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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為何「死硬到底」?韓媒:是在煽動輿論 博取同情

據韓國《朝鮮日報》消息,當地時間13日,韓國中央地方法院以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有「毀滅證據的可能性」為由,決定延長關押期限,朴槿惠的拘留時間最長將再延長6個月。

朴槿惠表示,自己所接受的調查和審判屬於「政治報復」,並在法庭上表示,「真相一定會水落石出」。她說,「對法官的信任已經沒有意義,今後就按照法官的意思審吧。」

律師辭職或對朴槿惠更不利

對此,《韓民族日報》報道稱,雖然因為「干政事件」而被彈劾,但朴槿惠卻絲毫不見反省,反而依然動用「推卸責任」式的說辭,認為自己沒有任何過錯。其似乎想要藉助自由韓國黨等部分政界人士提出的政治報復框架,瞅准機會開始政治鬥爭,以此替代「沒有勝算」的法庭鬥爭。「朴槿惠選擇將政治解決方案作為『解決戰略』,從而開始在審判的公正性上挑毛病,並煽動固定支持者的同情輿論。」

10月16日,在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審判中,朴槿惠自被起訴以來,首次在法庭上親自陳述個人意見。對於10月13日審判部門決定延長羈押期限一事,朴槿惠明確表示,「難以接受」。

她還稱,「我曾相信審判部門不會受政治歪風和輿論壓力影響,只會憑憲法與良心進行審判,如今看來這份信任可謂毫無意義」,「希望借法治之名的政治報復能夠在我這裡畫上句號」,全面否定了審判部門的公正性及審判程序。

朴槿惠發動此番「抵制審判」的直接導火索,正是審判部門「考慮到存在毀滅證據的可能」而作出的延長羈押期限決定。在朴槿惠作出反抗的同時,柳榮夏等7名律師也在當天向審判部門集體遞交了辭職信。柳榮夏律師當天也在法庭上表示,「延長羈押期限的決定堪稱韓國司法史上的恥辱性黑歷史之一」,絲毫不加掩飾地對審判部門進行了譴責。

審判部門表示,「延長羈押期限的決定並不意味著料定其有罪。如果比任何人都要了解事件內容的人宣告辭職,由此帶來的損失將由被告人承擔」。此外,審判部門還要求,「由此一來,向國民闡明真相的時間也不得不拖後,請慎重考慮是否辭職」。

檢方:延長羈押期限就等於要判處實刑

朴槿惠在「通過公證的審判查明真相的心情」,「真相就是從未為了個人關係而濫用總統許可權」,「因為相信總有一天,真相會水落石出」等發言中,三次使用了「真相」一詞,力證自己的清白。

有分析稱,朴槿惠方面認為自己很可能會被判有罪,因此才做出了此番堅決反抗。在朴槿惠案中,涉及特定犯罪加重處罰等相關法律的受賄嫌疑,或將被判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涉嫌行賄的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一審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韓國檢方相關人士表示,「在行賄者獲判有罪,泄露公務機密和製作黑名單嫌疑的審理也快要結束的情況下,在他們看來,法院延長羈押期限的決定就等於是要判處實刑」。

韓國一位地方法院副審判長表示,「刑事審判被告人的目標是無罪或減刑,但這種方式會使得審判進程出現差池,反而會對當事人造成不利」。延世大學法學專業研究生院教授李宗洙(音)也評價稱,「這是一種以堅定支持者為對象的政治動作」,「在認為自己難以逃避有罪和重刑判決的情況下,相較於法理較量,這些人打算通過政治鬥爭,在宣判之後就公正性問題挑唆是非」。

《韓民族日報》評論稱,「政治歪風和輿論壓力」、「借法治之名的政治報復」等朴槿惠的措辭,以及「廣場上的瘋狂和政治霸權的壓力」、「野蠻時代」等柳榮夏律師的發言,與其說是法庭陳述,不如說更像政治演說。(海外網 朱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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