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全:不辦交接手續,這個會展設計師工資該給嗎?
近日,有會展達人向林奕全求助,問題大意是:
試用期內的會展設計師因父親去世,提前預支一個多月的工資請假回家一個月後,回到公司就說要離職。在沒有辦理交接手續情況下,要求公司發放項目執行一半的提成。這個項目,總金額有幾十萬。提成算起來,也有好幾千塊。公司幾次催他回來,他也答應回來的。可惜,回到廣州就玩失聯。公司已經公告了他自動離職,後面高價請別人做的。
請問,作為展覽公司,對於這個會展設計師的提成,給還是不給?
針對這個問題,林奕全乾脆把它丟到廣州選展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組建的會展行業交流群裡面,讓大家討論。
各位會展達人,你們猜,大家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下面,林奕全簡單摘抄幾個比較有代表性的觀點供大家思考:
會展達人A:我的建議是給,老佛爺,燒高香送大神。
會展達人B:給吧!他總搞不了幾回,發不了財,你也不會為些破產。你不給,他天天詆毀你公司。
會展達人C:做一半,給一半的錢,該給的給,該扣的扣,兩清。
會展達人D:後面高價請別人做的,還有一種說法公司倒貼錢請別人做的。
會展達人E:這個項目能拿下來,首功還是在於他,支持給。
會展達人F:如果不是他畫了這個圖中標,哪裡來後面的高價請人家做。所以,要給。
會展達人G:這只是一個笑話,無人無姓無名。
林奕全個人觀點是什麼呢?
林奕全建議是給,但是展覽公司要算好賬。
其次,這個會展設計師家庭出現這麼大的變故,不來公司辦交接手續,作為展覽公司老闆,要學會原諒他的無知。
最後,就是我們是經營展覽公司的,總免不了與形形色色的員工打交道。我們不能要求所有的員工都懂人情世故,但是我們作為展覽公司老闆,要懂,要學會變通。
問題來了,對於這個問題,你的觀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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