來,大體上,每個學期會有兩三次,與師兄弟們或者獨自一人到淮海中路1753號102室譚師的寓所,彙報學習情況、更多是聽譚師的指導或者聊天一兩個小時;拜訪的時間,總是選擇在下午三點以後,為了不打擾譚師的休息。1987年7月到南京大學任教後,與譚師有過幾次通信,就其中的學術問題言,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中國歷史地圖集》第四冊的修訂[1],一是東晉南北朝雙頭州郡的討論[2]。尤其是關於雙頭州郡的討論,譚師竟然一直念念不忘,見面必詢我的觀點有無改變,惟我的興趣已經轉移、無有深入,所以逢問必訥於言……

譚師離開我們已近20年了,往事歷歷,並不如煙,況且我有寫日記的習慣,於是,譚師曾經的教導,便得以時時溫習,指我以方向,礪我之志氣!

譚其驤

譚師的教導予我以方向的指示,比如東晉南朝僑州郡縣的研究。翻檢1985年12月4日的日記,下午三點到四點一刻,在淮海中路譚師的寓所,譚師教導的要點如下:

寫這個題目,我沒有把握。僑置的實際情況非常複雜。清人做了些工作,比如錢大昕,考據是一流的,洪亮吉就屬四流的了,洪齮孫也比洪亮吉高明。《東晉疆域志》里的許多問題,是沒有搞清楚的,情況並不那麼簡單。你一定要做這個題目,我同意,但是能做成什麼樣子,我也沒有把握。我想有幾點值得提醒。首先,現在是八十年代了,不能只局限於考據,做成洪亮吉《東晉疆域志》的補證。其次,主要的功夫應該用在僑州郡縣制度,以及僑州郡縣對經濟和文化的影響。這兩方面,有許多問題需要探討。比如有的僑州郡下,並沒有人民,而是為北地來的官所立的。比如為什麼要土斷?土斷前後的情況有哪些差別?土斷的成效怎樣?僑置都有哪些類型?再者,研究僑州郡縣不能不聯繫人口遷移,人口遷移又不僅限於南遷,人口遷移都有哪些影響?我的那篇文章是很淺的,我希望你能深入下去,哪怕取得一點點進步也是好的,不一定求其完整。總之,時間有限,精力有限,材料也有限,有些方面、有些地區,講實話,功夫到了,可能也搞不清楚,但這個題目是有意義的,我也很欣賞你的勇氣。

回顧這20多年來我對東晉南朝僑州郡縣問題的不懈探索,正是遵循著譚師的上述教導,才取得了些微的成果;而以這些微的成果為基礎,我也才能廁身於魅力無限的歷史地理領域,過著亦苦亦甜的學術人生。感謝譚師!

今值譚師百年誕辰之際,謹述學習譚師宏文《晉永嘉喪亂後之民族遷徙》的體會,以為懷想與紀念。

1934年6月發表於《燕京學報》第15期的《晉永嘉喪亂後之民族遷徙》(以下稱《民族遷徙》),是譚其驤師(1911年2月25日-1992年8月28日)早年所撰的一篇論文。[3]關於該文的思路、方法與意義,譚師弟子葛劍雄在《中國移民史》「前言」中評述道:

永嘉之亂後的南遷是中國歷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中華民族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但由於正史中本來就沒有具體記載,年代久遠後更無史料可覓,對這次大規模的移民運動的研究無由開展。先師卻在有限的史料中找到了一把「鑰匙」——僑州、郡、縣的記載。這是因為當時南遷的人口,大多依照他們原來的籍貫,在南方的定居地按原來的名稱設置了僑州、郡、縣,而這類僑州、郡、縣在沈約的《宋書·州郡志》、蕭子顯的《南齊書·州郡志》和唐人所修的《晉書·地理志》中都有較詳細的記錄。所以只要將這些資料整理排比,就不難考證出這些單位的設置年代、地點和變遷,從而了解移民的遷出地、遷移時間、遷入地點,並進而推算出移民的數量。這篇論文對中國移民史研究、地名學研究和定量分析方面都具有開創意義,發表後即受到學術界的高度重視,近六十年來一直被視為該領域的經典。[4]

誠如葛劍雄所言,就現有史料與研究手段看,迄今為止,學界有關「永嘉之亂後的南遷」的探討,仍然籠罩在《民族遷徙》的範圍之內;而該文的一些具體推斷,如「截至宋世止,南渡人口約共有九十萬,占當時全國境人口約共五百四十萬之六分之一。西晉時北方諸州及徐之淮北,共有戶約百四十萬(《晉書·地理志》),以一戶五口計,共有口七百餘萬,則南渡人口九十萬,占其八分之一強。換言之,即晉永嘉之喪亂,致北方平均凡八人之中,有一人遷徙南土;遷徙之結果,遂使南朝所轄之疆域內,其民六之五為本土舊民,六之一為北方僑民是也」[5],云云,也一直為學界廣泛信從、頻繁徵引,並成為討論其他相關問題的出發點。經典論文的深遠影響力,由此可見一斑。[6]

然而,這樣的狀況,卻並非譚師的願望。1985年12月,譚師教導筆者:「我的那篇文章是很淺的,我希望你能深入下去,哪怕取得一點點進步也是好的,不一定求其完整」;[7]又1990年底,譚師在最後一篇論文《歷史人文地理研究發凡與舉例》[8]中,自析《民族遷徙》「決不是一篇完善的論文」:[9]

永嘉喪亂後引起的民族遷徙是多方面的,豈只是北人南渡而已?至少還有不少中原人或東徙遼左,或西走涼州。

即就南渡遺黎而言,也不僅移居於設有僑州郡縣之地。實際上不設僑州郡縣之地,亦多僑姓高門棲止。……

再者,見於《宋書·州郡志》的州郡戶口是宋大明八年(464年)的數字,其時上距永嘉喪亂已百五十年,該文以大明僑州郡縣的戶口數當南渡人口的約數,從而得出南渡人口占當時南朝人口百分之幾,又佔西晉時北方人口百分之幾這樣的結論,實在很不嚴謹。

還有一點必須指出的是:這個時代乃是西晉境內與近邊塞外漢族和各少數民族的大遷移時代,入居塞內的匈奴、氐、羌、鮮卑、烏桓、丁零等各族的遷徙尤為頻繁而錯綜複雜。此文內容只講到境內漢族的南遷而題為「民族遷徙」,更屬名實不相稱。

也就是說,按照譚師的自我批評,《民族遷徙》尚有四個方面有待充實、提升或補充;譚師深深期許著「若欲將這個時代的人口移動作出較完備的論述,顯然還有待於今後有志於此者的成十倍的努力」[10]。按譚師所云的第四方面,即漢族以外的各少數民族的遷徙,葛劍雄在《中國移民史》第二卷中已有比較系統全面的表述[11];故今謹就另外的三個方面,秉承譚師之意,略作申論,[12]並以此文紀念譚其驤師百年誕辰。

[1]周振鶴先生在為我的拙著《東晉南朝僑州郡縣與僑流人口研究》(江蘇教育出版社,2008年)賜寫的序「繼承科學考據的傳統」中提到:「譚其驤先生則吸收了阿祥的考證成果,對《中國歷史地圖集》的第四冊一些地方作了修訂,細心的讀者當會注意到這一冊有兩個不同的印本存在。」

