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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發再不做伴娘背後,別讓風俗變低俗!

天作之合,華燭之典。人生喜事,本當是歡天喜地的喜慶。但總有些不和諧的打著「風俗」的旗號的「低俗」,發出攪局之音,給結婚慶典蒙上一些不和諧的聲音!所謂的「鬧伴娘」到底是「風俗」還是「習俗」。

導讀:國慶中秋假期來臨,很多情侶都會選在這個時候步入婚姻的殿堂。按說結婚是一件很美好的事,但是偏偏有些小插曲,讓故事變成事故!最近幾天,一位「伴娘」的朋友圈引發全民熱議!原來這位女生在當伴娘接親的時候遭到了男方伴郎團的特殊刁難,據說是被扔了臭雞蛋。

其實全國各地人文風情不同,風俗習慣各異,保留地方特色也是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恢復傳統國學文化習慣的重要體現,無可厚非。但近些年興起的對於某些地方的結婚習俗畸變為傷風敗俗引發極大爭議。鬧洞房是古人傳承下來的風俗習慣,婚禮講究的是一個熱鬧,洞房鬧得越凶越久預示著新婚夫妻將長長久久,白頭偕老,這本是優秀的傳統文化,也是值得頌揚的事情。

但是近幾年我們卻經常在熱鬧的街上看到新郎穿著女士內衣褲下體綁著香蕉「遊街」,新娘在下車的那一刻被多個男人搶著抱,說是為的是討個好彩頭。但總是給人一種變味的感覺。

其實上邊說的還算是保守的,近幾年,不少地方愈演愈烈的低俗鬧婚現象,卻使原本美好的婚禮變了味兒,有的甚至傷風敗俗,影響社會風氣。不但違背了基本的公序良俗,讓人無法忍受,甚至已經開始拿法律當兒戲,涉嫌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相關報道在網路搜索多達萬餘條。從2002年開始,「鬧伴娘」等行為被警方拘留、被法院判刑的新聞就不斷見諸媒體。比較出名的有例如:

1、2008年5月,河南新鄭五名青年以鬧婚房為由,將伴娘強行拖入另一個房間,並將房門反鎖,幾個人將伴娘身上衣服強行脫光,對伴娘隱私部位進行猥褻。在其中兩人因有事出去後,張某、安某用手按著伴娘胳膊,由王某對伴娘進行強姦,因伴娘激烈反抗而強姦未遂。之後,張某將王某、安某支出房間,趁伴娘反抗精疲力竭之際強姦。事後,河南新鄭市法院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張某、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以猥褻婦女罪判處另外兩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2、2006年11月,同樣在鄭州,4名青年對伴娘進行猥褻,在將伴娘衣物脫光後,幾人將雞蛋黃和蛋清塗抹到伴娘隱私部位,猥褻行為長達半個多小時。法醫中心對伴娘身體損傷鑒定認為其隱私部位已構成輕微傷。隨後,4名男子相繼被抓。次年3月,鄭州市二七區法院對該案件作出一審判決:4名男子犯強制猥褻婦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至6年。宣判後,4名男子不服,提起上訴。鄭州市中院後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由於涉案男子都是初犯、偶犯,且認罪態度好,加上已對受害人做出萬餘元經濟賠償,因此酌情減輕刑罰,4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至5年。

3、2004年5月,河南漯河,吳某、趙某等人在參加朋友婚禮時將伴娘推入房間內並鎖門,隨後趙某等人對伴娘實施猥褻。伴娘掙脫後,吳某竟對伴娘實施毆打。後經法醫鑒定,伴娘已構成輕微傷。伴娘被折騰多時,直到門外有人喊門,眾人才離開。脫身後,伴娘報案,吳某等10人因強制猥褻婦女被刑拘。漯河市源匯區法院判處吳某有期徒刑5年;判處趙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其他8人也分別處以緩刑。

4、2013年,發生在山東泰安的一起猥褻伴娘案就曾引發廣泛關注。當年9月,16歲女孩高某應朋友之邀充當伴娘。婚禮當天,高某和另一個伴娘被 「鬧伴娘」時,衣物被七八名男子脫光並遭猥褻。案發後高某精神受到很大打擊,多次試圖自殺,後經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患創傷後應激障礙。後泰山區法院以強制猥褻婦女罪分別判處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不等。

