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槍擊案頻發,但要美國禁槍,比滅國還難
根據官方消息,美國當地時間10月1日,在著名賭城拉斯維加斯一次大型音樂活動中,發生一起嚴重槍擊案,截至小編髮稿時,已經造成至少59人死亡,515人被送往醫院。64歲的槍手史蒂芬?帕多克在高處持槍向人群掃射,隨後在退回房間過程中自殺身亡,隨後ISIS組織宣稱對此事負責(但現在無證據表明史蒂芬帕多克加入了ISIS,而FBI隨後表示此事與國際恐怖主義無關)。
混亂的事發現場(圖片來自網路)
這是美國史上最嚴重的一起槍擊案。
而美國也是地球上槍擊案最高發的國家之一,大型活動、校園、機場、街市等都成為槍手們的作案現場。原因其實很簡單:每個人都可以合法持槍。當一個國家每個軍人都有槍的時候,一切都還是可以控制的,但當每個民眾都有槍,即使不考慮非法槍支的狀況,民眾的生老病死、遺失等狀況下,槍支流入危險渠道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更何況,美國還有大量的非法槍支。根據登記在案的數據,3億美國人擁有2.7億支槍,平均每10個人有9把槍。
其實,這也是美國警察動不動就開槍打人的最根本原因,沒有之一。試想,如果你是警察,你在一個人人有槍的國家,攔住了一輛超速的汽車,下了命令後,司機遲遲不下車。你在外面看著那輛不動的汽車和靜靜坐著的司機,想起不久前在同樣情況下被槍擊致死的警察同僚,你會怎麼辦?當然是掏出槍來做好自衛,而人對危險的理解、對狀況的分辨各有不同,稍有差池,就是擦槍走火,釀成命案。
很多人會問美國為什麼不禁槍。這其實就是美國最大的歷史問題,成立於1871年的美國步槍協會是美國擁槍的最大支持者。這個步槍協會在美國教授各種射擊課程,講述槍支結構,同時宣揚『槍不殺人,人才殺人』。
美國步槍協會標誌
其實這句話本身是個類似於偽命題之類的事情,不能禁槍=槍不殺人,人殺人,但是不能禁人,所以,不能禁槍。
黑馬是馬,但黑馬不是白馬,所以白馬不是馬——這是戰國時期公孫龍的著名邏輯學言論。
在公孫龍祭出這條言論後沒多久,另一名哲學家荀子,對公孫龍的理論做出了反駁,荀子認為,公孫龍的理論不外乎三種:以名亂實,以實亂名,以名亂名。
公孫龍和荀子進行了幾天的爭辯,最後,心服口服。
而美國步槍協會的這條『槍不殺人,人才殺人』,是不是有些以名亂實的意味?
而步槍協會堅決擁槍的觀點,當然不止這一條,還有一條是『讓人們擁有拒絕暴政的權力』。在中國落後的那些年,一些反智的所謂社會經營,都會用這一條來證明美國有多麼的自由和法制。
自由、法制、民主,這些要建立在一個前提下,那就是人民眾擁有反對暴政的權力。
聽起來倒是比較高大上,民眾有了槍,所以就可以反對暴政的壓迫。非洲不少戰亂的國家。也是槍支橫行,但暴政依舊。
這讓我想起宋太祖的故事:宋太祖借鑒漢唐的經驗,認為國家最終都是亡於內患,亡于軍權旁落。於是,給宋制定了史上對武將限制最多的條款。而隨後的事實證明,宋確實沒有亡於內患,而是亡於外族入侵,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如果沒有宋朝投降的武將,包括襄陽水軍將領劉整、以及後來滅了宋的張弘范——宋朝的武將,在官場博弈中,因為始終被壓制,所以飽受排擠。繼而投降,反而攻宋。而因為文官當道,主力禁軍又都在京城,富庶的大宋事實上只用了一小部分國力在進行反抗鬥爭。而這一切,是宋最終滅亡的關鍵。
美國人擁有槍的理由是拒絕暴政,而實際上美國在早年通過政策設置,已經把權力關進了籠子,現在美國最大的問題是資本挾持國家經濟,左右國家政策,影響民眾生活。其實拒絕保證的最好辦法就是把權力關進籠子,權力已經關進了籠子,還要再加一道防範,這就相當於,到了動物園看老虎,每個人發一把槍,理由是防止老虎出來襲擊人。
在這種情況下,槍傷害到的,只能是逛動物園的普通民眾。
然而,即使美國人意識到了這種情況,禁槍也是不可能的事情。槍支在美國經過幾百年的發展,已經深入社會的方方面面,捆綁的是軍火商、零售商、產業人員、政客等一大堆複雜的利益。想要動這塊蛋糕,已經是不可能的事情。這就像晚清的立憲,因為牽扯到清廷太多的利益,立憲時間被一拖再拖,一直拖到辛亥革命爆發清朝滅亡,最後立憲也未能實現。
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不外乎是既得利益者不願放手,認為手中擁有的不該失去。所以說,擁槍基本已經成了美國的根基,除非美國現有政權被顛覆,否則不存在執行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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