[2]譚師待學生,不僅嚴格,而且寬容。1987年6月16日,譚師主持我的申請碩士學位論文《東晉南朝僑州郡縣研究》答辯。這場答辯的嚴格,王振忠兄的《悠悠長水》(收入陳思和、龔向群主編《走近復旦》,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文中有所回憶;其實嚴格之外,譚師也很寬容。如據我那天的日記,那時的我年輕氣盛,答辯中「與譚先生、鄒(逸麟)先生對抗性頗強,主要集中在土斷與黃白籍、整理僑置的問題上,我堅持己見,一步不退,又確有些史料解釋不清,難免答辯升級——吳(應壽)先生使眼色,我悻悻表示:有待探索」,但這沒有影響譚師對我的論文「阿祥論文很好,就是太長」的肯定性評價,並建議《宋書·州郡志》、《南齊書·州郡志》由我整理,《國家歷史地圖集》中專門為我增設僑州郡縣圖幅;而更讓我感動的是,譚師在答辯中多有保留,答辯結束,交給我三頁紙的《與胡阿祥論雙頭州郡》(主要內容,見拙著《六朝疆域與政區研究》第八章「附記 譚其驤師與筆者論雙頭州郡」,西安地圖出版社,2000年),如果在答辯中譚師提出這三頁紙中的諸多問題,當時的我可能會更加難堪地「解釋不清」。

[3]收入譚其驤:《長水集》(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

[4]葛劍雄:《中國移民史》「前言」,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3頁。又所謂僑州郡縣,即某州某郡某縣的實有領地陷沒,而政府仍保留其政區名稱,借土寄寓,並且設官施政,統轄民戶(多為原州郡縣僑流及其後裔)。僑州郡縣的廣泛設立乃至成為制度,是東晉南朝地方行政建置的特殊現象。

[5]譚其驤:《長水集》(上),第219-220頁。

[6]張偉然:《譚其驤先生的五星級文章及學術活性》,《社會科學論壇》2005年第3期。

[7]此據筆者的日記。

[8]《歷史地理》第10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

[9]以下引文,原不分段。為清線索,便於下文的申論,姑分四段。

[10]譚其驤:《歷史人文地理研究發凡與舉例》,《歷史地理》第10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

[11]葛劍雄《中國移民史》第二卷第十二章為「少數民族的進一步內遷」,凡設九節,即匈奴,羯,氐、羌,盧水胡,鮮卑,蠻,獠,高句麗(高麗)、夫余,西域諸族。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453-512頁。

[12]有關人口遷徙的具體史實,篇幅所限,本文不予羅列。相關的研究成果,有葛劍雄主編《中國移民史》第一卷《大事年表》(葛劍雄、吳松弟、曹樹基編),266-589年,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17-257頁;胡阿祥《東晉南朝僑州郡縣與僑流人口研究》第三篇「東晉南朝僑流人口專題」,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277-377頁;胡阿祥《十六國北朝僑州郡縣與僑流人口研究引論》,《中國歷史地理論叢》2009年第3輯。

如所周知,西晉懷帝永嘉年間的喪亂是由一系列事件構成的,而其主要的兩方為匈奴劉漢政權與漢族司馬晉政權。先是,永嘉二年(308年)十月,匈奴劉淵在起兵四年後於蒲子(今山西隰縣)稱漢帝;永嘉五年三月,晉室太傅、錄尚書事、丞相、東海王司馬越以所在寇亂、上下崩離,憂懼成疾而死於項(今河南沈丘縣),太尉王衍等奉越喪還向東海;四月,漢將羯族石勒追王衍等,至苦縣寧平城(今河南鹿邑縣西南),大敗晉軍,圍殺隨軍的諸大臣、宗室、將士十餘萬人,王衍罹難,司馬越則被剖棺焚屍;繼而六月間,漢將劉曜攻陷洛陽,俘獲懷帝,縱兵焚掠,殺太子及諸大臣,士民死者三萬餘人。又八月,漢兵入關中,下長安,士民存者百無一二。永嘉六年,晉軍收復長安;及愍帝建興四年(316年),劉曜再破長安,愍帝出降,西晉滅亡。

以上即「永嘉之亂」,它聯繫著由「藩王爭權,自相誅滅」[1]引起的、前後延續達16年(291-306年)之久的「八王之亂」;其結果便是「遂使戎狄乘隙,毒流中原」[2]的國史上所謂「五胡亂華」。「五胡亂華」然後有北方的十六國北朝,而「永嘉之亂」然後有南方的東晉南朝。

西晉境內內遷各族的分布及流民起義

具體到永嘉喪亂後的人口遷徙,欲理解其直接的前因後果,也就需要上溯到西晉(265-316年)的中後期,特別是301年「八王之亂」的全面爆發。其時,不僅遷徙人口大量出現,而且已從總體上規定了東晉南朝與十六國北朝兩大系統的人口遷徙之諸多方面。

西晉中後期的人口遷徙,略有以下幾種情形:

其一,因為饑荒所致的人口遷徙。

這類遷徙人口的大量出現,始於晉惠帝元康(291-299年)後期。據劉掞藜的研究結果,表示如下:[3]

又王仲犖統計:「漢族人民遷徙的數目,大概從秦、雍遷出者約四五萬戶,約佔當地總人口數的三分之一;從并州遷出者約四萬戶,約佔當地總人口數的三分之二;從梁、益遷出者約二十萬戶,約佔當地總人口數的十分之九;從冀州遷出者約一萬戶,約佔當地總人口數的三十分之一。總計遷徙的戶口,見於記載的,將近三十萬戶,約佔西晉全國總戶數(三百七十七萬)十二分之一強。占秦、雍、並、冀、梁、益、寧等州總戶數(合計約六十萬戶)的二分之一弱。」[4]

按以上劉掞藜的研究結果,是據史籍材料的概括,比較寫實;王仲犖的統計,西晉總戶數與諸州合計戶數、各州戶數的史料來源,可能分別為《三國志》裴注與《晉書·地理志》,而又存在數據不符的疑問,[5]也未考慮到人口的自然增長、戰爭損耗、隱匿戶口等複雜因素,所以不必理解為精確的比例。只是無論怎樣,此種情形的人口遷徙,其規模巨大、人數眾多是沒有疑義的。[6]至於產生這種人口遷徙的原因,則頗為複雜,既聯繫著已為學者們熟知的西、北各非漢民族的內遷及其引起的動亂的大背景,更與較少為人重視的災害饑荒有著直接的關係。如《晉書》卷二六《食貨志》的扼要描述:

及惠帝之後,政教陵夷,至於永嘉,喪亂彌甚。雍州以東,人多飢乏,更相鬻賣,奔迸流移,不可勝數。幽、並、司、冀、秦、雍六州大蝗,草木及牛馬毛皆盡。又大疾疫,兼以饑饉,百姓又為寇賊所殺,流屍滿河,白骨蔽野。[7]

而由於陷入「八王之亂」、內鬥尚且不暇的西晉中央與地方政府,既缺乏必要的救災措施,又採取了以武力強迫遷徙人口回返本鄉的簡單粗暴做法,未能處理好這一問題,導致了此起彼伏的流民起義[8],從而加速了西晉政權的滅亡。另一方面,可以認為,東晉南朝採取僑立州郡縣的措施以應對僑流人口問題,也正是汲取前代歷史教訓、改變統治政策的結果。

