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馬關條約
《馬關條約》是中國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於1895年4月17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馬關(今山口縣下關市)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原名《馬關新約》,日本稱為《下關條約》或《日清講和條約》。《馬關條約》的簽署標誌著甲午中日戰爭的結束。中方全權代表為李鴻章、李經方,日方全權代表為伊藤博文、陸奧宗光。
馬關條約的內容:
中國從朝鮮半島撤軍並承認朝鮮的「自主獨立」;中國不再是朝鮮之宗主國 ;
中國割讓台灣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澎湖列島和遼東半島給日本;
中國賠償日本軍費2億3千萬兩白銀;
中國開放府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
允許日本人在中國通商口岸設立領事館和工廠及輸入各種機器;
片面最惠國待遇;
中國不得逮捕為日本軍隊服務的人員;
台灣澎湖內中國居民,兩年之內任便變賣產業搬出界外,逾期未遷者,將被視為日本臣民; 條約批准後兩個月 內,兩國派員赴台辦理移交手續。
增闢通商口岸
談判異常艱難,一開始日本要3萬萬兩白銀,前幾次談判都未出結果,後來發生一件事,幫了李鴻章的忙,
李鴻章
,李鴻章結束談判後乘轎返回引接寺時,日本人聽說大名鼎鼎的中國全權大臣李鴻章經過,就像現在粉絲見明星一樣,都爭著前來觀看,一時間街道各處人山人海,好不熱鬧。
當李鴻章的轎子從人群中穿過的時候,突然一個日本壯漢暴起躍出,直奔轎前,黑手按住轎夫肩膀,轎夫大吃一驚,慌忙停住,這個暴徒乘機掏出手槍,對準老李面上猛的開了一槍,槍彈當下擊中李鴻章左眼下,頓時滿臉是血,老李當時還算鎮靜,手掩創口,在日本警察的協助下,急行趕入引接寺旅館,到了旅館之後才厥倒在地,不省人事。
後查明,該兇手名叫小山豐太郎,郡馬縣大北島人氏,是個二十六歲的無業青年。此人是個日本「愛國」糞青。
李鴻章遇刺後,儘管日本人做了各種努力示好,但世界輿論仍為之一片嘩然,歐美各國紛紛譴責日本並進而同情中國,紛紛表示不能坐視。 李鴻章被刺的事情,讓日本政府很是被動。伊藤博文得知後勃然大怒,咆哮說「寧將自己槍擊,也不應加害中國使臣」,陸軍大臣山縣有朋也拍著桌子大罵「該匪罔顧國家大計」。最後天皇也被驚動,急忙派出御醫前往護理,皇后還親制繃帶以示慰問。
伊藤博文
最後一次談判:
伊藤博文假意慰問了李鴻章幾句後,便說:「原定賠償3萬萬兩白銀,但見中堂大人受傷,為表歉意願減少1萬萬兩白銀。」
李鴻章說:「難道不準分辨?我情願在老夫身上在開幾槍」
伊藤博文說:「只管辨論。但不能減少。」
李:「即以此已譯三端開議。第一,賠款二萬萬,為數甚巨,不能擔當。」
伊:「減到如此,不能再減,再戰則款更鉅矣。」
李:「賠款如此,固不能給,更鉅更不能給,還請少減。」
伊云:「萬難再減,此乃戰後之事,不能不如此。」
李:「核計貴國開銷之數,遠不及二萬萬兩。負擔如此巨款,必借洋債。洋債本息甚巨,中國實無償還此等債務之財源,這樣試必使中國經濟崩盤。」
伊:「中國之地,十倍於日本,中國之民四百兆,財源甚廣,開源尚易,國有急難,人才易出,即可用以開源。」
1895年,根據 (馬關條約)中國被迫向日本支付了2億戰 爭賠款。由於俄,德,法三國的介入日本放棄了遼東半島,後來又向日本繳納了3000萬兩贖遼費,在加上利息,日本總共從中國勒索2億3千1百50萬兩白銀。
在小編上學時,課本上一提到李鴻章,就會說他是賣國賊,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可是在那個時期不簽能行嗎!國家要啥沒啥,連鬥志都沒有了,整個中國,貧窮,落後,還腐敗,從上到下的腐敗,李鴻章大興洋務,創辦北洋水師,就這兩樣就說明他是開明的,有長遠眼光的,在戰場上敗了,還指望在談判桌上找回來嗎!弱國無外交,還不是人家說什麼,就是什麼,兩國實力相當,外交就是實力,兩國相差懸殊,實力就是外交,當時李鴻章已經72歲了,最後小編就說一句話,就一句: 「中堂大人,您受委屈了」


※滿清幾大酷刑,殺人不用刀,甚至不見血,有一種宮女最害怕
※鬼子下戰書要與此人決一雌雄,怕信送不到,把送信人全家扣為人質
※中國有一口千年古井,日本人繞道而行,相傳井中老龍在等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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