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劉培功 林國敬:《尚書》德論蘊含天命信仰

劉培功 林國敬:《尚書》德論蘊含天命信仰

「德」對於「天」和王而言其作用表現為:人王通過「德」獲得「天」的眷顧,秉承「天命」為天下王;「天」則以「天命」限制人王,二者相得益彰,引導人王崇德向善。因此,「德」的介入使得「天命」觀帶有明顯的倫理化特徵,「從而將對『天命』的信仰,轉變為統治者對自身行為的自覺」,在原有的宗教信仰中轉出周初人文主義的躍動。

殷人尊神,周人敬德,《尚書》「德」之思想價值昭示著夏、商以來從「神本」到「人本」的文化路徑轉變和周朝「棄武從文」的制度定位,也勾繪出周王朝治理天下的藍圖。《尚書》之「德」蘊含著濃郁的天命信仰。「德」的這一維度既賦予周王朝統治以合法性與正當性,又制約和規範著帝王行為,使「德」在宗教信仰中轉化出理性精神。

「德」字在甲骨文中作「」,相比現在的「德」字,無心字底。晁福林認為「甲骨文『德』寫作從行從橫目之形,其所表示的意思是張望路途,人們看清了路而有所得」。羅振玉說:「德,得也,故卜辭中皆借為得字,視而有所得也,故從直。」因此,有學者便認為《說文解字》的「德,升也」是後來的意思。

但無論是「升」,還是「張望路途」,都包含「有所得」的意思,前者向上有所得,後者向前有所得。可以說,「德」的原初含義潛在地包含了「得」之義,故歷來學者大都訓「德」為「得」。如《禮記·樂記》:「德者,得也。」《管子·心術上》云:「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生……故德者,得也。」《莊子·天地》:「物得以生謂之德。」「德」的這一含義說明「德」需要在更高、更上或更前一級處獲得它的意義,即向上或向前而有所得。如《中庸》:「大德者必受命。」「受命」而有得,這裡的「命」便是「天命」,然後有大德,反之,不受命則無「大德」。朱熹《論語集注》:「德者,得也,得其道於心而不失之謂也。」這裡的「所得」是高於人的「道」。無論是《中庸》還是朱熹的《論語集注》,其論「德」無不是從高位處設定一個超越者而使「德」有所得,以此成就其具體內涵。《尚書》之德的天命信仰便是從超越者上帝或天處有所得,而成其為德。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中國社會科學網 的精彩文章:

戴學鋒等:促進文化與旅遊共同發展
門戶網站新聞選擇受用戶影響
「反實式」研究的語用路徑
考古學家發現4000年前飯盒
審美活動與人的感知覺有什麼聯繫?來看看東西審美感官的差異

TAG:中國社會科學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