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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厅灵异档案——招财术、邪鬼仔、人皮娃娃 ……


档案卅一 招财术 



  “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谁不想天降横财,一夜暴富呢?我想,不管是谁,肯定会忍不住一试。”说话的是一个姓何的中年汉子,一个月前他还是个交不起房租的穷光蛋,但前几天他却拥有近千万家财。然而,千万家财给他和妻子带来的,不是幸福美好的生活,而是牢狱之灾。 


  何先生长长地叹了口气后,才开始讲述事情的经过—— 


  我本来是开摩托车载客的,就是俗称的摩的司机,开摩的虽然赚不了多少钱,但总算能养家糊口。后来,政府说摩托车污染环境、影响城市形象,一下子就给禁了。老实说,论到污染环境,一百辆摩托车也比不上一辆公交车,我没见过那辆公交车不冒黑烟的,但却没见过有几辆摩托车会冒黑烟,要禁的话,首先就得禁公交车。说什么影响城市形象,那就更是屁话,老百姓都揭不开锅了,还谈什么城市形象呢? 


  可是,当老百姓的永远都斗不过当官的,政府说要禁就得禁,禁了,我就失业了。我都快四十岁了,书没读多少,又没什么专长,现在大学生也找不到工作,像我这样的中年人就难找工作了,就算想到饭店找份洗碗的差事也找不到,所以只能每天待在家里发呆。虽然我老婆有工作,但收入并不多,仅仅够家里的日常开支,连房租也交不起。每当儿子说学校要收那些乱七八槽的费用时,我们俩口子就心烦死了。 


  我已经想尽办法节省开支,连抽了二十多年的烟也戒掉了,但是现在什么东西都在涨价,再怎么省也省不了多少,每个月还是入不敷支。日子一天比一天难熬,光坐在家里也不是办法,所以我就每天到外面乱逛,看能不能碰碰运气。 


  有一天,我在人行隧道里,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卷缩在一角睡觉。像他这样流浪汉满街都是,并没什么特别,可能过不了多久,我也会成为其中一个。也许是触景生情吧,我不由自主地多看他几眼,看着看着竟然发他还带着手表,这可有趣了,当流浪汉的还会带手表。 


  反正我也是没事乱逛,就想逗逗这个带手表的流浪汉,于是就蹲在他身前问他时间。他伸了个懒腰,打着哈欠瞥了我一眼,一句话也不说,直接把手伸到我面前让我自己看。不看还好,一看就吓了我一大跳,他手上的竟然是一块“欧米茄”。虽然这种名表对我这个穷光蛋来说,就像天鹅肉一样,但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虽然买不起,但总从电视上看过它的广告,所以我肯定他手上带着的是“欧米茄”。 


  一个流浪汉怎么可能带着一块名表呢?于是,我就问他这手表是不是假的,他懒洋洋地把手表解下来抛给我,说他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十几万买回来,用了几年也没坏,就算是假的,也假得有质量。 


  听见他的话,我心里就想笑,一个流浪汉那来十几万呢?但一接过手表,我就立刻感觉到挺沉的,再仔细地看个清楚,做工的确挺不错,就像他所说的那样,就算是假的,也假得有质量。当我想把手表还给他的时候,他却扬扬手说:“你拿去典当行看能不能换点钱,要是能换到就给我买两瓶酒来。” 

  这个流浪汉还真是挺有意思的,竟然给我一块假表去典当,不过仔细一想,我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时间,当一回跑腿也不会有什么损失。这块手表看上去质量挺好的,就算拿到典当行换不到钱,卖给地摊应该也能赚到几十块。于是,我就答应了。 


  我把手表带到典当行,二柜和头柜交头接耳了一会,就给我开出一万的高价。一块假手怎么可能值一万块,所以我以为自己一定是听错了,就多问一次,谁知道二柜立刻热嘲冷讽地对我说,做人不要太贪心,看你也不像这块手表的主人,有一万块进口袋已经很不错了。我想,他们一定是以为手表是我偷来的,但我没有生气,只是在心里笑他们笨,拿一万块收一块假手表。 


  拿到钱后,我去买了两瓶五粮液,还买很多下酒菜去找流浪汉。当流浪汉知道我把手表当了一万块的时候,并没有像我想像中那样露出惊讶的表情,只是漫不经心地说才换到一万那么少。他的表现不禁让我怀疑手表并不是假货,而是真正的“欧米茄”。于是,我就问他手表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他白了我一眼说:“你认为典当行的人都是傻子啊,他们比你精得多,不是真货谁会给你一万块。” 




  流浪汉的话让我呆住了半天,回过神后,我立刻就说他之前说过手表换到钱后,给他买两瓶酒就行了,并撒谎我已经把钱都花光了。他对着我大笑:“贪也要贪得有素质,我又没要你把钱给我,要是我想要钱,自己拿去典当行不就行了吗?” 


  知道对方不会把钱要回,我就心安了,因为我当时实在太需要钱了。之后,我和他到附近的公园找了个地方喝酒,三杯下肚我就问他手表是从那里弄来的。他白了我一眼说:“废话,当然是买回来的。”看我一脸不相信的表情,他又说:“别看我像个流浪汉,就以为我是个穷光蛋,只要我愿意,随时都能拿出一百几十万,买块破手表算什么。” 




  我当然不会相信他的鬼话,要是他真的那么有钱,还会睡到人行隧道里吗?我把心中所想的说出来,他只是一笑了之,把酒喝完了就躺在草地上睡觉,没有再理睬我。 




  回家后,我把这件事告诉老婆,老婆说这个流浪汉可是能跟家人闹别扭而离家出走的豪门公子,跟他混熟一点,多少也能捞到点好处。我想,老婆说的也不是全无道理,最起码我已经在他身上得到了一万块。 

