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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所謂「長大成人」的故事,其實不過是個從眾的謊言?

考迪·得里斯崔迪(Cody Delistraty)是一位生活在紐約和巴黎的作家兼歷史學家。他的寫作涉及文學、心理學以及有趣的人類。他的文章曾發表在《紐約時報》、《紐約客》和《大西洋月刊》等媒體上。

在 J·D·塞林格(J D Salinger)《麥田裡的守望者(The Catcher in the Rye)》接近尾聲的部分,小說的主人公霍爾頓·考菲爾德為妹妹菲比買了張公園裡旋轉木馬的票,站在一邊兒,看著她玩起來。天開始下雨,霍爾頓——在經歷了幾乎整本書的焦慮、噁心和沮喪之後——差點因為喜悅哭了出來。「我情不自禁地喊出來了,我感覺太快樂了。說實話,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她看起來美極了,就是這樣,就是她穿著藍色外套,在上面一圈一圈地轉著的樣子。」

霍爾頓看著坐在木馬上的妹妹伸手去夠一隻金屬環,並感到了極度的釋然:可能生命的意義就在於保持某種積極無邪的態度——即便在一個沒有希望的世界中,也要不斷嘗試。接著,霍爾頓說自己「生了一場病」,但是這個時候,他基本上是樂觀的了:他打算著、並且期盼著九月份去新學校的事。霍爾頓經歷了一場感情上的「歷險」,並在最後找到了他自己。這些經歷反過來,使他能夠進入社會,標誌著他的長大成人。

19 世紀 20 年代,哲學家卡爾·莫根斯坦(Karl Morgenstern)創造了「教育小說(Bildungsroman)」一詞來形容這類題材的小說:「以主人公的『成型(Bildung)』開始,直到角色達到某種程度的完善結束。」這個詞流行起來是在 1870 年。那一年,哲學家威廉·狄爾泰(Wilhelm Dilthey)稱:約翰·沃夫岡·馮·歌德的《威廉·邁斯特的學習時代(Wilhelm Meister』s Apprenticeship)》(1796)是教育小說中的精華。書中主人公有著自我整合和融入社會的雙重任務。根據狄爾泰的說法,自我整合暗示著融入社會,所以,總的來說,成長小說的主題在於帶領主角(和讀者)找到屬於自己的有價值的社會角色。包括塞林格的小說在內,大多數當代反映成長過程的文化都從中起源。

拿超級英雄電影里的打鬥戲來說:高潮部分總出現在英雄們完成自己的社會學習之後,例如,什麼是愛,如何合作,她/他「到底是誰」。浪漫故事則常常以幡然醒悟、奔向機場的橋段推向高潮;「工作 vs 家庭」故事中的主人公最後選擇和家人在一起,但這也總是在幾乎失去一切後的選擇。除了戲劇性增益之外,這些目的單一、流程固化的場景的根源,都是角色得以控制自我的渴望:以某個行為,或者某種終極的思考,達到「長大」的目的。

有些作品沒有完全按照原則來,但是就成長故事而言,基本上沒有變化。例如,邁克·尼科爾斯(MIke Nicols)的《畢業生》(1967)就講了個看似過程相反的成長故事。主人公本傑明剛剛畢業,帶著存在主義的迷惘,認識到自己不該忽視社會常識,於是和自己老情人的女兒私奔了。這可不是個遵從社會期待、找個工作、從父母家裡搬出來類型的故事。他的「頓悟一刻」發生在那輛大巴車的后座上,它正載著他和為他逃婚的伊萊恩飛馳而去。只有在這裡,片子的結尾,本傑明才意識到自己不願在社會期盼的「桎梏」中長大的錯誤。

圖片來自 劇照

在世界中找到自己的地位是個重要的話題:不僅僅在電影和戲劇中,在文學、教育和動員會裡——基本和年輕人有關的地方——都是這樣。在所有這些例子中,對「自我」的追尋都是可疑的,因為它們無一不假設,「自我」潛伏在內心某處,並能用某種方式找到。而事實是,我們唯一能確定的「自我」時刻都在變化,每時每刻,我們的決定和境遇都帶著我們走向無限可能的方向。即便我們以為自己「找到了自我」,這也不意味著餘生的問題都會迎刃而解。F·斯科特·菲茨傑拉德的處女作,《人間天堂》的最後一句,年輕的艾默里·布萊恩喊道:「我了解我自己,但是僅此而已。」雖然年輕,菲茨傑拉德筆下迷惑的普林斯頓大學畢業生依然明白了「自我」的知識在他生活的整體前不值一提。

「自我」躲藏在某個只有能被成熟和已成年照亮的角落,我們則像考古學家一樣,必須從廢墟和碎屑中把它清理出來:這種想法等於相信,人有著某種內在的「精華」,一旦發現,我們就能知道如何過好餘生。成長故事的安撫人心之處就在於解鎖「自我」,在今天也依然管用。但是從心理學角度來講,這個概念已經脫節了。心理學否認了自我的單一性:成長是個分階段的過程;而自我是在我們長大的過程中,由我們獨特的個人經歷不斷塑造成的。