其二,非漢民族政權的掠奪或招引人口。

如遼西的鮮卑慕容政權、代北的鮮卑拓跋政權、梁益的巴氐成漢政權、中原的匈奴劉漢政權、河北的羯胡石勒政權等,都頗儘力於招引或掠奪人口。成漢政權的起家即以流人為基礎,而起先打著晉朝名號的慕容政權的壯大、本為劉漢政權部將的石勒的自立,也與人口的歸附、招納有著密切聯繫。對於這些非漢民族政權或勢力言,擁有了足量的人口,揀選其中的壯勇為兵、老弱婦孺耕耘,就有了兵員、財源與勞動人手,[9]這是戰亂頻仍的時代從事割據的重要基礎;而為了穩固地控制掠奪或招引來的人口,尤其是其中的大族豪戶,又多將之集中在都城周圍或統治區域內的重要地區。

因為受到招引而遷徙的人口,自然帶有一定的主動性;至於被掠奪的被動遷徙人口,則相當一部分本是塢壁民眾。當北方陷入離亂後,那些未能遠遷的民眾、流人往往構築塢壁,以求自保。不過塢壁的防禦效果總有限度,並不容易長期固守,失去了塢壁的保護之後,便不免被強梁者擄掠的命運。如《晉書》卷一〇〇《王彌傳》:「與劉曜、石勒等攻魏郡、汲郡、頓丘,陷五十餘壁,皆調為軍士」;《晉書》卷一〇四《石勒載記》:「率眾三萬寇魏郡、頓丘諸壘壁,多陷之,假壘主將軍、都尉,簡強壯五萬為軍士。……陷冀州郡縣堡壁百餘,眾至十餘萬,其衣冠人物集為君子營。」

其三,漢族人口外遷的三大趨向。

就西晉中後期漢族人口的遷徙言,先是以「就谷」、「乞活」為主,趨向並不明顯,帶有民眾群體性質的大流徙,後是由內而外、由核心地區往周邊或偏遠地域的遷徙。這後一種遷徙,其遷徙群體層次較高,政治性較強,目的地也較為明顯。如《晉書》卷八六《張軌傳》:

秘書監繆世征、少府摯虞夜觀星象,相與言曰:「天下方亂,避難之國唯涼土耳。張涼州德量不恆,殆其人乎?」……及京都陷,……中州避難來者日月相繼,分武威置武興郡以居之。

又《晉書》卷一〇八《慕容廆載記》:

時二京傾覆,幽冀淪陷,廆刑政修明,虛懷引納,流亡士庶多襁負歸之。廆乃立郡以統流人,冀州人為冀陽郡,豫州人為成周郡,青州人為營丘郡,并州人為唐國郡。於是推舉賢才,委以庶政。……於是路有頌聲,禮讓興矣。[10]

又《晉書》卷六五《王導傳》:

洛京傾覆,中州士女避亂江左者十六七。導勸帝收其賢人君子,與之圖事。時荊揚晏安,戶口殷實,導為政務在清靜,每勸帝克己勵節,匡主寧邦。

是為「永嘉之亂」前後,以漢族官民為主體的主動遷移。這種主動遷移,明顯表現出西北遷河西、東北遷遼西、南遷江南的三大趨向;而遷徙人口之所以作出這樣的地域選擇,當然與河西、遼西、江南的具體情勢有關。先言河西。「家世孝廉,以儒學顯」[11]的安定烏氏(今甘肅平涼市西北)張軌,惠帝永寧元年(301年)擁據河西。《晉書》卷八六《張軌傳》:

軌以時方多難,陰圖據河西,筮之,遇《泰》之《觀》,乃投筴喜曰:「霸者兆也。」於是求為涼州。公卿亦舉軌才堪御遠。永寧初,出為護羌校尉、涼州刺史。於時鮮卑反叛,寇盜從橫,軌到官,即討破之,斬首萬餘級,遂威著西州,化行河右。以宋配、陰充、氾瑗、陰澹為股肱謀主,征九郡胄子五百人,立學校,始置崇文祭酒,位視別駕,春秋行鄉射之禮。……張氏遂霸河西。

次言遼東。昌黎棘城(今遼寧義縣西)鮮卑人、鮮卑大單于慕容廆,既降晉而為鮮卑都督,愍帝建興中又拜為昌黎、遼東二國公。廆教諸部務農桑、效仿中原法制。司馬睿稱帝,慕容廆曾遣使勸進。東晉建國,廆加位至「使持節、都督幽平二州東夷諸軍事、車騎將軍、平州牧,進封遼東郡公」[12]。再言江南。惠帝永興二年(305年),東海王司馬越命平東將軍、監徐州諸軍事、琅邪王司馬睿留守下邳(今江蘇睢寧縣北);永嘉元年(307年),安東將軍、都督揚州諸軍事司馬睿移鎮建鄴(今江蘇南京市)。司馬睿以琅邪臨沂大族王導為謀主,引用吳地著姓顧榮、賀循、周玘等,經營江南。愍帝時,加司馬睿左丞相,進位丞相、大都督中外諸軍事。317年,司馬睿在建康(313年改建鄴為建康)即晉王位,改元建武。318年司馬睿稱帝。

東晉和十六國形勢

然則河西張氏漢族政權長期效忠晉室司馬氏[13]、遼西慕容政權名義上承認晉室宗主國地位[14]、江南司馬睿政權漸為正朔所在等政治背景,正是譚師所云中原漢族人口「西走涼州」、「東徙遼左」、「北人南渡」的政治引領力;當然,河西地區較為適合農業開發,遼西地區早在秦漢之際、兩漢之際、東漢末年都有不少漢人遷入,江南地區歷經孫吳的經濟開發與文化開發,以及吳地士族願意接納「就社會階級來說,實為同一氣類」的「晉之皇室及中州避亂南來之士大夫」[15]等其他因素,也對這些遷徙人口的地域選擇發揮了作用。至於其影響所及,「不獨前燕、前涼及東晉的建國中興與此北方的流民有關,即後來南北朝的士族亦承其系統。」[16]

總括「八王之亂」、「五胡亂華」及其引發的「永嘉之亂」所導致的西晉人口遷徙,就其被動方面言,中原之地內部爭鬥、民族仇殺、戰事紛起、天災頻至,為避禍、為就食、為求生,或被擄掠,故而不得不遷;就其主動方面言,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心系晉朝的漢族官民來說,起初就有西北、東北、南方的三大遷移趨向。而其中的漢族官民南遷,遷徙人口規模最大、遷徙延續時間最長、遷徙發生的影響最為深遠,也正是譚師《民族遷徙》的論述主旨所在。

[1]《晉書》卷六二《祖逖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1694頁。按「藩王爭權」的原因在於晉武帝大封諸王,並使之將兵出鎮,而諸王之間特別是宗室王與皇子王之間存在矛盾。

[2]《晉書》卷六二《祖逖傳》,第1694頁。

[3]劉掞藜:《晉惠帝時代漢族之大流徙》,《禹貢》第4卷第11期,1936年。

[4]王仲犖:《魏晉南北朝史》上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23頁。

[5]《三國志》卷二二《魏書·陳群傳》裴註:「案《晉太康三年地記》,晉戶有三百七十七萬。」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第637頁。《晉書》卷一四《地理志·總序》,第415頁:太康元年(280年)平吳後,大凡戶2459840,口16163863。又《晉書·地理志》存在全國總戶數、各州戶數、各郡國統計戶數彼此不相一致的問題,如秦、雍、並、冀、梁、益、寧七州總戶數82萬餘,分郡國統計則為81萬餘,王仲犖「合計約六十萬戶」的數字不知如何得出。

[6]葛劍雄《中國人口史》第一卷粗略估計西晉永康元年(300年)的實際人口可能達到了3500萬,若以每戶4.7口計,約740餘萬戶。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452-464頁。如果再認可王仲犖的「將近三十萬戶」的遷徙人口規模,則遷徙戶數占其時實際戶數的約1/25。

[7]類似的或詳細的記載,見《晉書》卷四《惠帝紀》、卷五《懷帝紀》、卷二七至卷二九《五行志》;原因與影響的具體分析,參閱胡阿祥:《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生態環境》,《南京曉庄學院學報》2001年第3期。

[8]如荊州張昌起義(303-304年)、南陽王如起義(310-312年)、荊湘杜弢起義(311-315年)等。

[9]如《晉書》卷一〇六《石季龍載記》,第2770頁:「鎮遠王擢表雍、秦二州望族,自東徙已來,遂在戍役之例,既衣冠華胄,宜蒙優免,從之。自是皇甫、胡、梁、韋、杜、牛、辛等十有七姓蠲其兵貫,一同舊族,隨才銓敘,思欲分還桑梓者聽之;其非此等,不得為例。」這說明「衣冠華胄」都被編入「兵貫」,何況普通百姓?

