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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之兄 三論幸福

01

關於幸福,有這麼一則寓言。

一個20出頭的年輕小夥子急匆匆地走在路上,對路邊的景色與過往行人全然不顧。

一個人攔住了他,問:「小夥子,你為何行色匆匆啊?」

小夥子頭也不回,飛快地向前跑著,急沖沖地甩了一句:「別攔我,我在尋求幸福。」

轉眼20年過去了,小夥子已變成了中年人,他依然在路上疾馳。

又一個人攔住了他:「喂,哥們,你在追什麼呀?」

「別攔我,我在尋求幸福。」

02

又是20年過去了,這個中年人已成了一個面色憔悴、老眼昏花的老頭,還在路上掙扎前行。

一個人攔住他:「老頭子,還在尋找你的幸福嗎?」

「是啊。」

當老頭答完後,若有所悟,猛地抬頭一看,一行眼淚掉了下來。原來剛問他問題的那個人,就是幸福之神,他尋找了一輩子,可幸福之神卻一直就在他身邊。

我們每一個人,每一天都在追求幸福。我們努力學習,為的是以後過上幸福生活;我們努力工作,為的是以後過上幸福生活;我們努力賺錢養家,為的也是以後過上幸福生活。

我們那麼努力,卻似乎從來沒有過上幸福生活。它似乎永遠存在於未來。為了幸福之類的話,就像我們不知道如何回答孩子們問題時的一句託辭:等你長大後就知道了。

甚至,我們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幸福。為了一個不知道是什麼東西的東西而奮力向前,其結果就像前面那位小伙一樣,窮盡一生,卻終無所獲。

03

那麼,我們就來好好的論一論幸福。

一、幸福是什麼?

幸福是持久的快樂。

佛教講有情皆苦,需要離苦得樂。也就是說,他們認為,只要是生命,就有限制,就會有痛苦,需要從痛苦中自我解脫,得到真正的快樂。

而這個真正的快樂,不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快樂,它實質上是一種超越了對立關係的快樂,是一種絕對的快樂,簡稱為真樂。而我們通常所說的快樂,是一種與痛苦對立存在的快樂,是一種相對的快樂,我們可以稱之為假樂。

1.真樂是自得之樂,假樂是他樂。

真正的快樂是自得之樂,是由心而發的一種自我滿足,不需要憑藉外界的事物來獲得。

假樂建立在外在的事物之上。得到了開心,失去了痛苦。

只有追求真樂,才有幸福,追求假樂猶如飲鴆止渴,永無安寧。我們大多數人之所以窮盡一生也沒有證得幸福,皆因我們所追求是假樂。假樂被物質所控制,得到的物質越多,離真樂就越遠。

2.真樂無限,假樂片面。

真樂是與萬物同為一體的仁愛,超越了物我、人我之間的界限,因此是無限的快樂。

王陽明曾說,惻隱之心仁之端,我們看見動物死去會傷心,動物看見草木被伐會傷心,草木看見泥瓦破碎會傷心。反之,我們看見動物生機會快樂,動物看見草木茂盛會快樂,草木看見泥瓦完好會快樂。這種萬物一體之仁,也是被現代量子物理學所證明了的。

假樂是一己之私,是靠攫取名利來獲得的。有得必有失,當我們獲得這些一己之私時,往往意味其他人就要失去這些東西。要說快樂的話,充其量也只是我們的快樂,對於失去這些的人來說,我們的快樂就是他們最大的痛苦,因此這種假樂是非常片面的。杜甫所寫的「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說的就是這種假樂。但凡有良知的人,看到這些慘狀,都會難以下咽。

3.真樂恆久,假樂短暫。

真樂是道,沒有對抗,超越時間,因此與日月同輝,恆久存在。

而存在對立關係的假樂是一種短暫的愉悅,必然與痛苦常相伴,就像手心手背。比如,我們突然發了一筆橫財,瞬間可能會很快樂,但很快就會擔心失去。得到它有多快樂,失去它就有多痛苦。馬上我們就會想,這筆橫財會不會被壞人盯上,會不會被偷、被搶等等,搞得自己茶飯不思,痛苦不堪。

04

二、為什麼要幸福?

證得幸福,是造物主賦予給每一個靈魂的使命,是人類在地球上需要完成的功課。

《博伽梵歌》說,人類深陷物質生存的愚昧之苦中,除非人覺醒到去探求自己受苦的原因,覺悟到自己不僅不想受苦,而且要找到解除一切痛苦的方法,否則便算不上一個完美的人。

造物主創造了人類,也創造了物質,並使人類受控於物質,目的是讓人類看透物質的名相,在物質之中求解脫,在枷鎖之下得自由。這也是王陽明所說的,離去人情事變,何來天道?證得幸福,其實就是一個提起物質和名相,再把它們通通放下的一個過程。

沒能證得幸福,我們就要進入輪迴,換一個軀殼重來,直到我們的靈魂圓滿的回答了造物主的問題。

如果我們不想反覆的在地球玩遊戲,就要證得幸福,完成答卷,更進一步到更高層次的世界去學習。這就是佛教所謂的西方極樂世界。極樂就是真樂,是絕對的快樂。不從相對的快樂中走出,就無法證得極樂,就沒資格升級到極樂世界。

05

三、如何尋找幸福?

