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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九月份讀了這些書,想和你隨便聊一聊

時光飛逝,漫長的被署名適應期的九月就要過去了。突然想起來去年教我們古代文學的老師一到十月份就開始催我們寫論文、寫小說,明明白白地說「黃金十月」要有「友善的壓力」。今年九月過得比較順暢,繁重的課程任務反而讓人有一種忙裡偷閒的叛逆。不過這就產生了一個矛盾,我逃避「讀書」也只不過是為了去「讀書」而已。

閑扯到這,先說好,這不算推薦,只是隨便聊一聊而已。

1、《蘇東坡傳》林語堂

這是一本文學性很高而且很有味道的書,只是這本書是林語堂用英文寫的,再由別的中國翻譯家從英文翻譯過來。其實我有點好奇,如果是林語堂用中文去寫,他會如何表述呢?

我們現在接觸的文化其實是被過濾過的一種東西,它把一切東西都臉譜化了以後擺到你面前,讓你被一種不存在的標杆指引去一個不存在的地方。因此,在我看來,如果一個傳記能做到「還原」,那就很不錯了。像是白落梅的很多傳記,只是讓那些本來在神壇的人鞏固神壇的地位而已。

說實話,我原先不是特別喜歡蘇軾,看完這本書覺得,那些以蘇軾為文學偶像的人是有理由的。現在給我們開關於蘇軾的選修課的老師,他反反覆復地為東坡做注,甚至希望可以夢見他。但是蘇軾他沒有缺點嗎?他從一開始就是這樣嗎?這倒未必,至少在我看來,烏台詩案的時候,蘇軾就已經死了,而東坡從黃州重新以嶄新的生命形式活了過來,然後閃耀了中華文化的世世代代。

總之,看完這本書你會更了解蘇軾。

摘句:我有一種想法,我覺得蘇東坡會以因寫詩而被捕、受審為有趣,他一定以在法庭上講解文學上的典故為樂事。

——《蘇東坡傳》

2、《嘗試集》胡適

「我們不能以現代人的眼光去評價當時的人,你需要站在他的處境才能求得一個理解。我們要讀他前面的人和他後面的人,這樣你才能知道他的位置和他對於中國文學的貢獻。」

這是教我們現當代 文學的老師說的給我印象很深的一句話。

而她給我們布置的第一項作業就是讀胡適的《嘗試集》。

這本書怎麼說呢?雖說寫得是小詩,但是很像兒歌,就類似於小朋友牙牙學語或者可以拍著手唱得那種。但是當我意識到——就像這個名字一樣——這是胡適對用白話文寫新詩的一種嘗試以後,我就覺得這很不一樣了。因為你可以在裡面看到一些很成熟的句子,這些句子會讓人很有感觸,如果民國時期有QQ的話,大概很多小女生會用來當個性簽名。也就說明,無論是文言文還是白話文,充其量也就是個工具而已,比形式更重要的是內容,是胡適的思想。他已經到了一定的高度,所以他在寫這樣的文字的時候,讓人讀起來完全不會感覺乾枯和乏味而被定義是沒有營養的。

這裡要借用《蘇東坡傳》里的一句話:「所以知道一個人,或是不知道一個人,與他是否為同代人與否,沒有關係,主要的倒是是否對他有同情的了解。」

雖然審美是不可以勉強的,我也不能違心地說他運用文字已經好到怎樣的程度,但是我想,理解可能是更為重要的。

摘句:醉過才知酒濃,愛過才知情重。

——《嘗試集》

3、《擺渡人》克萊兒·麥克福爾

坦言,這是我最近讀到的我最喜歡的小說,她對我至少有兩個方面的「教育」,然而我隱隱約約知道她還在傳遞更多的東西。

首先是關於愛的排他性,崔斯坦遇到迪倫之後,就有了不同的感覺。她是他擺渡的數不清的靈魂中的一個,但是他卻被她吸引了,無可救藥地愛上了她。崔斯坦因為迪倫去嘗試突破命運的安排,然後成為了一個真正的人。

另外,就是愛情對一個人的改變。你會希望去嘗試你不願意做的事情,你會變成完全不同於以往的另一個人。就像是原來被動受同學捉弄的迪倫,在遇到崔斯坦並且愛上他以後,竟然變得十分勇敢。作為一個已經認識到自己處境危險的靈魂,她敢一個人重新走入荒原,只是因為她認識到沒有崔斯坦的任何一種日子她都不想過。之後在漫長的回家的路上,也是她帶領崔斯坦,並且鼓勵他,這時候貌似擺渡人的角色互換了。

其次是關於文學創作。克萊爾用了迪倫和崔斯坦兩個角色,寫了一共三十三章的小說。這種寫法很有佛家的一花一世界的感覺。作家用兩個人,講清楚了愛情,講清楚了「家」的概念,也講清楚關於「救贖」和「逃離」,從此處可見功底之深。

