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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後知識分子,從進城發展轉向歸鄉建房

農村很有可能正在發生某種深刻的變化。著名文史作家十年砍柴在這個長假回湖南老家修建房屋,他的文章《這個長假,別人出國游,我回鄉村蓋棟屋》引起了很多70後從鄉村走出去的人的共鳴。

有意思的是,十年砍柴在2011年的時候出過一本書,叫《進城走了十八年》。那本書書中,他回憶了自己在農村的生活,以及漫長的進城之路。他在80年代末從湖南農村考入蘭州大學,畢業後分配到北京工作。最終,他在北京站穩了腳跟,有了自己的家庭,也有了房產。

40歲可能是一個坎。在此之前,一心向前,而過了40,則開始回頭。我有不少朋友都是到了這個年紀,開始頻繁回老家,與故鄉和解,並且生出新的感情來。到這個時候,父母老了,而自己也算事業有成,有了包容的氣度。

十年砍柴也是這樣,他文章中說,40歲之前,從來沒有想過要回家蓋房子的事。「對那些回老家蓋房的朋友不無嘲諷,說他們脫不掉中國人衣錦榮歸的庸俗價值觀。」如同他那本書所說的,進城的路很艱辛,但正因為如此,與故鄉的分離也就顯得更為決絕。那本書就是為耕讀文化所唱的輓歌,如今回家蓋房,又是為了什麼?

對十年砍柴來說,滿足母親的心愿是最大的動力,父親去世後,母親的願望就更要認真對待。他的母親這樣告訴他:

「趁著我這老骨頭還在,以我的名義,你們兄弟可以把老屋拆了,用鋼筋水泥蓋一棟新房子,上百年都不會倒。如果不蓋新房,我一走,老屋很快就會倒,你們兄弟的戶口都不在老家,再就沒資格回來建屋了。這塊風水寶地一定會被別人佔去。我和你們父親在地底下也不心甘呀。」

這樣,他要建築的這棟房子,就成為兄弟姐妹之間的情感聯繫。很有可能,他們依然會在城裡居住,但是「老家」這棟堅固的房子,將把親情固化下來。因此,十年砍柴把這次建房子視為「精神上的投資」,「在老家建新房子,對長住在城裡的人來說,其實就是建一座紀念館。」

過去十年,中國農村的房地產事業蓬勃發展,雖然房子並不值錢,但是建築的拆遷、翻新、重建,態勢並不亞於城市。建房的主力是那些進城務工人員,他們掙了一些錢,但是卻不足以在大城市買房。於是,他們就帶著錢,還有對城市建築的膜拜,回鄉建造新的房屋。

十年砍柴的蓋房行動,屬於一種新趨勢:那些在城市已經買了房,甚至已經買了幾套房的「進城者」,也開始回老家建房了。他們只需要賣掉一處大城市的房子,就能在老家建造一所堪稱華美的住宅。這些人里,有不少是70後,大學畢業留到大城市工作,如今正是社會的中堅力量。他們的選擇,意味著很多。

如今,農村宅基地管理日趨嚴格,戶口已經遷往城市的人,是沒有資格在老家建房的。但是,如果父母還在,就可以對老宅進行重建。這種重建比買地蓋房有更多的精神內涵,它是家族的傳承,在鄉村,也被認為是一種光榮。這是孝的表現,也是「不忘本」的行為,而且,從根本上講,這也是對故鄉的一種回報。

像十年砍柴這樣在城裡站穩腳跟又回老家蓋房的,並不算少數(他文中就提到幾例),甚至已經成了一種潮流。更重要的是,這很有可能是一種文化的轉向。

莫言在2012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後,把獎金的一半多(360萬人民幣)拿來在北京五環買了一套房。他的小說都是以故鄉山東高密為背景,但是最終故鄉的故事換來的錢,卻拿來在首都買了一套房。從投資的角度看,這個選擇是絕對正確的,那套房的價格可能已經翻倍了。但是,在文化上,這卻是另一種意味:從農村走出去的文化人,最終的頂峰就是在房價最高的城市買房,佔領房產高地,成為標準市民。

其實,莫言的選擇代表著一整代作家的道路。很多50年代出生的從農村出去的作家,不管是賈平凹還是莫言,都把故鄉當做最重要的思想資源和創造源泉,但是他們對故鄉的態度卻是曖昧的。他們居高臨下地審判著故鄉(有時也謳歌),但是終其一生都在擺脫故鄉。當然,他們對城市也沒有特別的印象,在他們的黃金時代(三四十歲),中國的房地產魔幻時代還沒開啟。

到了70後這一代,要融入城市的態度就更堅決了。這一代的農村青年,最後在文壇上的力量要薄弱很多,他們太著急進城了,以至於沒有機會來寫農村的故事。他們在城市買房,並把這當成是某種成功的標誌,比起莫言那一代作家,70後無疑更懂房地產。他們就是隨著房地產的發展而成熟起來的,像童大煥這樣的著名評論員,甚至可以開起買房補習班。

因此,當他們開始回老家修建房屋的時候,確實意味著時代的轉折。對中國農村來說,這一刻實在等待得太久了。

從魯迅那一代開始,農村的讀書人都是往城裡走,他們會在城裡買房,然後榨乾老家最後一點家產。魯迅的《故鄉》,寫的就是因為在北京買房,而不得不回到老家變賣舊宅的故事。中國鄉村一百多年的歷史,某種程度上就是其精英不斷出走並且永不再回來的歷史。

農村一直在向城市輸送著最優秀的青年,最終在文化上被抽空了。相比於勞力,農村文化上的空心化和荒漠化,無疑更觸目驚心。讀書最好的孩子,甚至連同他們讀過的書一起,都被城市吸走了。這個過程在城市的房地產業達到飽和,更重要的是,在讀書人變得真正有錢(多套房)的時候,才能出現轉折。一種文化意義上對鄉村的反哺終於出現了。

一個更深的背景是,過去,農村和城市在文化上的鴻溝實在太深了,以至於農村青年要脫掉幾層皮,才能真正融入城市的文化。如今,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城鄉在文化上的鴻溝已經沒那麼明顯。居住在農村老家,照樣可以通過網路購買圖書,可以查資料,可以搞創作。

所以,十年砍柴才會說,雖然以後還是會長住城市,但是並不排除會經常會新建的房屋居住一段時間。「等新房建好後,要把院牆重新砌一下,槽門建好,門楣上寫『紫氣東來』四個字,院內再栽種一些桃樹,一些李樹,或者還可以挖一個小池塘,養幾條魚。堂屋大門的上方,則題寫『隴西堂』」。

門楣和題字,把新房納入到整個鄉村傳統之中。農村雖然整體上還比較落後,但是在農村建房有一個好處:你可以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來建造,可以賦予建築以獨特的生命,那會成為「你的」房子,而不再是城市裡某個小區的某個門牌號。這對文化人的誘惑是顯而易見的。如果你足夠優秀,百年之後,你在農村蓋的房子,才是你的「故居」。

當有越來越多的精英回鄉建房,並且從「偶爾小住」發展為「經常長住」,越來越多的作家在鄉村寫書,會為鄉村注入真正的活力。這對鄉村兒童的示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也許到那個時候,社會就不再擔心「留守兒童」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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