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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日寇對某地被捕群眾執行酷刑「上大掛」,沒有人活下來

歷史會被塵封,但不會被掩蓋,更不會被扭曲,老兵為你還原那些真實的罪行。

在以前老兵說過侵華日寇在淪陷區里用各種各樣的荒唐理由來殺人,比如在江蘇某地就有一名老太太在聊天時,說了一句日本鬼子,然後不知道被誰報告到了日寇憲兵隊那裡,結果可想而知。聊天的人全部殺死了。

今天老兵再來介紹一段1941年4月17日發生在黑龍江省肇源縣的往事。這一天日寇在城外的一個大土坑內集體槍殺了42名無辜群眾。據史料記載,日寇殺人後倒汽油焚屍。著火後有沒中彈的傷者想爬出逃生,結果又被拖回坑內焚燒。沒有一個倖存。

日寇殺害這42名群眾的理由就是所謂的「通匪」。1940年8月我抗聯十二支隊攻克肇源城後安全轉移。日寇隨後對肇源縣城進行了大搜捕,在這次搜捕中,凡是在家中搜出救濟糧或者燒毀配給糧證的,抑或在戰亂中拾到一件日本人衣物的人民全被送進監獄。經過短暫的審訊之後,這42名傷痕纍纍的群眾便被押到了刑場上。

日寇審訊所謂的「犯人」的手段估計我們的同胞都不陌生,影視劇里經常出現。那現實中又是什麼樣的呢?其實老兵要說的是,影視劇里演的一點都不誇張,而且因為文藝作品級別的限制,根本是沒有辦法重現出來的,就算老兵今天用文字來描述,也有很多很多是屬於不能說的。

所以對於那一個時代的日本兵,我們只能送去四個字「禽獸不如」

那這些禽獸到底如何折磨我們的同胞呢?再一起看看1943年3月7日晚上,日偽憲兵對距哈爾濱市150公里的「巴木東」三縣的大逮捕以及隨後在監獄裡對中國人民犯下的暴行。

這一次突擊抓捕,日寇出動了1千多名警察,有662名群眾被捕。當時由於日寇來得突然,絕大多數群眾沒有思想準備,在睡夢中就被抓走,日寇給他們戴上手銬、黑帽子,扔到事先停在村口的汽車上,分別拉到巴彥、木蘭的日本兵大營和哈爾濱市的監獄裡。

據史料記載,在這些監獄裡,日寇憲兵對被捕者使用了空前殘酷的手段,從精神上和肉體上進行折磨,敵人使用的刑法也是五花八門,有上大掛、坐老虎凳、灌辣椒水、皮鞭抽、過電、壓杠子和往肚子上燒煙頭等等。

在日寇的酷刑之下,巴彥縣的王魁被打斷了胳膊,孔慶堯被打瞎一隻眼睛;東興縣的畢文祥上大掛活活地給晃死了,木蘭縣的楊景新被打碎了腦袋。

東興縣的王興和李樹文在哈爾濱市監獄裡審訊時被上了大掛,不但把四肢吊起來來回悠蕩,還把點著的煙頭放在肚子上燒,燒的肚臍直冒油,直到幾個小時後「他們的雙臂晃得脫臼,卸下大掛就死了。沒有人知道這個「上大掛」到底是個什麼樣的滋味,因為上去後就沒有人能活著下來,所以只求早死。在這次大捕殺中,被抓群眾有344名在審訊中被折磨死或者槍殺,另有224人被判刑,只有94人被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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