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重疾險,業務員拿來忽悠你的6個坑
近年來,隨著重大疾病發病率不斷升高,患病年齡逐漸降低,重疾險成為很多家庭購買保險的首選險種。
儘管不少消費者都意識到重疾險具備轉嫁重疾風險的能力,但仍然存在一些錯誤的認知(這其中大忽悠業務員功不可沒)。
所以小諾今天就想和大家聊聊購買重疾險時,業務員一般愛挖什麼坑。
■重大疾病特點:
首先先來回顧一下重大疾病的特點:
1、病情嚴重,會在較長一段時間內嚴重影響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2、治療花費大,複雜的藥物或手術治療需要支付昂貴的醫療費用。
因此我們需要購買重疾險,而保險業務員們也恰恰利用投保人的這些需求,推銷產品時揚長避短,導致保險知識不夠豐富的小白用戶連連跳進保險業務員們挖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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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疾病種類越多越好
根據監管要求保險行業重疾險產品必須涵蓋6種疾病保障: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和終末期腎病;此外,行業重疾定義還規定了另外19種較常見的重疾,於是就得到了25種重疾組合,基本覆蓋了目前市面上絕大多數重疾產品的覆蓋範圍。
因此對於一些包含了上百種重疾的產品,其實只是把病種分得很細,或者是將重大疾病和輕症疾病合計,從而顯得保障範圍很廣。對大部分人來說,「過百種」的覆蓋範圍營銷噱頭大過實際作用。況且,保障種類越多,保費也就越高,一味的追求保障病種數量,保不齊是要為一系列根本不會患上的疾病買單。
此外,一定要細緻瀏覽保單的各項條款,尤其注意等待期(觀察期),一般來說等待期都在90-180天,如果投保人在等待期(觀察期)內患上重大疾病,保險公司是拒絕賠付的。所以千萬不要貪圖所謂的疾病種類齊全,而忽視了漫長的等待期。
2保額越高越好
一場大病需要花費多少錢?少則十幾萬,多則上百萬,既然如此,重疾險是不是保額買得越高越好呢?雖然高保額的重疾產品能夠在被保險人不幸出險時給一個家庭帶來更大的經濟慰藉,但在繳費過程中,成正比的高保費同樣也可能給家庭帶來負擔。
詳情可見:重疾險、壽險、意外險 多少保額最合適
總之,記住這樣一個準則:根據消費者年可支配水平,以及被保險人的收入對家庭總收入的貢獻度來確定重疾保額。30W起步,在保費(年可支配收入的5%-10%)預算內,盡量買保額最高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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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費一次全交完
這也的確是很多「不差錢」的客戶在購買重疾險時的第一反應,儘管這類產品的確允許一次性躉交,但更適當的繳費方式是根據自己的年齡和收入水平來設定繳費年限。因為重疾險的本質是罹患重疾時能夠四兩撥千斤,轉移重大的經濟風險。相比一次性繳清,購買同樣保額的產品,分期繳納的交費年限越長,每年的保費會更低,如果同時具備理財規劃,分期繳費的實際成本不一定高於一次性繳納。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因素是:重疾保障的等待期一般為投保後的90-180天不等。等待期後,保障開始生效,如果在交費期間內不幸罹患重疾,則交費停止,並且可以獲得保險賠償。這時,相應付出的總保費也會比一次交清要少。
4分紅型產品更好
剛剛我們說了保費繳納的問題,那麼就有很多人問了:如果繳了保費卻沒得病,那花出去的銀子豈不是打了水漂。正因為人們這種心理,保險公司會推銷一些分紅型保險,但他們是不是真的比消費型保險好呢?
分紅型重疾險的保費高於消費型,但是分紅比例卻不固定,完全依託於保險公司的效益,可能有也可能分紅為零,因此在相同保障下還是消費型重疾險更為划算。還是記住那句話,我們購買保險主要是為了獲得保障,達到利益槓桿最大化,切記不要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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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多次賠付
多次賠付就意味著擁有多重重疾保障,第一次賠付重疾後,保險合同不終止,繼續有效,如果被保人發生第二次第三次重疾,還可以再次獲得賠償。聽上去好像還不錯,但其實你要搞明白一個問題:被保人有多大可能獲得第二次、甚至第三次重疾賠償。
這其中有很多考慮因素,首先需要考慮第一次患病後的存活率,之後還要考慮兩次賠付之間的間隔期,並且需要再次患病也要在保險條款保障範圍內,這三點都符合已經實屬難得,但期間還要承受保費10%-30%的增加。根據保監會等各大數據顯示,實際上能夠獲得二次賠償的概率僅僅不到20%,然而你卻要為此多付10%-30%的保費,付出和保障不成比例,所以這樣的產品並不一定值得購買。
6香港重疾險
除了國內的重疾險,很多人也想了解被炒得火熱的香港保險。的確,香港的重疾險相比內地同類險種,保費更低廉且自帶分紅,對部分疾病的定義更寬泛(對於治療手段的要求較國內更少)、免責條款更少。但隨著近幾年國內保險產品的快速發展,價差已越來越小,同時國內重疾險對原位癌的保障更全面,輕症也可單獨賠付等。因此,無需一味追求香港保險。
以上為大家羅列的是關於重疾險常見的幾點誤區,為了避免入坑,切記要針對產品進行多方權衡,不要被「向好」的條款所迷惑。
關於重疾險,今天就先說這些,還有其他疑問或者有想買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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