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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10月1日起實施 將這樣護佑「小明」一生

編者按:2017年3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將於今年10月1日起實施。民法總則是民法典的總則編,又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它對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和一般性規則作出規定。從1986年的民法通則到如今的民法總則,一字之變,背後則是立法理念和制度的創新發展。民法總則的實施,將對我們的生活產生巨大影響,本期專刊將講述「小明」的一生與民法總則的故事。

①出生:權利從媽媽肚子里開始擁有

假設在今年10月1日,小明在媽媽的肚子里孕育。從這天起,小明就受到民法總則保護了。

根據總則第16條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可見,如果有人指明由小明來繼承遺產或者接受贈予的財物,小明是有這個權利的。

時間過了快一年,小明呱呱落地了。從出生那一刻起,根據總則,小明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雖然小明這時還不能獨立保護自己的權益,但已進入民法總則保護的網路。

②兒童:8歲開始為自己行為負責

民法總則第19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到了8歲,小明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可以用自己的零花錢買零食,也可以與班上同學交換價值差不多的玩具。當然,如果小明把爸爸媽媽的錢打賞了一名網路主播,那麼這種贈予行為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不過前提是打賞要與小明的年齡、智力相適應,巨額打賞還是不行的。小明玩遊戲產生的「網遊裝備」等網路虛擬財產,別人也不能覬覦。民法總則首次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③少年:父母不盡責或被「撤職」

在未成年期間,如果小明的父母盡不到應有責任,總則會主持公道,必要時甚至會撤銷其父母的監護資格,並指定新的監護人。在找不到合適的監護人前,小明也不會挨餓受凍。根據民法總則第31條規定,小明居住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法律規定的有關組織或者民政部門將擔任臨時監護人。

上學期間,聰明的小明如果有了發明創造,成果也是受到承認和保護的。此外,如果小明不幸遭受性侵害,到了18歲仍然可以追究對方責任。民法總則第191條規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也就是說,小明在年滿18周歲後仍可追究侵害方責任,要求其給予民事賠償。

④成年:民商事行為受更多保障

一轉眼,小明到了18周歲,成為法律意義上的成人了,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如果小明屬於「窮人的孩子早當家」類型的,早兩年就可以獨立了。總則第18條規定,「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就是說,小明雖然只有16歲,但只要自食其力,通過合法勞動取得收入,法律照樣將小明看作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果小明選擇創業,成為個體工商戶,只要依法登記,同樣是民事主體。目前,中國的個體工商戶已超過5900萬戶,並且正以平均每天新增2萬多戶的速度增長。無數個小明正在中國掀起「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大潮,為整個世界發展貢獻新動能。

在這個過程中,小明如果繼續小時候發明創造的夢想,所享有的知識產權將是「專有的」。總則第123條規定,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小明如果生活在農村,今後參加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法律上也有「名分」了。總則規定,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具有「特別法人」地位。

隨後,創業成功的小明會完成人生大事,結婚、生子,也由此產生新的法律上承認的親屬關係,小明和家人一起擼起袖子加油干,逐漸成為促進中國社會發展進步的中堅力量。

⑤中年:訴訟時效3年,麻煩事都能找到法律依據

中年時期的小明可能會遇到一些大大小小的煩惱,比如婚姻中出現財產和子女撫養糾紛,樓上住戶的空調往家裡滴水……這些問題如何解決,都可以在民法總則中找到原則依據。如果小明有一天發現自己外出旅遊的訂房信息被旅遊公司泄露,小明完全可以將這家公司告上法庭。民法總則第111條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

「這明確了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的立法態度。」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商法學研究會會長趙旭東表示,相關企業可以獲取、利用個人信息,但要承擔法律義務,保護個人信息。

經常見義勇為的小明再也不用擔心被訛上了。總則第184條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且刪去了民法總則草案中「救助人因重大過失造成受助人不應有的重大損害的,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的句子。同時,總則第183條規定,「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⑥老年:有尊嚴地走完一生

人生七十古來稀,小明也終將老去。中國正進入老齡化社會,占人口近1/5的老人需要得到妥善照顧。

不過,小明不用擔心「老無所依」。民法總則首次增設了成年人監護制度,小明可以與兒女或者養老院等事先協商,自己設定監護人。等到小明年老喪失或者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時,由自己設定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如果這個過程中出現了監護爭議,總則還規定了「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在給小明指定監護人時,會優先尊重小明的真實意願。

此外,即使小明膝下無兒女,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當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也會「托底」,擔任監護人,陪伴小明安度晚年、有尊嚴地走完一生。小明留下的財產,將按其生前意願得到妥善處理,哪怕小明指定贈予當時仍是母親腹中的胎兒,仍受法律保護。

這就是作為中國人的小明一生可能與民法總則發生的故事,民法總則的溫暖將呵護每個中國人走完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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