  之后几天我都买酒买菜去找流浪汉,他很能喝酒,我每次买来的两瓶白酒,基本上都是他一个人喝光。跟他混熟后,他就把名字告诉我,他的名字挺拗口的,叫做“玄坛”。 


  和玄坛一起吃吃喝喝了大概六七天,虽然那一万块我并没花了多少,但我却跟他说我已经把钱花光了,不能再买酒给他喝。他大笑着拍我的肩膊,说我贪心,但他就是喜欢像我这种贪心的人。接着他就在自己身上东掏掏西翻翻,找了好一会儿也没找出什么,就说现在身上没有值钱的东西。 


  正当我感到失望的时候,他突然神秘地说:“不如我教你招财术吧,这样你就不用整天跑来应酬我了。”我以为他故意挖苦我,就不理他想离开,但他却把我拉回去,说我虽然不安好心,但总算请他喝了几天酒,所以才把这种神奇的秘术传授给我。还说如果我错过了这机会,就得挨一辈子穷。 


  跟玄坛相处了几天,虽然觉得他这个人脾气很古怪,但神智总算清醒,并不像有神经病,而且他之前能拿出一块可能要十多万才能买到的名表,不禁让我相信他真会招财术。于是,我就坐下来听他解说如何使用招财术。 




  虽然玄坛说的招财术让我觉得很不可思议,但和老婆商量过后,我还是按照他所教的方法去做。招财术必须在月蚀的时候施展才能生效,但在此之前需要做的准备功夫可不少。我买了一个用铜做的大面盆,把一张正面写着“聚宝盆”三个字,背面写着我的名字和生辰八字的红纸贴在边上。然后,把四十九个用写有咒文的百元钞票折成的元宝放在铜盆里,再在撒下几滴混入鲜血的阴阳水。 


  阴阳水就是用还没落到地上的雨水浸泡六个背面朝上的古钱和六片柳叶六天,再混合用三个正面朝上的古钱和三片桃叶烧开三个时辰的开水。我把手指划破,让鲜血滴入阴阳水里,混合后就撒了几滴进铜盆里。然后用红纸把铜盆封好,放在床底,再把房间的所有窗户封上,不让阳光照进房间。 




  之后就是漫长的等待,等待月蚀的到来。把铜盆放进床底后,我和老婆经常会在半夜里听见床底里传出一些细微的声音,像是有人在说话,但因为声音太少,听不清楚在说什么。虽然我们都有点害怕,但我们更害怕没钱过日子,所以只好当作什么也没听见。 


  好不容易才熬到月蚀的到来,报纸上说月蚀从凌晨两点左右开始,我们白天就已经开始准备,老婆还特意请了两天假。其实也没有什么好准备的,把儿子送到亲戚家里暂住一晚,再买些香烛冥镪就是了。 

  在月蚀开始之前,我们把所有灯都关掉,在房间里点燃香烛烧冥镪,对着床底的铜盆不继叩头,并念着玄坛教我的咒语。咒语的大概内容是请各路“朋友”仗义相助,广纳四方闲财,以解当下燃眉之困。 




  念了一会咒语后,房间里像开了空调似的,温度一下子就降下来,周围好像有很多影子晃来晃去。虽然我们很害怕,但我们都已经穷疯了,也就怕不了那么多,继续叩头念咒。 


  当月光完全消失,天空漆黑一片的时候,我们就赶紧把窗户打开,一阵阵阴风掠出窗外,房间的温度一下又回复正常。片刻之后,阴风从窗外掠入,温度再次下降。与此同时,床底下的铜盆出现动静,我立刻钻进床底把铜盆拉出来。我一拉铜盆就觉得不对劲,因为铜盆里只装着四十九个用钞票折成的元宝,应该不会很重,可是这时候我却觉得里面装满东西,拉起来挺费劲的。 


  铜盆被拉出来后,贴在上面的红纸渐渐隆起,不用多久就裂开了。在红纸裂开那一刻,我们俩口子都被吓呆了,因为让红纸裂开的,是一沓沓百元钞票,而且这些钞票还不断涌上来…… 


  何先生夫妻声称从“聚宝盆”里得到近千万人民币。次日,位于他们住所附近的一间银行却发现金库里有近千万人民币不翼而飞。虽然何先生一再声称自己没有盗取银行金库的钞票,而且他也没可能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盗走这些钞票。但是,首先,招财术之说难以让人信服;其次,我们也没找到那个教会他招财术的流浪汉玄坛;第三,他们声称从“聚宝盆”中得来的钞票全都捆有失窃银行的封条。因此,他们夫妇二人最终被判罪入狱。 




  在何先生夫妇入狱当日,他们的儿子莫名其妙地收到一笔巨额汇款,而汇款人的名字竟然是“赵玄坛”。 


  我正奇怪这个“赵玄坛”到底是何方神圣的时候,天书便说:“是财神啊!传说财神赵公明被玉皇大帝封为‘正一玄坛元帅’,所以被尊称为‘赵玄坛’”。 


  难道何先生真的遇上了财神,并得到财神传授“五鬼运财”之术?就算真的是这样,他那些钱是从银行金库里“运”出来的,怎么说也是盗窃,只是所以使用的方式极为诡异罢了。 



  之后,我和天书讨论了一番,得出的结论是,何先生遇上的应该不是真正的财神,而是一个茅出术士,而且还是一个学艺不精的茅出术士。原因有二,一为财神不会让世人不劳而获,二为以财神之能,不见得会弄出好心做坏事的窘境,害人蒙受牢狱之灾。 


  不过,归根究底也贪婪之过,人性本来就是贪婪的。倘若某日,您也像何先生那样,遇上一名怪异的流浪汉,并得到他传授招财之术,您会怎么做呢?