[10]《晉書》卷一〇九《慕容皝載記》,第2823頁也有類似的記載:「自永嘉喪亂,百姓流亡,中原蕭條,千里無煙,饑寒流隕,相繼溝壑。先王以神武聖略,保全一方,威以殄奸,德以懷遠,故九州之人,塞表殊類,襁負萬里,若赤子之歸慈父,流人之多舊土十倍有餘,人殷地狹,故無田者十有四焉。」

[11]《晉書》卷八六《張軌傳》,第2221頁。

[12]《晉書》卷一〇八《慕容廆載記》,第2807頁。

[13]如張寔、張茂、張駿、張重華皆用西晉愍帝「建興」年號,張玄靚先用西晉「建興」,後用東晉穆帝「昇平」年號,張天錫亦用「昇平」;惟張祚改元「和平」(354-355年)。參考李崇智編著:《中國歷代年號考》(修訂本),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第30-33頁。

[14]如《晉書》及《資治通鑒》皆雲慕容皝(廆子)到東晉穆帝永和元年(345年)始不用晉年號。

[15]萬繩楠整理:《陳寅恪魏晉南北朝史講演錄》,合肥:黃山書社,1987年,第150-151頁。

[16]萬繩楠整理:《陳寅恪魏晉南北朝史講演錄》,第114頁。

分析譚師指出的「就南渡遺黎而言,也不僅移居於設有僑州郡縣之地。實際上不設僑州郡縣之地,亦多僑姓高門棲止」的現象,實際上有兩種情形。

一種情形是,不設僑州郡縣的區域,存在僑流人口。以今安徽省域為例,據宋明時代一些方誌、宗譜的記載,河間俞氏晉永嘉之亂後遷移新安郡,北方程、鮑、黃、謝、詹、胡、鄭、余諸氏東晉南朝時攜子孫徙居新安郡,如此,皖南、浙西的新安郡僑流人口頗多,然而新安郡境並無僑州郡縣的設置。譚師也舉例說:「王羲之、謝安等皆寓居會稽,……(孫)恩(盧)循都是世居吳(郡)會(稽)的僑人。」[1]又據陳寅恪的研究[2],永嘉亂後,南渡長江下游的上層階級選擇東土五郡(會稽、東陽、新安、臨海、永嘉)從事經濟活動[3],南渡長江下游的下層階級大抵分散雜居於吳人勢力甚大之地域即吳郡、吳興郡、義興郡境[4],但無論東土五郡還是吳、吳興、義興郡境,都未設置僑州郡縣。這樣的情況也存在於東晉南朝的內地。如世傳僑流有南遷八閩者,《直齋書錄解題》卷八引唐林諝《閩中記》云:「永嘉之亂,中原仕族林、黃、陳、鄭四姓先入閩」,而明何喬遠《閩書》卷一五二稱「衣冠始入閩者八族」,又有詹、丘、何、胡四姓;又泉州清原郡,《太平御覽》卷一七引《十道志》:「東晉南渡,衣冠士族多萃其地,以求安堵。」按「中原仕族」、「衣冠士族」云云,出自後世追記,或有附會的可能,但永嘉亂後、東晉南朝有北方一般家族、零散僑流或由海路或由陸路遷入八閩之地,應該還是可以肯定的,因為較之更遠的嶺南之地,當時史籍也明確記載有北方僑流的蹤跡:如東晉義熙末,「東海人徐道期流寓廣州,無士行,為僑舊所陵侮。因刺史謝欣死,合率群不逞之徒作亂,攻沒州城,殺士庶素憾者百餘,傾府庫,招集亡命,出攻始興」[5],徐道期顯然就是北方移民或其後裔,而徐道期所率徒眾中也應當有不少的北方移民或其後裔;又宋泰始中,交州「土人李長仁為亂,悉誅北來流寓,無或免者」[6],此「北來流寓」,也有直接遷自北方的可能。然而,無論福建八閩,還是嶺南交廣,也都不見僑州郡縣的設立。

另一種情形是,設置有僑州郡縣的區域,僑流人口也不一定固定居住在相應區域內。如注籍僑州郡縣的僑民只是僑流人口的一大部分,南遷僑流有「多庇大姓以為客」[7]者,有散居於當地州郡縣而編入當地戶籍者,有「不樂州縣編戶」的「浮浪人」[8],又有政府強令屬籍當地者,可見僑流人口不盡注籍於僑州郡縣,當地州郡縣所領也不是沒有僑流人口;至於北方南來上層士族,據秦冬梅考證,「籍屬琅邪的王氏家族和顏氏家族都沒有居住在僑琅邪郡的範圍內,而是居住在秦淮河以南的地區。……原籍為陳郡陽夏縣都鄉吉遷里的謝氏家族也並沒有居住在其籍貫所在的僑陳郡或陽夏縣中,從上述分析可知,世家大族的居住地與其僑籍所在地是分離的,多數世家大族並沒有居住在其所屬的僑州郡縣之中。……世家大族不固定居所的原因有很多,因遊宦、退隱、迷信等原因離開他們到南方後第一居所的例子很多,雖然原因不同,但造成的結果是相同的,那就是與僑州郡縣及宗族本家的脫離。」[9]

總結造成東晉南朝僑流人口地理分布與僑州郡縣地理分布不相一致的緣故,尤其重要者當有三點:

其一,大凡因僑流人口而置僑州郡縣,其僑流人口一般是呈團聚狀態的「鄉族集團」[10],即人數較多而且相對集中。那些遷入八閩、嶺南等懸遠內地的僑流,畢竟只是發源於北方的移民大潮的無力餘波,他們人數既少,遷徙時間與遷入地區又較分散而不集中,加之南方地廣人稀,便於他們隨宜而居,故既不必也無法為他們僑建州郡縣。至於進入東土五郡殖產興利的北方南來上層階級,居住秦淮河畔、烏衣巷裡的琅邪王氏、陳郡謝氏一類僑姓名族,大多已有本籍僑州郡縣安置了其鄉族,他們本身則因政治而遊走宦海、因經濟而求田問舍、因文化而縱意肆游、因出身而免除稅役,也就是說,他們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僑民,又基本享受優復待遇,對於他們,自然也是既不能也不必再置僑州郡縣的。即以東土為例,僑姓名族雖多,但無足夠數量的下層階級的團聚僑流人口,所以對於居住東土的這部分特殊僑人,沒有採取僑置州郡縣的措施;能夠證成這一觀點者,又有王志邦對東晉朝流寓會稽的北方士人更加細密的研究。王氏的考證揭示了如下的事實:流寓會稽的北方士人「以不侵害會稽土著豪門士族的經濟利益為寓居的前提」,選擇了土著士族勢力薄弱的剡溪-曹娥江流域的剡、始寧、上虞諸縣作為集聚地;而由於「北方士人向會稽的遷徙,自西晉末年以來陸續進行,但始終沒有形成一個洪峰期;寓居會稽的北方士人,其原籍散布北方諸地,不存在北方某一地域集中僑居會稽的現象。於是,他們原地域圈的觀念就顯得相對淡薄。因此,在客觀上沒有必要象江南其他地區那樣需朝廷下令僑設州郡縣來安置自己。」[11]

