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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法醫學鼻祖是中國人

宋慈,宋代人,是我國古代傑出的法醫學家,被稱為「法醫學之父」。與理學大師朱熹同鄉,南宋著名法醫學家,中外法醫界普遍認為是宋慈於公元1235年開創了「法醫鑒定學」,因此宋慈被尊為世界法醫學鼻祖。

宋慈出生不錯,家裡世代都是做官的,這就奠定了他的文化素養基礎。他的偶像是諸葛亮,和他一樣胸有大志,希望自己能報效國家。

他幼年時拜朱熹的得意門生吳雉為師。因此,他有機會逐漸地接近朱熹的其他弟子,時常與楊方、黃干、李方子、蔡淵、蔡沉這幾位儒士名流往來。後來他進入太學,有幸結識了主持這所太學的太學博士、朱熹的私塾弟子真德秀(西先生),因此他又拜其為師。宋慈自受業於吳雉,到從師真德秀,其學問淵源為朱熹之學,尤其深受朱子「格物致知」思想的影響,重視實踐,窮究真知,終於成功地開創了法醫學事業。

宋慈一生二十餘年的官宦生涯中,先後擔任四次高級刑法官,後來進直寶謨閣奉使四路,也是「皆司臬事」。期間,宋慈在處理獄訟中,特別重視現場勘驗。他對當時傳世的屍傷檢驗著作加以綜合、核定和提煉,並結合自己豐富的實踐經驗,完成了《洗冤集錄》這部系統的法醫學著作。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統的法醫學著作,它比國外最早由義大利人菲德里寫的法醫著作要早350多年。

身為刑獄之官之時,宋慈不拘於師教的另一突出表現是對待屍體的態度,特別是能否暴露和檢驗屍體的隱秘部分。按照理學「視、聽、言、動非禮不為」、「內無妄思,外無妄動」的教條,在檢驗屍體之時,都要把隱秘部分遮蓋起來,以免「妄思」、「妄動」之嫌。宋慈出於檢驗的實際需要,一反當時的倫理觀念和具體做法,徹底打破屍體檢驗的禁區。

他告誡當檢官員:切不可令人遮蔽隱秘處,所有孔竅,都必須「細驗」,看其中是否插入針、刀等致命的異物。並特意指出:「凡驗婦人,不可羞避」,應抬到「光明平穩處」。宋氏毅然服從實際,而將道學之氣一掃而光,這是難能可貴的。僅從流傳至今的《洗冤集錄》一書來看,其中所載檢驗方法之多樣、全面,其精確度之高,都是前無古人的。這也是書中科技含量較高的、最精彩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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