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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十次手,不如喝一頓酒!

有句老話:與人交往,握十次手,不如喝一頓酒。

握手只是禮儀,酒是知已飲,將人的情感托起。與其冷冰冰地握手,不如熱乎乎地喝酒!

與人交往喝頓酒,可帶來歡樂,拉近距離。

好酒好菜一桌子,好言好語一籮筐。三杯兩盞下肚,情緒高漲,歡聲笑語,手舞足蹈,氣氛熱烈,陌生感頃刻間化為烏有。敬酒,勸酒,拼酒,輪迴酒,共慶同飲,頻繁的互動與言語交流,拉近了彼此的距離,親切感油然而生。

與人交往喝頓酒,可識人品性,所謂酒品如人品,酒風看作風。

在酒精的刺激下,平時不善言談的人變得口如懸河,樂觀開朗的人變得多愁善感,文質彬彬的人也有可能變得醜態百出。平時性格中隱藏的一面,就這樣暴露在眾酒客面前了,酒後最能看出一個人的本質了。

喝酒之人有五種境界:一為酒徒,嗜酒如命,有酒必喝,奈何酒量不行,逢喝必醉。酒徒飲酒之時,沒有品位,遇酒就喝,哪管這酒好不好;酒徒飲酒也無定力,不懂得剋制與量力而行,醉後更是毫無形象。

二為酒鬼,愛喝酒酒量也大,但是沒什麼酒品。一般人灌不醉酒鬼,但若遇上高手,也是必醉無疑;酒鬼醉後一般會失去自制力或借酒生事,難登大雅之堂。

三為酒聖,愛酒亦懂酒,酒量卻不必大。酒聖對酒文化、酒品質有自己的見解,懂得飲酒的理解、方法;酒聖是不會每飲必醉的,常常能很好地掌握飲酒的度。

四為酒神,懂酒愛酒還極能喝。酒神不輕易喝酒,要喝必喝有品位的酒,而且還能喝出品味來;酒神海量之身,一般好酒者難以企及,喝完亦是瀟洒自如。

五為酒仙,酒量非凡,而且喝什麼都是酒。酒仙酒品高,對酒了解極為深刻,卻已不再在乎酒的品質,只在乎喝酒的心境,喝酒後亦能達到忘我的境界。仙是遺世獨立的,這類人極少。李白就是這樣的人,「酒入豪腸,七分釀成了月光,還有三分嘯成了劍氣,秀口一吐,便是半個盛唐」。

所以,握十次手,不如喝一頓酒是很有道理的。想要快速地拉近彼此之間的距離,去喝頓酒吧;想要訊速地了解一個人,去喝頓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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