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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誅少正卯,至今可有定論?

自古以來,因言論獲罪甚至跌掉丟掉性命的記載數不勝數。在這眾多的言論獲罪的案件里,有的其實並無確切證據,能夠證明確有其事,只是零星見於一些書籍記載當中,這樣的案子就稱之為「疑案」。

春秋時期,就有兩件爭論很大的「疑案」。其中之一,與儒家至聖孔子大有關聯,也就是所謂的「孔子誅少正卯」。

據《史記·孔子世家》載,魯定公十四年,孔子由魯國大司寇代行宰相職權,「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而詳細的記載,見於《荀子·宥坐》:

孔子為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此小人之桀雄,不可不誅也。

此外,在《說苑》、《孔子家語》等都有所記載。

孔子誅少正卯,這件事自漢代以來一直被縉紳學者廣為稱引。最先公開表示懷疑的,是宋朝大儒朱熹,他在提出「若果有之,則《左氏》記載當時人物甚詳,何故有一人如許勞攘而略不及之」(見於《朱子語類輯略》)。

自這之後,懷疑的人越來越多,像明朝的崔述《洙泗考信錄》中就對此事的質疑,提出了三個基本的觀點:

第一,其事見於晚出的《荀子》、《家語》等書,而恰恰這兩本書被懷疑是偽造的,又不見於《論語》和《春秋》;第二,執政七日,以大夫誅大夫,不合事理;第三,孔子一貫主張「仁」,「首誅」之事不符合他的思想學術。

這樣的質疑,一直延續了下去,以至於到了民國時期,文化界的兩個巨匠胡適和梁啟超,為此還產生了爭論。

胡適在《中國哲學史大綱》中,相信孔子殺少正卯確有其事,但梁啟超卻在《評胡適之中國哲學史大綱》中對此提出了批評。

從民國到現在,已經接近百年,不知「孔子誅少正卯」這一疑案,是否已經有了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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