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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動了我的快樂?

十年前的某一天,火火還在媽媽肚子里翻騰,火火姥姥和姥爺在陽台忙著曬白菜,我跟火媽在清理一些舊物,鯤同學(火火小姨)坐在沙發上看電視。

這時候,廚房裡傳來了水壺尖銳的叫聲——水燒開了。

火媽沖著客廳喊:「鯤,去關了火,把水灌暖壺裡!」

鯤同學應了一聲,剛要起身,火火姥姥已經在陽台大聲呼喊:「不行!二鯤從來沒動過火!燙著咋辦!?我來我來!!」

其時,鯤同學已經21歲。

幾年後,我們眼裡的這個小屁孩兒嫁人了,再過幾年成了媽媽。

可以想見,她做家務一定不在行,哪怕她曾經無數次動過勵精圖治的念頭,也付出過不少努力去嘗試,但仍然落下一個不會幹活的名聲。

沒事,她老公不嫌棄,屁顛屁顛把她當小公主伺候,只要她開心就好。

誰也不曾想,這時候把她不會幹活掛在嘴邊的人,是幾年前生怕她燙著的親媽。

這就像是千萬家庭的縮影,我們在孩子「小」的時候,總害怕孩子這個幹不了那個幹不了;可突然有一天,我們覺得,他們長「大」了,理所應當什麼都應該願意做、會做並且能做好。

我們能看見大批的大孩子,離開家,獨自一人去讀大學,想要飛的更高。

可是還沒開始飛,就已經後院起火——他們,連自己的吃喝拉撒衣食住行都照顧不好。

孩子,不是一天長大的。

現在,大家已經普遍認識到,孩子需要從小慢慢鍛煉生活自理的能力,也會適當給孩子提供一些鍛煉的機會。像鯤同學那樣20來歲都不能去灌水的情況應該不常見了。

可生活自理,只是個體獨立的最容易的那一環。

更多需要從小培養的獨立環節,仍然在被我們忽視。

當孩子從媽媽肚子里鑽出來,來到這個陌生的世界,就被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們捧在手心裡,當然也應該捧在手心裡。

孩子-3歲的時候,需要父母毫無保留的關愛,在這個階段,給予多少愛,都不為過。

問題在於,我們是不是會打著愛的名義,剝奪他們幼小的自主權?

比如:哭的權利、髒的權利、自己玩的權利……

我們更多的是陪伴?還是干涉?

我們是否在剝奪貫穿孩子一生的能力——主動尋找樂趣的能力。

火火上幼兒園初期,大約做了兩個月的木頭人(詳情見《愛的界限》),即便是後來能夠比較自如生活在幼兒園,也只是習慣了木然,而不是找到了樂趣。

因為年齡的原因,半年後,我們給她換了班級。從小班調到中班,本來擔心她會更不適應,結果發現她很快就恢復了蹦跳歡笑的能力。

原來,她喜歡有秩序感的集體生活。

小班的時候,冰冰老師已經竭盡全力照顧和呵護她,生活上基本沒有受什麼委屈,她反而無所適從。因為老師把大把時間都用來照顧小朋友們的吃喝拉撒,根本沒有精力再去組織有趣的集體活動。而火火,缺乏的恰恰是在混亂狀態下找到樂趣的能力。

到了中班,老師能夠組織一些活動,或上課、或遊戲、或手工,每一個活動,都有既定的程序和規則。這樣的環境下,火火找到了努力的方向和動力,樂趣由此而生。

跟她同齡有個小夥伴叫Qyf,在我們四年前認識這孩子以後,就從沒見過她的父母陪過她。每次看見她,都是一個人,在小區里,小公園裡,隨便找個小朋友,隨便找片樹葉,隨便就能有個玩的項目,嘻嘻哈哈、不亦樂乎。