其二,東晉南朝政府僑立州郡縣的本意,在於表示一種收復失地的決心,在於以為僑流人口「庶有旋反之期」[12]、僑置初不過是一時權宜之計,在於利用北方遷來僑流的歸本之心、武勇之力屯戍北部疆土、捍衛軍事重鎮、北伐西征。以此,不僅絕大多數下層階級的僑流人口無力遠遷東晉南朝之內地,政府也不願他們遠遷內地、失去控制、不便利用;與此相呼應,政府建立的僑州郡縣,自就不必遠離北方僑流人口的故土以至深僻南方內地,將州、郡、縣僑立在大江南北、淮東淮西、青徐中原、沔漢梁益,使其總的形勢靠近北方,這與上述的僑置本意也是一致的。[13]

其三,東晉南朝僑州郡縣的設置,還要考慮到盡量避免與土著發生衝突。自古以來,僑人與土著容易產生矛盾。這種矛盾基礎於地域之間的隔閡、對立與歧視,基礎於僑人與土著之間禮俗、語言的難以同化,更基礎於一定生產力水平下土地「載人量」有限而引起的「生存競爭」。[14]如田餘慶以東晉為例指出:「嚴格說來,居政而有實權者限於僑姓士族,吳姓士族只不過是陪襯。吳姓士族政治上不能獲得更多好處,經濟上卻必須堅守既得利益,不容侵犯。」[15]而所謂「不容侵犯」的經濟利益,在東晉南朝特別具體表現在居住地域的衝突上。由此,便可理解上述之吳郡、吳興郡及義興郡境不乏僑流人口、但無僑州郡縣的奇怪現象。[16]當其時也,江南境內地廣野豐,水道縱橫,交通便利。以一般情勢推論,僑流人口自不必彙集於晉陵一隅、傍江一帶,而是大可南進,以安家置業。然而從史實看,滲進吳郡、吳興郡及義興郡境的北方僑流,人數相對較少、地位一般較低並且不呈團聚狀態卻是肯定的。這一現象的產生,即與這一區域土著吳人勢力強盛,僑流人口尤其是具有一定政治地位、軍事力量的僑流人口(陳寅恪所謂上層階級與中層階級)不便或不易插入有關。[17]以義興周氏、吳興沈氏為例,均勢力特強,所謂「今江東之豪莫強周、沈」[18],誠為實錄。他們既難馴服,又最易與北來僑流發生利害衝突。[19]因此,對於散居吳、吳興、義興等吳人勢力強盛地區的分散雜居僑流,出於避免僑人與土著在政治矛盾之外再起經濟衝突的考慮,東晉南朝政府就既難以、也不能設置僑州郡縣。

東晉南遷移民分布圖

要之,東晉南朝境內僑流人口的地理分布與僑州郡縣的地理分布,細部不相一致之處甚多。其實這也並不奇怪。本來僑流人口的南來情形就各異,南來後的境況也是頗不相同;而僑州郡縣的設立,無論有無實土,總歸相對固定。複雜流動的僑流人口與相對固定的僑州郡縣,焉能完全對應?而其間的種種差異,以上僅略言大概耳。

[1]譚其驤:《歷史人文地理研究發凡與舉例》。

[2]陳寅恪:《述東晉王導之功業》,原載《中山大學學報》1956年第1期;收入陳寅恪:《金明館叢稿初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

[3]如北地傅氏、潁川庾氏、高陽許氏、陳郡謝氏、陳留阮氏、太原王氏、琅邪王氏、太原孫氏、高平郗氏、譙郡戴氏、樂安高氏、琅邪顏氏、濟陽江氏、濟陽蔡氏、廬江何氏、高陽許氏、魯國孔氏等等。再以會稽郡為例,隨舉一些曾經生活於此的具體人物如下:北地傅敷、傅晞,潁川庾琛、庾亮,陳郡謝奕、謝安、謝方明、謝靈運,琅邪王羲之、王凝之、王徽之、王獻之、王隨之、王鎮之、王弘之,高平郗愔、郗超,樂安高柔,高陽許詢,太原王述、孫統、孫綽,廬江何子平,陳留阮裕、阮萬齡,譙郡戴逵,魯郡孔淳之,河南辛普明。

[4]以吳興郡為例,河內郭文隱居吳興餘杭,潁川陳達家於吳興長城,詳《晉書》卷九四《郭文傳》,第2440頁,《陳書》卷一《高祖紀》,北京:中華書局,1972年,第1頁。又《晉書》卷七八《孔坦傳》,第2057頁載其為吳興內史,「時使坦募江淮流人為軍」,可見吳興郡境的江淮流人數量必定不少。

[5]《宋書》卷五〇《劉康祖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1446頁。

[6]《宋書》卷九四《徐爰傳》,第2312頁。

[7]《南齊書》卷一四《州郡志》南兗州,北京:中華書局,1972年,第255頁。按此「大姓」當既有遷來的僑姓,也有土著的吳姓。

[8]《隋書》卷二四《食貨志》,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674頁。按「浮浪人」還包括南方的「無貫之人」。

[9]秦冬梅:《論東晉北方士族與南方社會的融合》,《北京師範大學學報》2003年第5期。

[10]宗主、豪族與所謂宗親、鄉黨、部曲、門徒、義附等人群逐漸結成的牢固的整體,可稱之為「鄉族集團」。

[11]王志邦:《東晉朝流寓會稽的北方士人研究》,收入谷川道雄主編《地域社會在六朝政治文化上所起的作用》,[日]玄文社,1989年。

[12] 《晉書》卷七五《范寧傳》,第1986頁:「昔中原喪亂,流寓江左,庶有旋反之期,故許其挾注本郡。」

[13]本段的討論,另詳胡阿祥:《僑置的源流與東晉南朝僑州郡縣的產生》,鄭州大學歷史學院編《高敏先生八十華誕紀念文集》,北京:線裝書局,2006年;《東晉南朝僑州郡縣地理分布述論》,武漢大學歷史地理研究所編《石泉先生九十誕辰紀念文集》,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7年。

[14]如清及民國時代,客家與土著之間因土地因水源的爭奪乃至因觀念的衝突而引起的武力械鬥,便是人所共知的近事。

[15]田餘慶:《東晉門閥政治》,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284頁。

[16]惟「晉元帝初,割吳郡海虞縣之北境為東海郡,立郯、朐、利城三縣。……穆帝永和中,郡移出京口,郯等三縣亦寄治於京」(《宋書》卷三五《州郡志》,第1038頁)。考海虞,鄰晉陵郡境,又近海邊荒,所以能夠安集一些僑流,僑置郡縣。但是這樣的例外,維持的時間並不長,不僅即移寄京口。

