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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盡爆料 美國史上最恐怖的槍擊案

可能你們都聽說了,美國剛剛發生了一起極端惡性的槍擊案。根據眠眠得到的最新報道,目前傷亡人數已經到了前所未有的58死,515傷。那麼,首先我將給大家詳細介紹最新的案件情況,另外,對於美國槍支問題的一些分析,我會放在文章最後。

發生了什麼?

美國內華達州著名賭城拉斯維加斯,10月1日晚10點發生了一起美國近25年來最嚴重的惡性槍擊案件。案發地點在曼達雷灣酒店(Mandalay Bay Hotel)附近的一場鄉間音樂會上,一名槍手從32層用數把自動步槍向下射擊,導致大規模死傷。槍擊持續了10-15分鐘。

傷亡人數多少?為什麼是25年來最嚴重?

根據最新報道,目前已經有58人死亡,超過515人受傷,傷亡指數超越25年來的任何一起惡性槍擊案件。(下圖為FBI公布的,在此之前美國幾起最嚴重的槍擊案)

槍擊地點和音樂會場的位置?

槍手的位置在拉斯維加斯市中心的曼達雷灣酒店32樓,而91號公路收穫節音樂會(Route 91 Harvest Festival)的地點和酒店僅相隔一條拉斯維加斯大道(Las Vegas Blvd)。對於兇手的房間而言,視野非常良好(如果玩過GTA就知道這是什麼個情況……)。

下圖為兇手進行槍擊的房間,兇手是9月28日入住此房間的。這家酒店眠眠在拉斯維加斯旅遊時曾經路過,那一整條大道全部是豪華酒店+賭場,比如米高梅、凱撒宮、百樂宮、威尼斯人這些,曼達雷灣這家在偏南邊一些,但是路段也非常繁華,旁邊我印象中還有一座水族館。

另外,槍手在作案之前,是用隨身攜帶的鎚子敲碎了玻璃之後,再開始向下射擊的,顯然是有備而來。

槍手是誰?用什麼武器作案的?

槍手只有一人,是一名叫做斯蒂芬·帕多克(Stephen Paddock)的64歲白人男子,在警察衝進他的酒店房間時發現兇手已經飲彈自盡。根據拉斯維加斯治安官約瑟夫·隆巴多(Joseph Lombardo)的報告,帕多克的房間攜帶有數量非常之多的武器,其中包括10把自動步槍。

兇手帕多克自從2016年6月起,就生活在內華達州梅斯基特(Mesquite)的一個退休度假村,他的出生日期是1953年4月9日。梅斯基特距離拉斯維加斯大約80英里的路程(摺合16小時),位於內華達州與亞利桑那州的邊界地區。

最新更新:警方已經查了兇手在梅斯基特的家,這裡是一個非常平靜的養老小區,他的家裡非常普通,整潔乾淨,但是警方在屋內發現了大量槍支和彈藥,到目前為止,發現的武器是.223口徑和.308口徑。

帕多克的所有槍支都是合法購買的,在加州查到了他的購槍記錄,但他用來作案的10支槍都是在內華達一家叫做Guns & Guitars的槍械店購買的。目前有證據顯示他對槍支進行了改造(改裝成了全自動)

帕多克從2011年到2016年曾在內華達州的里諾市居住,並於2013年至2015年移居到了佛羅里達州墨爾本。而在此之前,從1990年以來他一直住在內華達州亨德森,以及加利福尼亞州的幾個地方。

槍手的動機是什麼?是一次恐怖襲擊嗎?

(這也是我最關心的)但目前最新的進展中還沒有透露兇手的動機(也還未調查清楚此人的宗教信仰),隆巴多警長說正在調查兇手是出於恐怖襲擊還是只是因為個人泄憤。無論是哪一種,都將引起美國全國的一場地震式恐慌。

帕多克不是軍人出身,此前沒有任何犯罪記錄,並且暫時未發現他和任何恐怖組織的聯繫。但是為何會持有如此多數量的武器令警方非常懷疑。

警方目前正在尋找一名叫叫做Marilou Danely的64歲的亞裔女子(最新消息已經找到),據稱可能是槍手的女友。

此外,槍手住在佛羅里達奧蘭多的弟弟埃里克·帕多克(Eric Paddock),向媒體聲稱,他哥哥乾的事對他而言簡直不啻於一顆隕石從天而落。他最後一次和斯蒂芬·帕多克發信息是在颶風艾爾瑪來襲之後第五天,電力中斷之前,他的哥哥詢問他們的母親在颶風襲擊後狀況怎樣。

