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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上市的閱文能成為網路文學市場最終的贏家嗎?

文|年華 編輯 | 朴芳

10月12日,閱文集團2017年IP大會在北京中國電影導演中心舉行。本次大會以「匠心原創、共鑄精品」為主題,面向文創行業集中發布了《兵者為王》、《神藏》、《銀狐》、《放開那個女巫》等數十個優質IP項目的詳細信息。

這次閱文提出了「1+1>2」的「全·內容生態」戰略理念,核心是以網文IP為核心,實現鏈接起文學、動漫、影視、遊戲和周邊等產業上下游,形成以文字為源頭的價值最大化。

據港媒最新消息,閱文已順利通過香港上市聆訊,最快下周開展上市前推介,並於本月內啟動招股。閱文上市無疑對於網文市場又是一個振奮人心的消息,可以為閱文實現IP的深度開發提供更多的保障。但上市後的閱文並不是高枕無憂,來自掌閱、阿里文學等對手的競爭壓力會仍然衝擊著閱文「江湖老大」的地位。

閱文的雄厚資源,能否鞏固行業老大的地位?

作為目前網路文字市場的龍頭老大,根據機構統計,目前網路文學的市場格局分別為,閱文為72%,中文在線為27.5%,掌閱為5.2%,百度文學為3.2%,阿里巴巴文學為1.7%。

背靠騰訊的閱文自身擁有的IP數量已經無人出其左,這也是閱文最大的資本。截至2016年12月31日,閱文集團共有530萬名作家,840萬部文學作品。在內容儲備上,《大主宰》、《完美世界》、《雪鷹領主》、《龍王傳說》、《武煉巔峰》、《擇天記》等多部2016年網路熱搜作品都已劃入閱文集團旗下。

因為擁有數量眾多大神級的作者以及他們的作品,閱文近幾年來的經營情況也有所改觀。2014-2016年,閱文集團的營業收入分別為4.66億元、16.07億元以及25.57億元,實現凈利潤分別為-2113萬元、-3.54億元以及3036萬元,在2016年實現扭虧為盈。雖然閱文的盈利水平還不高,但其收入已經佔據了網文市場的半壁江山。

因為業績的攀升,閱文對於上市也是躍躍欲試,除了早前的幾次IPO受挫後,日前,閱文在港申請IPO的消息,讓人看到這次不會再重演半路夭折的歷史。

但在看似光明的前景下,閱文的「難言之隱」卻像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處於隨時被擊垮的境地。8月中國移動旗下咪咕閱讀就版權方閱文單方面停止《太古神王》等多部作品的更新,向杭州市中級法院起訴,並向其下屬的4家公司索賠總額為6億的賠償,而閱文旗下很多子公司並沒有《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政策監管趨緊的情況下,很有可能步A站、B站的後塵。

除了自身存在的問題,來自競爭對手的壓力,也讓這個「老大」的位置看著並不是那麼穩固。2016年日均移動日活用戶數計算,中國前五大網路文學公司為閱文、掌閱、阿里文學、中文在線和百度文學。移動閱讀市場閱文的優勢也並不是一家獨大,2017年第二季度QQ閱讀市場份額35.01%,排在首位。掌閱iReader以23.34%的市場佔比,位列第二。另外40%左右的市場被塔讀文學、咪咕閱讀、書旗小說等APP瓜分。

在上市方面先下手為強的掌閱,已經登陸A股中的次新概念股,其2014-2016年掌閱科技的凈利潤分別為5745萬元、2956萬元和7720萬元,2017年1-3月利潤達到3198萬,比閱文有著更為漂亮的報表。

比掌閱更可怕的是阿里文學,其市場份額不可能是騰訊和阿里實力的表現,不管是阿里文學的「光合計劃」,還是掌閱與百度文學、中文在線、阿里文學等共同推出「精品內容全平台共享計劃」,矛頭直指目前處於壟斷地位的閱文。

以阿里文學8月宣布將打造網路文學的「新基礎設施建設」,阿里文學如果成為網文市場的「水電煤」,那麼對於數字閱讀領域將帶來不小的衝擊。

阿里擅長在電商,騰訊擅長社交,在變現渠道來說阿里要比騰訊更為豐富。閱文主要營收是付費閱讀,25.57億的收入中在線閱讀收入達到了20億,其他收入和版權運營收入只有1.11億和2.47億,所佔比例很低。

阿里憑藉電商背景,在版權延伸要比閱文更有優勢。而閱文力圖的IP全產業鏈,也與阿里「不謀而合」。從版權到影視是獲利最大的變現方式,騰訊視頻和優酷的平台競爭在網文市場的競爭必然是閱文和阿里文學上的競爭。IP輸出是否便捷、轉化為影視的效果才是考驗兩大系從文字到影像營收的關鍵。

作為打通下遊動漫、電影、電視劇、遊戲的源頭,閱文擁有驚人的IP佔有量和作家數量,但內容為王並不代表內容數量為王,其實閱文能被改編的IP作品只是一些頭部IP作品。

閱文如果上市,必然需要更多業績的表現,而影視版權是最大的盈利點。閱文必須面對版權定價的問題,而且這是閱文完成利潤保證。2017年6月,閱文集團聯合萬達影視、騰訊影業、騰訊遊戲共同成立IP合資公司。合資公司以IP運營及管理者的身份,負責基於IP的特點制定長期規劃,在不同領域交由合資公司成員來協同開發,確保IP開發一致性。

但閱文本身的網文公司特性,必然要求版權利益的最大化,成立合資公司的目的就是將版權融入到新公司,降低成本,但其在IP開發中擁有多少的話語權,成為是否能駕馭好版權和盈利關係的關鍵,如果無法擁有更多的話語權,就無法改變IP輸送者的地位。

阿里文學是阿里文娛板塊的一部分,並沒有被拆分與優酷同在「一個戰壕」,其版權的售賣直接轉變成整個IP從上游到下游的業績,不像與系內公司合作這樣的阻礙。定位於IP輸出者的位置,以支撐影視、遊戲等多渠道

版權的流轉不但可以豐富作者的收入,也降低了高額購買版權的成本,阿里或能實現充分開發IP這一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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