正如 19 世紀哲學家威廉姆·詹姆斯(William James)說的那樣:「準確地講,一個人在認識他、記得他長什麼樣的人眼中有多少種形象,他就有多少個社會自我。」帕布羅·聶魯達(Pablo Neruda)的詩《許多我》(1967)表達了類似的多愁善感:

當一切都準備妥當

讓我表現聰明才智的時候,

一個藏匿著的傻瓜

卻拿走我口裡的話。(趙德明譯)

這種認為自我會產生波動、變化不定的觀點受到了現代心理學的支持。在過去的幾十年中,對人格的研究分化成兩種基本觀點。其一認為,人格在童年早期形成,之後一直保持不變。(2010 年一份報紙的頭條稱:「你這輩子的人格在小學一年級就確定了」。)對於你的狀況,你無能為力:你只能認識自己,並且努力接受這一點。另外一種觀點的看法相反:一個人的人格天生就不穩定,以至於,自我實際上根本沒法被「找到」,甚至理解。

最近的研究結果綜合了這兩類觀點。個體沒有先天的「自我」,人是由多個「自我」組成的,它們緩慢地互相切換,跟所在的社會場合也有關係。布萊恩·利陶(Brian Little)是劍橋大學的一位人格心理學家,他把人格分為「生物因」和「社會因」兩部分。「生物因」人格指的是由基因編碼,並因此無法改變的人格部分,「社會因」指的則是個體對社會環境的回應,這部分人格時刻在發生改變。一份對 207 個研究報告的分析發表在今年一月份的《心理學報(Psychological Bulletin)》上。分析支持了利陶的看法,稱人格是由不變和變化的特徵組成的。分析發現,人格可以,而且的確會變化,還經常變化很大。在心理治療師的干預下尤其如此,有時變得還很快。

所以為什麼「成長」的迷思能夠撐到今天呢?如果個體身份,像心理學理解的那樣,由一系列的自我組成,或者始終是多個共存自我,是什麼在支持著「一個自我」這種錯誤的想法呢?

圖片來自Flickr

一個人最終能夠「成長」進入社會,相信這種說法的人心裡會舒坦不少。因為,它意味著我們的生命有某種方向,會有一個我們歸屬的地方。雖然教育小說這個詞源於德國,這類成長故事在美國的出現才是現象級的,因為在美國,對自我了解基本就建立在自造的神話上。在英國,別人可能問起你的父母、學業或者背景,美國人則對此不那麼關心。他們不太在乎一個人的過往,對他/她的未來更感興趣。更憤世嫉俗的觀察者稱(有可能並不失公正),這是因為美國人沒有明確的歷史和文化;無論如何,成長故事在美國這麼重要,多少也得歸功於某種恆定的——可能是積極的,也可能是頑固的——信念,即一個人總能夠獲得新生。過去不算事兒,未來才是一切。

這種與生俱來的、「亞當與夏娃」式的純潔,以及美國人對它獨特的興趣,可能來源於美國人對歷史的拋棄。這種否認融合了美式故事和對國家身份的記敘,依夏卜·哈桑,這位已故的阿拉伯-美國文學理論家這樣看這個問題。所有的美國成長故事都和自我的塑造有關,從一片假設的空無中創造出單一、積極向上的自我,投向未來和它無限的可能。

從偏向社會學的角度看,美國的「造我神話」本質上是資本主義的體現。法國哲學家米歇爾·福柯的理論是,冥想和寫日記能夠讓一個人進入自己的內部,從而使得他/她,至少是暫時地,擺脫這個世界和自己與它的關係。但是社會學家保羅·杜·蓋(Paul du Gay)在 96 年的論文中認為,沒有幾個人會像福柯說的那樣對待自我。大多數人,他說,會塑造一個積極向上、「向外觀望」的自我,從而獲得文化資本,以達到更高的社會地位,擠入某個社會階級,得到某種工作等等。我們裝扮自己,開發興趣的動機都出於我們的社會抱負。這樣,自我就變成了一台終極的資本主義機器,一場愉快地自我剝削著的皮埃爾·布迪厄式噩夢。

不管是通過改變生活的「感知」還是通過技能學習,青少年會自然而然地長大成人:這種觀點仍然意味著自我成長是為社會利益服務的一環。生產能力和工作都是個人的身份的一部分。舉個例子,不少學生受鼓勵,騰出「間隔年」,來弄明白「他們到底是誰」,「他們到底想要做什麼」。(當然,「做」就是「工作」的同義詞,簡單粗暴。)一個人的成熟必然和財務有關,年輕人們的期望就是早日工作,以得到「獨立」。 用這種方式,成長故事強調了工作在道德上的重要性。

粉飾環境,為年輕人的人生營造一個「浪漫的、基於情感的轉折點」——有人甚至開發了這種行為的商業價值。成長儀式之旅(Rite of Passage Journeys)是一家位於西雅圖的個人冒險公司,它提供的服務之一是帶領年輕人徒步宿營、野外求生,幫助他們找到真正的自我。該公司的網站上寫著:「我們的工作能確保學員能在旅途之後帶著新奇勵志的故事回來,這些經歷會幫助他們在未來生活的道路上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通過對自身價值的探索,學員在我們的幫助下創想自己的身份,以及他們想要擁有的生活。」劃重點的話,就是幫助人「快速找到自我」。

