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慫,因為我身邊還帶著孩子!
昨天,我和往常一樣坐地鐵下班回家。那時正值下班高峰,地鐵里擁擠不堪。突然,某節車廂傳來激烈的爭吵聲。一方是一對年輕的父母,一方是一對小情侶,起因只是一件小事。雙方吵得不可開交,在他們用不堪入耳的髒話「問候」對方,甚至開始肢體接觸的時候,我看見的,是年輕父母身邊,孩子驚恐的淚汪汪的眼睛。
無獨有偶,我想起前兩天看到的一則新聞:杭州一對夫妻推著一輛嬰兒車乘坐地鐵的電梯時,不小心碰掉了一位女士的Ipad,結果雙方爭吵起來。在激烈的爭執中,那位女士竟然推翻了夫妻的嬰兒車,而嬰兒車裡正是那對夫妻的孩子!
令人驚訝的是,這位推翻嬰兒車的女士,就在三個月前剛剛經歷了剖腹產做了媽媽!
在看監控視頻的時候我心裡猛的一顫,都是媽媽應該清楚孩子對於父母意味著什麼,把怒火撒在一個嬌弱的小嬰兒身上,是不是太過惡毒?
所幸,孩子經檢查沒有大礙。而推翻嬰兒車的女子,腹部因為被憤怒的孩子父親踢打出現挫傷......
一場爭吵,雙方都為一時衝動受到了懲罰。說實在的,我覺得成人有時候真的非常幼稚,而因自己的一時之氣對孩子造成的傷害是真真切切的。
聯想此前,「北京7.23摔嬰案」、「上饒寶馬女踢小女孩事件」,還有各類鄰居、熟人因為衝突懷恨在心,殺死對方孩子來報復的案件。者對當事家庭會帶來怎樣的痛苦和傷害,對孩子又會造成多大的恐懼。生理的傷痛可以治癒,但心裡的創傷也許會跟隨一輩子。
一位網友曾說:成人世界裡的是是非非,為何要讓單純無知的孩子來買單?
心理學上有一個概念叫做「踢貓效應」,人們總會對弱於自己或者等級低於自己的對象發泄不滿情緒,而產生連鎖反應:爸爸因為工作不順,回家就會找茬罵媽媽,媽媽心情不好,於是就各種問題責罰孩子,孩子被罵心裡不爽,一腳踢向坐在自己凳子上的貓......
這些事件中的傷人者不都是如此嗎?我吵不贏打不過你,我就傷害你最在乎的,最疼愛的,也最弱小的孩子。
也許有人會問:你讓我們對這些人忍讓,豈不是助長了他們的囂張氣焰?!看看你身邊的孩子,與其針鋒相對,何必呈一時之快?如果選擇敬而遠之,很多悲劇也許都不會發生了,也就不會後悔自己當時為何衝動行事。
我家鄉有句老話「人上一百,五顏六色」,這個世界紛繁複雜,形形色色的人,其中有好人,有惡人,更多的是不好不壞的普通人,就如你我一樣,非聖賢非盜匪,只不過在與他人發生矛盾,發生爭吵後,能否良好的控制情緒,把握事態的走向成了「善惡」的分別。
況且,就算你選擇善待這個世界,也無法要求所有人都善待我們。
面對他人的指責、爭吵、謾罵,據理力爭是一種選擇,一笑而過,置之不理也是一種選擇。前者也許會帶來更強烈的回應,而後者往往能夠大事化了。
「退一步海闊天空,忍一時風平浪靜」的雞湯並不是我想說的重點。問問那些與他人爭吵,牽連孩子受到傷害的父母,沒有一個不在後悔。此時,慫一點,讓一點,又能怎麼樣?萬一,哪怕真的是萬分之一,碰到一個心理變態,積攢了滿身負能量,或內心充滿暴虐情緒的人,我們是不是可以選擇不要給他傷害的機會和借口?
忍讓不是害怕惡人,忍氣吞聲,而是我們的身份——父母。對於父母而言,孩子的平安永遠是第一位。天下有什麼樣的事,什麼樣的矛盾可以與孩子的安全、健康相比?
如果能保護孩子,受點委屈算什麼?「慫」一點又何妨?你不是陳浩南,也不是小馬哥,沒有那麼多恩怨復仇的故事,別把小事誇大。我們沒法預估危險,但是可以不計較、不招惹、不糾纏。和孩子在一起的任何時候都要把保護孩子放在首位,永遠讓孩子遠離那些無謂的傷害。
有了孩子,我甘願認慫,甘願忍讓。什麼事情,都有很多辦法解決,而我的孩子,只有我來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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