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國之音與帝國喪鐘 皇權時代的紅顏禍水
胡賽萌/文
一、帝國制度下的賤民
在帝國時代的中國,藝人是一個飽受爭議,甚至備受歧視的群體。尤其是以聲色示人的女藝人則更是如此。在雍正廢除賤民制度之前,藝人是屬於賤民群體中的一員,是社會底層成員中的一份子,飽受歧視和侮辱。
帝國時代的中國,老百姓是有「籍」的,即一個人及其祖先所從事的職業類別。
根據帝國的戶口管理制度,每個人都有相應的籍,分別為民、軍、商、匠、儒、醫、鹽、樂、役等等。一旦一個人被定為某個籍,就不能隨意更改。
作為唱歌跳舞的女藝人,她們所屬的是樂籍。所謂樂籍,是帝國戶口等級制度中的下等籍,其成員主要來源於罪民、戰俘等群體的妻女及其後代,她們被編入樂籍之後,便被打入了賤民序列,必須世代從樂,倍受社會歧視。
作為出身下等籍的樂人,他們幾乎沒有任何政治權利和人身自由,既無權參加科舉,也無法從事獨立的勞作,如有人冒充他籍赴考或從事其他活動,一經查出,立即就會受到嚴厲懲處。正因如此,所以將某人劃入下等籍也是一種極為嚴厲的懲罰,諸如「降為某籍」,「發配原籍」等即是如此。
在帝國時代的中國,賤民儘管也是民,但卻是被輕視的民,必須被打壓和剝奪,比如那些從事演藝工作被劃為樂籍的女藝人。
帝國的統治者為什麼要對她們如此輕視和歧視呢?
因為在帝國的統治者們看來,這些女藝人從來都是亡國之音的製造者,正是她們用管弦絲竹敲響了帝國的喪鐘,她們是禍害帝國的禍水,是亡國的禍根。
二、娛樂至死,歌舞亡國
歷史上因為沉迷於這些女藝人而亡國的例子比比皆是。
比如南唐的李煜。對,就是他。別看他長得帥,一天到晚就知道聽流行歌曲,宋朝的軍隊打到都城南京的時候他還在宮裡面聽,結果被宋軍綁成了粽子送到了汴梁。
到了汴梁,此君還念念不忘當時樂人所奏的歌曲,說什麼最是倉皇辭廟日,教坊猶奏離別歌。作為一國之君,如此迷戀流行歌曲不理政事,國家豈有不亡之理。
往前面數,就是南朝的最後一個皇帝陳後主了。
這位陳後主,也就是大名鼎鼎的陳叔寶同學,也像李煜一樣喜歡填詞聽曲。當皇帝那段時間,他每天也是只跟著那些唱歌的、跳舞的漂亮姑娘混在一起,還留下了讓後人想入非非的玉樹後庭花。
當楊廣率領10萬隋軍殺過長江的時候,他只能帶著自己的那個既然唱歌又能跳舞的張麗華躲到枯井下面。
可惜他不是段譽,沒有在枯井下面學會蓋世神功,更沒有王語嫣在下面等著他讓他一親芳澤。他的結局是成為楊廣的俘虜,而他的女人張麗華也被楊廣據為己有,從此只能給楊廣唱歌跳舞。
可楊廣偏偏學歹不學好,自從有了會唱歌的張麗華之後,也喪失了進取心,每天跟她一起聽流行歌曲。結果大隋只能二世而亡,楊廣本人也死於非命。
再往前數,就要數到家喻戶曉的劉阿斗同學了。
亡國之後的劉阿斗被送往了魏國的都城洛陽。有一次,司馬昭宴請劉禪,故意安排蜀國的娛樂節目給劉阿斗觀賞。在場的其它的蜀國亡國遺民感物傷懷,而劉阿斗卻好吃好喝的聽蜀國歌曲,歡樂嬉笑,無動於衷。還說什麼此間樂,不思蜀的混賬話。
由此可見,劉阿斗以前在成都的時候也是常聽各種流行歌曲。當然,這個也怪不得了劉阿斗。他當皇帝的時候,人家諸葛亮可是大權獨攬,無論是政事還是軍事,全部都是由丞相發號施令。
他連去基層轉一轉,體察民情的機會都沒有。好不容易逮著機會去成都附近的都江堰市查了一下水利工作,結果回來還做賊心虛地問身邊人丞相知不知道。
我們可以想像得到,沒有地方可去的劉阿斗只能躲在深宮之中與一群女藝人混在一起,聽聽流行歌曲打發時間。
這可都是歷史的前車之鑒啊!後世之君,能不深思,敢不引以為鑒?
