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專家集體站農藥一哥張大仙:直播禁令太牽強,法律依據不足
最近,遊戲直播界關於農藥一哥張大仙跳槽鬥魚被禁播的事件鬧的是沸沸揚揚,網路上吃瓜群眾的討論也是達到了非常火熱的程度。從張大仙跳槽鬥魚到直播禁令發布,短短一個月時間,這個粉絲百萬的電競主播已經成為了王者榮耀直播圈裡流量最大主播之一了。
那麼這件事到底來龍去脈到底如何,相信大家也都從網上或者直播間里了解的足夠詳細了,對於忠誠、道德這樣的評判每個人也都是見仁見智,在這裡我們不好評說,小編只想說一句:主播跳槽在我看來與換工作是一樣的,是純粹的職業行為,不需要道德來捆綁,也沒有背叛這一說。
今天我們要來談的是關於這個禁播令。
9月4日,也就是張大仙跳槽後整整一個月之後,深圳市人民法院對企鵝電競起訴張大仙進行了判決,要求張大仙不得在企鵝電競之外的任何直播平台進行直播,也不允許鬥魚對張大仙的視頻、錄播進行傳播。在民事訴訟里,這是一個非常罕見的「行為保全」裁定。
但是這一個裁定發布之後,卻激起了法律界人士的一致反對,很多律師等業內人士認為:裁定較為勉強。
在禁播令出來後的第一天,著名律師張小兜就發表了一篇名為《張大仙鬥魚直播被禁止,行為保全到底何方神聖?》的文章,表達了這樣的觀點:第一:法院關於行為張大仙跳槽這件事中行為保全的裁定非常牽強。
除此之外,法學博士、華東政法的大學律師劉潤濤也表達了相同的觀點,認為:企鵝電競只與張大仙簽訂了入駐協議,而非勞動保障合同,並且沒有保障張大仙在企鵝電競直播時除經濟利益之外的任何利益,因此行為保全不適用於這個情況。簡單的來說就是企鵝電競沒有履行應有的職責(如社會保險等),就不能夠享有相應的權利。更何況張大仙已經付清了協議里規定的200萬違約金。
除了法律界人士紛紛站台張大仙之外,也有許多遊戲界、直播界的從業人士表示:如果我是張大仙,我也會毫不猶豫的跳槽。首先,張大仙在企鵝電競直播的6個月期間,所有工資加起來一共18萬,嚴重與其商業價值不付。其次,在張大仙家中遭遇經濟危機的時候,他選擇薪酬更高、轉會費更高的鬥魚也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至於企鵝電競所說的平台栽培、資源傾斜也是在張大仙已經在直播圈有了一定的粉絲基礎的前提下,張大仙的走紅,更多的還是依靠自身的努力與遊戲天賦。因此所謂的背叛與道德綁架在小編看來都是企鵝電競煽動粉絲準備鬧個魚死網破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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