[17]其上層階級已如上述。又中層階級,陳寅恪《述東晉王導之功業》云:「此種人群在當時既非佔有政治文化上之高等地位,自不能亦不必居住長江南岸新立之首都建康及其近旁。復以人數較當時避難南來之上下兩層社會階級為多之故,又不便或不易插入江左文化士族所聚居之吳郡治所及其近旁,故不得不擇一距新邦首都不甚遠,而又在長江南岸較安全之京口晉陵近旁一帶,此為事勢所必致者也。」陳寅恪:《金明館叢稿初編》,第58頁。

[18]《晉書》卷五八《周札傳》,第1575頁。

[19]陳寅恪《述東晉王導之功業》即以義興周氏為例,論述了南來北人之中層階級居住地域與義興周氏居住地域接近,而雙方人數、武力又頗足對抗,兩不相下,利害衝突,並不能同化,遂勢成仇敵的經過。

譚師《民族遷徙》以《宋書·州郡志》「僑州、郡、縣之戶口數當南渡人口之約數」,推斷出「截至宋世止,南渡人口約共有九十萬」,這占當時宋朝人口的1/6,又佔西晉時北方人口的1/8;[1]與譚師的思路近似,周一良《南朝境內之各種人及政府對待之政策》[2]計算出的「南朝境內僑人」數字,為919700口加6300戶。雖然,對於這種研究思路與推算結果,譚師謙稱「實在很不嚴謹」,但畢竟「這一推論最重大的貢獻,在於找到了一種相對可靠的,也是目前唯一的對這次移民進行數量分析的依據。……由於現存的史料中只有一般性的描述,如果不採用這種方法,我們就毫無可能對移民的數量作任何有實際意義的估計」。[3]

然而,學界在充分肯定譚師、周一良上述推論的同時,往往忽視了兩位先生在文中本已提及的諸多複雜情況。如譚師指出:「僑郡縣所領,非必儘是僑民,而本土郡縣所領,亦非盡本土之民也」;[4]又周一良指出:「休文自稱以大明八年為正,(內史侯相則以昇明末為定,然內史侯相之外,所記亦多不以大明八年為準也。)戶口之數未言何時」,「大明八年下距侯景亂梁南朝失江北凡八十餘年,距陳之亡凡一百二十餘年,此兩時期不惟僑人分布莫可知,即州郡戶口數目亦不能考」,「今姑認宋志僑州郡縣之戶口為僑人戶口,而僑人隸實州郡縣者不復計算,庶可以截長補短,要是大約之數目,未可固執以求」,[5]等等。也就是說,譚、周兩位先生對於西晉永嘉喪亂以迄劉宋大明年間僑人數量的估算,原其本意,只是為後續的研究,包括分期與分區的研究,提供了一個平台而已,相關的僑人數字並不能坐實。

然則以這樣的平台為基礎,我們一方面認識到,討論東晉南朝南遷人口及其後裔的數量,《宋書·州郡志》所載僑州郡戶口數字的確具有無可替代的關鍵意義;另一方面也必須明確,運用《宋書·州郡志》所載戶口數字不宜簡單直接,即尚需考慮到其數字的複雜性,並引入一些歷史人口學的理論與方法:

其一,《宋書·州郡志》所載僑州郡戶口數一般認為是大明八年(464年)的數字,其時上距西晉永嘉喪亂已有百五十年。「這些僑州、郡、縣的戶口即[既]包括歷年來的移民,也含有這些移民定居後繁衍的後代。以首批到達的移民為例,如果他們在定居後以5‰的年平均增長率繁衍的話,150年內人口總數已經增加到2.11倍了。由於我們無法確定在此期間每批移民的數量和他們到達的時間,要推算出初始移民的數量是不可能的。但是因為早期的移民,尤其是永嘉時的移民在總數中佔了相當大的比例,所以可以肯定,真正的或第一代移民比這個數字要小得多。」

其二,「無論是西晉的戶口數,還是劉宋大明八年的戶口數,(《晉書·地理志》、《宋書·州郡志》)都只登記了一部分人口,大大低於實際數。而且由於第一代移民中的『衣冠』特多,所謂『中州士女避亂江左者十六七』,貴族官僚、世家大族、地主豪強的比例很高,他們所蔭庇和隱匿的戶口數量也要比全國正常的比例更高。」[6]

其三,《宋書·州郡志》所載戶口數還存在各州小序中所列該州戶口數與該州各郡國分列的戶口數之和基本不合(只有郢州完全相合)的情況。實際上,《宋書·州郡志》給出了兩組戶口數字,即各州所列戶口總數為大明八年(464年)數字,而各郡國戶口數及其總計數是「宋末」的數字,具體是「宋末」的哪一年,尚難確定。[7]

其四,《宋書·州郡志》所載戶口數,既有土著戶口,也有僑流戶口,而僑流戶口又來自黃、白兩種戶籍。道理很簡單,《宋書·州郡志》所載僑州郡縣,有經過土斷、已有實土的僑州郡縣,其領戶由注白籍改注黃籍;又有未經土斷、仍無實土的僑州郡縣,其領戶所注當然仍為白籍。[8]白籍對於政府來說,是不稅不役的虛戶,並無多大的實際意義,因此,《宋書·州郡志》僑流白籍戶口數之不系統、不完整,而且準確度要遠低於土著黃籍戶口數,是可以斷言的;[9]又相對於土著黃籍戶口數,經過意在「明考課之科,修閭伍之法」[10]的土斷核定的僑流黃籍戶口數,由於僑流不願屬籍等複雜原因,也存在著比較明顯的脫籍與離散現象。

考慮到以上四點,可以認為:依據《宋書·州郡志》所載戶口數字,只能大體推論東晉劉宋僑流人口及其後裔的大概數量,並不能詳知其確切數量;而對譚師1934年、周一良1938年計算出的截止劉宋大明八年約90餘萬的僑人數字,也有可能進行重新估算。目前所見的重新估算之例有二。

例一是葛劍雄的估算。1997年,葛劍雄指出:「初始移民在遷出地人口中的實際比例應高於八分之一;大明八年移民及其後裔占遷入地人口的實際比例也應高於六分之一。由於移民的遷出地和遷入地都相對集中,所以這些地區人口的遷移率和移民占當地總人口的比例都要大大高於這些比例。……保守的估計:到宋大明年間,北方移民及其後裔的總數至少應是戶口數的一倍有餘,即200萬左右。」[11]又2002年,葛劍雄認為:「永嘉年間南遷的北方移民以50萬計,則東晉人口的起點為1050萬。……大明八年的人口數……在1500萬-1700萬之間。」[12]這樣,綜合下來,永嘉年間南遷的北方移民佔東晉初年總人口的比例約為1/21(即50萬/1050萬),而劉宋大明八年時北方移民及其後裔占其時總人口的比例約為1/8(即200萬/1600萬。按譚師的估算為1/6,即90萬/540萬)。

例二是筆者的估算。2008年,筆者在《東晉南朝僑流人口的輸出與輸入——分別以今山西省域與今安徽省域為例》[13]文中,得出如下看法:西晉末東晉初那段遷徙規模最大的時間,山西官民南遷人口數字,依據《宋書·州郡志》僑郡戶口記載逆推,約在8萬人左右,即為《晉書·地理志》山西民戶的大約1/9;而結合其他文獻資料可知,山西官民的外遷數量還遠不止《晉書·地理志》山西民戶的大約1/9。及至大明八年(464年)或宋末(宋至479年為齊所代),南遷的山西官民包括其後裔在內,更是超過了18萬人。又大明八年或宋末時,安徽境內僑流人口及其後裔的總數,較低的估計超過44萬人(按譚師的估算為17萬人),而這以後新增的僑流人口及其後裔,保守的估計也不下7到8萬人;如此,到了南朝末年,分屬陳朝與北齊的今安徽省域僑流人口及其後裔的實際總數,至少約在80萬之譜。