档案卅二 被遗忘的伞 


  一位姓方的小姐接连几天都打110报案,说有只女鬼守在她家门口,使她不敢出门。开始时,报案中心只把这事当作恶作剧处理,并没引起关注,当然也没有出警。因为每天也有不少人报假案,如果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也得出警的话,增加几倍警员也忙不过来。但接连几天也接到同样的报案,不出警是不行的,毕竟恶作剧的人也不会这么大胆。 


  我和鬼瞳一起来到方小姐家,还没进门,鬼瞳就说有东西在门外徘徊,这证实事主没有撒谎。 

  我们敲门敲了老半天,也没有人应门,正打算离开时,方小姐才打开一道门缝,而且还神经亏亏地东张西望。在确定我们的身份后,立刻把我们拉进屋,随即把门关紧,能上锁的地方都给锁上。她的双眼红肿,一脸惫容,似乎哭过很多次,并且多天没睡。她的精神状态比较差,也有点慌乱,不断说门外有只女鬼想要她的命。 


  好不容易才让她安静下来,给我们讲述事情的经过—— 


  这事是从一个星期前开始的,那晚突然下起大雨,我跟朋友吃完饭后,就独自回家。回家的路上,我一直都觉得有人跟着我,就连打车的时候也有这种感觉。因为心里害怕,所以我一下车后就立刻往家里跑。当时风很大,差点把雨伞吹翻,害我全身都湿透了。 


  虽然一路上都觉得有人跟踪我,但我比较胆小,并没有回头看是谁跟着我。直到进了家门后,心里有底才在关门时忍不住往外看了一眼。谁知道这一眼就把我吓坏了,因为我看见的是一个浑身鲜血的女人,她的双眼正死死地瞪着我。 




  我当时吓得立刻把门关上,缩成一团不停地发抖,过了好一会儿才安慰自己只是眼花看错而已。但那恐怖的画面却是那么真实,以致一直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为求心安,我胆怯地爬起来,想从门上的猫眼里看外面是不是没有人。 


  我颤抖地趴在门上,眯起一只眼从猫眼处往外看,果然什么也看不见,这才放下心头大石。我想大概是近段日子工作太忙,压力太大,才会看见幻觉吧!所以就没在意,把雨伞手袋掉到一旁,就准备洗澡,因为我全身衣服都差不多湿透了,不快点换衣服会着凉的。 


  洗澡时,我又有种怪怪的感觉,仿佛有人在盯着我,可是我住在五楼,应该没人能偷看我洗澡。虽然不可能有人偷窥,但我还是下意识地往窗户看了眼。这一眼又把我吓个半死,因为我又看那个浑身鲜血的女人,她就在窗外死死地盯着我。 




  我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出浴室,身上跌伤撞瘀了好几处,一路跌跌撞撞地跑回卧室,没穿衣服,甚至连身上的水也没擦干就爬上床,拿被子盖过头,不住地念着“南无阿弥陀佛”。 

  虽然心里很害怕,但是过了老半天也没什么动静,我就偷偷掀起被角,看外面的情况。卧室里一切如常,没什么不妥,但当我的目光移至窗户时,又看见那个可怕的女人,她又在窗外死死地盯着我。 




  我快要给她吓死了,心跳得像搅拌器那么响,窝成一团,抓着被子把自己裹得紧紧,嘴里不住念阿弥陀佛,佛祖、观音、耶稣、上帝,甚至连阿拉真主,反正我知道的神佛名号都念遍了。但当我再次掀起被角时,还是看见她在窗外盯着我。我被她吓得半死不死地熬了一夜,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早上起床时,我觉得浑身无力,头痛得厉害,浑浑沌沌的,看样子是着凉发烧了。虽然有点迷糊,但我起床后,还是第一时候往窗户看,幸好并没看见那个恐怖的女人。于是,我打电话回公司请假,然后就去医院打点滴。 


  离开医院后,我在外面随便吃了点稀饭就回家休息了。在床上一躺就老半天,醒来时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因为是打雷的声音把我惊醒的。外面的天色很阴沉,看样子马上就要下雨了,于是我就匆忙起床去关窗户。 


  当我走近窗户准备关窗的时候,突然有只血淋淋的手抓住我的手臂,想把我拉出窗外。顺着那只手往外看,我看见那个浑身是血的女人正睁大眼睛瞪着我。我几乎被吓掉魂儿了,尖叫着甩开她的手,一步三滚地爬回床上,抓被子瞒着头发抖。 


  那女人似乎进不了屋,但不管我走到那里,都能从窗户看见她,看见她睁大双眼瞪着我。我被她吓得不敢出门,就不停打电话报警,这几天我连靠近窗户也不敢,所以刚才才会迟迟也不敢给你们开门…… 


  我们与方小姐交谈时,是正午时分,而且天气也很好。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是不会受到鬼魂的影响。于是,我们就分工合作,我负责安慰方小姐,稳定她的情绪,并希望能从她口中得到线索。鬼瞳则集中精神,看那只困扰方小姐多时的女鬼在搞什么名堂。 


  一会后,鬼瞳拿起一把放在门角的雨伞,对方小姐说:“这把雨伞是怎么得来的?屋外的女鬼似乎一直都在盯着它。” 


  方小姐突然晃然大悟地说:“我想起了,就是把这把雨伞后带回家后,才见到那个可怕的女人的。” 

  方小姐又告诉我们那天与朋友吃饭时,突然下起大雨,于是就跟饭店的老板借了这把雨伞,没想到竟然因此惹上大麻烦。 


  我们把雨伞带走,鬼瞳说在屋外徘徊的女鬼也跟着我们走。我们到方小姐所说的饭店调查,发现前不久,有个姓宋的女人在这里用餐,餐后就在饭店外面的马路被汽车撞死,而雨伞应该就是这位宋小姐留下的。 


  把雨伞归还宋小姐的家属后,就再没怪事发生了。天书说:“意外丧命的人,其灵魂往往会徘徊在事发现场。例如一些交通黑点,经常发生意外的原因,大多是因为之前在此殒命的人,其鬼魂徘徊不散。当其他驾驶者经过此地时,无意中闯入鬼魂的影响范围,受到对方的影响,或看见幻觉,或感到一些怪异感觉,反应慢了半拍就出意外了。 