幸福是真樂,真樂是天地萬物一體之仁,天地萬物一體之仁是天理,天理賦予人即性,人性即真我,真我需從小我中求得。也就是說,幸福需要從小我中尋找。

我,又叫小我,是對真我的限制,是幸福的天敵。

要證得幸福,就必須在小我涉及的四種關係里獲得解脫,使真我顯現。

1.與身體的關係。

我們常說,要好好愛護身體。可要怎麼愛護呢?父母們很有經驗,給孩子吃點好吃的,看點好看的,聽點好聽的,帶著孩子四處遊玩。我們不僅給孩子這些,我們自己也是這樣做的,我們以為這就是愛護身體。

但《道德經》說,五色使人目盲、五味使人口爽、五音使人耳聾、馳騁田獵使人心發狂。真要為自己的身體好,就要給它所需的,而不是我們覺得好的。我們覺得好的,無非是一些身體不需要的名利或物質,都是身外之物。

身體受制於心,心為身體的統帥。心就是靈魂,就是真我。身體是小我,就像靈魂穿的一件衣服,我們再糊塗也不能把衣服看做人。

人可以不斷換衣服,《博伽梵歌》說,人的死亡,「彷彿脫下舊衣,換上新袍,靈魂離開衰老無用的舊物質軀體,進入新的。」難怪莊子在得知老婆死了之後要鼓盆而歌,難道換一件新衣服還不值得慶祝嗎?

我們只有從身體這個小我之中脫身出來,看透生死,不再被它局限,當生則生、當死就死,才有可能證得幸福。

2.與物質的關係。

我們在物質中生存,物質甚至是我們的一部分,比如身體。物質既供養了我們,又限制了我們。

我們要證得幸福,離開物質是做不到的,但受制於物質,同樣無法做到。我們一方面要憑藉物質而生存,另一方面又要打破物質對我們靈魂的限制。

具體到財富方面,就是不能以財富的多寡作為是否幸福的標準。有錢人未必幸福,窮人未必不幸福,反之也成立。

老天給我們出的那道幸福題不那麼簡單,答案存在於有無之間,就像道,晦昧精微,若隱若現。

3.與他人的關係。

人類本自一體,親愛無間,為何卻經常自己殺自己、自己殘害自己?甚至父子相仇、兄弟相殘?

皆因名利。

為了名利,唐太宗可以弒兄逼父,明成祖朱棣可以焚燒子侄,武則天可以毒殺親子,曹丕可以逼著弟弟曹植七步成詩。這些有悖人倫的禽獸之舉,在名利的誘惑下層出不窮。

乾隆皇帝下江南的時候,住在鎮江金山寺。

一天,他問當時的高僧法磐:「長江中船隻來來往往,這麼繁忙,一天到底要過多少條船啊?」

法磐:「只有兩條船。」

乾隆:「怎麼會只有兩條船呢?」

法磐:「在我看來,雖然船多,無非兩條:一條為名,一條為利。」

名利是小我需要的東西,並非真我或靈魂所必需。

我們經常說,這是我的車子,這是我的房子,這是我的職務,這是我的名譽等等。我們每一個人,窮盡一生都在追求這些東西。

其實,這些並不屬於我們,它們只是我們借用的,甚至是我們偷來的,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就像秦始皇這樣的大人物,也無法帶走這些,還不是兩眼一閉,物歸原主。

名利把我們和他人區隔開來,使我們無法與他人同樂,因而與幸福無緣。

4.與其他生命的關係。

我們人類自視為天地之心,是萬物之靈,比其他生命類型更高級。

所以,我們居高臨下的當起其他生命的主宰來。廣東人號稱天上飛的除了飛機不能吃,地上跑的除了汽車不能吃,其他的都能吃。我們隨意的剝奪野生動物的生命,最後必遭天譴。2003年的非典,不就是吃果子狸吃出來的?

我們霸佔了整個地球村,忽略了這個星球上還有其他的居民,它們擁有同樣的居住權。

幸福是體會萬物一體之仁,如果我們對其他生命沒有悲憫心,就會把我們和其他生命硬生分開。如此,我們將永遠無法體會萬物一體之仁,從而完成不了造物主給我們的考題,最後害的是我們自己。

06

幸福不曾遠離,一直在我們心中,與我們渾然一體。但只有很少的人可以找到它,這是為什麼?

這是因為我們的私慾把幸福蒙蔽了,就像一面晶瑩剔透的鏡子蒙上了厚厚的灰塵,以至於看不見。而我們所謂追求幸福的行為,都是朝著名利跑去,扒拉的名利越多,鏡子上的灰塵就越多,就越發不可能看見幸福。這真是南轅北轍。

07

要證得幸福,就要擦掉灰塵,去掉私慾,使那面鏡子重新露出本來面目。

去除小我,即得大我;放下假我,即得真我;去掉私慾,即得幸福。在證得幸福的過程中,需要在物質中打破物質,在不自由中得真自由,在限制中不受限,在快樂中找真樂。

但這是不容易做到的。正如王明陽所說:「這個靈能不為私慾遮隔,充拓得盡,便完完是他本體,便與天地合德。自聖人以下,不能無蔽,故須格物以致其知。」

人比人氣死人,我們無法跟聖人相比,無法輕輕鬆鬆的便與天地合德。我們只能一步一步來,一點一滴的去掉私慾之蔽,讓那面鏡子逐步亮起來,使自己的幸福越來越多。這樣的人生,踏實!

心學純明,專治各種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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