當然,上舉兩例,無論是葛劍雄的總體估算,還是筆者以今山西省域為例的僑流人口輸出的估算、以今安徽省域為例的僑流人口輸入的估算,仍是相當粗略的,更加細緻的、分期與分區的估算,都「還有待於今後有志於此者的成十倍的努力」。但可以肯定的是,其一,在研究方法上,無論是僑流人口的輸出還是僑流人口的輸入,由《宋書·州郡志》僑州郡戶口數的記載而進行的僑流人口的數量分析,需要進一步考慮種種複雜情形,如沒有入籍僑州郡縣的零散卻也不在少數的僑流,豪強大族與各品官員兼并、隱匿與蔭庇的大量僑流人口,僑流成為兵戶或營戶以及具有私兵性質的部曲,十六國北朝擄掠東晉南朝人口(其中當然包括已經南遷的僑流人口),已經南遷的士族與百姓的重新北返,等等,[14]作出必要的補充、合理的修正與適當的擴展。其二,東晉南朝僑州郡縣也並不能全面、詳確、系統地反映東晉南朝僑流人口的各個方面。從理論上說,由於僑州郡縣多因原州郡縣僑流而設,所以僑州郡縣可以表達人口遷徙的始點與終點,提供有關遷徙時間、遷徙路線以及遷徙人口數量的線索;然而,不僅《晉書·地理志》、《南齊書·州郡志》中所記東晉、蕭齊的僑州郡縣,或錯誤百出或簡略不盡,而且缺乏戶口信息,因此不能滿足研究的需要;[15]南朝梁、陳的僑置情況,更是缺乏「地理志」一類文獻的基本記載。如此,南朝中後期特別是梁陳兩朝的僑流人口狀況,就必須結合其他文獻資料,才能展開探討。還有一些問題,比如僑流人口的地域選擇,主動或被動的地域選擇與僑流人口中的世家大族或上層分子之興衰起伏的關係,等等,也仍然需要在僑州郡縣這類「地名」性質的史料之外,窮搜博採其他各類史料,才能稍明大概。

[1]譚其驤:《長水集》(上),第219-220頁。

[2]原載《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7本第4分,1938年;收入周一良:《魏晉南北朝史論集》,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

[3]葛劍雄:《中國移民史》第二卷,第410-411頁。

[4]譚其驤:《長水集》(上),第219頁。

[5]周一良:《魏晉南北朝史論集》,第37-39頁。

[6]以上其一、其二,詳葛劍雄:《中國移民史》第二卷,第411頁。

[7]何德章《讀〈宋書·州郡志〉札記二則》略謂:《宋書·州郡志》各郡戶口與各州小序中所列戶口反映的是不同時期的戶口數。考《宋書·州郡志》徐州、南兗州、南豫州等州小序中之「舊領」、「徐志」,可知《宋書·州郡志》給出了兩組戶口數字,此兩組數字有不同的淵源,代表不同時期的戶口數狀況。具體來說,《宋書·州郡志》各州所列戶口總數反映的是大明八年的狀況,這源於「徐志」的「舊」記錄;「徐志」者,《宋書·自序》所說由徐爰編定,「起自義熙之初,訖於大明之末」的《宋書》的志。沈約《宋書》以之為底本,故《州郡志》「大較以大明八年為正」,於各州兼記「徐志」所列戶口數。又《宋書·州郡志》各郡戶口數及其總計數是「宋末」的數字,具體是「宋末」的哪一年,則尚難確定。《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第15輯,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7年。

[8]關於土斷與黃、白籍的關係,詳參胡阿祥:《論土斷》,《南京大學學報》2001年第2期。

[9]以秦州隴西郡為例,《宋書》卷三七《州郡志》、第1157頁秦州刺史隴西太守:「文帝元嘉初,關中民三千二百三十六戶歸化,六年立。今領縣六。戶一千五百六十一,口七千五百三十。」按從元嘉六年(429年)到大明八年(464年)或宋末,凡三、五十年時間,其間未見對隴西郡的民戶割屬,即使不考慮人口自然增長因素,隴西郡領戶也失去了一多半。這種僑流人口從版籍上脫漏的現象,可能是無實土僑州郡縣的一種普遍現象。參考[日]安田二郎:《關於所謂王玄謨的襄陽土斷》,日本《東洋史論集》第2輯,1986年。

[10]《晉書》卷七五《范寧傳》,第1986頁。

[11]葛劍雄:《中國移民史》第二卷,第411-412頁。葛劍雄並且強調:「200萬無論如何只是一個下限。」

[12]葛劍雄:《中國人口史》第一卷,第464頁-466頁。

[13]《文史》2008年第1輯。

[14]參考唐長孺:《魏晉南北朝隋唐史三論》,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3年,第83-94頁。又譚其驤《民族遷徙》:「魏一於北,齊、梁、陳篡奪於南,治亂之勢既非昔比,而中原人民南遷之風,亦因之大殺。魏兵之屢下江、淮,南人既多被虜北遷;至孝文帝立而崇經禮士,浸浸華化,於是中原士族向之避難在江左者,又相率慕化來歸。自晉江左以來之移民趨勢,至是乃為之一變;……不過南渡乃是正流,北旋究屬返響。」譚其驤:《長水集》(上),第223頁。

[15]有關《晉書·地理志》、《南齊書·州郡志》的討論,詳胡阿祥:《東晉南朝僑州郡縣與僑流人口的文獻記載與研究回顧》,收入中國魏晉南北朝史學會、武漢大學中國三至九世紀研究所編《魏晉南北朝史研究:回顧與探索——中國魏晉南北朝史學會第九屆年會論文集》,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9年。

晉永嘉喪亂後之民族遷徙或人口遷徙,包括遷徙的動力或原因、時間與路線、數量與階層、遷出地與遷入地、地域選擇與家族興衰諸項,為什麼值得我們如此孜孜以求地不懈探討?蓋因這次民族或人口的遷徙,不僅遷徙民族或人口數量之眾多、遷徙家族門第之顯盛、遷徙涉及地域之廣大、遷徙延續時間之長久,都堪稱空前;而且,其所產生的影響,也可謂巨大、廣泛與深遠。

如就兩晉南北朝之歷史研究言,陳寅恪指出:

晉代自八王之亂以來,戰亂相尋,天災迭萌,人民除了不能走或不願走的以外(此種人產生的影響與流民一般大),都外逃以避難。胡族統治者為了控制人口,也憑藉武力,強迫徙民。由此出現了北方人口大流動的現象。兩晉南北朝三百年來的大變動,可以說就是由人口的大流動、大遷徙問題引起。……不徙有事發生,徙則有大事發生,南北朝無一大事不與徙有關。[1]