  “至于宋小姐的情况,是因为她的鬼魂在死亡地点徘徊的同时,又想得到依靠,于是就附身在生前用过的物品上。而雨伞与死亡地点的距离最近,所以她就选择了雨伞。方小姐把雨伞带走,自然也把宋小姐的鬼魂一同带走,但她家的大门上贴有门神,因此把对方挡在门外。 


  “宋小姐的鬼魂想回到雨伞里,但又无门可进,就在方小姐家外徘徊,并找机会报复对方。” 


  我笑说:“女人啊,到了一定年纪就是这样,不是小气得要命,就是爱占便宜。如果方小姐不是贪图那点小便宜,又或者宋小姐的鬼魂能大方点,我们就不用跑这趟了。” 




  天书和鬼瞳一起睁眼瞪着我,天书先开口:“你也不是老爱占我爱便宜,我买回来的零食,起码有一半进了你的肚子。” 


  鬼瞳也说:“你这小气鬼,升队长时也没请过我们吃饭,现在还敢大声说话。” 



  灵犬和力士也突然冒出来,最后我被力士抬到饭店里,钱包被狠狠地宰了一刀。离开的时候突然下起大雨,饭店门口虽然有很多别人遗留下来的雨伞,但我们都没有拿,两手空空地冒着滂沱大雨离开。




档案卅三 邪鬼仔 




  “九七年那场股灾,几乎让我倾家荡产,要不是一位朋友提议我养鬼仔,恐怕我早就破产了。可是……没想到后来竟然会这样……”说话的是一名姓贺的港商,他涉嫌杀死怀有两个月身孕的妻子,一尸两命。他眼泛泪光,断断续续地向我们讲述养鬼仔的前因后果——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是个黄金时代,那时候只要脑筋稍微灵活一点,根本不愁没钱花。当时,我几乎天天鲍参翅肚,夜夜醉生梦死,不管买什么也不用不过问价钱,直接甩出信用卡就是了。那一段挥金如土的光辉岁月,梦幻般的美妙时光,实在让人难以忘怀。可惜梦醒的一刻,却犹如坠入地狱深渊…… 




  九七年那场股灾,一夜之间就让我变成负资产,房子、轿车,我原本所拥有的一切,全都变成了债务。天堂与地狱之间的转变,给我沉重的打击,让我万念俱灰,当时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申请破产。可是,对一个习惯了挥霍的人来说,破产后的生活简单就是恶梦,我出门只能挤巴士,吃饭只能吃最糟糕的食物,想出入娱乐场所,就只能在做梦的时候才可以。 


  我实在不敢想像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能熬多久才会疯掉。与其苟且偷生,还不如一死了之,于是我选择了跳楼。坐在大厦的天台上,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这个繁华的都市,看着犹如蝼蚁般为生活而奔波劳碌的可怜人,我突然感到自己很幸福,因为只要轻轻一跳,我就不会再有烦恼,不会再有痛苦。 


  在离开之前,我掏出电话给所有亲友道别,他们都劝我不要做傻事,但当我问他们有什么办法能帮我的时候,他们都沉默下来。我拨打了一个又一个号码,听到的都是公式化的劝阻声音,直至我拨通一个和我一样面临着破产困境的朋友的电话时,情况才有所改变。 




  朋友接电话时正身处马来西亚,他叫我先别急着求死,事情还有转机。我以为他只是安慰我,就说还能有什么转机,除非能中六合彩头奖。他说虽然不能让我中头奖,但能让我从何生那里“借”些钱救急。我知道他是想叫我到澳门赌钱,我想反正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向高利贷借二三十万孤注一掷又何妨。 


  于是,我就问他是不是想和我一起去澳门。他说先别急,现在过去澳门只会送钱给何生,叫我先来马来西亚一趟,然后再去澳门。我问他到那里做什么?他说他在那里找到一位降头师,能帮人养鬼仔,只要得到鬼仔的帮助,赌场就跟提款机没两样。 




  虽然我对他的话半信半疑,但我都已经打算跳楼了,所以也没多想什么,把所有现金都带上,再向财务公司借了一笔钱,连晚坐飞机到马来西亚。 


  朋友在马来西亚已经准备好一切,我一到步,他就带我去见降头师。原来他所说的降头师并不只一个,而是一大群,应该有二十来人。接见我们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降头师,朋友在之前已经替我表明了来意,所以他只问我想养那种鬼仔。 




  原来养鬼仔也分很多种,比较多人养的是“油鬼仔”。油鬼仔是从不足十岁就夭折的童尸下巴取得尸油,把尸油倒进一个小棺材里,再在棺材里放一个木雕的小人偶,经作法后把尸油和人偶放进玻璃瓶里。供养者只要把一滴鲜血滴在人偶头上,然后把整个玻璃瓶带回家供养就能事事顺利、财运亨通。 


  对一般的生意人来说,养只油鬼仔是个不错的选择,因为油鬼仔虽然有点顽皮,但通常都很听话,如果供养者不是常常食言,没有做答应了它的事,它是不会造反的。可是,虽然养油鬼仔没什么危险,但它的能力也非常有限,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是远水救不了近火,所以我和朋友一样,选择养“邪鬼仔”。 




  邪鬼仔是最厉害的鬼仔,法力比油鬼仔要强大得多。制造邪鬼仔,首先要找一具胎死腹中或出生不足三日便意外死亡的婴尸,先以药水浸泡,再以猛火烘干,然后以黄铜塑身,最后念咒开光四十九日。祭成的邪鬼仔只有手掌大小,外表跟一般的小铜像没什么差别,根本看不出里面是一具婴儿的干尸。 