他還補充了一句:我們的父親(已故)是個著名的銀行搶劫犯,當年在FBI通緝名單上能排進前十。

的確,後來FBI也證實了,他倆的老爸本傑明·霍斯金斯·帕多克(Benjamin Hoskins Paddock)從1969年6月10日一直到1977年5月5日都在FBI的最高通緝名單上,埃里克就是在他逃亡時生下的。

那張FBI1969年的通緝令上寫著,帕多克因銀行搶劫、汽車偷竊罪以及詐騙罪被捕,通緝令還稱他有精神疾病,曾經攜帶槍支去銀行打劫,並且有著自殺傾向,應該將其視為重度危險份子……

當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嗎……(反倒覺得他兒子是恐怖襲擊的可能性不大了)

最新消息:伊斯蘭國ISIS星期一聲稱,帕多克的行動是由他們授意,但ISIS沒有提供任何證據。 ISIS是通過Amaq通訊社發表此番言論的,並聲稱幾個月前,帕多克剛剛皈依了伊斯蘭教,並因此針對ISIS敵對的目標國家進行了襲擊。

這就有點……那啥了……截止到發文前,眠眠沒有得到可靠消息證明這次真的是ISIS做的。而且,他們素來喜歡瞎認領各種惡性案件。

槍擊當時的情況?受害者是哪些人?

所有人都是來參加音樂會的無辜群眾(這場音樂會觀眾總數有2萬人,目前沒有關於中國公民的傷亡報道),其中包括一名退役警察,他的腿部中了一槍,目前沒有生命危險。根據一名當事人稱,在槍擊時他們以為是音樂會附近在鳴放煙花,過了幾秒鐘才反應過來並不是這樣,大家開始紛紛卧倒,有些人開始四散逃跑。

當時鄉村音樂歌手傑森·阿爾迪恩(Jason Aldean)剛剛開始表演,現場就開始槍聲大作。一名現場的女士說,她反應過來這是一次可怕的槍擊後,立刻卧倒並將自己的女兒緊緊壓在身下,她的女兒沒有哭鬧,顯得非常驚恐。

槍擊稍稍平息後,很多經過的車輛都主動停下來,幫助運送傷員。在場的群眾秩序也很良好,沒有騷動沒有驚慌。

從凌晨4點開始,已經有大量當地市民前往救助站自發排隊獻血。拉斯維加斯市長卡洛琳·古德曼( Carolyn Goodman)呼籲大家來獻血,目前血漿資源是最迫切需要的。

美國方面的反應?

奧巴馬在推特稱,和自己的妻子米歇爾一起為死難者及家屬祈禱,並稱這是一次毫無意義的悲劇。

柯林頓在推特稱,這難以想像會發生在美國。他的太太希拉里柯林頓則推特聲稱:我們僅僅在此悲傷是不夠的,這一次我們可以而且必須將政治放在一邊,而是站起來抵抗NRA(美國步槍協會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共同努力,阻止這種事情再次發生。

她還說:想像一下吧,如果槍手的槍上安裝有消音器會怎樣?而NRA正在設法讓購買消音器變得更簡單。

另外眠眠再補充一下拉斯維加斯的槍支管理政策吧:

在拉斯維加斯所處的內華達州,管制槍支的法律很松,允許人們攜帶武器,且不必註冊為持槍者。只有當顧客購買槍支時,才會進行背景核查。而且,當地私下出售槍支也不被禁止。此外,州政府沒有禁止進攻性槍械的條例,其中包括自動或半自動槍械,此外購買彈藥也沒有限制。(事實上帕多克的槍支也的確都是合法購入的。)

白宮新聞秘書薩拉·桑德斯(Sarah Sanders)表示,特朗普總統今天上午將會發表關於這次槍擊事件的講話。

現在川普已經發表完講話了,除了哀悼,鼓舞美國人要團結起來,「我們在最黑暗的時期」,警察好樣兒的之外,沒有什麼實質性內容。另外他周三會親自前往拉斯維加斯。

另外白宮方面認為當下不宜討論槍支管理的問題,「今天是哀悼日,我們應該團結在一起,至於槍支管理的政策,我們應該先擱置。」

美國這周五之前將全國降半旗。

其實美國的反應是可以預料的,民主黨一貫是主張禁槍且呼籲公正對待穆斯林的,而共和黨則大都支持擁槍,他們必然會將此事和恐怖襲擊聯繫起來。

那麼,為什麼美國的槍支泛濫,嚴重危害公民的安全,卻從來無法禁槍呢?