西晉八王分封示意圖

可見,這次民族或人口的遷徙,是理解兩晉南北朝歷史的一大關鍵。

又如就東晉十六國南北朝歷史研究的理論言,先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韓國學者朴漢濟構建了「胡漢體制」理論,即認為十六國北朝時期,北方大多由內遷的胡族建立政權,統治廣大的胡漢諸族,胡族雖然繼承了原漢族統治的方式和制度,但仍然保留了許多胡族的制度和習俗,胡漢兩種文化在矛盾、碰撞的過程之中,最後相互融合,形成為帶有胡漢兩種民族特徵的新體制;及90年代中期,為了與「胡漢體制」配合,朴漢濟又提出了東晉南朝史的「僑舊體制」理論,即西晉永嘉之亂後,北方漢族大幅度南遷,前後持續了約百年之久,於是在東晉南朝統治地區,「僑民」與「舊人」之間在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由衝突到融合,最終形成為新的「僑舊體制」。進之,十六國北朝史的前提是「胡漢體制論」,東晉南朝史的前提是「僑舊體制論」,兩者統合起來就是「僑民體制」,直言之,東晉十六國南北朝歷史是在脫離故鄉的人即僑民的主導下發展與變遷的。[2]對於這樣的「胡漢體制論」、「僑舊體制論」、「僑民體制論」,筆者由自身的研究經歷出發,感覺非常重要。筆者以為:東晉十六國南北朝的歷史,雖然錯綜複雜,但其中也有主要線索可尋。此主要線索,在十六國北朝為胡漢問題,在東晉南朝為僑舊問題。所謂「胡」,乃三國西晉時代不斷內徙及十六國北朝時代先後入主中原的非漢民族,所謂「漢」,即十六國北朝時代北方之漢族士民;又所謂「僑」,主要指西晉永嘉亂後不斷南徙的北方官民,所謂「舊」,主要指南方土著。胡漢之間、僑舊之間既頗多矛盾,又有各種形式的合作。胡漢之間因有矛盾,引起了大量北方人口的遷徙南方,僑舊之間因有矛盾,促成了東晉南朝僑州郡縣的大量設置;胡漢之間、僑舊之間又有合作,從而十六國北朝得以立國於北方,東晉南朝得以立國於南方。以此,治東晉十六國南北朝史,理解基礎於民族遷徙或人口遷徙的「胡漢體制論」、「僑舊體制論」、「僑民體制論」等理論,可謂關鍵所在。

再如具體到東晉南朝及其後的學術、文化、經濟與民族諸多方面言,筆者提及:「東晉南朝與十六國北朝學術演變的分途異向,如南方玄學相對盛行而北方固守經學傳統,南方經學清通簡要而北方經學淵綜廣博,南方重視教義理論而北方關注宗教行為,南方文學宜於吟歌而北方文學求便時用,南方史書私撰較多而北方史書官修為主,等等,也都可由南方的僑舊格局及南遷的世家大族對南方士人的影響、北方的胡漢體制及留居的漢魏大姓對胡族政權的改造中,找到解釋的理由或理解的路徑」;[3]王永平指出:「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永嘉之亂』後這次民族南遷運動,同時也是中國歷史上規模最為巨大、影響最為深遠的民族文化南傳、移植與重建的過程。……東晉以後之江南文化是以僑姓士族文化為主體,同時兼蓄江南土著士族的傳統,兩相融合而形成的一種新的江南文化。正是這種文化在六朝時期使『中原士大夫望之以為正朔所在』。……及至隋、唐,江南已成為中國一大文明區域」;[4]日本學者中村圭爾認為:「東晉以後……人口的流入,帶給江南地域社會的影響,絕不是小的。隨著人口的劇增,江南的開發也飛躍地展開,奠定了十世紀以後江南發展成全中國經濟中心的基礎,這是相當有名的事」;[5]吾師譚其驤先生則高瞻遠矚地作出了這樣的綜合評價:「是役為吾中華民族發展史上之一大關鍵,蓋南方長江流域之日漸開發,北方黃河流域之日就衰落,比較純粹之華夏血統之南徙,胥由於此也。」[6]

還如就越來越受重視的地域研究言,筆者曾以今安徽省域為例,討論了東晉南朝僑流人口對於安徽地域史產生的多重影響:

首先,幾十萬僑流人口及其後裔留居安徽,不僅直接促進了安徽人口的增長,而且這來自各方的僑流人口也帶來了新的或先進的生產經驗與技術,建立了大量新的聚落,從而加速了安徽區域經濟的開發;及至僑流在僑居地久習而安,安徽成為他們新的桑梓故里,安徽的文化面貌,包括語言、風俗、信仰、飲食等各個方面,又得以更加地豐富多樣、多方融匯。其次,就輸入安徽境內的僑流人口中之上層分子言,他們或政治地位高、或文化修養深、或社會影響大、或軍事能力強,在當時的政治、文化、社會、軍事舞台上,扮演著一定的角色,這又無疑提升了安徽區域的政治與軍事地位。比如東晉、劉宋時期擁有眾多僑流人口的豫州、南豫州,即在對外軍事與對內政局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經常掌控豫部的僑居安徽的北方大姓,如東晉豫州之潁川庾氏庾亮、庾懌、庾楷,陳郡謝氏謝尚、謝奕、謝萬,譙郡桓氏桓熙、桓沖、桓伊、桓石虔、桓玄,他們或為外戚,或為名族,或為權臣,都在其時的內政外兵中擁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而東晉置於豫州的軍府「西府」及其所領以安徽僑流人口為主組成的「西府兵」,也就彷彿於著名的京口徐州之「北府」與「北府兵」,同樣在內政外兵中往往發揮著關鍵的作用。[7]

總之,某種意義上我們可以說,東晉十六國南北朝是一個民族大遷移、人口大流動的時代;[8]在這樣的時代,無論南北,也無論當時還是後世,其政治、軍事、經濟、文化、學術、風俗等各個方面,都聯繫著民族遷徙或人口遷徙。而譚其驤師1934年發表的《晉永嘉喪亂後之民族遷徙》,正是現代學術開始特別關注此一問題的標誌,其恆遠的價值,尤其體現在開題立意、發凡起例。至於本文所作之粗淺「申論」,既例證了經典論文往往功莫大焉,能予後來者無限法門,所以極得重視;也例證了學術史上一個有趣卻又不太被關注的現象:一等學者天資所縱,領域廣泛,然而畢竟精力有限,所以有時只是開題立意而已;至於二等學者,文獻資料則竭澤而漁,題中之意則務窮以盡,即在一等學者的引領與指導下,儘力於充實、深化與闡釋。無一等學者即大師,學術難以開拓;無二等學者即專家,學術也難以堅實。而筆者撰述本文,題外的意趣,其實也在於此。

[1]萬繩楠整理:《陳寅恪魏晉南北朝史講演錄》,第113頁、第128頁。

[2]詳參[韓]朴漢濟:《中國中世胡漢體制研究》,[韓]一潮閣,1988年;《「僑舊體制」的展開與東晉南朝史——為整體理解南北朝史的一個提議》,中國魏晉南北朝史學會編《魏晉南北朝史研究》,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新胡漢體制論》,[韓]《魏晉隋唐史研究》第4輯,1998年。周偉洲:《「胡漢體制」與「僑舊體制」論——評朴漢濟教授關於魏晉南北朝隋唐史研究的新體系》,《中國史研究》1997年第1期。

[3] 胡阿祥:《東晉十六國南北朝之人口遷徙及其影響述論》,「第二屆日中學者中國古代史論壇」(2010年5月,東京)提交論文,未刊稿。

[4]王永平:《漢晉之際南方土著士人與僑寓士人的衝突與合流》,《揚州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集刊》第1輯,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8年。

[5]中村圭爾:《六朝時代江南的地域社會與地域性》,收入谷川道雄編《地域社會在六朝政治文化上所起的作用》。

[6]譚其驤:《長水集》(上),第199頁。

[7]胡阿祥:《東晉南朝僑流人口的輸出與輸入——分別以今山西省域與今安徽省域為例》,《文史》2008年第1輯。

[8]詳陳橋驛:《酈道元評傳》,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第18-23頁。

本文原刊於《譚其驤先生百年誕辰紀念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經作者胡阿祥授權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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