  在降头师的帮助下,我和朋友分别供养了一只邪鬼仔,带着两尊铜像回香港。然而,这两尊手掌大的铜像,却几乎花光了我们身上所有现金。 


  回到香港后,我立刻就遭到财务公司的人追债,朋友的情况和我差不多。好不容易才甩脱那些小混混,我们马上就赶到澳门。在赌场里,我们并不用为身无分文而担心,因为这里的高利贷多的是,签下借条就能拿到钱。当然,向这些“大耳窿”借钱所需支付的利息比我们到手的本金还要多。 


  邪鬼仔的确很厉害,我和朋友去赌大小,几乎是买大开大、买小开小,不用多久就各自赢了几百万,害得赌场的人以为我们出老千,把我们“请”到保安室里搜身。虽然他们在我们身上搜出铜像,但我们说铜像是经高僧开光的开运的神像,他们也检查不出铜像有什么不妥,就送了些餐券之类的东西给我们,让我们“休息”一下。 


  说好听点是让我们休息一下,实际上是赶我们走。虽然我心里有点不忿,但朋友说我们已经赢了不少钱,再在赌场下去,肯定会被些小混混盯上,弄不好赢到钱却没命离开。于是,我们还掉借高利贷后,立刻就坐船回香港。 




  财务公司的效率也挺高的,我刚下船没多久,他们就找到我了,不过也没关系,反正我有钱。几百万说少不少,说多也不多,解决了所有债务之后,剩下的就只有百来万。虽然我还想到澳门再捞一笔,但赌博得来的是横财,离开马来西亚之前降头师就跟我说过,横财越多命越薄,尤其是通过邪鬼仔得来的横财,得到越多,就越容易招来杀身之祸。所以,我带着这百来万到大陆跟人合伙做生意,踏踏实实地赚钱。因为有邪鬼仔的帮助,十年来我一直都事事如意,生意越做越好,日子过得不比九七之前差多少。 


  我现在已经四十多岁了,什么都不缺,就是缺个家,于是我就结婚了。我太太什么都好,就是胆子非常小,她知道我在家里供养着邪鬼仔,所以整天都提心吊胆。可是,邪鬼仔似乎特别喜欢戏弄她,只要我回家晚一点,它就会在没开灯的房间里弄出响声,吓得她天没黑就把家里所有灯都亮着。 


  邪鬼仔还经常把我太太的首饰、内衣、化妆品之类的东西藏起来,通常是藏在床底,要是她钻进床底找的话,它就会弄出些声音来吓她。后来,它还托梦给她,常常在半夜里把她吓醒。 


  虽然之前我一个人住的时候,邪鬼仔也经常会这样和我玩,有时还会在梦中向我提出一些要求,例如给它买玩具或者一些好吃的东西。在梦中的它是个面容破烂的婴儿,样子真的挺吓人的,但我早就习惯了,而且我知道只要能满足它的要求,它就不会害我。所以,我并不害怕它。 


  可是,我太太却受不了,整天被吓得神经兮兮的。后来,她怀孕了,为了孩子着想,我就打算把邪鬼仔送走。况且我的事业正如日中天,也不再需要它的帮助。 


  因为我忙于打理生意,不能亲自到马来西亚走一趟,只好让一个亲信代劳。那天,我亲手把铜像交给这个亲信,让他带到马来西亚。他离开后不久,我就收到他因交通意外而入院的消息,我赶到医院的时候,他已经断气了。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家里,发现铜像竟然还在原来的位置,这可把我吓坏了,于是我就打算第二天亲自带铜像到马来西亚找降头师安置它。当晚我不敢在家里睡,和太太到酒店里过夜。半夜里,我看见邪鬼仔坐在床头对着我放声嚎哭,像血一样的眼泪划过它破烂的小脸蛋落在床单上,把床单染红了一大片。 


  邪鬼仔问我为什么不要它,是不是因为它不听话。我说它很乖,但是姨姨很怕它,所以才想把它送到降头师那里。它听完我话就不哭了,笑着对我说,是不是姨姨不在,它就不用离开。我点了点头,它就立刻扑向熟睡的太太,把原本小小嘴巴张得比它的脸还大,里面满是长短不一的锋利獠牙,一口就咬住她的脖子。我想拉开它,但一碰到它的身体,它就消失了,而我的双手却突然变得不受控制,死死地掐着太太的脖子。 


  太太在睡梦中惊醒,睁大双眼惊惶失措地看着我,她想说话,但却说不出来,舌头不停往外伸,脸色渐渐变青…… 


  虽然贺先生一再强调是受到邪鬼仔控制而掐死自己的妻子,但不管怎样,他杀死自己的已怀孕的妻子却是事实,因此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我问天书对这宗案子的看法,她说:“邪鬼仔是鬼仔中的王者,它们因为无法降临人间,或初临人世就夭折,所以冤气极重,因此能力比一般鬼仔强达百倍。如果供养者善待它们,就能得到它们暗中帮助,事事如意,甚至遇到危险也能逢凶化吉。但如果待它们不好,甚离弃它们,就会遭到它们报复。 




  “贺先生的情况其实已经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因为他供养了邪鬼仔近十年,邪鬼仔对他有一定感情,所以才会附在他身上把他老婆掐死。要不然,邪鬼仔要掐死的人可能是他自己。” 




  正所谓“请神容易送神难”,如果贺先生当日知道会落得如此下场,不知道他是否还会养邪鬼仔? 