後來聽她媽媽說,她從兩歲上幼兒園,就從來沒哭過,每天都是樂呵呵。

Qyf具備的是混亂中自己找到樂趣的能力。

這種能力,會讓她生命中所有的困境都不會變成絕境,因為她永遠都能找到希望。

她這種能力的來源,是父母的開朗與放養。

她的父母,都是樂呵呵的人,始終都是一副笑臉,給她樂觀面對一切的本源。

她父親是一個紀檢幹部,在她剛會玩的時候,正趕上轟轟烈烈的反腐運動開始,她父親每天就是沒日沒夜的加班。

她母親是一個高速公路收費員,每天早上坐班車到工作的收費站,要很晚才能回來。

她只好自己玩,卻總比別的父母陪著的小孩玩的更嗨,更盡興。

可是也有的孩子,混亂中的、秩序中的樂趣都找不到,到哪都是一副委屈巴巴、無所適從的樣子。

我們可能會說,不要緊,長大就好了。

可是如果二十歲的大學生,仍然找不到樂趣,失去學習和生活的動力,這又該怎麼解釋?

這樣的孩子,不在少數——學習成績一般,沒有興趣愛好,對任何事情缺乏熱情,彷彿自己過的是別人的生活。

對他們來說,讀書是為了完成任務,跟人聊天是為了完成任務,運動是為了完成任務,吃好吃的是為了完成任務,做項目是為了完成任務,連去談個對象都是為了完成任務……

完成任務是為了幹什麼?不知道……

有沒有哪件事情是自己迫切想要去做的?沒有……

拋開優秀不談,找不到樂趣,要怎麼變成一個幸福的人?

是誰,偷走了他們尋找樂趣的鑰匙?

是「應該」。

在他們從小到大的生活里,被一大堆的「應該」擠佔了所有的時間和空間。

當他們哈哈大笑光著屁股玩泥巴,保持清潔的「應該」就迅速沒收了所有的泥巴;

當他們兩眼放光看著漫畫書,健康向上的「應該」就馬上把漫畫換成了課本;

當他們嘻嘻哈哈跟小夥伴打打鬧鬧,優雅文明的「應該」就立刻收起了他們的笑臉和打鬧;

當他們剛開始對異性產生好奇和好感,一大堆「應該」從天而降,徹底撲滅他們的「愛情」之火;

……

這些「應該」

有的拿著刀槍棍棒,凶神惡煞一般;

有的戴著老花鏡,捧著厚厚的經史子集,義正辭嚴;

有的帶著甜甜的笑,或者還有溫暖的懷抱,諄諄善誘,語重心長;

還有的,一把鼻涕一把淚,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

以過來人的眼光,這些「應該」才是持久快樂的源泉

漫長的人生需要更多可持續性獲得的快樂

小孩子們「過家家」獲得的這些樂趣,只能是短暫的樂趣

需要引導他們,從短暫的快樂走向長久的幸福。

我們因此還留下了很多傳世的名言,比如:

學海無涯苦做舟;

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

等等。

這些名言

無不是奉勸我們隱忍暫時的痛與累,努力爭取長久的幸福。

這長久的幸福,其實有個共同的名字,叫「成功」。

所以孩子學習,是為了分數,以及更遠的功名;

所以孩子工作,是為了賺錢,以及社會的尊重;

所以孩子娛樂,就只是放縱,或者精神的舒緩;

所以孩子戀愛,就只是追求,成家和繁衍後代。

若是真能成功——考試名列前茅、工作受人推崇,愛人優雅體貼,孩子乖巧懂事,那也算找到了一種樂趣。

但總有些人,努力去追過了,卻依然與「成功」絕緣

卻已經喪失了單純快樂的能力

接下來,就只能是麻木的活著,甚至,從很小的時候就麻木的活著。

事實上

數學未必就比漫畫沒有樂趣;讀書未必就比玩泥巴枯燥;工作未必就比看電影煩人;寫作本就是彩色的世界;愛情從來過程最重要。

9歲的火火做好玩的數學題,可以如痴如醉;火爹22歲的時候畫著歐拉圖,不眠不休;

9歲的火火在課堂上,神采奕奕;火爹28歲的時候給人打字複印,全力以赴;

9歲的火火開火做飯,欣喜若狂;20歲的小跟班在圖書館搬書,鬥志昂揚;

67歲的火火爺爺,照料果園就是最開心踏實的事情。

最大的樂趣,永遠在過程中

開花結果,只是錦上添花的額外獎勵

我們只能引導孩子,走向更加「成功」的方向

卻不能以此為借口,剝奪他們原生的快樂

正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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