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揭秘古代筆記中的那些離奇「痕迹」

揭秘古代筆記中的那些離奇「痕迹」

犯罪現場勘查中,各類「痕迹」毫無疑問是非常有價值的,因為它們不僅顯示了犯罪過程、還表明了作案工具,甚至直接暴露了罪犯特徵,對警方偵破案件可以起到無法估量的作用。在我國古代,雖然囿於科學不昌,對「痕迹」只有很表面很粗淺的認識,但是負責刑案調查的「提刑官」,還是能通過它們捉住兇犯的狐狸尾巴,從而繩之以法,也許正是因此,在古代筆記里,「痕迹」總是與犯罪或血案緊密聯繫,甚至讓筆者形成了這樣一種經驗:只要一則筆記中提到痕迹,多半會跟隨著一個案件——甚至是古怪離奇的詭案。

1 清風堂上的「屍跡」

舊日讀過一則「細思恐極」的古代筆記,迄今印象頗深:元代學者陶宗儀在《南村輟耕錄》一書中,曾經記載過一則「清風堂屍跡」。

福州的鄭丞相府里有一間「清風堂」,清風堂的石階上依稀可見一具卧屍的痕迹,「天陰雨時,跡尤顯」。據陶宗儀的考證,這一屍跡的成因還要追溯到南宋年間。所謂鄭丞相府,是宋理宗時代的權臣鄭性之的府邸。鄭性之是朱熹的弟子,在理學上頗有造詣,可惜人品不佳。鄭性之年輕時,家裡很窮,「閩俗臘日祀灶」,他買不起祀灶用的東西,就跑到巷子口的屠夫家裡借一塊肉,剛好屠夫不在家,屠夫之妻好心眼,便借給了他。等到屠夫回來,聽說了這件事,十分生氣,衝進鄭性之家裡就把肉搶了回來。鄭性之只好畫了一匹馬,題了一首詩「焚以送灶」,詩曰:「一匹烏騅一隻鞭,送君騎去上青天。玉皇若問人間事,為道文章不值錢。」

宋寧宗嘉定元年,鄭性之考取進士第一,自此官運亨通,自然要回家炫耀一番,「晝錦歸第,氣勢烜赫」,誰知那個屠夫不買賬,斜著眼輕蔑地說:「喲,借肉的鄭秀才回來了!」鄭性之聽了勃然大怒,居然讓手下將屠夫抓起來,「數其罪,縛殺之」。

實在是不能理解,就因為當年討還了一塊肉,以及沒有好好配合誇官大戲,鄭性之就要置屠夫於死地,還能數出人家的「罪」來……這理學大概是學到狗肚子里去了,但這號人偏偏就能得勢,在宋理宗年間一直當到副丞相,並在豪奢的官邸內修建了清風堂——不過,這豪宅的來路不正,「侵漁百姓,至奪其屋廬以廣居宅」,連宅基地都是搶來的。有些失去土地的老百姓上門講理,哪能講得過理學名臣,「有被逼抑者,遂自殺於此」,在清風堂的台階上留下了抹不掉的屍跡。

還有一種屍跡,說來更加凄惻,宋高宗建炎四年的五月,御營前軍將楊勍發動叛亂,亂軍路過小常村,見一婦人年輕貌美,便將她劫掠到軍營里,想強姦之,「婦人毅然誓死不受污,遂遇害,橫屍道傍」。等亂軍退去,村民們為這婦人收屍,「其屍枕籍處痕迹隱然不滅」。尤其令人奇怪的是,這屍跡碰上下雨就自動泛干,遇到晴天就發濕,總之無時不刻地顯露出一個宛如人影般的痕迹,「往來者莫不嗟異」。有些人覺得屍跡不祥,或者想用鏟子鏟去,或者想用土埋掉,卻統統無用,「而其跡愈明」。