  我想,他一定会,人总是贪婪的。




档案卅四 人皮娃娃 




  “有人喜欢收藏邮票,有人喜欢收藏钱币,甚至火柴盒。我和他们一样都喜欢收藏,只是我收藏的东西比较特别而已。”说话的是一位姓洛的时尚女性,打妆入时,成熟而富有女人味,给人一种如贵族般的高贵感觉。她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年薪过百万,而且善于投资理财,房子、轿车对她来说就像衣服一样,想换就换。然而,条件如此优越的她,在跨越三十大关之后,依旧形单只影,原因不是她高不可攀,而是她的特殊嗜好——收藏以人体残骸制作的艺术品。 


  洛小姐悠悠地点燃一支女性香烟,举手投足间每个动作都很优雅,脸上的表情很平静,双眼透出冷静而睿智的光芒。可是,不管她如何掩饰,我还是察觉到她的心里正忐忑不安,因为她在一分钟前点燃的香烟,还架在烟灰缸上冒着青烟。她刻意掩饰心中的恐惧,以轻描淡写的语气向我讲述她的诡异经历—— 


  大概三四年前吧,当时公司派我到台湾处理一些业务上的问题,办完公务后,负责接待我的小瑶就带我去参观一个艺术品展览会。展览会主要是展示一些以人发制作的人偶,在参观期间,我从其他参观者口中得知,在台南有一个老人拥有一个头发会不断生长的人偶。这个信息让我大感兴趣,而且当时也有充足的时间能让我到台南走一趟。 


  要打听人偶的下落并不难,因为这个人偶在当地略有名气,而且小瑶是在台南出生的,所以没花多少时间,我就得到了老人的住址。虽然我要小瑶陪我到台南是个超出她工作范围的过分要求,但是却她很乐意,因为她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回过台南了。 


  台南是个不错的地方,可惜我没有时间停下来慢慢欣赏,一到步,我们就立刻赶到老人家里。表明来意后,老人让我们观赏他珍藏的神秘人偶,这是一个身穿华丽宫廷和服的女儿节人偶,做工非常精细,是一件难得一见的艺术品。一般的女儿节人偶,头发都是盘起的,但这个人偶的头发却如瀑布般散落。 


  老人说人偶是他外婆传给他母亲的,而他没有姐妹,所以就传到他手上。本来人偶是一整套的,有好几十个,后来因为搬迁等原因,其它的都已经掉失了。他一再强调外婆是日本人,并说自己身上流着日本人的血,也是个日本人。 




  我对这个老头是人还是鬼子没有兴趣,因为我被眼前的人偶深深吸引住。老头喋喋不休地说着一些媚日的话语,我听烦了,就直接让他开个价,把人偶卖给我。他说人偶外婆传下来的,是他身为日本人最好的证明,如果把人偶卖掉,就等于舍弃祖先留给他的荣耀。 


  老头子的话虽然说得动听,但我还是以一个可以让他忘记祖先荣耀的价钱把人偶买走。人就是这样,为了钱没有什么不可出卖,只是价钱有高低之别罢了。 


  从台湾回来后,我把人偶放在卧室里,每天都在留意它的头发有没有变长。可是半年过去了,人偶的头发还是跟原来一样长。虽然我被人骗了,但我并没有因此而感到后悔,因为人偶的确非常精致,就算头发不会生长,也是一件值得收藏的艺术品。而且,在这半年之间,我收集了不少其它以人体残骸制作的艺术品,以骷髅头制作的烛台,以人皮制作的字画,以人骨制作的颈链,还有很多其它不同的艺术品。 




  我对以人体残骸制作的艺术品越来越感兴趣,而且因为工作关系,我经常要到不同的地方出差,因此我能收集到世界各地的人体艺术品。我的房子几乎每个角落都摆放着这些艺术品,朋友都因此而不敢来我家作客。他们觉得这些艺术品很恐怖,甚至幻想它们会附有鬼魂,但我却为它们那份神秘的艺术感而着迷,如果它们真的附有鬼魂或者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地方,我会更加高兴……至少,在得到那对人皮娃娃之前,我是这么想。 


  那是一对使用人皮及人发制作的娃娃,一男一女,样子像四五岁的小朋友,大小比例与真人完全一致。我第一眼看见它们的时候,还以为是两个活生生的小朋友,因为它们的做工实在太精细了,用完整的人皮缝制,而且缝口隐藏得非常好,要不是卖主告诉我,我根本不知道缝口就在它们的头顶上。 


  卖主说人皮娃娃本来是一对姐弟,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被制成人皮娃娃,辗转多年才落到他手上,至今应该已经有五、六十年历史。他还说摆放人皮娃娃的房间,经常会在半夜里传出小孩子玩耍的声音,所以他在夜里绝对不敢靠近那间房间。 


  卖主还说了很多关于人皮娃娃传说,说得天花乱坠,但我一句也没听进耳朵里,因为不管我在那里购买人体艺术品,卖主同样会说一大堆像灵异故事般的废话,就像当初卖我女儿节人偶的老头一样。其实,他们的目的只不过是想抬高价格罢了,所以我没理会他的废话,直接给他一个满意的价钱,把人皮娃娃带回家。我把它们放在卧室里,只有让我觉得完美的艺术品,我才会放进卧室。 


  刚开始的时候,我并没有发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但不久之后,我又出差了好几天,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我随意地把行李放在客厅,就想进卧室里的浴室洗澡。可是,当我走到卧室门前时,却隐约听见里面有小孩子的声音传出来。我以为是自己太累了,听错而已,所以并没有在意。但是一打开房门,我就几乎吓呆了,因为我看见两个人皮娃娃坐在床上玩耍。 


  我连忙揉了揉眼睛,并把卧室的灯打开,再看却发现床上什么也没有,而那对人皮娃娃依旧放在原来的位置。我想自己真的太累了,就马上洗澡休息。 


  之后的一段也没发生过什么怪事,但当我再次出差回来的时候,情况又跟上一次一样,再次在卧室门外听见声音,开门后又再看见人皮娃娃在床上玩耍。然而,当我把灯打开后,一切又回复正常。 




  我开始怀疑这对人皮娃娃是否真的附有鬼魂,但我是个接受了多年高等教育的人,这种迷信的想法很快就被我否定了。我想可能是工作的原因,使我太过疲劳,而且近来公司的人事有所变动,使我感到很大压力,所以才会产生幻觉。 


