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碗麻辣燙張亮把自己告了,大明星價值180萬是高還是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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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很多大街小巷都可以看到各個明星「代言」的小店。殊不知,很多代言都是假的。之前就有一起方大同告了一家早餐店的案例,原因是早餐店名就叫方大同胡辣湯。因為這些都是店主私自做的明星廣告牌,根本沒有經過授權,因此屬於侵權行為。
近日張亮就把張亮麻辣燙告上法庭並索賠180.6萬,其實張亮麻辣燙這個品牌已經很成熟了,在街頭巷角還是挺知名的,已經存在了好多年,連鎖店也很多,這種邊緣化的侵權行為比較普遍,只要不過分,基本不會引起糾紛。
張亮之前之所以沒有起訴是因為這個名字太普遍了,加之店老闆的名字確實也叫張亮,大明星沒有必要為難人家的小生意,但這次不同了,這麼多年終於被大明星張亮抓到了小辮子因為該店竟然將他和兒子天天的海報貼在了門前作為宣傳,這就有點說不過去了。
大家都知道張亮因為芒果台的中餐廳再火了一把,精湛的廚藝尤其是可以鹵煮全世界的一鍋好鹵在網友心中好男人感up!up!直線上升,而大明星張亮之前就因為張亮麻辣燙的衛生問題被不明原因的網友謾罵,之前忍也就忍了,現在店老闆膽兒更肥了直接拿他做宣傳噱頭就過分了。
明星本身就帶有明星效應,言行舉止自然更備受關注,一個好的表率更能給社會帶來正能量,相反不好的表率也傳播的更快。有網友說:作為超模的張亮身價不菲,自然不會缺少這180.6萬,但是這筆錢對於麻辣燙店主來說並不是一筆小數目」。但是明星也是人也有肖像權,180多萬對於大明星張亮來說其實並不多,爭的就是這口正氣。
所以小編認為我們沒有必要對張亮進行道德綁架,誰一路打拚到現在都不容易,畢竟明星也是靠好的形象吃飯的,更有理由有責任維護好自己的形象,不過確實,「這筆錢得賣多少碗麻辣燙才能掙出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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