在陶宗儀看來,清風堂屍跡和小常村屍跡有著明顯的不同,後者是「英烈之氣不泯如此」,而前者是「冤抑之志不得伸」,但二者也有相同之處,都是「幽憤所積結致」。

2 乞丐臉上的「掌跡」

與屍跡的可悲可憫相比,有一種「掌跡」卻顯得可笑,清代筆記《小豆棚》寫湖州有一乞丐,「形軀長大而兇惡,面頰上天生一手掌痕」。有知情者說,這乞丐姓聶,其父原來是刑曹員外,曾經因為家裡的僕人犯了過失,狠狠一巴掌扇過去,僕人倒地時腦袋撞在硬物上死了。後來這員外的老婆生孩子時,見僕人的鬼魂飄進門來,「妻即生一子,掌痕宛然在面」,而這孩子長大後,「日以殺父為事」,不久,聶員外愁病而死,兒子也傾家蕩產做了乞丐……這則筆記講的是因果報應,細想也有可笑之處,那個被掌摑而死的奴僕,轉世報仇的方式卻是敗家為丐,頗為命苦。

同樣是報仇,宋代筆記《墨庄漫錄》中的一則故事則比較「正路」。崔公度被朝廷任命為宣州太守,坐船赴任,夜晚忽然見到江上有一舟,「相隨而行,寂然無聲」。崔公度一開始沒當回事,等自己坐的船進了港口,發現那艘一直跟在自己後面的小舟,也「得港而泊」。崔公度怕是水賊欲行搶掠,趕緊派人查看,發現竟是一條空船,而船上有血痕。經過仔細的搜索,發現船的尾部綁著「皂絳一條」,裡面包著一紙文字,呈交崔公度查看,「乃雇舟契也」,上面寫著船家的姓名、僱主的姓名,雇船的時間和地點以及費用。崔公度立刻派巡尉展開緝捕,「盡獲其人」。原來是船主看見雇船的商人帶了不少金銀財寶,所以半路殺之,拋屍江中,「取其物而棄其舟」,誰知那條空船和船上的血痕,還是讓他沒有逃脫法律的懲罰。

一條發生過命案的空舟,竟然一路跟隨太守的行船,並引起注意,終於將兇犯明正典刑,這到底是水流的自然驅動,還是冥冥之中的冤魂的推動,無人可解,從某種意義上說,一個不信天理循環、因果報應的社會,更讓人沒有安全感,所以古人寧願把一些純屬巧合寄託鬼神,以求在心理上對惡人「施壓」。

清代學者范興榮在筆記《啖影集》中講過他的家鄉發生過的一件詭案:「予鄉鳳鳴山關帝廟,銅鑄單刀赴會像,赫聲濯靈,感應如響」。嘉慶三年鬧起了大饑荒,一些亡命之徒就打起了搶劫殺人的主意,有個叫劉小黑的素以窮凶極惡而在當地知名,他覺得既然要做匪,就得有個好兵器,臨時打造怕來不及,便想起了關帝廟裡的那柄銅鑄青龍偃月刀,於是深更半夜摸進關帝廟,把大刀從「關公」手裡取了出來,扛在肩上,誰知剛剛走出廟門,不知怎麼的右腕突然被斬斷!疼得他一聲慘叫,「擲刀於階,血流不已」。廟裡的和尚們聞聲出來,一邊給劉小黑包紮一邊問發生了什麼事?劉小黑說,他剛剛走出廟門,就聽見身後有人大喝,回頭一看,竟是周倉趕到,「奪刀劈落手腕」……劉小黑傷得太重,「數日旋斃」,而刀上的斑斑血痕,向往來的香客佐證著那一晚的神跡。

不過在筆者看來,這件事情十有八九是劉小黑偷刀時被眾僧發現,打鬥中他的手腕被砍斷,和尚們一琢磨,反正這賊也活不成了,不如編造一個周倉顯靈護大刀的故事,一來讓更多信奉關二爺的人來廟裡祭拜,多收幾個香火錢,二來也杜絕了亂世中其他匪人入寺搶劫的念想,於是才在銅鑄單刀的刀刃上塗抹了雞血……