摘句:迪倫在牙齒間轉著舌頭,盯著他。他第一次看起來像個十六歲的男孩,弱小而迷茫。他的遲疑並沒有嚇到迪倫,反而增添了她的勇氣。

「你為什麼來這裡呢?」她質問道。崔斯坦抬起一個肩膀半聳了一下,看上去倒像一個笨手笨腳的大孩子。「崔斯坦?你為什麼要過來?」「因為……因為……」他重重吐出一口氣,「因為我愛你。」他說話的時候低著頭,沒有看到迪倫臉上閃現出的驚喜表情。

——《擺渡人》

4、《吶喊》、《彷徨》 魯迅

我覺得魯迅是一個很難喜歡的人,是一個被語文教育毀了的人。他在文學史上的地位太重要了,基本上會讓每一個後輩對他「高山仰止」,但這當然給他帶來了太多的麻煩。我覺得我們不喜歡魯迅其實和不喜歡馬克思差不多,一方面是老師們的片面宣傳,另一方面是我們根本沒有好好讀過他們的作品,我們只知道老師們想要我們知道的東西。

想到去年思修課有人直言不喜歡馬克思,老師直接問:「你讀過他的什麼書?」

這一次讀魯迅,感覺他除了硬朗之外,有一種很溫柔很暖的東西在裡面,甚至有的文字,你會覺得完全不是魯迅的風格,放到徐志摩的小說里也不會覺得突兀。不光是魯迅,新文化運動的每一個人,他們的意義更多是在開拓者方面,也就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而魯迅比他們要做得多的地方就在於其文章里蘊含一種文學性的情懷。

記得以前看過的一本書里提到過,文學應該是除了政治、學術和經濟之外的東西,也正因為這一點,文學要比任何一種學問都更加貼近人,因為它關注人、愛惜人、表現人。魯迅被複雜化了之後,我們是否還能讀出他的作品裡面置身群眾而憂心群眾、屬於人民而關注人民、體貼百姓而憎恨百姓的心?

當我們一遍又一遍地讀魯迅,我們感受到的不再是站在上帝視角對芸芸眾生的批判,而是一個有著類似母親一樣溫柔的心靈的捨身為人、恨鐵不成鋼,我們大概離真正的魯迅就更近一步了。

摘句:是的,我雖然自有我的確信,然而說到希望,卻是不能抹殺的,因為希望是在於將來,決不能以我之必無的證明,來折服了他之所謂可有。

——《吶喊》

5、《寫出我心:普通人如何通過寫作表達自己》 娜塔莉·戈德堡

這本書,或者說很多本類似於寫作類型的書籍,都在說一件事——大道至簡。

無論是《成為作家》,還是與之同屬一套的各種寫作指南,都特彆強調一件事,那就是寫。

是不是很簡單?簡單到讓人感覺自己被騙了。不過後來想想看,真正的道理應該就是這麼簡單。

自己在做公眾號的時候,或者是遇到什麼人的時候,經常聽到的一句話就是:「我不會寫。」但是又有誰真的不會寫呢?寫東西應該和說話一樣,只是表達自己思想的一種方式而已。是我們把它看得太複雜了,總是萬事齊備,無論怎麼準備都覺得自己還有欠缺。

和寫詩一樣,寫其它的東西可以算作是一種技能,這種技能人人都有,只是根據審美的不同區分高下。

但這本書也不是沒有詬病的地方。

前幾天看一本採訪集,在對王朔的採訪中,他表現出對大學生的擔憂。在他看來,大學現在越來越是一個培養工匠的地方,但是寫作這種東西是需要靈感的。其實這個社會也是,很多人在強調經過怎樣的努力,走過怎樣的步驟,就可以到達什麼樣的成功。但這個是不可能的,很多形而上的東西還是需要一種卓於眾人的悟性。

我們可以借用任何一種關於寫作的書籍的方法,然後去挖掘我們內在最獨特的東西。

摘句:熱戀的時候,我們寫不出戀愛的故事,因為我們失去了洞察力,只會一味告訴自己,我在戀愛。

「海明威坐在巴黎的咖啡館裡寫密歇根。」

堆肥,就是將我們感受到的事物,通過意識進行篩選,將經驗性的東西留存下來。

在堆了許多肥之後,你才能和你身後的世界聯繫起來,你的雙手會自動說話了。

這個過程之中,你會培養出自己的耐性,並減少焦慮。

——《寫出我心:普通人如何通過寫作表達自己》

6、《蔣勛說宋詞》 蔣勛

一直以來,我都很喜歡蔣勛先生所講述的東西,他和其他同樣去講宋詞的人不一樣。在我看來,講課或者是授課,最難的部分不是如何把知識本身講清楚,而是如何去傳遞一種價值觀。

這一點可能和演戲不一樣,演戲就是要詮釋角色本身,而不能表現哪怕一點點自己的個性。在大家習慣了周冬雨在《七月與安生》裡面的表演之後,很多人在看《喜歡你》總是會跳戲。

但是我覺得講課或者說寫作與之剛好相反。很多喜歡你的人可能會從字裡行間去找尋一種類似於氣質的東西。寫《東霓》的是笛安,寫《芙蓉如面柳如眉》的也是,寫《南邊有令秧》的也一樣。他們不希望這一本還是你,下一本就徹頭徹尾地變成另一個人了。

