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崗位雙向選擇,誰來監督校長的權利?
最近看新聞,了解到很多地方實行了教師競聘上崗制。這使教師流動機制充滿活力,教師們能者上庸者下,多勞多報酬,少勞少報酬,逼著教師終身學習以適應現代教育對教師的高要求。
但是,任何好的政策在推行的過程中都會遇到「權力監督」的問題,學校在競聘教師時,校長無疑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有些校長本著為學校的發展考慮,會首先聘任那些教學教研業務水平高,有一定影響力的名師。一些教學水平不錯,但性格耿直、在工作中不會溜須拍馬、察言觀色的老實人,在學校競聘時會不會受到人為因素的影響?校長會不會「任人唯親」?會不會有人為此行賄?
我們很多政策的失敗,都是因為監督不力,沒有監督的權利就像出籠的猛虎,傷人於無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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