圖片來自Flickr

如果一周的訓練營就能幫助人馬上找到自己,為什麼人還要用整個童年的經歷和挑戰來塑造自我呢?用這種冷酷、剝削式的眼光看待這個問題,「找到自我」的過程就變得不那麼自然了。當現代心理學幾乎宣稱單一的自我並不存在的時候,我們不斷切換的「自我們」似乎都沖著一個目的來了:開發它們本身。

我們不難看出,文化錯誤地挪用了成長和成年的關係,但是如何準確描述這個重要的轉型期仍然是個重要的問題。人類的歷史是自己創造的,可是現在文化卻為成長提供了模板:某段時間人在成長,而到了某個時刻,人就長大了。美國成長故事的核心價值把融入社會看成人的終極目的,這種想法非常有問題,因為它妨害了人的真實生活。一旦我們相信自己困於這二選一的局面——要麼在成長,要麼就是長大——留給我們的發展空間就很小了,根本容不得任何錯誤,也容不得能夠讓人真正成熟的生活方式。類似的,如果一個人相信自己已經成熟了,他就不會繼續在自我提升方面,也就是成長上,下功夫。成長是一個人應該終生追求的「成熟」,而不僅僅是個儀式。

從根本上說,只有改變我們對生活和自己的看法,才能調整視野,將「成長」看作我們生命中永不停息的一環。在《世界的規律:歐洲文化中的教育小說》(1987)一書中,弗蘭科·莫萊提(Franco Moretti)指出,用德語、英語寫作的成長小說,與法語小說有顯著的不同。他表示,用德語、英語寫作的小說都傾向於一種「分類原則」,敘事的結尾利落乾淨,伴隨著感情的凈化。小說的主人公最終回歸社會,而且通過這麼做,證實了社會是他們最好的去處。那些一意孤行,無視社會或者自己家庭的角色,要麼受到了懲罰,要麼走投無路。(最經典地刻畫了這個主題的可能是《聖經:路加福音》中「浪子回頭的比喻」一節。)

法國的成長小說則傾向於「轉變原則」,敘事關注的是轉變本身。在這種模式下,敘事的「尾聲」不再必要,情感的凈化也失去了價值。伏爾泰的《老實人》(1759)就是這種「法國轉變小說」中的精髓。老實人在全書中的經歷混亂、可怕,但是這也沒能讓他明白到底該如何擁抱社會,融入社會生活;至於是不是該和糟糕的現實對抗,他更不明白。他只能讓自己安於現狀。

雖然速度有點慢,這類成長故事終於崛起了,包括在美國。理查德·林克萊特的《少年時代》(2014)大概是這場轉變最著名的標誌之一。電影頌揚了真實生活的流動性,使用同一批演員,花了十多年拍攝完成。隨著年齡的增長,標題中的少年在外形上和情感上都發生著變化。《少年時代》脫離了「頓悟一刻」的套路,拋棄了美國式線性敘事中戲劇性的轉折。電影起伏的結構暗示,成長過程中經歷的困難沒有解決方案,不成熟被長大成人永遠壓制住的那一刻壓根不存在。只有時間在流逝,往事的沉澱有的發揮著作用,被歸為有意義的那類,另一種情況更能引發共鳴:它們被忘掉了。

圖片來自 劇照

「長大成人」在今天的定義——也就是一勞永逸地融入社會——在道德上可能有點說不過去。如果你所在的社會不道德、不公正(有人可能說誰不一樣),那麼,真正的成熟就是要針對這個問題採取行動,而非肯定它,成為它的一份子。傳統意義上,大多數成長故事的主角都是白人男性,因為社會接納他們,在融入的過程中也不會遇到什麼問題。對於種族、性向和性別的少數群體而言,融入社會是個更難的過程,尤其因為,少數群體本身就是「反常」的:他們不會尋找一個「自我」,以融入他們生活的社會環境。一個同性戀黑人女孩兒做主角的傳統成長故事壓根就不成立:她怎樣才能找到一個身份,來融入邊緣化她身份的社會呢?這一點也許顯而易見,但是把融入社會當成年輕人的首要任務這件事的愚蠢程度還是被低估了。生活就是一波接一波的事件。你不會「長大成人」:你只能長大幾歲。如果必須要給成年下個定義的話,那它就只是時間的作用,大多數情況下,你只有活的夠長,才有機會真正「成人」。

沒有哪條路直通成熟,人也無法發現,或者創造,單一的「自我」,這些對成長的新認識雖然與幾代人從故事中學到的背道而馳,但是它有著解放人心的無窮潛力。如果一個人願意,他可以站在雨中,看著旋轉木馬,感覺自己終於長大了。但是,同樣正當的,一個人也可以單純地享受這份經歷,根本不用把它當回事。

翻譯 姚舜源

題圖來自 《少年時代》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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