  我就这样安慰自己,直至进入梦乡。半梦半醒间,我好像觉得双手的手腕有点麻痹的感觉,想睁开眼睛,但又觉得眼皮很重,好不容易才睁开一点点。朦胧中,我看见两个人皮娃娃分别咬住我双手手腕,正在吸我的血。我想自己应该是在做梦,就合上双眼继续睡觉。 




  早上醒来,我本来已经把昨晚所做梦忘记得一干二净,但当我发现双手手腕上莫名其妙地出现两块小指头大小的红斑时,梦中所见的一切立刻就在脑海中浮现出来。我不由看着那对人皮娃娃,它们的脸容好像变得很诡异,而它们的肤色似乎隐约中带有一点血色…… 


  洛小姐果然是个精明的都市精英,遭遇如此诡异的事情也能处变不惊,这从她没有病急乱投医,胡乱地找个神棍来处理此事,而是选择向警方求助就能看出。因为就算我们帮不了她,她也不会有什么损失,而且她还能运用自己的人事关系给我们施压。因此,找“神棍”的工作,就得让我们代劳了。 


  我找了方琴来帮忙,她是诗雅的师姐,之前我们通过诗雅认识的,交情还算不错。她把自己关在洛小姐的房间里,个把小时后,她就抱着两个人皮娃娃出来,对洛小姐说:“你想养鬼吗?” 


  洛小姐摇摇头:“真的有鬼魂吗?” 


  方琴没好气地说:“要是没鬼,你还用得着找我吗?”她的话是对洛小姐说,但眼睛却盯着我,分明在暗示我只有遇到麻烦时才会找她。 


  方琴说如果洛小姐不想养鬼,就让她把人皮娃娃带走,还说洛小姐的家里摆放了很多以人体残骸制作的艺术品,使房子的阴气非常重,而且这里又没有男人居住,早晚会招来一大堆游魂野鬼。因此,她建议洛小姐在家里供奉关帝,以***阴气。 


  驾车与方琴离开时,我问她刚才在卧室干什么?她瞥了眼放在后坐的人皮娃娃:“跟他们聊天啊!其实他们挺可怜的……” 




  方琴说,人皮娃娃是一对出生在解放前的双胞胎,因为家里太穷,所以在他们四五岁的时候就被父母卖了给地主。可是,地主不是像对他们父母说的那样,把他们买回来当下人,而是让他们当陪葬童子。 


  地主让人把他们埋在地里,只让头露出地面,然后用利刀在他们头顶割了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之后,地主又命人往伤口里灌入水银。因为水银的比重大,灌入伤口后会一直往下流,把皮肤和肌肉撑开。剥皮之痛,就算是成年人也受不了,更何况是四五岁的小孩。他们当时痛得死去活来,一边大叫大喊,一边胡乱挣扎。然而,一切都是徒劳的,不管他们叫得多凄厉,也没有人会拯救他们,身体被埋在泥土之下,也让他们无法弹动分毫。直至水银流到脚底,所有皮肤都被撑开的时候,他们才能爬出来。可是,他们的皮肤还留在原来的地方。 




  他们被剥皮后,很快就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地主把他们的身体烧掉,皮肤则用来制造人皮娃娃,还让道士把他们的灵魂困在人皮娃娃里,然后用作陪葬之用。 




  当时正值战乱时期,下葬后不久,墓穴就被盗墓者挖开了。从此以后,他们姐弟俩就在商人手中不断流转,直至洛小姐把他们回来家后,他们发洛小姐家里的阴气很重,而不断吸收阴气会增加他们力量,说不定还能冲破人皮娃娃的封印再入轮回。但是,后来他们又觉得单靠吸收阴气,不知道要何年何月为能冲破封印,所以就打起洛小姐的主意,趁她睡觉的时吸食她的精血。 




  方琴认为这对姐弟其实本性不坏,只是受奸人所害才会向洛小姐下手。只要让她师傅为他们解除封印,他们就有再世为人的机会。 


  而我则认为,我的本性也不坏,只是为完成工作才请方琴帮忙,为什么要我请客,而且还是吃饭、卡拉OK、宵夜一条龙服务……




档案卅五 非君不嫁 




  “你要是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你嫁给我……”一位名叫怡琳的新娘,在我面前静静地唱着《达板城的姑娘》,她涉嫌在洞房花烛之夜杀死自己的丈夫杨先生。 




  “他很喜欢唱这首歌给我听,虽然同学都笑他老土,但他还是经常唱给我听,而且是当众唱给我听。”怡琳说着,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 


  “你所说的‘他’,是指刚过身的杨先生吗?”我问。 




  怡琳轻轻摇头,脸上的笑容渐渐变成哀伤,向我诉说一段感人的爱情故事—— 


  他叫小泓,是我青梅竹马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初恋情人。我们小时候是邻居,又是同年出生,所以从小就一起玩。我出生的时候,也许因为接生的问题,所以出生后左手有点不灵活,一些必须用双手做的事情,我都会做得笨手笨脚。因为这个原因,其他小孩子经常会欺负我。 


  每当我被人欺负的时候,小泓都会第一时间冲出来帮我。那时候有个比我们大两三岁的小胖子很喜欢欺负我,小泓就和他打架,但是怎么也打不过他,可是小泓从来也不会退缩,只要他敢碰我,小泓就会扑过去。 




  每次看见小泓被揍得满身伤痕的时候,我就会哭过不停,但他反而会安慰我,说只要有他在,就不会让别人欺负我。因为我们的感情很好,所以我们的父母都经常开玩笑地说等我们长大后就对亲家。当时我对婚嫁的概念很模糊,但我那时已经想永远都和小泓一起。 


  后来,爸爸要到城里做生意,我们全都要搬到城里去。我很舍不得小泓,但我又不能离开我的父母,所以在哭闹了一些日子后,还是无奈地跟随父母搬到城里。我和小泓约好,离开那天他会来跟我告别,可是他没有来…… 


  我因为小泓失约而哭了好几天,认定他已经不会再理我,所以搬到城里后并没有给他打电话,心想一定要他先打电话来向我道歉。可是,当时的我并没有想到,小泓根本就不知道我家的新电话号码。因此,我们就失去了联系。 




