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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撿來「身份」作「護身符」詐騙8萬餘元

2017年10月11日,大柳塔公安分局經過數十日的摸排調查,成功破獲趙某系列詐騙案,涉案金額八萬餘元。

2017年6月份以來,大柳塔公安分局刑警隊先後接到三起檸條塔煤礦周邊煤炭商被詐騙的案件。案件中,煤炭商的煤被運走後,並未被運達指定地點,且事先的聯繫人也一直處於無法聯絡的狀態。大柳塔公安分局刑警隊民警經過前期的調查發現該三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通過一個相同手機號碼與相關人員進行聯絡,經進一步的走訪調查結果顯示,該三起案件為同一人利用虛假信息實施的詐騙案。

雖然在接警後,大柳塔公安分局刑警隊民警多次遠赴犯罪嫌疑人售煤地點河北省井陘縣某煤廠進一步展開調查,但犯罪嫌疑人「馬某」在交易過程中基本不露面,且提供的信息均為假信息,此時的「馬某」就像從人間蒸發了一樣,杳無音信,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為了早日將犯罪嫌疑人緝拿歸案,分局刑警隊民警經過多次對掌握的線索研判,決定對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手機號碼進行實時關注。功夫不負有心人,10月11日,大柳塔公安分局刑警隊接到9月份案發報警人的又一次來電,電話中,報警人激動的告訴民警,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手機號碼打通了。得知此消息,民警火速趕往檸條塔,經過與犯罪嫌疑人9月份出現的視頻監控比對,發現前來協商運煤的男子正是當日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馬某」。隨即民警迅速將「自投羅網」的犯罪分子控制,並帶回單位進一步調查。

經過審訊,犯罪嫌疑人趙某(山西人,1984年生)交代:自己事先通過信息部聯繫到煤車,然後收來煤車司機的駕駛證及行駛證冒充大車司機、假稱賺取運費的方式開取提煤單,待煤車司機將裝好的煤運往煤炭商事先指定地點的途中,又通過手機「遙控」指揮大車司機改變卸煤地點,將運來的煤低價賣給其他煤廠,為了不被查到,買方付款時,自己便借來別人的銀行卡,待交易完成後,再支付持卡人200-300元好處費,其餘的錢,一部分用來支付僱用拉煤司機的運費,另一部分錢用來賭博揮霍和生活消費。當民警問及趙某為何對外稱自己是「馬某」時,趙某交代自己無意中撿到了馬某的身份證,並用該身份證辦理了一張作案時「方便」聯繫的手機卡。就這樣,趙某將撿來的「身份」作為犯罪的「護身符」,先後在神木市檸條塔煤礦周邊詐騙煤炭商三次,騙取煤炭8卡車共計182噸,涉案金額約8萬餘元。

經查,趙某於2009年因詐騙罪被山西省孟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四執行。

目前,趙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神木公安溫馨提示: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證件,如若丟失,迅速去有關部門辦理掛失,以免給不法分子提供可趁之機。

轉載自:神木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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