三、以史為鑒,勿近女色
楊廣聽歌玩女人,結果大隋二世而亡。
這樣一來,反倒便宜了李淵李世民父子。因此,當李世民當了皇帝之後,可不敢再學楊廣在後宮搞個張麗華李麗華什麼的。
雄才大略的他把所有會唱歌的鶯鶯燕燕全部趕出皇宮,讓素有賢德之名的長孫皇后管著後宮的舞女,也管著自己的小弟弟。
有長孫皇后坐鎮,搞得李世民自己也鬱悶得不得了,歌曲不讓聽了,舞蹈也不讓看了。
不過,沒有歌舞可看的李世民儘管鬱悶,但卻成就了貞觀之治。擁有長孫皇后的他成為千古一帝的唐太宗,而擁有張麗華的陳後主和隋煬帝都成為令人唾棄和不恥的亡國之君。
正因歷史教訓如此深刻,所以如果一個皇帝要是敢沉迷於這些淫詞艷曲,那朝堂之上的言官可不是吃素的,什麼祖宗家法,什麼江山社稷,什麼天下蒼生,一股腦吧啦吧啦全來了。
因此,帝國時代的中國極端歧視女藝人,那些士大夫更是對其痛罵不已,大加批判,說什麼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其實,那商女並非不知亡國恨,只是那後庭花不太符合忠君愛國的主流價值觀。
當然,那些士大夫可容不得你細說,管你知不知亡國恨,反正淫詞艷曲不能唱,要唱也只能小範圍地唱,比如在青樓,在樂坊,在達官顯貴地深宅大院,在王侯勛爵的深宮禁地。總之,這種東西,是不能與民同樂,而只能是獨樂樂而已。
也正是基於這個原因,所以唱歌的女藝人要被劃入下等籍的樂籍,便於掌權者管理和使用嘛。
四、秋風蕭瑟,換了人間
辛亥革命以後,帝國轟然倒塌。改革開放以後,政府推崇依法治國,強調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逐漸消除了所謂的賤民制度和賤民歧視。
不過,這種平等也僅僅只是法律意義上的平等,並非絕對社會地位上的平等。
一個底層屌絲想要贏取富家千金基本上算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甚至別說娶富家千金,就算成為人家千金小姐的萬年備胎也屬於祖墳冒青煙的特例。
同樣,一個底層姑娘想要爬上富家少爺的大床也是難上加難。當然,如果那少爺要是風流一點、多情一點,灰姑娘或許能得到富家少爺的一夜垂青,但那僅僅只是露水夫妻,灰姑娘若是想要憑此嫁入豪門成為姨太太或少奶奶,那無疑也是痴人說夢。
不信的話,你去看看香港那些富豪,再看看內地這些新貴,關於他們的婚姻,你能看到灰姑娘遇上王子的甜蜜故事嗎?更多的,恐怕是女明星與闊少爺的複雜情史和狗血宮斗劇吧。
從這角度來說,身份的等級制度依舊隱然存在,階層的鴻溝並未完全消弭,只不過是換了人間而已。
好個換了人間,這正如太祖詞中所言,「往事越千年,魏武揮鞭,東臨碣石有遺篇。蕭瑟秋風今又是,換了人間。」不知諸君以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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