因此,與其說我喜歡蔣勛先生所講述的宋詞,不如說我喜歡蔣勛先生的價值觀。他的這種價值觀在他所講的每一種東西裡面都是一以貫之的。講宋詞的時候是這樣,講唐詩的時候也是這樣,講紅樓的時候是這樣,講畫作的時候還是這樣。

這個價值觀的核心,在我看來就是慈悲。因為這個慈悲,你會去理解你本來不理解的東西,會去在意你原先不在意的東西,會去為那些臭名昭著的人找理由,然後了解他們的逼不得已的可憐來調和作惡多端的可恨。

這一點,可以說很佛學了。

美學是一個不能勉強的東西,它必然跟著你自己時代的真實經驗去闡述。

——《蔣勛說宋詞》

7、《帶一本書去巴黎》 林達

這本書是我在先鋒書店花了一上午就看完的書,因為,實在是很迷人。

說到林達,不得不提我看過的他們夫婦(林達是一對夫婦公用的筆名)的第一本書——《掃起落葉好過冬》。這本書和《帶一本書去巴黎》一樣,都是很有意思的散文,不過裡面的散文包含了很多東西。

它的好處就在於把文學的美感和文以載道這兩種看似對立的東西很好地統一到了一起。和劉瑜很像,林達寫作的核心也在體制之類的東西,但是林達要更加溫柔和凝重。比起劉瑜,林達評論得更少,講述得更多;議論式牢騷更少,描寫式回憶更多。林達老練而細膩,讓你覺得他們不是鋒利的青年,對很多事情都看不慣,而是飽經風霜,可以理解一切的老人。

再說回這本書。

所謂的《帶一本書去巴黎》,作者想帶的書就是雨果的《九三年》。由這個同名散文開篇,作者介紹了很多關於巴黎的歷史故事和文化,不能說讓我們看到了真正的真相,但是至少提供給我們一個思考的方向。

在學生時代學歷史,很多東西都是走馬觀花式的一帶而過,那些只被我們窺見了冰山一角的東西都被我們誤以為是全部的歷史。

還是那句話,真相不重要,思考更重要。

摘句:令人回味的,是在大革命中遷藏入祠,在生前經常爭得不可開交的伏爾泰和盧梭,儘管論年齡幾乎是兩代人,卻非常巧合地、差不多同時在這場革命發生之前去世。即使是被大革命捧得近乎神化的盧梭,假如活到大革命,人們似乎也沒有理由相信,他就一定會是羅伯斯庇爾的化身。假如親歷革命,習慣了自由思想的伏爾泰和盧梭,不僅可能活不成一個全身而退的革命聖賢,還很可能走上斷頭台,或是在他們鼓吹的革命真正到來之後,落荒而逃,登上逃避革命的流亡之路。

站在先賢祠伏爾泰和盧梭尊容備至的墓葬前,我們不由感嘆,他們可真是逝逢其時。

——《帶一本書去巴黎》

8、《一日看盡長安花——聽北大教授暢講中國古代文學》 程郁綴

這本書真的沒什麼好說的,作為一本普及性讀物,它的目的可以說完全達到。僅用了一本書的時間,程老師從先秦講到了清代。

作為一個文學愛好者,這本書是很好的,但是作為一個中文系的學生來說,這本書實在是乏善可陳,裡面還有一些小錯誤。不過文學上的錯誤是說不清楚的,有的人說它對,有的人說它錯,都有理有據,長時間就成為了一個相互扯皮的拉鋸戰,很沒意思。

他沒有蔣勛說的宋詞那樣的世界觀,所以讓人覺得文學是沒有生命的,可能學術派的人總是想要儘力達到一種客觀,可是在追求這種客觀的同時,丟到了更為溫情的東西。所以這本書偶爾會讓人覺得只有框架沒有內容。

摘句:如果說詩是精緻的,詞則是精美的。律詩中五律40個字,七律56個字,每個字都像一個文人雅士,一個粗人、俗人都不能參雜其中;而詞,每個字都可以算得上是名媛淑女,連文人雅士都不能攙雜其中。

——《一日看盡長安花——聽北大教授暢講中國古代文學》

9、《有時》徐瑾

這是我看到最好的一本評論集。

這裡面有很多經典書目,經典電影的書評、影評,看得讓人很過癮。

我覺得這本書的加分點應該是在作者本人身上,因為他看了太多的東西,所以可以在片段和片段之間,書籍和書籍之間,電影的橋段和橋段之前產生很自然的聯想,這種聯想成為他的一個寫作特色,讀起來會讓人有一種莫名的激動的感覺。

另外,徐瑾的看法新穎,不隨大流,所以總是能讓你看到一些不一樣的東西。

嗯,但是這個人也是一個被抄襲纏身的作者,剛剛查到的時候,突然不想寫了。

可是不得不承認,書還是不錯的。

摘句:如果說帕慕克、村上春樹乃至托爾斯泰等小說家,都是在人間的那類小說家,甚至可以說和我們在一起,那麼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是這樣一種小說家,他不在天堂悲憫我們,就在地獄代我們受過。

——《有時》

文編

司翊棲

美編

司翊棲

責編

笨大夢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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