5、2017年6月,山西的一場婚禮,兩名男子分坐伴娘身邊,對其脫衣襲胸,伴娘喊叫,甚至咬其中一人手臂,均未能阻止二人。6月10日,陝西西安警方表示,涉嫌「猥褻」伴娘的兩男子被查獲,正依法妥善處理。

(以上案例均來自於網路搜索)

看到這些,基本上三觀比較正的人,都很憤怒。有人將猥褻伴娘的這一行為歸結為「入鄉隨俗」,在中國不少地方的婚禮當天,都會上演這樣一幕,玩得越嗨,預示著越吉利,也是為了調動婚禮的喜悅氣氛,所以大多數情況下,新人即使看到伴娘被猥褻,不但無能為力,不少新娘還會認為是理所當然,在一旁看好戲。但是不知道女性同胞在看到這一幕,以及視頻中被猥褻的伴娘的男友看到自己的女人被吃豆腐後,心裡會作何感想,這不是一句「順應當地習俗」所能遮掩過去的。以至於這股風氣愈演愈烈,還出現過某明星婚禮上,某明星伴娘被其他明星伴郎團扔進水裡的事件。以至於很多地方在新人結婚時心存恐懼,被逼無奈去租一個」SHI足女子「臨時充當伴娘,給喜慶的婚禮蒙上陰影!

甚至於伴娘成為鬧洞房的犧牲品後,新娘本人也沒能逃過「魔掌」。有一段新娘遭身穿便服的伴郎按在床上摟抱親吻的視頻真是毀盡三觀,結個婚真的需要這樣嗎,與泰安伴娘嚷著「不要扒光我的衣服」不同,這次身穿大紅中式婚禮服的新娘似乎見過了這種場面,任由伴郎們一個接著一個輪流摟抱親吻,倒是一旁的伴娘忙著阻止,誰知也中招。鬧洞房的整個過程中,新娘伴郎笑容滿面,這相較於伴娘被調戲事件,還真是「和諧」不少。

仔細想想,這些所謂的」鬧伴娘「事件真的是風俗嗎?恐怕不是。在古今中外傳統的所有婚禮中,都沒有」鬧伴娘「的傳統習俗。」伴娘「這一角色,本是從西方婚俗禮儀中衍生過來的舶來品。但在傳統西方婚禮儀式中,伴娘的職責是協助新娘順利完成婚禮儀式,負責提婚紗、拿鮮花、攙扶等工作,也不存在還要應付伴郎團的調侃和玩鬧。至於傳統中式婚禮,更沒有伴娘這個角色,只有一位中年婦女充當喜娘,一般由新娘的女性近親屬擔任,主要角色類似於西方的伴娘,但也沒有跟伴郎調戲的行為。

既然古今中外都沒有鬧伴娘這一說,那麼只能是近些年來隨著社會文化生活的豐富而自行演變出的一種行為,恐怕還是出於精神文化生活沒有於物質文明的發展同步造成的。婚禮儀式單調繁瑣、沒有更好的文娛節目和環節出現,導致參加婚禮的人員空虛,加上年輕人的荷爾蒙衝動,才一步一步演變成」鬧變娘「這種風俗。只是,在鬧伴娘為借口,對伴娘乃至新娘進行威脅侮辱甚至更為惡劣的行為,不但給喜慶的儀式蒙上陰影,也為女性帶來的身心傷害,更破壞了社會風俗,還違反了法律,將風俗變成了」低俗「」惡俗「。

有些婚鬧明顯違反公序良俗,還存在安全隱患,必須進行引導和制止」,高瑾建議,相關部門應該加強正面引導和宣傳,出台一些規範措施,最有效的應該是社區出面進行宣傳教育。此外,參與者應該加強自我約束,不要做不道德的事情。

鬧洞房真的需要以這樣一種耍流氓的形式存在嗎,恐怕這也是人文風情的一個縮影,才會把古人流傳下來的習俗,曲解得如此骯髒不堪。凡事不能太過,對於很多人來說,婚禮是一輩子最重要的事情,也只有一次,邀親朋好友喜聚一堂熱鬧一番,是美事一樁,但像猥褻伴娘吃強吻新娘這種環節,實在沒有進行的必要,是對女性的極其不尊重,也是有傷風雅的惡俗,不會給婚禮增添喜悅氣氛,反倒像是群魔亂舞,讓原本好端端的一場婚禮變得淫亂不堪。

請停止出格的鬧伴娘行為,莫讓」風俗「變」低俗「,別讓喜慶神聖的婚禮蒙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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