這首先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畢竟,美國人持槍有其由來已久的歷史文化傳統。從殖民地時期到近代的開發西部大開發,槍支都扮演了極為重要的角色。

在北美殖民地時期,每一個年滿18 歲的男性移民,都必須自備一支「長度不得在3英尺9英寸以下」的燧發槍,1磅火藥,20發子彈和「2英尋火繩」,並且必須參加經常在村莊草坪上進行的操練和每年一次的團隊檢閱。

那麼,是什麼原因要求殖民地時期的美國人持槍呢?

眠眠總結了以下幾個原因:

一是與大自然鬥爭的需要。移民們來到新大陸後,面臨著十分惡劣的自然環境。他們不但要在荒山僻野上開拓疆土,更要時刻防禦兇猛野獸的襲擊。而且,許多移民最初大多靠打獵為生,因此,擁有槍支並能熟練使用槍支對移民的生存來說尤為重要。

第二,是與印第安人作戰的需要。殖民者到北美不久,便不擇手段通過暴力驅趕北美大陸原來的主人——印第安人,霸佔他們的土地。而印第安人為保衛家園反抗侵略,也進行了英勇的反抗,他們不斷襲擊移民定居點。因此,移民在種田、伐木、打獵和收穫時都隨身攜帶武器,甚至連上教堂做禮拜也不例外。

第三是殖民列強之間爭奪殖民地的需要。自從第一批歐洲殖民者登上北美大陸以後,西班牙、荷蘭、英國、法國等在北美陸續建立起了殖民地。為爭奪北美,建立自己的美洲殖民帝國,他們之間進行了長達一個半世紀的爭霸戰。在17 世紀,英屬北美殖民地的經濟還十分落後,無法維持一支昂貴的職業軍隊。加上殖民地人民認為常備軍不但耗費國家的大量財富,而且還是對民主自由的威脅,因此,為了保衛殖民地,各殖民當局紛紛頒布法令建立民兵組織,並要求自備槍支。

第四,是維護自身統治的需要。很多早期的殖民者後來都成為了奴隸主,為了維護自身的統治,他們必須用槍支來鎮壓可能產生的反叛。

因此,出於這麼多的原因,在1787年美國的制憲會議上,美國人把持槍的權利寫進了憲法里。《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中明確規定:「管理良好的民兵部隊對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因此,人民持有並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容侵犯。

從此,美國公民持槍自由就變成了受到憲法保護的權利。

然而時過境遷,如今的美國,根本不再是當初那樣的境況,以美國的國力,基本沒有什麼勢力可以威脅到美國本土,況且如今的時代,普通民兵在美國也幾乎沒有存在的必要。

因此,槍支在現今的美國,與其說是自衛的武器,不如說是槍擊案頻發的源頭。

然而,持槍已經有了二百多年的歷史,成為了美國傳統,再加上他們一向標榜自己崇尚自由,想要公民剝奪擁有槍支的權利根本不可能。

更何況想要禁槍必須修改憲法,這在目前幾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一件事。

這是因為美國聯邦憲法第五條中,對修改憲法作了多項規定:必須由兩院2/3的議員或2/3州議會提出,必須經3/4州議會或3/4州制憲會議通過。國會還規定批准修正案的時限為7年。而美國立國200 多年來,國會提出的修正案超過1萬件,但獲得通過的只有34 條,最終經州議會批准的更是只有26 條。

其中,僅僅是針對第二條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就不下100多個,全部未獲通過,因此想修改憲法禁槍?不存在的。

(每年美國有9484人死於槍擊案,以及和其他國家的對比)

更不用說,還有NRA(美國步槍協會,就是上面希拉里提到的那個)這樣的利益集團存在,他們長期鼓吹「槍支本身是無罪的,會發生暴力事件,只是使用槍支的人有問題」。並以此為理由,反對政府禁槍。

然而他們從來不會考慮到,槍支的殺傷力和致死率,以及容易操作性,都遠遠超過普通人能接觸到的任何其他物品。況且人也並非永遠理性,當出現情緒極端時,手邊恰好又有這麼大殺傷力的一件東西,釀成慘案也就變成很可能的事情。

這一次的慘劇,就是最好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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