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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給你11萬生活費但見不到老公,你願意嗎?

Q:作為家長,你希望自己的女兒找一個什麼樣的老公?

A:這是吳尊提供的,做自己女婿、娶自己女兒的十大規定:

1、有工作,負責任

2、理解我可能不喜歡你

3、我會隨時隨地監督你

4、如果你敢傷害我女兒,我會加倍奉還

5、每天24小時待命

6、你的錢就是她的錢

7、如果你敢對她說謊,我會發現

8、她是我的小公主,不是你的戰利品

9、老子做好了蹲監獄的準備(敢對他女兒不好就打飛他的意思)

10、鍛煉身體,保持健康和強壯,一輩子保護她

可以說,只要女兒喜歡做家長的說什麼、做什麼都沒有用。但可憐天下父母心,無論怎樣都以女兒的喜歡為喜歡。能夠真正做到「愛屋及烏」,只是家長都會覺得:天底下的男人,怎麼配得上自己的女兒呢。對不對?

Q:每月給你11萬生活費但見不到老公,你願意嗎 ?

A:哇,我不知道這些女人為啥要結婚?為的,就是得到每個月11萬的「家用」嗎?

當然,有些女人沒有這麼多(11萬)甚至沒有錢都會維繫感情。哪怕,見不到老公。或者,容忍老公在外養小三。

這是為什麼?因為女人太習慣依賴男人,依賴對方的感情、依賴對方的金錢。見不到老公又怎樣?有名無實又怎樣?至少,她還是名義上的某某太太。這對她來說才是最重要的,離婚之後還能拿到這麼多錢嗎?估計沒有。社會地位還極大的降低。

如果問到,我願不願意?當然不願意,我嫁人就是要找個愛我疼我的老公。給錢?又不是我老闆。不需要。況且,我不會讓自己的婚姻這麼混賬。所以,敬謝不敏。

Q:與男/女朋友鬧矛盾,你會怎麼做?

A:我也覺得,這樣的小吵小鬧應該不至於弄到分手的地步吧?更多時候,也就是冷戰幾天就好了。如果,吵吵鬧鬧都能分手——這樣的男朋友不要也罷。不過呢,女人也不要太作。否則,再愛你的人也會甩頭就走。

如果我與男朋友鬧矛盾,我是不會主動求和的。不過呢,會做一些事情給對方機會。也算是先走出一小步,不過一定不能是求和的方式。也就是先開口,沒啥關係的。男人需要一個台階,女人就負責搬梯子。來吧,下不下來?哈哈。我這樣是不是很壞?

鬧矛盾,也是增進了解、培養感情的方式。不過,差不多就好了。千萬不要常用,否則,狼來了狼來了——狼真的來了,你就後悔莫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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