3 狀如婦嬰的「血跡」

明代公安派散文家江盈科在《雪濤閣集》里寫過一個發生在萬曆三年的和血跡有關的大案。

常德有兩個書生,一個名叫王嘉賓,另一個名叫楊應龍,欠了一位叫鄒文鑒的書生三百兩銀子,怎麼都還不上,就約鄒文鑒一起去郊外旅遊,到了僻靜無人的曠野,突下殺手,用石頭猛砸他的頭顱,鄒文鑒在搏鬥中差點把王嘉賓的兩根手指咬斷,鮮血濺了王嘉賓一身,「腰以下如雨痕」。等殺死鄒文鑒之後,兩個兇手棄屍荒野,回家去了。

鄒文鑒的屍體被發現後,常德知府葉應春、同知王用汲下令緝捕兇手,但沒有絲毫髮現。不久的一天,王嘉賓到王用汲那裡請求免除一項勞役,王用汲不允,王嘉賓竟「輒從公手中奪筆」,想把自己的名字從勞役的名單上抹去,這時,細心的王用汲突然「視其二指皆嚙幾斷」,正好一陣風吹起王嘉賓的外衣,裡面的衣衫雖然洗過,但「血痕點點然碧」,王用汲想起此人與鄒文鑒一向有來往,頓時起了疑心,問道:「你的手指是被誰咬斷的?衣服上的血又是誰的?」王嘉賓倉促之下,連忙遮掩道:「說來慚愧,這是我跟夫人打架時被她咬的,血噴濺出來染了許多在衣服上。」王用汲點點頭,請他去別館等候。

穩住王嘉賓後,王用汲馬上派人去他家裡,找到其妻說:「你丈夫去衙門把你告了,說你咬斷他的手指。」其妻大聲喊冤,說是某一天王嘉賓、楊應龍和鄒文鑒在城東一個娼妓家吃酒,喝多了撕擄起來,那娼妓咬了王嘉賓一口。王用汲算了一下日子,恰是鄒文鑒遇害的那天,便將那娼妓捉了來,娼妓供述,那天三位書生確實來自己家吃酒,但席間並無打鬥,更不存在自己咬王嘉賓的情況,三個人酒足飯飽後離開,直到暮色降臨時,才見王嘉賓和楊應龍兩個人回來,王嘉賓的手指用布包紮著,衣服的下擺都是血,但問他是怎麼弄的,他卻不說……

王用汲一下子就明白了,迅速逮捕了楊應龍,對他和王嘉賓展開突審,二人很快就承認了罪行。

鄒文鑒之血「點點然碧」,很容易讓人想起「萇弘化碧」的典故。明代筆記《五雜組》中說:「晉司馬睿斬令史淳于伯,血逆流上柱二丈三尺,齊殺斛律光,其血在地,去之不滅,此冤氣也,萇弘血化為碧,亦是類耳。相傳清風嶺及永新城婦人血痕,至今猶存。」清風嶺的典故是指死於至元十四年的王氏,她被元兵劫掠後,不甘被污,趁著看守不注意,咬指出血,題詩山石以表貞節,然後跳崖自殺;永新城婦人之事載於《宋稗類鈔》,還是至元十四年,元兵攻破吉州,要姦汙一個姓趙的女人,那女子性情剛烈,奮起反抗,結果她和她的孩子都被殺害,「血漬於殿兩楹之間,入磚為婦人與嬰兒狀,久而宛然如新,磨以沙石不滅」。

至元是元世祖忽必烈的年號,一共用了三十一年,以至於他被稱為「至元大帝」,不知道這位在影視、小說中因蓋世武功被不斷神話的「大帝」,可否知道,就在他窮兵黷武一統天下的年代,有多少婦孺慘死在元軍的屠刀之下……當然這些「小事」往往為正史所忽略,即便是寫入筆記,也多半供後人獵奇之閱,那些沙石抹不掉、泥土埋不掉的屍跡,隨著時間的流逝,終有一天會被人們忘掉,甚或故意忘掉。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深圳微生活 的精彩文章:

抗戰時期中國古籍出國展覽 英國竟動用巡洋艦運送
錢鍾書看徐志摩、郭沫若、陳寅恪
最美圖書館籬苑書屋因藏盜版書被責令暫停營業
國家文物局關於印發《近現代文物徵集參考範圍》和《近現代一級文物藏品定級標準(試行)》的通知
通過標點符號,確認近現代文獻的贗品

TAG:深圳微生活 |