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中國古代用人制度的變遷

中國古代用人制度的變遷

中國有五千年的文明這漫長的歷史中朝代更迭,世事變遷,可謂是風起雲湧,波瀾壯闊。已經深深的烙印在每一個中國人的內心,成為我們勇往直前的不竭動力。縱觀歷朝的興衰更替,無不與統治者的人才工作好壞有直接關係,正如馮夢龍所言:「雖則天運使然,然歷覽往跡,總之得賢者勝,失賢者敗;自強者興,自怠者亡。勝敗興亡之分,不得不歸咎人事也。」

我國古代選人用人制度就官員選拔的形式而言,主要有先秦時期的世襲制、秦漢至魏晉南北朝的察舉制、魏晉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隋唐以來的科舉制,以及歷朝均在推行的學校選官等。

以"世卿世祿"為核心的世襲制是我國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爵位世代相傳的制度,主要盛行於春秋以前的夏、商、周三代,突出體現了王權和族權高度統一的制度結構。與王朝最高統治者血緣的近疏決定了官爵的大小和等級,王公貴族憑藉血統和宗法,子孫世襲官爵。

諸侯割據的戰國時期這一官爵世襲罔替的制度受到了極大的衝擊和挑戰,諸侯國為了稱雄稱霸,紛紛打破身份界限,吸納血緣和本國之外的人才以圖強國富民。用人制度也在這一時期得到了豐富和發展。

從西漢開始察舉制開始取代世襲制,為漢朝的選官拓寬了途徑和範圍。察舉制史稱"四科取士",一直延續到東漢。這一制度的核心,是由三公九卿和地方長官負責考察並向上推薦優秀人才,其察舉的科目有"孝廉"、"茂才"、"賢良方正"、"文學"、"明經"、"明法"等,包括道德品行、文化修養、辦事才能等諸多方面。察舉制對官員的素質起到了一定的保證作用,但弊端也不少。而在東漢這一制度也發生些許變化,東漢的士人主要通過察舉、徵辟出仕。被舉、被辟;這些人成為舉主、府主的門生、故吏。門生、故吏為了利祿 ,諂附、賄賂以求固結。從而導致大官僚與自己的門生、故吏結成集團 ,以增加自己的政治力量 。因此東漢後期的士大夫中,形成了一些累世公卿的家族。這些人都是最大的地主,而且世居高位 ,門生 、故吏遍於天下 ,因而又是士大夫的領袖。門閥大族開始初步形成,並影響後世。

隨後的魏晉南北朝,其選官的主導制度是九品中正制。這一選官制度由朝廷在州郡設的中正官負責對地方人士的品格、行為、能力進行測定,分九品即九個等級,朝廷依照品級依次授官。與這一"九品官人法"相銜接的政治基礎正是門閥士族,其中的弊端就十分明顯了。

公元589年隋文帝下令開科取士,隨後的隋煬帝對此做了很大改進和完善,並增設進士科,標誌著科舉制度正式形成。唐代繼續完善隋朝的科舉制並使之成為一種固定的選官常制。武則天時,大量增加科舉取士的人數,並創立武舉和殿試。

宋代經過數十年的實踐,建立了一套比較嚴密的科舉考試條例:明令禁止考生和主考官結成座主、門生、恩師之類的關係;建立考卷糊名和謄錄製度,以防考生姓名、籍貫、字跡等信息泄露;臨時任命主考官,一經任命即被隔離,整個考試期間與外界斷絕聯繫;主試官、地方長官等官員子弟、親屬乃至門客參加科考,須另派主試官設別的考場進行考試,等等。

元代曾一度廢科舉和學校,後恢復這一制度。

明朝科舉程序分三級:鄉試、會試、殿試。鄉試取中者為舉人,有資格參加由禮部主持的全國性大考即會試,即使不中也具備做官資格,地位很高。每三年舉行一次。

清代基本延續了明代的科舉制,但由於自明代規定的專以四書五經為考試內容的八股文考試日益走向僵化,嚴重地禁錮了文人士子的思想,科舉制遂被清末風雲變幻的社會現實所淘汰,於1905年徹底廢除。

隨著時代的發展,人才的選拔制度也在不斷的發生變化,但是我們應該明白的是,不論制度如何變化,自身有才才是最重要的!!!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漢朝 的精彩文章:

他僅僅登基27天,卻做盡1127件荒唐事?
漢武大帝中行說為什麼這麼恨漢朝 他是歷史上的第一個漢奸嗎
諸朝皆以弱亡,為什麼唯獨漢朝是強盛而亡國?
這個墓,卻歷經數千年也沒人敢盜?

TAG:漢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