  城里的小孩虽然没农村的那么野,但我偶尔还是会被人欺负,每当受到欺负时,我就会想起小泓,想起他为我帮出头而弄得满身伤痕,想起离开那天他没有跟我道别。不知不觉间,我在城里生活了近十年,从小学升到初中,从初中升到高中,在这个过程中,我已经渐渐把小泓遗忘。 




  升上高中后不久,在一次校会里,我竟然听见小泓的名字,他因为跟同学打架而被点名批评。随后,我向同学打听,知道他原来也升读这间学校,只是我们的课室不在同一栋教学楼,所以之前没有碰上面。 


  当时我很想去找他,但我们已经差不多有十年没见过面,而且他没跟我道别的事情一直让我谨谨于怀。不过,最让我害怕的是,当我跟他打招呼的时候,他会看着我呆上半天,然后问我是那位。所以,我没有去找他,但却暗中留意他的一举一动。 




  我发现他每天中午都会在教学楼旁边的草坪上睡午觉,于是我就在纸上写着“你知道我是谁吗?”,然后把纸折成纸飞机,在三楼的课室窗户往他的位置放出。我一共放出六只纸飞机,终于有一只落在他头上,而我则立刻躲起来,偷偷地看着他。他醒过来把纸飞机拆开,看见纸上面的字后,呆了一会就跳起大叫:“我知道你是怡琳。” 


  他的举动让我吓了一大跳,除了因为知道他并没有忘记我之外,还因为当时是午休时间,校园里很安静,他这一叫不但把很午睡中的同学叫醒,还把当值的老师也叫来了,狠狠地训了他一顿。 


  放学的时候,我走到他面前,他对着我一个劲儿地傻笑,说就知道纸飞机是我放的。我问他为什么知道,他说认得我的字迹,只有我才会写出这么丑的字。我知道他不是凭字迹认出我,因为那根本不可能,我现在的字迹与小时候完全是两回事,怎么可能认得出呢?他能认出我,也许是因为他一直都记挂着我。 


  我问他那天为什么不来跟我道别,他说他知道我最喜欢吃荔枝,就想跑去人家的果园里偷一些,给我在路上吃,结果被人家抓住了。果园的人拎着他的耳朵去找他父母,他被爸爸狠狠地揍了一顿。好不容易才跑出来,但我已经走了,而他又不知道我在城里的地址和电话号码,所以一直都不能跟我解释。 




  我很后悔一直都没有给小泓打电话,使我误会了他这么久,不过分隔了这么多年,我们的感情反而比以前更好,整天都粘在一起。同学都笑我们在拍拖,而面对他们嘲弄,小泓却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反而在他们面前对我唱《达板城的姑娘》……你要是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嫁给我…… 


  从那时开始,小泓就经常对我说,除非我这辈子也不嫁人,不然就一定要嫁给他。而在我心中,能托付终身的,也就只有他一个。虽然我没说出口,但我早已打定主意,非君不嫁。 




  可是,世事总是难以完美,在双方父母都默许我们的交往,并有意让我们读完大学就马上结婚的时候,一辆疾驰的汽车夺去小泓年轻的生命。小泓突然离开,让我感到如世界末日般绝望,有好几次还想跟随他离开,一死了之。 


  最悲伤的日子我还是熬过了,上大学时,有不少男生追求我,但都被我以学业为由拒绝。毕业后,我又以各种理由拒绝了所有追求者,其实我拒绝他们的理由就只有一个——他们都比不上小泓,甚至不及他万分之一。 


  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父母对我的婚嫁问题越来越紧张,而我也明白到小泓不可能再回到我的身边。为了不让父母担心,我同意了他们安排的相亲,并认识了小杨。我对小杨并没有太多了解,从认识到结婚,前后也就两个月左右的事情,我们甚至没试过单独约会。 


  虽然小杨对我来说,和一个陌生人没什么分别,但这并不重要,因为他不是小泓,我也不可能嫁给小泓。婚事在双方父母安排下办得很热闹,但我一点也不觉得高兴,面对亲友的祝福,只是回以敷衍的微笑。 


  按照俗例,我必须一个人在新房中等待,等待新郎招呼完亲友后,再来洞房。也许繁琐的礼仪使我很疲倦,也许我对新郎没太多的期待,在等待的过程中,我竟然睡着了。半梦半醒间,我看了小泓,他拿着一颗荔枝走到我面前,哭着对我说:“我不能为你做些什么,只能摘一颗荔枝送给你当做结婚的礼物……”然后,他又给我唱《达板城的姑娘》:“……你要是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你嫁给我……” 


  我被小杨的开门声惊醒,一醒来就发现枕头被我的眼泪湿了一大片,而让我感到惊讶的是,我的手中竟然紧紧握着一颗荔枝。小杨喝了很多酒,他一进门我就能闻到他身上的酒气,他看见我哭过,就发脾气说我是不是不想嫁给他,我说自己的确是不想嫁给他。他一听,火气就更大了,还动手打我。 


  小泓从来没骂过我,更不会打我,他只会为了我而弄得满伤痕,却不会让我受到一点点伤害。我突然感觉到小泓就在我身边,我想起他给我唱的《达板城的姑娘》,我想起他曾对我说,要嫁就一定嫁给他,不能嫁给别人。一股暖流突然从心底里涌出来,给予我勇气,给予我力量,我随手拿起用作嫁妆的剪刀,深深地刺进小杨的身体…… 




  怡琳说并没有为杀死杨先生而感到后悔,因为她知道小泓一直都陪伴在她身旁,所以她不能嫁给别人,也不能让别人玷污她的身体。 


  处理这宗案子时,我突然想起《雁邱词》中的第一句——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不知道人世间还有多少段像怡琳和小泓这样至死不渝的爱情呢?也许,还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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